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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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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1.100.70Y42团 体 标 准T/CAFFCI XXXXXXXX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指南Guidelines on cosmetic safety assessment (征求意见稿)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2018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中 国 香 料 香 精 化 妆 品 工 业 协 会 发 布T/CAFFCI XXXXXXXX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北京宝洁技术研发中心、福建片仔癀化妆品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田、符佳佳、高原、金卫华、赖顺果、王毕璟、乌兰、吴倩、辛文波、邢泰然、闫峻、郑燕玲。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T/CAFFCI XXXXXXXX1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指南1 范围本标准给出了化妆品原料和成品安全性评估的常用术语、一般性原则、评估程序和报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原料和成品的安全性评估,评估原则也适用于杂质的安全性评估。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

3、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许 2011 年第 207 号)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国食药监许 2010年第 339 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268 号)GB/T 27406-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毒理学检测GB/T 34708-2017 化学品风险评估通则GB/T 36499-2018 基于GHS标签的消费品风险评估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4、.1 危害 hazard化学物或杂质在暴露情况下对人体产生有害作用的固有属性。3.2 风险 risk消费者暴露条件下,原料或杂质对使用者产生有害作用的概率及特征。3.3 安全性评估 safety assessment系统性科学地分析因接触危害因素或条件而引起的对健康有害作用的过程,包括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四个步骤。3.4 定量构效关系 quantitative 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用数学和统计学手段定量研究化学物的分子结构与其生物活性之间的关系。T/CAFFCI XXXXXXXX23.5 剂量 dose直接与机体的吸收部位(消

5、化道、粘膜、皮肤等)接触,可供吸收的受试物的量(应用剂量),通常以mg/kg bw表示。3.6 阈剂量 threshold dose受试物开始产生毒效应的剂量,低于阈剂量时效应不发生,达到阈剂量时效应将发生。3.7 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 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在规定的暴露条件下,通过试验和观察,受试物不引起机体可检测到的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或浓度。3.8 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 lowest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在规定的暴露条件下,通过试验和观察,受试物引起机体损害的最低剂量或浓度。3.9 毒理学关注阈值 t

6、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化学物暴露关注阈值,当人体暴露剂量低于该阈值时,预计不产生危害人类健康的风险。3.10 基准剂量 benchmark dose化学物引起某种特定的、较低健康风险发生率(一般在1%10%之间)的剂量;该剂量与某种生物效应的明确度量或改变有关。3.11 预期无诱导致敏剂量 no expected sensitizing induction level不产生诱导致敏效应的最高剂量或浓度。3.12 有阈值化学物 threshold compounds在一定的暴露剂量以下,对动物或人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化学物,包括非致癌物和非遗传毒性的致癌物

7、。3.13 无阈值化学物 non- threshold compounds多为遗传毒性的致癌物,是已知或假设其作用是无阈的,即已知或假设大于零的所有剂量都可以诱导出有害作用的化合物。3.14 全身暴露量 systemic exposure dosageT/CAFFCI XXXXXXXX3通过各种暴露途径进入体循环的化学物的预计量。通常以mg/kg bw/day表示。3.15 消费者暴露水平 consumer exposure level消费品中的致敏化学物通过消费途径产生的暴露水平。通常以g/cm 2day表示。3.16 可接受暴露水平 acceptable exposure level预计不

8、产生致敏作用的化学物暴露水平。3.17 安全边界 margin of safety从合适的试验得到的实验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与预期的全身暴露量之间的比值。3.18 可接受风险度 acceptable risk能够为社会公认并能为公众接受的终生致癌风险概率,通常为10 -6或10 -5,可因时间、地点、条件和公众的接受能力而不同。3.19 T25对自发肿瘤发生率进行校正后,25%的试验动物的某部位有发生肿瘤的剂量。可由慢性毒性/致癌性试验得出。3.20 参考剂量 reference dose环境介质(空气、水、土壤、食品等)中化学物的日平均接触剂量的估计值,人群(包括敏感亚群)在终生接触

