1、编号:XK09-00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非直播卫星专用设备部分)20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I目 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1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 许可程序 .34.1 申请和受理 34.2 企业实地核查 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4.4 审定与发证 4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 审查要求 .55.1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55.2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75.3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2、接收设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95.4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95.5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106 证书和标志 .366.1 证书 366.2 标志 377 监督检查 .378 收费 .389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3810 附则 .38附件 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39附件 2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40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51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52附件 5 检验报告 53附件 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照表
3、 57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非直播卫星专用设备部分)1 总则1.1 为了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440 号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80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129 号令)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信部产2000394 号文)等规定,制
4、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划分为 7 个产品单元(见表 1)。表 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型号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规格 型号C 频段 天线口径+材质1 卫星电视接收天线 Ku 频段 天线口径+材质分体C 频段一体化分体Ku 频段一体化2 室外单元(含一体化)C/ Ku 频段 一体化3 卫星模拟电视接收机 工程型 专业型 4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 注 1普通型 5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调制器 6 卫星模拟电视接收调制器 7 内藏式卫星电视接收机 型号企业自定注:如属高清晰度接收机,应在申请书申报产品基本情况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5、”一栏注明。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21.5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
6、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通信导航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7、设备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审查部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589 号国家通信导航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邮政编码:050081 电 话:0311-86924010传 真:0311-86924262电子信箱:联 系 人:李培红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
8、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2.4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 5.2、附件 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
9、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3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 5.1、附件 2);3.7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的定点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名称”栏填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单元”栏按表
10、 1 的 17 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 1 的 17 栏填写。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该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1.1.4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凡申请取证企业,需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凡申证企业迁移、更名、增加产品单元时,应提供新换发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11、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
