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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农田防护林采伐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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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农田防护林采伐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ICS XXLY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XXXX-XXXX农田防护林采伐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 of logging on agricultural protection forest(征求意见稿)200X-XX-XX发布 200X-XX-XX 实施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LY/T XXX目 录前 言 1引 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采伐更新原则 55 采伐类型 56 采伐作业设计 97 伐区公示 98 伐区作业 99 作业质量监督 1010 伐后检查验收 1011 更新造林 1

2、0附录 A (资料性附录)伐区调查设计成果材料 .12附录 B (资料性附录)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 .16LY/T XXX1前 言*(本标准号)是我国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系列标准之一,是在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框架内,针对农田防护林的经营特点制订的。本标准中附录 A、附录 B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LY/T XXX2引 言为规范我国农田防护林的采伐作业行为,保证农田防护林采伐作业的合理性、有序性和安全性,提高农田防护林经营管理水平,减少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对环境与社会的负面影响,依据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和全国森林资

3、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的要求,特制定农田防护林采伐技术规程 。LY/T XXX3农田防护林采伐作业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牧草场)防护林采伐更新的采伐类型、采伐作业要求与技术指标,以及采伐监督检查等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农田牧场防护林的采伐作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使用本规程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GB/T18337.2

4、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程。3.1农田防护林 agricultural protection forest以保护农田、草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包括农田、草牧场境界外 100m 范围内,与沙质地区接壤 250-500m 范围内的,以及为防止、减轻自然灾害在田间、草牧场、阶地、低丘、岗地等处设置的林带、林网、片林。3.1.1林带 forest belt从整体上看,以长条状或行状为主要形状的森林、林木。3.1.2片林 a parcel of f

5、orest-belt在平原农区或牧区,以片状分布为主要特征,一般连续面积超过 1 亩的森林、林木。3.1.3林网 forest-belt net由相邻的多条林带交织构成的网格状森林防护体系。3.1.4主林带 main forest-belt基干林带 primary forest-belt在林网格局内起主导防护作用的林带。LY/T XXX43.1.5副林带 accessorial forest-belt, secondary forest-belt在林网格局内,除主林带以外的其它林带。3.2防护成熟 forest protection maturity林分或林带在生长过程中,所产生的防护效应,即

6、保护、控制、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以及防止、减轻农田自然灾害,满足农区生产生活需要等作用从顶级状态开始下降时的状态。3.3防护成熟龄 protection mature age农田防护林处于防护成熟状态时所对应的林木平均年龄。3.4更新采伐龄 regeneration cutting age对防护林、特用林进行正常更新采伐时的最低年龄,一般农田防护林的更新采伐龄是指农田防护林(带)的防护成熟龄。3.5全带采伐 full forest belt cutting对林带进行的一次全部采完的采伐。3.6连带全伐 full cutting in proximate forest belts对相邻林带同时进行全

7、带采伐的采伐。3.7隔带全伐 full cutting in proximate forest belts滚带更新带间更新对相隔林带(中间至少间隔一条林带)同时进行全带采伐的采伐。或在林带采伐前,在原相邻两条林带之间,先营造一条新林带,待新造林带 12 年生或至少达到 5 米高且生长稳定后,再对原林带进行采伐。3.8带内更新 regeneration in forest belt在原林带内(或原林带位置)进行更新造林。分为伐前带内更新和伐后原带更新。伐前带内更新是指在林带被采伐前,在林带内部或紧邻两侧,预先植树造林,使新造林成为原林带的一部分,待新造林生长稳定并起防护作用后,才对林带的原树木进

8、行采伐。伐后原带更新是指在林带被部分或全部采伐后,在原林带(或原林带位置上)内部或紧邻两侧进行植树造林,使新造林成为原林带的一部分。3.9分行采伐 cutting line by line in forest belt行间间伐隔行采伐半带采伐在林带内按行(带)进行的分期多次采伐。3.10断带采伐 cutting section by section in forest beltLY/T XXX5对林带进行的分段多次采伐。3.11株间间伐 cutting section by section in forest belt定株采伐隔株采伐隔株间伐在林带内有选择性地对某些单株树木进行采伐。3.12全

