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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收费工作职责及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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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工作职责及操作规程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收费管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学生收费工作,根据教育法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学生收费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的互相配合、互相协调、共同努力。 第三条 财务处工作职责:1、每年专科生招生,财务处根据教务处或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新生信息将“借记卡 ”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并将新生交费的相关信息录入收费系统管理网络。 2、根据教务处的学生学籍、学工的住宿变动及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转交学费等信息,及时进行调

2、整和转交学费。3、即时或定期发放欠费信息。4、为方便查证,学工处管理人员应建立学生收费变动信息档案,对宿舍调整、学籍变动的各种情况予以记载。5、负责向学工委提供恶意欠费待鉴定名单,根据学校的处理决定,写出处理通报,在校园内公布。6、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落实奖励措施。其中,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实行学生收费奖励办法 。将学生欠费与学校下拨预算经费挂钩。凡是年终学生欠费率(含当年毕业生)高于基准欠费率(每年由学校下达一次)者,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学校将扣减该系部下一年度日常经费(不含实验室维持费,下同)预算指标的 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学校将增加该系部下一年度日常经费预算指标的 5%。第四条 各系部工作职

3、责:1、每年新生报到、老生开学一周内负责学生注册,未交清费用(包括已办缓交)者,一律不予注册。因经济困难申请缓交的凭学工处开出的“缓交学费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注册花名册上注明“缓交”字样。2、根据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坚持做好欠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不断督促其按时交费。3、每学期期末,向欠费学生的家长通报学生的欠费情况和学校对恶意欠费学生的惩处规定;4、配合学校对恶意欠费学生惩处措施的落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第五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1、每年新生报到、老生开学一周内负责督促各系部对学生注册,未交清费用(包括已办缓交)者,一律不予注册。因经济困难申请缓交的凭学工处开出的“缓交学费证明”办理相关

4、手续,并在注册花名册上注明“缓交”字样。对已办缓交后又交清费用者,凭财务处收款收据随时注册。2、及时、按月或即时将学生学藉变动情况通知财务处或与财务处核对信息。3、配合学工负责对恶意欠费学生退学处理的审查和向校长办公会申报审批及其他相关手续。第六条 学生处工作职责:1、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奖、助、学金以及减免的评定发放,及时向财务处提供获贷、获奖名单和金额。2、学工处根据学生欠费及申请贷款情况,向财务处提供恶意欠费学生待鉴定名单。学工处牵头召开学工委会议审定,并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最终确定恶意欠费学生名单通知财务处。3、宿舍管理科负责向财务处提供每年新生宿舍安排、老生宿舍调整情况。每

5、月按时将宿舍变动情况通知财务处。第七条 恶意欠费的处理程序:1、学工处根据财务处学生欠费情况和学生处提供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情况,向学工作委员会提出待鉴定名单。2、由学生处牵头召开学工委会议审定,并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最终确定恶意欠费学生名单通知财务处。3、学工处根据学工委审定名单,写出处理通报,在校园公示并将通知送达所在学院。4、各系部将通知送达本人签收,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欠费。5、在规定期限仍未还清欠费的,由学工处写出退学处理报告报院办。6、学工处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将处理决定送达本人及所在学院和财务处、教务处,并在校园内通报公布。第八条 宿舍收退费操作程序:1、新生宿舍收费管理:

6、宿舍管理中心在每年迎新前十日确定新生房源后通知系部和财务处,财务处收费系统据此设定新生住宿收费标准。系部新生宿舍排定后,应在迎新前五日内将住宿名单一式两份送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和财务处。新生宿舍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予调整。如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必须在十月十五日前由宿舍管理中心通知财务处,财务处据此变更住宿费收费标准。2、因家庭贫困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调整宿舍的,各系部须及时将名单报宿舍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宿舍安排情况于每月 20 日通知财务处。财务处按规定计退住宿费。第十条 新生学籍变化操作程序:新生在取得学籍前发生的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变化,由招生就业处及时通知财务、教务处备案;取得学籍后发生的学籍变化,由教务处按月通知财务处,财务处应及时核对并变更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所有关于学生收费的变动,均由管理部门向财务处提供电子软盘及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书面通知,否则财务处不得擅自变更。第十二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作废。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学校授权财务处解释。财务处20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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