12、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一周内同一型号的产品,它的关键的元器件、原材料相同并在同一条生产线上生产出来的产品)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 5 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4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13、审查组由 2 至 4 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 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 1-3 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 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 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
14、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 5.5.1)抽封样品,填写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 5.5.1)一式四
15、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 7 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 40 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 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
16、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40 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 50 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3 国 家 质 检 总 局 自 受 理 企 业 申 请 之 日 起 60 日 内 作 出 是 否 准 予 许 可 的 决 定 。 符 合 发 证
17、条 件 的 ,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5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 20 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
18、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 2。表 2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1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天线测量GB/T 11298.2-1997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T 2829-2
19、002 C 频段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442-1995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20081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天线测量GB/T 11298.2-1997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T 2829-20021卫星电视接收天线Ku 频段Ku 频段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规范GB/T 16954-1997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2008C 频段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442-1995 1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室外单元测量GB/T 11298.3-19972室 外单 元( 含一 体 化 )Ku 频段Ku 频段
20、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规范GB/T 16954-1997 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GB/T 2829-20026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号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442-1995 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2008C/Ku频段Ku 频段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规范GB/T 16954-19971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T 2829-2002工程型2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室内单元测量GB/T 11298.4-19973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8898-2001专业型4 包装储运
21、图示标志 GB/T 191-20085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383720033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普通型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SJ/T 11219-20006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内单元测量GY/T 1502000表 2(续)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1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T 2829-20022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室内单元测量GB/T 11298.4-19974卫星模拟电视接收机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条件GB/T 11442-19953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22、安全要求GB 8898-20017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号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4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3837-20035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20081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测量方法 室内单元测量GB/T 11298.4-19972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8898-2001卫星数字电视调制器 检验项目见表 12-1表 12-7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3837-20034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T 2829-20025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