9、带改造采伐 clear cutting in low-efficiency protection forest对未达到防护成熟龄的低效林带,进行的一次全部采完后再重新营造新林带的采伐。3.13综合改造采伐 complex cutting in low-efficiency protection forest对未达到防护成熟龄的低效林带,根据林带状况,在旧林带采伐前,预先在两侧区域内营造林带,或在林带内伐除影响林带防护能力发挥的部分树木,并加以必要的补植补造或(和)土壤改良,提高林带防护能力的一种措施。4 采伐更新原则4.1 维护主体功能农田防护林为生态公益林,应以维护和提高防护农田、草牧场的主

10、导功能能力为原则,仅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因征占林地、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特殊原因对农田防护林进行的采伐与更新,遵照其它有关规定。4.2 实行分区管理针对我国北部比南部更为严寒、西部比东部更为干旱的特点,为使农田防护林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应因地制宜、分类经营,分区管理。全国参照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的要求实行分区区划。4.3 分级采伐更新为保持农田防护林生态效益的整体性,在需要大面积采伐时,宜按不同优先级有序进行。采伐优先级依次如下:(1)病虫害危害严重或具有传染性病虫害而需要改造采伐的林带;(2)过熟林带;(3)林相残破而需要改造采伐的林带;(4)其它需要改造采伐的林带;(5

11、)需要进行及时抚育的林带;(6)成熟林带。5 采伐类型农田防护林的采伐类型,分为更新采伐、抚育采伐、低效林改造采伐三种。5.1 更新采伐5.1.1 适用范围a) 达到或超过更新采伐年龄的农田防护林,可进行更新采伐。主要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如表 1 所示。LY/T XXX6表 1 农田防护林主要树种更新采伐年龄表单位:年树种 大兴安岭 山地区东北东部山地丘陵区华北与长江中下游丘陵平原区南方山地丘陵区东南热带亚热带沿海区黄土高原和太行山区北方干旱半干旱区西南高山峡谷区杨树 26 21 16 16 31 31柳树 31 26 21 16 16 31 31 31水杉 21 21 21柳杉 21 26 2

12、1池杉 21杉木 26榆树 26 21 26 26刺槐 16 16 16落叶松 31 31樟子松 41桤木 21合欢 21香樟 41木麻黄 26 26云杉 41侧柏 61 51 51 41 41 51 51 61注 1:上述树种和未列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注 2:未规定更新采伐年龄的树种,参照类似树种的更新采伐年龄确定。注 3:分区参照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b) 在农林间作模式、立体种植模式中,兼作防护作用的林木,可以采用经济成熟龄作为更新采伐年龄。一般来说,宜比表 1 中确定的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年龄低 5

13、10 年,或由经营者自主确定采伐时间。5.1.2 采伐方式更新采伐可用全带采伐、断带采伐、分行采伐、隔株采伐和连带全伐等方式。a) 对短窄林带进行全带采伐。b) 对宽林带、主林带实行分行、断带采伐。c) 对长林带实行断带采伐。d) 对于仅需要采伐某些单株的成熟林带,可采用隔株采伐。e) 对于大面积连片进入过熟阶段、不起防护作用的窄林网,可进行连带全伐。f) 不同区域内适宜的更新采伐方式表 2 所示。LY/T XXX7表 2 农田防护林更新采伐方式分区表更新采伐方式大兴安岭山地区东北东部山地丘陵区华北与长江中下游丘陵平原区南方山地丘陵区东南热带亚热带沿海区黄土高原和太行山区北方干旱半干旱区西南高

14、山峡谷区全带采伐 不适宜 较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较适宜 较适宜 不适宜断带采伐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分行采伐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隔株采伐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连带全伐 不适宜 较适宜 适宜 适宜 适宜 不适宜 不适宜 不适宜5.1.3 技术标准5.1.3.1 全带采伐a) 全带采伐宜结合带间更新、伐前更新进行,或在伐后进行原带更新。对宽度在 500m 以上的大网格,宜先进行带间更新,即在两条老林带间营造一条新林带,然后才对老林带采伐。否则,在老林带全部伐除后,于采伐当年或次年及时在原地用大苗营造新林带。风沙、干

