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直接原因1.卧铺大客车驾驶人陈强遇重型半挂货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本应能够采取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但因疲劳驾驶而未采取安全措施,其违法行为在事故发生中起重要作用,是导致卧铺大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的主要原因。2.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闪文全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其违法行为也在事故发生中起一定作用,是导致卧铺大客车追尾碰撞重型半挂货车的次要原因。,事故原因和性质,(二)间接原因。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未认真督促事故大
2、客车在凌晨2点至5点期间停车休息;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大客车驾驶人夜间疲劳驾驶的问题失察。2.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未纠正事故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没有在公司内部备案、没有参加过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未认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控工作,对事故重型半挂货车未按规定配备两名合格驾驶人和超量装载危险货物等问题失察。,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客运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1)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
3、,对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2)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4.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1)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未认真督促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2)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导孟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不力,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检查不到位。(3)焦作市交通运
4、输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5.陕西省延安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1)陕西省延安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出口加速车道的通行秩序疏导不到位,对车辆违法越过导流区进入高速公路主线缺乏有效管控措施。(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3)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
5、人排查建档、安全教育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6、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为准,按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和第6类再分成项别。,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第1.1 项、第1.2 项、第1.3 项,第1.4 项,第1.5 项,第1.6 项,第二类气 体,第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类:有毒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第4.1 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第4.2 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3 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NO.7A I级-白色,NO.7B II级-黄色,NO.7C III级-黄色,NO.7D裂变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质,第八类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柴油是危化品,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标志牌 标志灯,一、标志灯,标志灯编号牌每个标志灯都有一个编号牌,二、标志牌,标志牌的18种类型,标志牌的安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