23、测量方法室内单元测量GY/T 150-20006有线电视系统调制器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GY/T 122-19955卫星模拟电视调制器 检验项目见表 12-1表 12-77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20081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239-2003内藏式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基本参数和测量方法SJ/T 10704-19962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8898-2001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3837-20036内藏式接收机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通用规范SJ/T 11219-20004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24、 GB/T 2829-2002注:产品性能要求按附录 AI 执行。5.2 企业生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 3。表 3 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及检测设备精度要求序号产品单元产品品种生产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精度要求8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天线面精度检测装置或设备0.01mmC 频段样板 0.01mm塞尺 0.01mm千分尺 0.02mm1卫星电视接收天线Ku 频段天线面成型模具、天线面成型设备、喷塑、喷漆设备、酸洗磷化设备、剪扳机游标卡尺 0.02mmC 频段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Ku 频段信号源 110-6频谱分析仪 频率响应( 0.5 3.0) dB2室外单元(含
25、一体化)C/Ku频 段插 件 生 产 线 、 波峰焊、锡膏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焊、总装生产线网络分析仪 源输出电平精度3.0dB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示波器 直流100MHz3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电 源 调 压 器 0500失真度仪 失真:0.6m8 钢板反射面厚度 0.55mm A D 0.6m15表 9-3(续)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2mm A D3m9 铝板反射面厚度 1.5mm A D3m10 铸铝反射面厚度2.0 mm A 11 玻璃钢天线高温贮存、低温贮存后起泡、断裂 A 12 方位转动范围(按附录 A 和 B 的第 12) B 功能13 俯仰范围不满足(按附录 A 和
26、 B 的第 12) B 功能c) 常温电性能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9-4。表 9-4 常温电性能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增益 A 2 效率 A 3 第一旁瓣电平 A 4 天线广角旁瓣包络 B 5 交叉极化鉴别率 A 6 驻波系数 B 适用于分体馈源7 噪声温度 B 适用于分体馈源5.5.2.1.3 检验方法天线的包装、外观结构和功能采用目视和手感的方法检查;反射面厚度采用刮掉涂层用游标卡尺、千分尺测量。天线的常温电性能指标按 GB/T 11298.21997 进行检验,要求在高、中、低三个取样频率点上进行测试。5.5.2.1.4 不合格判定不合格判定方案见表 9-5
27、。表 9-5 不合格判定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组检验项目 样品数量A 类不合格 B 类不合格 C 类不合格判 别水 平抽 样次 数包装 65(0,1) 150(2,3) 200(3,4) 一次外观结构和功能 65(0,1) 150(2,3) 200(3,4) 一次常温电性能N265(0,1) 120(1,2) 一次包装 80(0,1) 200(2,3) 300(3,4) 一次外观结构和功能 80(0,1) 200(2,3) 300(3,4) 一次常温电性能N180(0,1) 150(1,2) 一次5.5.2.2 室外单元(含一体化)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5.5.2.2
28、.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 10-1。16表 10-1 室外单元(含一体化)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标准1 包装 见表 10-62 外观 见表 10-63 常温电性能和电磁兼容 见表 10-64 环境试验 见表 10-65.5.2.2.2 不合格分类a) 包装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见表 10-2。表 10-2 包装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其中缺一或错误 A 2 商标,QS 标志,生产地址,其中缺少或错误 A 3 采用技术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中缺一或错误 B 4 质量(含包装物) 、包装箱尺寸,其中缺一或错
29、误 C 5 以上标志不清楚仍可辨认 C 可使产品受损 B 6 包装箱受潮、受损 不可使产品受损 C 7 包装箱上不应有的涂写、涂改 C 可使产品受损 B 8 包装箱内衬垫或缓冲物缺少或损坏 不可使产品受损 C 可使产品受损 B 9 包装箱内有异物不可使产品受损 C 10 产 品 合 格 证 、 说 明 书 , 其 中 缺 一 或 与 产 品 不 符 A 11 产品说明书严重错误,可误导用户操作 A 12 产品说明书无照射角 A b) 外观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0-3。表 10-3 外观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其中缺一或错误 A 2 Q