15、旱地区的农田防护林,一般不宜采用全带采伐。位于重风沙区和严重风害区(包括干热风) ,或必须保持林网结构的特殊地区,如果采用全带采伐,宜保持天然植被,并先进行伐前更新,然后再对老林带采伐。主林带采用全带采伐时,宜先紧靠原带进行伐前更新。b) 全带采伐时,被采伐长度一般不超过 1000 米,如果林带过于残破而需要确有必要采伐超过 1000m,宜在带间更新或伐前更新完成后进行。c) 对于原带更新的,同期采伐林带的带间保留带不少于 1 条,形成隔带全伐。d) 同向相邻林带一般不能同年更新采伐,宜进行带间更新;如果同向老林带相距较近,而连带采伐后林网的空格宽度不超过 1000m,且伐后不影响林网的整体防

16、护效益,可以采用连带采伐。e) 全带采伐或连带采伐后,暂时所构成的网格形状,不宜超过 1000 米1000 米。5.1.3.2 分行、断带采伐a) 分行、断带采伐宜结合带内更新进行,或伐前更新、原带更新,尤其是主林带。如果分行采伐后林带仍保持良好的防护效应,可不进行带内造林更新;但在最后一次旧林带采伐前,宜确保完成带内更新或伐前更新,尤其是重风沙区和严重风害区。b) 分行采伐时,每行采伐长度不超过 1000 米。第一次分行采伐的株数强度不宜大于50%。c) 断带采伐时,保留段不少于采伐段长度的 2 倍,每采伐段不超过 1 公里,保留带宽度不宜低于采伐段宽度。d) 分行、断带采伐,两次采伐的间隔

17、期宜以前一次被采伐林带完成更新需要的年数或预先更新林带生长到 5m 以上且已稳定生长的年数作为最低年数,一般南方不小于 2 年、北方不小于 3 年。5.1.3.2 隔株采伐对于防护成熟状态下的林带,如果总体上仍保持良好的防护状态,仅部分单株树木已不能有效地发挥防护作用、甚至影响防护作用发挥,或使周边环境产生危险的,采用隔株采伐方式伐除。LY/T XXX8隔株采伐的株数强度,宜小于 50%。隔株采伐后,为保持林带完整结构,可选择性地进行带内更新。5.2 抚育采伐5.2.1 适用范围在林带未达到更新采伐龄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进行抚育采伐:a) 林带密度大,树木竞争激烈,林带郁闭出现挤压现象的

18、;b) 林带过密、过疏或其它林带结构不符合防护要求的;c) 遭受病虫害、火灾及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后,受害木少于 20%且不造成林带结构破坏的,但易引发传染性病虫害的情况除外。5.2.2 采伐方式农田防护林抚育采伐可以采用株间间伐、分行采伐等方式,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作业方式。抚育采伐宜与林带的其它抚育措施(如以耕代抚、修枝、稀疏地段补植、林下套种等)相结合,通过去劣留优、去弱留强、去小留大,重点伐除病虫木、火烧木、枯死木和其它生长不良的林木,促进林带生长。5.2.3 技术要求a) 林带抚育间伐株数强度,风沙区、干旱区不宜大于 30%,其它地区不宜大于 50%。b) 林带抚育间伐后,林带疏透度不

19、宜低于 0.4,或于当年或次年能恢复到 0.4 以上,并保持原有林带整体结构。c) 对于宽林带,伐后郁闭度宜为 0.50.6 之间,或于当年或次年能恢复为 0.6 以上。d) 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在成熟阶段内仅进行少量抚育采伐时除外。5.3 低效林改造采伐农田防护林的低效林改造采伐是提高低效农田防护林带(林网)生态效益的重要方式。低效林改造采伐宜与其它措施(如抚育措施、更新措施)等相结合,消除不当的人为干扰或经营管理措施,改善林带结构。5.3.1 适用范围5.3.1.1 定性标准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列入低效林改造采伐:(1)因树种选择不当而未能适地适树,或受干旱、水涝严重