9、该剂量水平下,预期一生中发生非致癌或非致突变有害效应的危险度可接受或可忽略的程度。3.21 每日容许摄入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是指人终生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入某种化学物,对健康无任何已知有害作用的剂量。3.22 消费者暴露水平每日耐受摄入量 tolerable daily intake是指人终生每日摄入某种有害物质,对健康无任何已知有害作用的剂量。3.23 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undesirable effect/ serious undesirable effect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条件下使用化妆品时引起的不适反应。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导致暂时或永久

10、的功能丧失、残疾、住院治疗、先天性畸形或造成致命危害甚至死亡的不良反应。T/CAFFCI XXXXXXXX44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ADI 每日容许摄入量 (acceptable daily intake)AEL 可接受暴露水平 (acceptable exposure level)BMD 基准剂量 (benchmark dose)CEL 消费者暴露水平 (consumer exposure level)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EMA 美国食用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 (

11、Flavour Extract ManufacturersAssociation)IFRA 国际日用香精工业协会 (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IOFI 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the flavor industry)LCR 终生致癌风险度 (Lifetime Cancer Risk)LOAEL 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剂量 (lowest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MoS 安全边界 (margin of safety)NESIL 预期无诱导致敏剂量 (no e

12、xpected sensitizing induction level)NOAEL 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高剂量 (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QRA 定量风险评估( 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QSAR 定量构效关系 (quantitative structure-activity relationship)RfD 参考剂量 (reference dose)RIFM 香原料研究院(Res

13、earch Institute for Fragrance Materials)SED 全身暴露量 (systemic exposure dosage)TDI 每日耐受摄入量 (tolerable daily intake)TTC 毒理学关注阈值 (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WHO 世界卫生组织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5 总则5.1 产品的责任企业负责产品的安全性评估工作。企业在产品安全性评估结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将该产品投入市场。5.2 化妆品原料安全性评估采用国际通用化学成分安全性的评估方法。化妆品原料的毒理数据分

14、析应遵循证据权重(Weight of Evidence)的原则,充分考虑所有相关科学数据,包括:人体安全数据、体内试验数据、体外试验数据、QSAR、化学分组(Grouping)、交叉参照(Read-across )数据和理化特性,应考虑其毒理学意义、生物学意义和统计学意义。5.3 不得使用风险收益原理证明化妆品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合理性。5.4 化妆品是各种原料的组合,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估应基于其原料的安全性评估。在原料安全的情况下化妆品的基本安全可以得到保证。如果确认原料之间存在化学、生物学相互作用,应该评估其风险。T/CAFFCI XXXXXXXX55.5 本标准所列要求(包括附录)不应视作检查

15、列表,化妆品原料和成品的安全性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性评估人员按照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本标准或其他评估方法对产品进行评估。6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的要求6.1 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化妆品安全性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的资质档案。化妆品安全性评估工作可由本企业、同一集团的关联企业或第三方的专职安全性评估人员承担,专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应独立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负全责。化妆品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成立安全性评估小组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估工作,由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质量负责人负责安全评估工作,兼任安全性评估小组组长,安全性评估小组由本企业技术、研发、质量控制、专业法

16、规、安全评估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对评估报告内容负责,小组成员对在安全性评估工作中各自开展的工作负责。6.2 化妆品安全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a) 具有一定的化妆品专业知识,了解化妆品生产过程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b) 能够查阅和分析安全性相关的毒理学信息,包括原料和产品的质量信息;c) 具有分析、评估和解释毒理学数据的能力;d) 能够公平、客观的分析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在全面分析所有可获得的数据和暴露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e) 专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应至少具有毒理学、公共卫生学、医学、药学或类似学科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或资格证书,且拥有2年以上化妆品安全性评估经验;f) 化