30、S 标 志 、 产 品 商 标 、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 其 中 缺 一 或 错 误 A 明 显 B 5mm3 表面有损(裂纹、变形、划伤、脱漆) 不明显 C 5mm明 显 B 5mm 24 颜色、质地(纹理)有明显差异 不明显 C 5mm 2不能用软布擦掉 B 5 有可见污垢 能够用软布擦掉 C 17c) 常温电性能和电磁兼容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0-4。表 10-4 常温电性能和电磁兼容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工作频段 B 2 振幅/频率特性 A 3 带内任意接收频道内增益波动 A 4 功率增益 A 5 一本振标称频率 A 6 输入饱和电平
31、B 7 镜象干扰抑制比 A 8 增益稳定度 B 9 相位噪声 B 适用于一体化馈源10 多载波互调比 B 11 馈源照射角 B 12 交叉极化鉴别率 A 13 输出频率范围 B 14 一本振泄漏电平 A 电磁兼容d) 环境适应性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0-5。表 10-5 环境适应性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一本振标称频率 A 5.5.2.2.3 检验方法包装、外观结构和功能采用目视和手感的方法检查。电性能指标按 GB/T 11298.31997 进行检验。环境试验要求按 GB/T 169541997 中 5.5 进行。5.5.2.2.4 不合格判定不合格判定方案见表
32、 10-6。表 10-6 不合格判定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组A 类不合格 B 类不合格 C 类不合格检验项目 样品数量RQL 判定组 RQL 判定组 RQL 判定组判 别水 平抽 样次 数包装 N2 65 0,1 150 2,3 200 3,4 一次外观结构 N2 65 0,1 150 2,3 200 3,4 一次常温电性能 N2 65 0,1 150 2,3 一次电磁兼容 N2 65 0,1 一次环境适应性 N2 65 0,1 一次说明:包装、外观和结构共用常温电性能测试的样品。5.5.2.3 卫星数字/模拟电视接收机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185.5.2.3.1 检
33、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 11-1。表 11-1 卫星数字/模拟电视接收机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标准1 包装 见表 11-112 外观 见表 11-113 结构与工艺 见表 11-114 功能 见表 11-115 常温电性能 见表 11-116 电磁兼容 见表 11-117 环境适应性 见表 11-118 安全性 见表 11-115.5.2.3.2 不合格分类a) 包装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见表 11-2。表 11-2 包装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其中缺一或错误 A 2 商标名称、商标图案,QS 标志,缺少或
34、错误 A 3 生产日期、生产地址,其中缺一或错误 B 4 采用技术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其中缺一或错误 B5 质量(含包装物) 、包装箱尺寸,其中缺一或错误 C 6 以上标志不清楚仍可辨认 C 可使产品受损 B 7 包装箱受潮、受损不可使产品受损 C 8 包装箱上不应有的涂写、涂改 C 可使产品受损 B 9包装箱内衬垫或缓冲物缺少或损坏 不可使产品受损 C 可使产品受损 B 10 包装箱内有异物不可使产品受损 C 11 产 品 合 格 证 、 说 明 书 , 其 中 缺 一 或 与 产 品 不 符 A 12 产品说明书严重错误,可误导用户操作 A 13 规定要求的附件缺少或失效 B 14 附件
35、外观污损脏 C b) 外观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1-3。19表 11-3 外观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其中缺一或错误 A 2 QS 标 志 、 产 品 商 标 、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 其 中 缺 一 或 错 误 A 3 无电源标记或错误 A 4 功能符号标志不规范或不清晰 C 5 以上标志不清楚仍可辨认或固定不牢 C 6 按键、开关,其中之一缺损或脱落 A 7 指示灯、LCD(或 LED) ,其中任一显示不亮 C 其中任一失灵 A 8 输入、输出和数字接口(数字机) 其 中 任 一 接 触 不 良 C 明 显 B
36、5mm9 表面有损(裂纹、变形、划伤、脱漆)不明显 C 5mm明 显 B 5mm 210 颜色、质地(纹理)有明显差异不明显 C 5mm 2不能用软布擦掉 B 11 有可见污垢能够用软布擦掉 C c) 结构与工艺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1-4。表 11-4 结构与工艺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机壳严重变形或开裂 A 2 机内部件、电路板,安装不牢、松动或缺紧固件 B 3 盖板、前后板、侧板,其中之一不平或缝隙太大 C 4 机内有飞线 B 5 印制电路板严重变形或断裂 A 6 机内有金属异物 A 7 机内有非金属异物 C 8 导线未按要求扎线或固定不牢 B 9 缺少应有
37、的套管 C 严重锈蚀或裂纹 A 10 机内金属件一般锈蚀或划痕 C d) 功能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1-5。20表 11-5 功能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无室外单元垂直、水平极化供电电压或缺一 A 2 不满足极化电压(V:13V1V,H:18V2V)要求 A 3 无信号电平指示 B 4 无信号质量(或误码率)指示 A 数字机5 无 信 号 或 不 满 足 要 求 ( 22kHz4kHz, 650mV p-p250 mV p-p) B 数字机6 遥控器失灵 B 7 图象极性不正确 A 8 无立体声或任一声道失灵 A 数字机9 室外单元供电电压无短路保护措施 A 10
38、 无断电记忆或无信号记忆功能 A 数字机11 无自动声道选择 B 数字机12 水平极化电压时供电电流小于 300mA B 13 电源电压适应性不满足要求 A e) 常温电性能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1-6。表 11-6 常温电性能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工作频段 B 2 预选频道数 B 3 输入电平范围 B 4 输入信号频率捕捉范围 B 5 亮度/同步信号电平 B 6 解调门限 A 7 符号率范围 A 数字机8 能量扩散消除比 B 模拟机9 K 系数 A 10 微分增益失真 A 11 微分相位失真 A 12 亮度/色度增益不等 A 13 亮度/色度时延不等 A 14