20、影响,导致树木生长势衰弱、难以发挥防护作用的林带。(2)遭受火烧、病虫害、鼠害、雪压、风折、雷击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害且难以复壮而重新发挥防护作用的林带,尤其是遭受传染性病虫侵害的林带。(3)遭受不良因素的严重危害,如经人为多次破坏性采伐、牲畜危害,导致林相残破的残次林。(4)属于多代萌生(第三代萌生及其以上)形成的萌生林,林木生长势衰退、难以发挥有效防护作用的林带。(5)缺乏抚育或抚育不及时而不能达到有效防护要求的林带。(6)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枯立木、濒死木比例高的林带。(7)生长停滞、林内卫生状况极差、防护效益严重下降而不能有效防护的林带。5.3.1.2 定量标准在上一条款中,相应的定量标

21、准如下:(1)树木生长势衰弱程度树木生长势衰弱程度以树高增长量衡量。如果树高增长量低于所在区域内相同年龄阶LY/T XXX9段平均增长量的 60%,即为树木生长势衰弱状况。(2)自然灾害严重程度自然灾害严重程度以株数衡量,受灾株数(含病腐木)不低于 20%即为严重受害。(3)林相残破严重程度林相残破严重程度,同时用林带垂直郁闭度、林带密度衡量,即林带疏透度 0.3 以下(含 0.3)或/和林带密度低于 30 株/ 亩时,林分即为林相残破状况。(4)枯立木、濒死木比例高的程度枯立木、濒死木比例高的程度以株数衡量,其株数比例占林木总株数 30%以上即为比例大。5.3.2 采伐方式农田防护林低效林改

22、造采伐,可以采用全带改造采伐和综合改造采伐等方式,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采伐方式。5.3.3 技术要求a) 对于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易引起传染性病虫害的区域,或有把握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的区域,可以采用全带改造采伐方式。对于易引起传染性病虫害的区域,宜结合防范措施,如施用药剂处理。b) 对于重风沙区和严重风害区,除因易引起传染性病虫害的情况下而必须全带改造采伐外,采用综合改造采伐,且要求在伐前更新完成后再采伐。c) 综合改造采伐时,注意对保留目的树木的保护;在采伐后,加强对保留树木的抚育。d) 非伐前更新的,在林带改造采伐后,根据需要进行林带的营林抚育或更新造林。6 采伐作业设计农田防护林采伐

23、应按照经批准实施的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依据经营方案规划设计的采伐地点、年度、规模等选择适宜采伐的林带、片林,进行采伐调查与作业设计。农田防护林以经营单位为单位进行采伐设计,农户承包经营的林带、片林以农户为单位设计。每个伐区单独设计。伐区作业设计成果有效期南方为 1 年,北方为 2 年。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伐区调查和作业设计执行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7.3 条款规定,形成伐区调查设计成果材料格式见附录 A。农户承包经营的农田防护林,提供有关采伐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文件格式参照附录 A.1。7 伐区公示伐区公示包括采伐地点、四至、采伐数量等内

24、容,一般可直接以伐区调查设计成果作为公示材料。公示宜在伐区周边最近的一个或数个居民点和乡镇林业站的宣传栏内。伐区公示期不得少于 7 个工作日,在开始采伐之前完成。8 伐区作业8.1 采伐8.1.1 操作伐区标示、伐木、打枝、造材等作业,执行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9.19.4条款规定。伐区不修建集材道、楞场。采伐造材后,及时集材、装车,运离伐区。LY/T XXX108.1.2 安全与场地卫生伐区必须有明显标示,在路边作业时,伐区作业人员引导过往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过。伐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着用防护服、防护靴(鞋)等劳动防护用品。采伐作业过程中的防火、防止有毒有害物品危害等,执行 LY