17、妆品安全性评估小组组长应至少具有化学、生物学、食品学或类似学科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或学历资格证书,经过了化妆品或化学品等产品的安全性评估培训取得合格资质。化妆品安全性评估小组组长也可由专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担任。6.3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应不断深入学习安全性评估的知识,了解和掌握新的安全性评估方法,掌握化妆品原料安全性评估的信息。6.4 鼓励企业自行开展化妆品安全性评估工作。7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流程专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或安全性评估小组对化妆品进行安全性评估时,应按照本标准相关要求遵循以下流程:a) 掌握产品所用原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关毒理学资料(包括国内外安全性评估机构的评估

18、结论),并逐一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b) 在完成所有原料安全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安全性进行评估,明确评估结论;c)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应针对每个产品编写安全性评估报告,妥善保存;d) 产品上市后,对上市产品进行安全性监测。一旦确认与产品相关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记录;如对产品安全性产生影响,应及时对安全性评估报告进行更新。8 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8.1 原料的物理化学性质T/CAFFCI XXXXXXXX6根据产品配方,掌握所用原料必要的物理化学性质信息,根据原料的具体情况,如实建立原料信息档案或填写化妆品原料理化性质信息(参见附录A),并依我国法规的变化做出必要调整和说明。原料

19、信息档案应包含化妆品原料理化性质信息所涉内容。除上述外,复配原料以及植物、动物、矿物和生物技术来源原料应:a) 对复配原料,企业应明确各成份的浓度,包括:主要成份、防腐剂、抗氧化剂、螯合剂、缓冲剂、溶剂及其他添加剂以及可能带入的杂质;b) 对植物来源原料,企业应说明来源植物学名(属名和种名)、使用的植物的部位、加工工艺,明确原料状态、溶剂类型和植物提取物含量、卫生学指标(如农残)及添加剂(如:防腐剂等)等信息;c) 对动物来源原料,企业应说明来源动物的名称、产地、器官或部位、加工工艺,明确原料形态、卫生学指标(如抗生素)等信息;d) 对矿物来源原料,企业应说明起始材料、加工工艺,明确组成成份的

20、物理和化学性质、卫生学指标、添加剂(如:防腐剂)等信息;e) 对生物工程来源原料,企业应说明制备过程、所用微生物的种类、添加剂(如:防腐剂、稳定剂)等信息。8.2 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原则a) 应根据试验数据、权威文献报道、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对化妆品原料逐一进行安全性评估工作,保障原料使用的安全性;b) 如所用原料未被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收录,则需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化妆品新原料的行政许可注册或备案工作,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批准要求使用。如所用化妆品限用物质和准用物质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则需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化妆品新原料的行政许可注

21、册或备案工作,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批准要求使用;c) 凡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限用物质和准用物质相关要求的原料,无须开展安全性评估,但需保证原料使用符合相关要求;d) 凡已有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机构(如: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估委员会、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等)批准或公布的安全性评估结论的原料,无须开展安全性评估,但需保证原料使用符合相关要求;e) 凡已通过 WHO、FAO、OECD、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内外政府及其他相关权威机构等批准或公布了安全限量(如:日允许摄入量、日耐受剂量、参考剂量等)的原料,只需计算该原料在产品中的暴露水平,当该原料全身暴露量小于所公布的安全限量,通常状况下,可认为是安

22、全的,无须开展其他系统毒性的安全性评估工作。但需对其局部毒性进行安全性评估工作,可通过提供安全性资料或通过原料或产品相关毒理学终点试验等加以证明;f) 如香精生产商提供了香精符合IFRA 最新标准、香精安全性评估文件或国家相关标准的证明文件,通常状况下,可认为是安全,无须开展其他安全性评估工作;g) 凡原料在现有条件下无法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评估时,如果该原料在本公司注册或备案的同类型产品中已有使用,并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证明其安全性的,该原料在同类产品的使用浓度不超过上述产品最高用量,不必按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性评估,但化妆品安全评估人员必须详细阐明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评估的具体原因,并评估原料

