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料文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资料、文件管理,按照南昌江竹实业有限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财务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协议合同及财务部对外联系沟通的各种文件、资料、协议合同等。三、权限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提取审阅或将公司财务文件、资料交他人审阅,确有必要时需请示财务 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提取 审阅。四、财务部文件、资料管理规定1、拟稿:财务部门根据内部管理需要由相关人员起草文件。2、审批签发:由财务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审批签字。3、传递:在部门内部传递执行。4、存档:财务部门留存备份。5、督办:财务部门进行督办。6、一般性资料文件:员工因工作原因需提取一般性财务资料或文件,需得到财务部负责人的同意。文件、资料审阅完后,应及时送交 财务部负责人处。7、机密性资料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提取审阅,确因工作需要提取审阅时, 财务部负责人需报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提取审阅文件。提取的机密性文件或资料不得带回家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8、绝密性资料文件:无关人员不得提取翻阅。9、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同 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确保机密不被泄露或利用。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布之日起执行。六、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说明。起草人: 审核人: 审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