39、 亮度信号非线性 B 数字机15 视频回波损耗 B 16 行同步前沿抖动 A 数字机17 视频频率响应 B 18 视频连续杂波信噪比 A 19 伴音谐波失真 A 20 伴音频率响应 B 21 伴音信噪比 A 22 立体声伴音相位差、电平差、隔离度其中之一 B 数字机23 伴音副载波可调范围 B 模拟机21f )电磁兼容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1-7。表 11-7 电磁兼容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电源端骚扰电压 A 2 天线端骚扰电压(调谐器输入) A 3 RF 输出端有用信号和骚扰信号电压(RF 图象调制) A 4 骚扰功率限值 A 5 辐射骚扰限值(3m 距离)
40、A 6 辐射功率限值 A g) 环境适应性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1-8、表 11-9、表 11-10。表 11-8 环境试验后外观、结构、表面处理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合格内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机壳严重变形和明显裂痕 A 2 表面漆层裂纹 B 10mm3 表面漆层脱落 B 10mm 24 机壳少量变形,表面漆层少量明显变色 C 5 装饰件、标牌明显变色、变形、开裂、松动或脱落 B 6 标记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B 严重锈蚀 B 7 机内金属件和机壳 一般锈蚀 C 8 印制电路板变形或断裂 A 9 功能控制件失灵 A 10 紧固件、结构件脱落或断裂 A 5 mm 2 A 11 金属脱落物 5 m
41、m 2 B 12 机内导线折断、脱焊或元器件断脚 A 13 可拆装接插件脱落 B 表 11-9 环境试验电性能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视频连续杂波信噪比 A 数字机2 微分增益失真 A 3 微分相位失真 A 4 亮度/色度增益不等 A 5 亮度/色度时延不等 A 226 伴音信噪比 A 数字机表 11-10 安全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绝缘电阻 A 恒定湿热条件2 抗电强度 A 恒定湿热条件3 电源线截面积 A 0.5 mm 24 机内带电件不可触及 A 5 安全标记 A 5.5.2.3.3 检验方法a)包装、外观、结构工艺采用目
42、视和手感的方法检查,表 11-2 中第 7、8 项需加电后用目视和手感的方法检查。b)功能需加电后用专用仪器送测试信号或接收卫星电视信号进行检查,其中表 11-4 中第2、5、12 项可在电性能测试时用电压电流表和示波器进行测量,第 13 项用调压器改变供电电压观察图象质量是否受影响。c)电性能指标按 GB/T 11298.41997、SJ/T 11219-2000 和 GY/T 1502000 进行检验。d)电磁兼容按 GB 138372003 中 5.35.9 节的方法进行。e)环境试验要求按 GB/T 169541997 中 5.5 进行,其中外观、结构用目视和手感的方法进行, 电性能测
43、试同 c)规定的方法。f)安全检验按 GB 88982001 中有关方法进行。5.5.2.3.4 不合格判定不合格判定方案见表 11-11表 11-11 不合格判定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及判定组A 类不合格 B 类不合格 C 类不合格检验项目样品数量RQL 判定组 RQL 判定组 RQL 判定组判 别水 平抽 样次 数包装、外观 N2 65 0,1 150 2,3 200 3,4 一次结构工艺 N2 65 0,1 150 2,3 200 3,4 一次功能 N2 65 0,1 120 1,2 一次常温电性能 N2 65 0,1 120 1,2 一次电磁兼容 N1 80 0,1 一次环境适应
44、性 N2 200 3,4 250 4,5 一次安全性 N1 80 0,1 一次说明:包装、外观、结构工艺和功能共用常温电性能测试的样品。5.5.2.4 卫星数字/模拟电视接收调制器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235.5.2.4.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 12-1。表 12-1 卫星数字/模拟电视接收调制器产品单元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标准1 包装 见表 12-82 外观 见表 12-83 结构与工艺 见表 12-84 功能 见表 12-85 常温电性能 见表 12-86 电磁兼容 见表 12-87 环境适应性 见表 12-88 安全性 见表 12-85.5.2
45、.4.2 不合格分类a) 包装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同表 11-1。b) 外观、功能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2-2。表 12-2 外观和功能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 合 格 内 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机壳严重开裂、变形、损伤、脱漆或锈蚀 A 2 表面一般划伤、变形、脱漆、锈蚀、毛刺 B 3 表面轻微划伤、变形、脱漆、锈蚀、毛刺 C 4 接缝有明显不合或高低不平或配合间隙大 B 5 面板等装配松动或缺少紧固螺钉 B 6 QS 标志、商标、装饰件漏装、错装、脱装或翘起 B 7 功能键或插口无标记或标记有误或模糊不清,影响使用 B 8 表面脏污,但可擦去 C 9 机壳和标牌上均无生产厂名 A 10 任一
46、功能键、控制键、开关等活动部件失灵或损坏 A 11 上述活动件过松、过紧、明显变形但未失效 B 12 上述活动件偶尔一次不起作用 C 13 上述活动件手感明显不适或有机械磨擦声 B 14 控制件脱落,但不用工具可以复位 C 15 任一插孔、插头失效 A 16 任一插孔、插头接触不良 B 17 熔断丝熔断两次 A 18 瞬时故障(指故障发生后不加外力或改变原有应力能自行恢复的故障)重复出现 2 次(含 2 次)以上 A 19 无图像 A 20 有图像,但不能正常收看 A 21 无室外单元(LNB)供电电压或极化切换电压 A 22 任一功能指示器不亮(但功能正常) B 24序号 不 合 格 内 容
47、 不合格分类 备注23 任一功能指示器有时不亮 C 24 无伴音 A 表 12-2 (续)25 有伴音,但不能正常收听 A 26 任一声音通道失灵 A 27 立体声左右声道接反或反相 B 28 面板控制或遥控器失灵 A 29 图像极性不正确 A 30 无断电记忆或失灵 A c)结构与工艺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2-3。表 12-3 结构与工艺的不合格内容和分类序号 不 合 格 内 容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机内结构件严重锈蚀 A 2 机内结构件轻度锈蚀 B 3 结构件脱开或电源变压器松动 A 4 结构件或印刷电路板松动 B 5 印刷电路板断裂 A 6 元器件断脚或脱落 A 7 连接导线脱焊或断头 A 8 紧固件脱落 A 9 机箱内有金属异物 A d) 常温电性能的不合格分类见表 12-4。表 12-4 常温电性能检验项目和不合格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备注1 输入频率范围 B 2 输入电平范围 B 3 镜象干扰抑制比 B 4 动态解调门限 Eb/No A 5 视频频率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