23、的使用历史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原料的安全性;T/CAFFCI XXXXXXXX7h) 凡原料无法满足上述情况的,需按危害识别、剂量反应关系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四步(以下简称:“四步法”),对原料进行安全性评估;鼓励化妆品企业和原料生产企业对原料通过“四步法”开展安全性评估工作。i) 对原料带入杂质的安全性评估,参考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相关内容。8.3 “四步法”的评估要求8.3.1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应对原料危害性进行识别,即对原料的基本毒理性质进行识别,数据来源包括体内或体外的毒性试验、临床研究、不良反应监测、流行病学研究、人群监测等,

24、也可参考QSAR、化学分组、交叉参照等计算机模拟数据。对原料危害识别,包括以下毒理学类型和简要说明:表1类型 说明(包括 OECD 收录的动物替代试验方法)急性毒性 主要指急性经口或经皮毒性试验资料刺激性/腐蚀性 包括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皮肤致敏性 包括豚鼠最大值试验资料、Buehler 局部封闭涂皮试验资料、局部淋巴结试验试验资料、人体试验数据等光诱导毒性 当受试物有紫外光吸收特性时需要考虑,如光毒性试验、光致敏性试验资料等透皮吸收 分子量超过 1000 道尔顿的聚合物可豁免致突变性 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或损伤

25、试验资料重复毒性 包括亚急性(1428 天)或亚慢性(90 天)或慢性(至少 12 个月)经口或经皮重复染毒试验资料等。可根据原料的用途及可能的暴露途径提供相应毒性资料发育及生殖毒性 如致畸试验、两代生殖毒性试验、生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等致癌性如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等遗传毒性试验为阴性结果,且在 90 天重复染毒中无肿瘤发生指征的化合物,可以考虑豁免毒物代谢动力学 /人群安全资料 /对不同种类原料毒理学项目的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许2011207 号)相关要求。8.3.2 毒理学终点的参考依据8.3.2.1 根据原料实际情况,可通过下列参考数据,确定相关毒理学

26、终点。a) WHO、FAO 、OECD 、国内外政府机构、相关国际机构(如:IFRA、FEMA、IOFI 等)、毒理学数据库等发布的毒理学数据;T/CAFFCI XXXXXXXX8b) 相关安全评估机构发布的毒理学数据;c) 各国药典所收录的毒理学数据资料;d) 权威科学文献所收录的毒理学资料;e) 企业开展的毒理学试验资料。8.3.2.2 如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所需毒理学终点数据需要通过试验来获得,则试验方法原则上应采用我国化妆品法规、标准及OECD 规定的方法获得。如果采用下列方法,必须阐明科学上的原因:a) 可以使用未经我国及OECD 批准和收录的动物替代试验方法( Alternatives

27、 to Animal Testing);b) 可以使用国内外政府批准或承认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学品行业的方法;c) 其它毒理学试验资料,可作为毒理学试验资料的补充,以提供其它有助于表明原料毒性的资料,如:QSAR、化学分组、交叉参照等资料。8.3.2.3 可根据原料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群监测以及临床不良事件报告等相关资料,判定该原料可能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效应。8.3.3 剂量反应关系评估剂量反应关系评估用于确定原料的毒性反应与暴露剂量之间的关系。有阈值化合物和无阈值化合物的剂量反应关系评估采取以下不同的方式。a) 有阈值原料的剂量反应关系评估,需确定原料的系统毒性NOAEL值;1)当选择

28、NOAEL 计算安全系数时,应选择来自系统毒理学效应的、重复剂量毒性试验的数据,如亚急性、亚慢性和/或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致畸试验、生殖/ 发育毒性试验数据等;2)在选择NOAEL 值时,还应该考虑该值获得的试验条件,应该是和被评估物使用条件和品种敏感度最相关的;3)如不能获得NOAEL 值,也可以用 LOAEL或BMD值代替,但用LOAEL值计算MoS时,应增加相应的不确定系数(一般为3倍)。如使用通过28天的动物试验的NOAEL值来计算MoS,也应增加相应的不确定系数(一般为3倍)。b) 对于无阈值原料的致癌性,可通过剂量描述参数T 25、BMD等来进行剂量反应关系评估;c) 皮肤致敏

