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体液压支柱维修使用规定为了提高本矿单体液压支柱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单体液压支柱管理规范,确保单体液压支柱安全使用。特制定以下煤矿单体液压支柱管理规定:一、维修规定1、新到矿的支柱应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逐根进行操作试验和高、低压密封试验。不合格支柱不准下井使用。2、单体液压支柱下井前要试验达到标准方可入井。试验标准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和工具要求指标 备注1 装配质量 目测、操作支柱所有零部件应齐全、三用阀、顶盖等装配位置正确。各部件装配牢固。2 外观质量 目测支柱外表面无剥落的氧化皮,油缸表面无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凹坑。3 支柱高度 直尺实际最大高度和最小高度符合支柱设
2、计长度。4 装配后的密封性 目测支柱全行程升柱时,手把体、底座不应漏液。注液口与注液枪连接处不得漏液,支柱水平放置 1h 以上不应漏液。5 清洁度 操作支柱内部所有结构、零部件不应有杂物或粉尘。6 注液枪操作性能操作 能顺利插入注液阀体,注液后能顺利摘下。3、使用中损坏的支柱应及时升井,由单体维修工在 15 个工作日内维修完善。4、支柱修理工、工作面支柱工、 泵站司机必须配备专职专责人员;采掘队必须指定队干分管单体支柱。5、使用的支柱每根都应保持完好状态,任何损坏的支柱不允许支设。凡不能修复改制或修复改制后不能保证性能的支柱可以报废,其它零件如符合技术要求的仍可使用。6、装配支柱时要确保质量,
3、各零部件必须用柴油清洗干净,防止粉尘侵入。7、新下井支柱或长期未使用的支柱,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空气排放处理,处理方法为:将支柱水平置于地面,并将三用阀注液口向上放置,作支柱油缸的排空处理 3 次后方可投入使用。8、井下备用支柱 1 个月没有使用的支柱,在使用前应进行空气排放和试压,支设后如果出现活柱缓慢下沉时视为失效支柱,应升井检修。9、井上支柱要存放在专门库房或厂房内,不准露天存放,且分型号挂牌,竖立存放。存放超过三个月时,下井前要逐根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二、使用规定1、不同性能的支柱不准混用,对淋水较大特别是在严重酸性淋水处使用彩条布或者其他材料对支柱进行隔离,采取支柱保护措施
4、。2、支柱支设前,必 须用注液枪冲洗干净注油阀体,防止煤粉等污物进入支柱内腔。3、顶盖掉爪(即使掉一个爪)或损坏的支柱,不允许继续使用。4、工作面使用的支柱要保持完好状态,在籍支柱完好率不低于 90%。回采工作面完好支柱不低于 99%(漏液支柱1%)。5、支柱搬家转移时, 应有专职队伍负责,建立责任制和验收交接手续,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对搬运转移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要追查责任给予经济赔偿。6、工作面必须有 10%以上的备用支柱,整齐码 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并挂牌。7、支柱支设前,必 须检查柱体有无弯曲、 缺陷等,不合格支柱不准使用。8、回柱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手把,施工队配备
5、专用回柱泄压手把,且要有备用。严禁使用其他的代替。9、活柱最小安全回柱行程(1m 的支柱为 30mm;1.2-1.8m 的支柱为50mm;1.8m 以上的支柱为 60mm)。10、支柱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至少 0.1 米。11、不准用镐锤等等硬物直接敲击、碰击柱体和三用阀进行回撤支柱。12、如果发生支柱压死,要先打临时支柱,然后用挑顶或卧底的办法回撤,不准用炮崩或用机械强行回撤。13、若用输送机运送支柱时,输送机上应装有煤,支柱放在煤上,并有专人顺向接收支柱。14、由生产技术科组织,每 3 个月定期对全矿支柱进行清理,并建立台账存档。15、支柱进出井必须开四联领料单,由技术科人员签字后才可运出或运进井,生产技术科、领料部门、 单体维修管理部门和负责运输的部门各存一份建档,便于支柱的清理和管理。二 0 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藻渡煤矿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