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门诊部设置要求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 85。一、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临床科室;(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适应的医技科室。二、人员:(一)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70;(二) 至少有 4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 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三) 至少有 2名护士、1 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二) 每室必须独立。四、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
2、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中医诊所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 85。一、人员:至少有 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 40平方米。三、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中医诊所设置要求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 85。一、人员:至少有 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 40平方米。三、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