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200818 号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补充规定各科室 、各诊疗组、各护理单元:为了更好地体现绩效工资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我院于二七年八月七日已下发了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的文(连妇保200739 号 )要求各科室按文件精神执行,鉴于新分配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和合同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现拟定按如下方法执行:1、新分配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和合同制人员工作满半年后享受绩效工资。前六个月绩效工资发放额为所在科室或诊疗组或护理单元人均绩效工资的 30%。2、新分配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和合同制人员工作一年后即第二年绩效工资发放额为所在科室或诊疗组或护理单元人均绩效工资的 50%。3、新分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和合同制人员工作二年后绩效工资发放额为所在科室或诊疗组或护理单元人均绩效工资的 100%。4、病区不上夜班的护士绩效工资发放额为所在护理单元人均绩效工资的 60%(此处所指“绩效工资”包含职工从工资中拿出考核的 500 元)。以上指导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本意见的解释权归财务科。注:规定中除有特别说明外, “人均绩效工资” 仅为狭义,即平时所称的“ 奖金” ,不包含每 职工从工资 中拿出考核的 500 元。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