29、性评估可根据豚鼠最大值试验(guinea pig maximization test)、Buehler局部封闭涂皮试验、局部淋巴结试验(local lymph node assay)或人体重复诱导斑贴试验(HRIPT)结果等,确定该原料的证据权重预期无诱导致敏剂量(weight of evidence no expected sensitization induction level)。8.3.4 暴露评估a) 对化妆品原料进行暴露评估时应考虑含该原料的成品的使用部位、使用量、使用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应包括:表2序号 因素 说明1 产品类型 /2 产品的使用方法 如:涂抹,喷洒等T/CAF

30、FCI XXXXXXXX93 原料在成品中的浓度 /4 日使用量 日使用量可以参考本指南附录 C 相关内容或依据产品说明中明确的单位使用量和日使用频率的乘积5 皮肤使用的总面积 皮肤使用的总面积可以参考本指南附录 B 相关内容序号 因素 说明6 暴露部位或途径 /7 暴露持续时间 如:驻留或淋洗等8 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的暴露 /9 暴露对象的特殊性 如:婴儿、儿童、敏感肌肤人群10 可进入体内的量 /11 使用后会受到日光照射的皮肤 /b) 全身暴露量(SED)的计算1) 如果原料的暴露是以每次使用经皮吸收g/cm 2来表述时,根据使用面积,按以下公式计算: 310BWFSADSE式中:SED

31、全身暴露量(mg/kg bw/day);DAa经皮吸收量( g/cm 2),每平方厘米所吸收的原料的量,测试条件应该和产品;的实际使用条件一致;在无透皮吸收数据时,吸收比率以 100%计;SSA暴露于化妆品的皮肤表面积,可参见附录 B 给出的参数;F产品的日使用次数(day -1);BW默认的人体体重(60 kg)。2) 如果原料的经皮吸收率是以百分比形式时,根据使用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PDACSE式中:SED全身暴露量(mg/kg bw/day);A考虑了残留率的以单位体重计的化妆品每天使用量(mg/kg bw/day)。可参见附录C给出的参数;C原料在成品中的浓度(%);DAp经皮吸收率

32、(%)。在无透皮吸收数据时,吸收比率以50%计。注: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低经皮吸收率的化妆品原料,在安全评估时至少需要理化特性试验数据、体外经皮试验数据、局部毒性数据和致突变/遗传毒性数据:T/CAFFCI XXXXXXXX10-分子量500 道尔顿;-高电离程度;-醇水分配系数Log Pow -1 或4;-拓扑极性表面积120 2;-熔点200 C 。3) 消费暴露水平(CEL)的计算 SARCELf式中:CEL:消费者暴露水平(g/cm 2day);A:致敏物质接触量(g/day)。可通过成品中致敏物含量、成品的每天使用量及皮肤吸收等参数推算;Rf:残留系数;SSA:暴露于化妆品的皮肤表面积

33、,可参考附录B给出的参数。8.3.5 风险表征a) 有阈值原料的风险表征1) 对于有阈值的化合物,通常通过计算其MoS进行评估,在通常情况下, 当原料的MoS100 时,可以判定是安全的,该值(MoS 100)同样适用于儿童。若能明确证明原料生物利用率为零,则其系统暴露量(SED)为零,则无需计算安全系数。MoS的计算: SEDNOALMsyo式中:NOAELsys: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高系统毒性剂量(在无相关代谢动力学数据的情况下,NOAELsys 的默认值为经口 NOAEL 的 50%) ;SED:全身暴露量(mg/kgday)。如果只有经皮的 NOAEL,安全边际( MoS)也可通过下列