25、/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11.2、11.5 条款规定。木材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执行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9.19.10、11.1 条款规定。8.2 生态要求采伐作业应保持林网生态安全。抚育采伐后能提高林网的防护能力,而不造成低效林;除因易引发病虫害传染外,不使采伐后暂时构成的林网空格超过 1000 米1000 米,引发土壤风蚀、作物或牧草风热危害;在各种必要的情况下,先进行伐前更新。采伐作业时,尽可能减少或消除对农作物、牧草等地被物的损伤。在河岸、池溏边、湖泊岸作业时,防止燃油、机油进入水体,除非水运作业,否则不能将伐倒木倒入水体中。8.3 采伐地清理林带、片林采伐集材后,应及

26、时对采伐地、装卸地进行清理。清理内容主要包括:(1)将遗留的该集未集采伐木收集运走;(2)采伐剩余物的堆施、施药剂处理等,或运走处理;(3)平整或恢复被破坏的农地,收集并运走伐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保持伐区的干净、整洁。9 作业质量监督采伐作业指导与质量监督宜分别在伐前、伐中进行,要作业内容如下表 3 所示。表 3 采伐作业质量检查标准时间 作业内容伐前 现地确认标示采伐林带的四至范围标示采伐木和保留木,如全伐则不必标示确定合适的树倒方向检查是否具有合适的安全防护器具检查是否具有合适的伐集作业工具设备伐中 检查是否采取了有效的人身安全防范措施检查伐区周界和保留木检查伐根高度检查采集运过程对保

27、留木和农作物的影响10 伐后检查验收在采伐作业结束后,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和采伐作业设计对采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伐后现地检查验收内容如附录 B 所示。LY/T XXX1111 更新造林农田防护林采取人工造林方式更新,分为伐前更新和伐后更新 2 种方式。对于风沙区、干旱区的农田防护林的更新采伐,宜进行伐前更新,包括带内更新、带间更新;其中,重风沙区宜带间更新,一般风沙区应先副带、后主带,交错间隔、及时完成林网更新。待新植树木生长稳定时,方可对老林带进行更新采伐。农田防护林的更新树种,宜选择深根性、窄树冠、通直干形、不易风倒风折、较速生的树种,并根据适地适树的要求,还需要具有较强的抗寒、抗旱、抗高温

28、、抗病虫害、耐水湿或耐盐碱等能力,同时要与农田作物协调共生,尽可能考虑农林间作(林粮间作) ,不能与农作物有共同的病虫害或其中间寄生物种。农田防护林的更新树苗,一般宜采用大苗。农田防护林的更新造林结构,包括紧密结构、疏透结构和通风结构,要与农作物的防护需要相结合,选择合适的林带结构。LY/T XXX12附录 A (资料性附录)伐区调查设计成果材料(资料性附录)伐区调查设计成果材料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包括调查设计书、伐区调查设计表和附件。A.1 伐区调查设计书申请采伐单位 采伐目的 伐区调查设计编号乡镇(场站): 村(工区): 林班: 小班: 四至:东 南 西 北 小地名: 山林权属:山权 林权

29、林权证号:面积: 蓄积: m3 长度: 宽度:起源: 经营类型:(专用、兼作、两者) 林带历史: 林带概况其中:珍稀树种名称 株数 蓄积量 m3类型 株数 伐后清理方式方式采伐强度 蓄积 树种面积 采伐长度 方式蓄积 采伐宽度 单位采伐设计出材 集材方式更新设计时间作业设计其中:珍稀树种名称 株数 蓄积量 m3,出材量 m3调查因子 树种组成 年龄 平均胸径 平均树高 林带密度 疏密度 郁闭度 幼树( 苗)密度伐前伐后采集运线路简要说明及示意图:注意事项:完成设计时间: 年 月 日 设计人:LY/T XXX13A.2 伐区调查设计表A.2.1 伐区现状调查表乡镇(场站): 村(工区): 林班:

