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评比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增强广大工程建设者参加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以下简称“中线 干线工程” )建设的荣誉感、 责任感,调动广大建设者建设中线干线工程的积极性,结合中线干线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的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 ”)以及从事征地移民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第二章 评比条件第三条 参加优秀建设者评比的条件(一)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廉洁 奉公。(
2、二)热爱南水北调事业,忠于职守,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在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成绩显著。(四)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建设节约型工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五)富有团队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客观公正,在构建和谐团队过程中成绩突出。(六)在面对重大危急事件时,处理得当、措施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的安全。第三章 评比组织及申报程序第四条 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的评比工作由中线建管局评比委员会负责组织。第五条 评 比委员会由中 线建管局领导、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及特邀专家组成。第六条 中线建管局评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线建管局工程建设部,具体负责
3、评比委员会日常事务。第七条 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每年评选一次。第八条 优秀建设者具体评比工作由各建设管理单位按照中线建管局给定的名额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评比结果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评比情况的报告(附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申报表)一式三份上报中线建管局评比委员会批准。第九条 评比结果将在评比工作结束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在中线建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最终确定评比结果。第四章 奖惩第十条 被评为优秀建设者的个人将获得“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的光荣称号,中 线建管局将在每年的 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中线建管局网站上设置专栏宣传。第十一条 中线
4、建管局对各建设管理单位的评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评比过程中发现有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有失公平等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第十二条 对违反规 定,申报评比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处分。第十三条 评比人员务 必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取消其评审资格等处分。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线建管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申报表附件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优秀建设者申报表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章): 申报人所在项目: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表一由申报人负责填写。2.表三评比单位是指各建设管理单位或中线建管局移民环保局。3.填写本表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应清晰、整洁。4.申报表一式 3 份。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职 称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和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表一表二曾获得的奖励情况:个人工作简历:个人申报理由(在工作岗位上所取得的成绩等方面):申报人(签字):年 月 日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表三评比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中线建管局评比委员会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