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法理学》说课.ppt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175237 上传时间:2018-12-13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669.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理学》说课.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法理学》说课.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法理学》说课.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法理学》说课.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法理学》说课.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法理学导学,承德电大 谷守军,说课提纲,二、教学大纲,三、教学资源,四、教学实施,五、教学改革,六、教学效果,一、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 (一) 课程目标,法理学分为五单元。二十一章。 第一单元 绪论(第1章) 第二单元 法的一般原理(第一编,第2-5章) 第三单元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第二编,第6-12章) 第四单元 法的创制(第三编,第13-16章), 第五单元 法的实现(第四编,第17-21章),通过学习法理学,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为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运用所学到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理解实际问题。,基本内容,培养目标,(二)课程设置,法

2、学基础理论,本课程,宪法、刑法、民法、 行政法、婚姻家庭法、 经济法、诉讼法、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后续课程,二、教学大纲,法理学是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的基础必修课。 法理学课程是理论性、学理性、抽象性较强的 一门学课,而且其涉及知识面比较宽,它涉及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 门学科。 法理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 理论学科,法理学是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的 法律观,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 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职能、作用、发展 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实施、实现、监 督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 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在整个法学 体系中

3、,它是一门基础性理论学科,一门导言 性、绪言性学科。,(一)课程性质,(二)教学内容与教学安排,(三)、教学重点与难点,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最主要区别 法律意识概念、法律意识的分类 法律意识的作用 法的特征、法律要素、法律体系、法律部门 法律关系、权力的概念,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法律责任、法律监督 正确判断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的能力 正确判断法的效力范围的能力 正确判断法的效力位阶的能力,(四)教学目标,三、教学资源,文字教材:法理学,孙国华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辅助文字教材:法理学学习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音像教材为录象课,共9讲。其中2讲为期末复习,其余7讲为重

4、点、难点解析。教学平台:中央、省、市电大三级平台参考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台 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法制在线,四、教学实施,教,学,方,法,讲 授 法,讨论法,案 例 分 析,归 纳 法,四人共同盗窃不同受罚案 1994年5月8日,周某和同乡孙某、冉某密谋行窃。次日中午11时左右,此三人和另一老乡在一立交桥底碰面,周某拿着平时用的铁凿,四人骑两辆自行车窜至事主郭某家。根据分工,冉某望风,其他人合力撬门,十几分钟后,铁门和木门相继被撬开,并在主人房间找到了保险柜。他们撬开保险柜,发现竟有七八十万元现金和一块“帝舵”牌手表。下楼后,四人丢弃了自行车,乘出租车离去。事后,几人平分赃款,各得款17万。不久

5、,孙某和冉某被公安机关抓获。1995年12月,孙某被判处死刑,冉某被判无期徒刑,而周某则得以逃脱。2005年1月5日,在四川广元县隐姓埋名11年的周某终于被警方抓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据1997年颁布的刑法,以盗窃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案例讨论,解读: 1997年,我国修订刑法颁布,第264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这就意味着,从侵害的对象上看,只有犯

6、罪分子盗窃金融机构并且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等两种情形下方可判处死刑,侵害普通公私财物等其他对象时,犯罪分子至多判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这一规定与1979年刑法有明显区别,即对于一般盗窃犯罪而言,处刑较旧刑法偏轻。依据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2条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的规定,周某虽然案发时是1994年,即旧刑法实施期间、新刑法颁布实施之前,但在量刑上则应当适用处刑较轻的1997年刑法。,案例分析,南京同性卖淫案2003年8月的一天,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骤然响起,有人举报说在市内一叫“正麒”的酒吧内,好像有同性之间组织卖淫活动。接到群众举报后,南京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的侦查员们开始化

7、装侦查。案件侦查终结以后,南京市公安局以组织卖淫罪向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李宁等人。但是,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刑法中对组织同性卖淫行为没有明确界定。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刑事法律原则,李宁等人的行为难以定罪,没有批准逮捕。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向基层检察院申请复议,由于案件比较复杂,复议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于是,公安机关继续向市检察院申请复核。,最后经过复核,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还是以组织卖淫罪,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秦淮区人民法院经过几次的审理,于2004年2月17日做出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64条的规定,被告人李宁犯有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李宁违法所得1500元予以追缴。,案例分析,教学手段,课堂 教学,旁听 审判,多媒体教学,模拟 法庭,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启发式教学、加强教学互动、分析典型案例,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多媒体教学、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等,五、教学改革,六、教学效果,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知识 分析法律问题,培养基本法律素养。 树立尊重人权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适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能力。 运用法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谢 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等教育 > 教学研究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