30、 小班: 四至:东 南 西 北 小地名: 采伐地点山林权属:山权 林权 林权证号:地貌类型 海拔范围 土壤种类 土层厚度 地表石砾度 立地类型 立地质量立地条件树种组成 年龄 林带密度林带长度 林带宽度 疏密度平均胸径 cm 平均树高 m 郁闭度林带状况面积 蓄积 林带株数位置(有无) 建筑物 文物古迹 河流(溪流) 特殊保留木 其它特殊物伐区内特殊物点伐区周边采集运条件作业位置示意图:LY/T XXX14A.2.2 伐区检尺调查记录表场站 工区 林班 小班 小地名样地号 位置 成数(权重) 调查员 调查日期第 1 站点经度 纬度 海拔导线测量记录 (单位:度、米)测站 方位角 高度角 斜距

31、水平距 累计 测站 方位角 高度角 斜距 水平距 累计每木检尺记录(株数划记“正”字号)树种 径阶 采伐木 保留木 枯立木 树种 径阶 采伐木 保留木 枯立木测高记录 (单位:cm、m、度)树种 胸径 水平距 仰角 树高 树种 胸径 水平距 仰角 树高备注:检尺株数: 株; 平均胸径: cm; 平均树高: m;平均单株蓄积: m3LY/T XXX15A.2.3 伐区更新情况调查表乡镇场站 工区、村 林班 小班 小地名更新方式幼林带 主要树种 高度 株距带内更新(含伐前更新)老林带 主要树种 高度 株距带间更新 幼林带 主要树种 高度 疏密度调查员 调查日期幼苗、幼树调查 样方数量 个,单个样方

32、面积 m2分组 30cm 以下 3150cm 51100cm 101150cm 151cm 以上 合计样方号株数树种健康不健康平均树龄健康不健康平均树龄健康不健康平均树龄健康不健康平均树龄健康不健康平均树龄健康不健康平均树龄频度权重或成数更新评价A.2.4 伐区采伐设计表类型 蓄积量 % 树种组成 林带密度 株/公顷采伐方式采伐强度 株数 % 年龄 郁闭度小班面积 最大采伐胸径 cm 平均胸径 清理方式采伐面积 采伐长度/宽度 m/ m伐后林分状况平均树高 幼树(苗)密度 株/公顷小班蓄积量(m 3) 采伐出材量(m 3)经济材树 种总计 采伐木蓄积量 保留木蓄积量 总计计 规格材 非规格材薪

33、材备注合 计A.2.5 伐区更新设计表更新方式 更新树种 更新期限更新单位 森林经营类型A.3 附件附件包括:森林资源权属证明(复印件) ;其它需要的说明。LY/T XXX16附录 B (资料性附录)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资料性附录)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如下表所示。检查项目 标准分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总分 100(一)采伐质量采伐地点和“四至” 10 符合调查设计要求的得满分,越界采伐的为不合格伐区采伐方式 5 符合调查设计要求的得满分,改变采伐方式的为不合格伐区采伐蓄积 5 允许误差 5%;每超过1%扣 2 分应采未采木 5 应采木漏采 0.1m3 扣 1 分采伐未挂

34、号的树木 5 每采 0.1m3 扣 1 分郁闭度和疏密度 5 符合调查设计要求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伐根 5 伐根高度超过 10cm 的比例应低于 15%;每超过 1%扣 1 分集材 5 集材机械不下集材道的得满分,下道的不得分(二)伐区清理随集随清 5 随集随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清理质量 5 符合调查设计要求的得满分,采伐剩余物归堆不整齐,有病菌和害虫的剩余物未用药剂处理的不得分(三)环境影响林带间隔 10 采伐后,导致林带间隔超过 1000m 的,不得分。农作物受损 10 对农作物产生损伤范围每超过 2m2,扣 1 分,扣完为止农地状况 5 恢复农地状况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场地卫生 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扣 2 分:施工用材料未运出抽查 0.5hm 采伐面积,人为弃物超过 2 件受损伤的保留木未作伤口处理的(四)资源利用伐区丢弃材 10 丢弃材超过 0.1 m3/ hm2 扣 10 分装车场丢弃材 5 装净得满分, 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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