34、公式计算: usedaily extrnosDNOAELSM式中:NOAEL: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最高系统毒性剂量;Dose external daily use:每日经皮使用的剂量(mg/kg bw/day)。2) 若某原料依据相应原则,可使用 TTC 的方法来评估人体健康风险,经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人员确认,可以豁免 MoS 的计算,但需详细说明科学理由和评估过程。b) 无阈值原料的风险表征1) 对于无阈值的原料,可通过计算其LCR 进行风险程度的评估。如果该原料的终生致癌风险度低于可接受风险度,则认为其引起肿瘤发生的风险性较低,可以安全使用。LCR计算如下:T/CAFFCI XXXXXXXX

35、11254HTSEDLCR式中:LCR:终生致癌风险;HT25:由T 25转换的人T 25;SED:终生每日暴露平均剂量(mg/kg bw/day)。其中: 25.025动 物人 BWTH式中:HT25:由T 25转换的人T 25;T25:对自发肿瘤发生率进行校正后,25% 的试验动物的某部位有发生肿瘤的剂量。BW人 :人的体重(kg);BW动物 :试验动物的体重(kg );2)对于无阈值的原料,还可通过计算其暴露边界(Margin of Exposure)进行风险程度的评估。如果MoE10000(以BMDL10作为剂量描述参数计算)或MoE25000(以T 25作为剂量描述参数计算),通常可

36、认为其引起肿瘤发生的风险性较低,可以安全使用。暴露边界(MoE)计算如下: SEDTBMLO)(1025式中:MoE:暴露边界BMDL10: 对自发肿瘤发生率进行校正后,引起10%肿瘤发生率的基准剂量的 95%置信区间下限SED:终生每日暴露平均剂量(mg/kg bw/day)c) 对原料皮肤致敏性的风险表征致敏风险的主要防护措施是确保不会诱导消费者致敏,因此可通过以下程序进行评估:对于原料的皮肤致敏性风险,可通过该原料的证据权重预期无诱导致敏剂量(WoE NESIL)计算得出AEL,当AEL CEL时,判定该原料致敏风险可接受。AEL 计算如下: SAFELNI Wo式中:AEL:可接受暴露

37、水平(g/cm 2);WoE NESIL:证据权重预期无诱导致敏剂量(g/cm 2);SAF:致敏评估因子,根据个体差异、产品类型、使用部位皮肤状况、使用频率/持续时间,确定恰当的致敏评估因子(可参考RIFM的QRA相关方法)。9 化妆品成品的安全性评估T/CAFFCI XXXXXXXX129.1 根据所用原料的安全性评估资料,结合产品的使用方式、使用量、残留等暴露水平,对化妆品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估,以确保产品安全性。还需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带入杂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参考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相关内容。9.2 若原料的安全性评估资料尚无法确

38、认产品局部耐受性时,可选用下列方式加以说明:a) 通过本产品或已上市类似配方的人体临床研究数据或人体试用试验数据;在进行临床研究或人体试用试验等人体研究之前,应事先确认试验符合伦理学要求,并对受试成品进行深入的安全性评估,以保证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引起明显的不良反应;b) 本产品或已上市类似配方的相关毒理学试验数据;c) 已上市类似配方产品的不良反应统计数据。9.3 对产品理化稳定性的评估a) 确认原料之间是否存在化学、生物学相互关系,是否存在安全风险。如有化学、生物学相互作用,应给出具体的理化试验数据,并进行安全性评估;b) 确保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会发生影响质量安全问题的变化。可通

39、过稳定性试验数据进行说明;c) 对与内容物接触容器的物理稳定性以及与产品相容性进行评估。企业可出具与内容物接触包装的安全声明、包装供应商的安全资料或安全声明等资料,对容器的物理稳定性进行评估;d) 对配方体系相似,包装材质类似的化妆品,可根据已有的资料和试验数据对理化稳定性开展评估工作,但需阐明理由,说明情况。9.4 对产品微生物学质量的评估。化妆品成品的微生物学指标必须满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指标限值要求,方可上市销售。a) 企业可以通过产品的微生物检验报告(包括出厂微生物检验报告和留样微生物复检报告),说明其微生物学质量;b) 对于防腐体系相同且配方体系类似的产品,可根据已

