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验 结 果 保 密 和 保 护 隐 私 权 制 度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受检者和咨询者的隐私权。二、检验科工作人员不得歧视性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它传染病患者包括其家庭人员。三、检验科工作人员不得将受检者和咨询者等个人信息情况向外公布或传播。四、各专业组人员应保护受检者和咨询者检验申请单上个人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向非相关人员公开。五、检验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打听受检者个人信息或相互传播。六、HIV 初筛阳性的疑是结果,应及时送检 CDC 确认,不得将初筛结果告知受检者本人,病房标本 HIV 初筛阳性结果,口头报告临床,同时嘱咐其保护病人隐私。需如出现本单位人员感染性病或 HIV 情况时,应对个人信息及结果严格保密,HIV 阳性结果须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七、当感染者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矛盾,保密工作必须与医学道德准则和有关的法律条文一致。八、报告结果隐私的保护:首先所有检验科员工要有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做到所有报告单在 LIS 系统查看时设定准入权限,其他人无权查看检验记录。病房住院病人不能直接索要检验结果,特殊情况时应由主管医师同检验科联系。九、保密制度纳入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情况修订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