40、有的资料和试验数据开展评估工作,但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需阐明理由,说明情况;c) 企业应在化妆品产品研发阶段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通过试验数据评估该产品的防腐效能。乙醇含量20、以有机溶剂为主、高/低pH值、一次性和包装不能开启等类型的产品,可不进行微生物挑战试验,但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应就相关情况予以说明。9.5 应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必要的使用方法、警示用语和注意事项9.6 对上市后产品的安全性进行监测、记录和归档。包括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使用和不当使用时发生的不良反应、消费者投诉以及后续随访等。9.7 如上市产品出现下列情况,需重新评估产品的安全性:a) 上市产品所用原料在毒理学上有新的发现,

41、且会影响现有安全性评估结果的;b) 上市产品配方发生变化的;c) 上市产品的原料规格,发生足以影响现有安全性评估结果变化的;T/CAFFCI XXXXXXXX13d) 上市产品使用方法发生变化的;e) 上市产品不良反应出现连续、呈明显增加趋势,或出现了与产品使用有关严重不良反应的。10 安全评估报告10.1 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完成原料和成品的安全性评估后,应以报告的形式阐述评估过程。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产品配方,应包含各原料使用目的;c) 原料信息档案或化妆品原料理化性质信息(如果报告中未包括,企业应归档备查)对于应用于不同产品的相关原料,可采用目录形式管理;d)原料安

42、全评估结论汇总表(参见附录D);e) 产品中若存在安全风险物质,应提供安全风险物质评估结论和资料,或产品的风险物质检验报告;f) 产品理化稳定性评估结论和控制指标;g) 产品微生物学评估结论和控制指标;h) 产品或配方类似产品的人体安全数据,例如:临床数据、消费者使用调查、不良反应记录等;i) 产品安全性评估结论;j) 该产品建议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包括:产品使用方法、产品标签上必须明示的警示语、注意事项及使用说明等;k) 专职化妆品安全性评估人员或评估小组全体成员签字;l) 证明性资料,包括:参考文献索引和摘要、检测报告、涉及的原料规格证明等(如果报告中未包括,企业应归档备查);10.

43、2 产品安全性评估报告应保留至最后一批上市产品保质期结束以后至少5年,并及时更新T/CAFFCI XXXXXXXX1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化妆品原料理化性质信息(例表)表 A.1 化妆品原料理化性质信息(例表)(单一组分原料)编号: 填写/修订日期:内容 数据 备注INCI 名称标准中文名称化学名称商品名或通用名CAS 号EINECS/ELINCS 号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纯度杂质名称信息企业原料编码状态色泽物理状态香气溶解性脂水分配系数理化性质密度熔点/沸点/燃点闪点密度pKa稳定性说明理化性质其他有用信息使用目的或功效功效用量原料应用 情况其他行业应用概况原料供应商历次修改情况简述T/CA

44、FFCI XXXXXXXX1表 A.2 化妆品原料理化性质信息(例表)(多组分原料)编号: 填写/修订日期:内容 数据 备注名称企业原料编码状态色泽物理状态香气INCI 名称标准中文名称CAS 号EINECS/ELINCS 号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含量组分 1理化性质综述组分 2 (项目同各组分 1)组分 3 (项目同各组分 1)使用目的或功效功效用量原料应用 情况其他行业应用概况植物/矿物/动物/生物工程来源原料相关说明原料供应商历次修改情况简述T/CAFFCI XXXXXXXX1附 录 B(规范性附录)各类化妆品使用时皮肤表面积表 B.1 各类化妆品使用时皮肤表面积涉及的皮肤表面积(RIVM

45、)产品类型表面积(cm 2) 参数(如果被指定的) 使用频率洗浴用品沐浴啫喱 17500 全身区域 1.43/天洗手香皂 860 手部区域 10/天浴油,浴盐,等 16340 身体区域 + 头部区域 1/天发用产品洗发香波 1440 手部区域 + 1/2 头部区域 1/天护发产品 1440 手部区域 + 1/2 头部区域 0.28/天定型产品 1010 1/2 手部区域, 1/2 头部区域 1.14/天半永久性染发产品(和乳液) 580 1/2 头部区域 1/周(20 分钟)氧化性/永久性染发产品 580 1/2 头部区域 1/月(30 分钟)皮肤护理身体乳液 15670 身体区域 + 头部区

46、域,女性 2.28/天面霜 565 1/2 头部区域,女性 2.14/天护手霜 860 手部区域 2/天彩妆用品粉底液 565 1/2 头部区域,女性 1/天卸妆产品 565 1/2 头部区域,女性 1/天眼影 24 2/天睫毛膏 1.6 2/天眼线笔 3.2 2/天唇膏,润唇膏 4.83 2/天除臭剂除臭剂气溶胶喷雾和非喷雾产品 200 双腋 2/天香水喷雾淡香水 200 1/天喷雾香水 100 1/天男士化妆品剃须膏 305 1/4 头部区域,男性 1/天须后水 305 1/4 头部区域,男性 1/天防晒化妆品防晒乳液/霜 17500 全身区域 2/天T/CAFFCI XXXXXXXX1附

47、 录 C(规范性附录)以体重计每日不同化妆品暴露水平表 C.1 以体重计每日不同化妆品暴露水平产品类型 每日估计使用量 相对使用量mg/kg bw/day 保留因子计算的每日暴露量g/day计算的相对每日暴露量mg/kg bw/day洗浴用品沐浴啫喱 18.67 g 279.20 0.01 0.19 2.79洗手香皂 20.00 g - 0.01 0.203 3.33护发洗发香波 10.46 g 150.49 0.01 0.11 1.51护发素 3.92 g - 0.01 0.04 0.60定型产品 4.00 g 57.40 0.1 0.40 5.74半永久性染发剂(和乳液)35 ml(每次使

48、用) - 0.1 未计算 -氧化性或永久性染发剂100 ml(每次使用) - 0.1 未计算a -皮肤护理身体乳液 7.82 g 123.20 1.0 7.82 123.20面霜 1.54 g 24.14 1.0 1.54 24.14护手霜 2.16 g 32.70 1.0 2.16 32.70彩妆用品粉底液 0.51 g 7.90 1.0 0.51 7.90卸妆产品 5.00 g - 0.1 0.50 8.33眼影 0.02 g - 1.0 0.02 0.33睫毛膏 0.025 g - 1.0 0.025 0.42眼线液 0.005 g - 1.0 0.005 0.08唇膏,润唇膏 0.05

49、7 g 0.90 1.0 0.057 0.90除臭剂非喷雾除臭剂 1.50 g 22.08 1.0 1.50 22.08除臭剂气溶胶喷雾(乙醇基质) b 1.43 g 20.63 1.0 1.43 20.63喷雾除臭剂(非乙醇基质) 0.69 g 10.00 1.0 0.69 10.00a由于暴露频率较低,因此没有计算每日暴露量b乙醇基质是指以乙醇 20的产品T/CAFFCI XXXXXXXX1附 录 D(规范性附录)原料安全评估结论汇总表(例表)表 D.1 原料安全评估结论汇总表(例表)产品名称:序号 原料 实际用 量 安全性评估资料 是否含有安全风险物质 结论 其他1CIR 已评估,安全使用量为%,本产品中添加量在安全用量范围内否 安全 CIR 评估简述,见附2SCCS 已评估,安全使用量为%,本产品中添加量在安全用量范围内安全 SCCS 评估简述,见附3 苯氧乙 醇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有 安全1. 见风险物质评估2. 见原料规格证明3. 见产品检验报告4WHO 给出该原料 A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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