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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1-132-2008-《高压试验安全工作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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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GDW-11-132-2008 高压试验安全工作规定 2008-08-15发布 2008-10-15实施 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Q/ZDQ/GDW-11-132-200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人员资质基本要求 1 4 安全职责 2 5 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 4 5.1 人员 4 5.2 制度 5 5.3 装置 4 5.4 试验方案 5 5.5 试验作业指导书 5 5.6 试验操作卡 6 6 保证安全的补充技术措施 6 6.1 围栏 6 6.2 接地 6 6.3 放电 7 6.4 试验装置 7 6.5 被试品 7 6.6 高压引

2、线 8 6.7 电源 8 6.8 防止感应电压 8 6.9 使用安全工器具 8 7 高压试验工作的开始、间断与结束 9 7.1 开始 9 7.2 加压 9 7.3 间断 10 7.4 结束 10 8 其它安全规定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高压试验操作卡的示例 12 Q/GDW-11-132-2008 II 前 言 1999年1月浙江省电力公司颁布实施了高压试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高压试验工作、有效遏制高压试验事故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电网规模不断扩大,各类高压电力设备大量增加,高压试验新方法和新装置广泛应用,对高压试验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强高压试验安全工作的管理,规

3、范高压试验现场作业,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安全,依据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结合高压试验特点,在原高压试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在高压试验工作中,除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部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杭州市电力局、丽水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金法、刘浩军、何文林、罗盛、吴健儿、王笑棠。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Q/GDW-11-132-2008 1 高压试验安全工作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

4、规定了高压试验相关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安全职责,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和补充技术措施,以及高压试验现场作业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高压试验工作。外来单位或人员参加公司系统高压试验工作时应遵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 560-9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 8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

5、全工作规程 Q/ZDJ 32-2005 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Q/ZDJ 64-2006 浙江省电力公司架空输电线路停电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3 人员资质基本要求 3.1 高压试验班(组)长 a)从事高压试验工作五年及以上; b)具有助理工程师或高级工及以上资质; c)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3.2 高压试验班(组)技术员 a)从事高压试验工作三年及以上; b)具有助理工程师或高级工及以上资质; c)具有一定的理论分析水平。 3.3 高压试验班(组)安全员 a)从事高压试验工作五年及以上; b)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 Q/GDW-11-132-2008 2 c)经工区

6、(车间)批准。 3.4 高压试验工作负责人 a)从事高压试验工作两年及以上; b)具有技术员或中级工及以上资质; c)具有一定的现场工作组织能力; d)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 e)经工区(车间)批准,书面公布。 3.5 高压试验专责监护人 a)从事高压试验工作两年及以上; b)具有技术员或中级工及以上资质; c)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 3.6 高压试验人员 a)掌握高压试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b)了解被试品主要结构和试验装置的使用方法; c)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的有关部分; d)持有高压试验上岗有效证书。 4 安全职责 4.1 高压试验班(组)长 a)是高压试验班(组)的第一安全

7、责任人; b)负责制订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制度; c)负责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反措和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d)负责对本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指定专人限期完成; e)负责组织制定本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f)审查试验方案和试验作业指导书; g)下达试验任务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根据试验项目的性质和难易程度,指定合适的试验工作负责人和足够的试验人员。 4.2 高压试验班(组)技术员 a)指导本班组的安全活动; b)负责有关技术规程、反措和技术要求的贯彻执行; Q/GDW-11-132-2008 3 c)负责建立本班组试验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完成定期的维护和校验工作; d)协助审查

8、试验方案和试验作业指导书; e)大型或特殊试验到场作技术指导。 4.3 高压试验班(组)安全员 a)指导和协助组织本班组的安全活动; b)负责监督班组成员正确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反措和安全制度; c)负责建立本班组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制度和台帐,监督完成定期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d)协助审查试验方案和试验作业指导书; e)大型或特殊试验到场进行安全监督。 4.4 高压试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和指挥试验工作; b)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检查试验人员所做的补充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工作前对试验人员进行危险点告知,

9、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试验人员都已知晓; d)严格执行工作票、试验方案或试验作业指导书所列安全措施; e)监督试验人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本标准,监护试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f)负责检查试验时间是否充足、试验人员配备是否足够、试验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试验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4.5 高压试验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d)监护试验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高压试验区域。 4.6 高压试验人员 a)熟

10、悉试验内容、作业流程,接受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明确危险点,掌握安全措施,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本标准,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 c)做好高压试验有关的补充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Q/GDW-11-132-2008 4 d)互相关心试验工作的安全,监督安全工作规程及本标准的执行。 5 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 5.1 人员 5.1.1 高压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资格考试由省电力公司组织并统一发证,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 5.1.2 高压试验人员安规考试应包括本标准的内容。因故间断高压试验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标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高压

11、试验工作。 5.1.3 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高压试验工作负责人和高压试验专责监护人。实习人员不得占高压试验现场工作班成员的半数及以上。 5.1.4 临时工、民工不得从事高压试验工作。因工作需要从事设备搬运等辅助性工作时,应事先接受安全教育,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并派专人监护。 5.1.5 高压试验人员精神状态不良时应暂停高压试验工作。 5.1.6 高压试验作业时不得少于两人。下达工作任务时,必须指定其中一人为高压试验工作负责人。 5.2 制度 5.2.1 在变电站、发电厂以及电力线路

12、上进行的高压试验必须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2.2 高压试验现场工作应有经审批同意的试验方案或试验作业指导书。 5.2.3 试验方案和试验作业指导书应履行审批程序。编写人不得兼任审核人或批准人;受外单位委托的试验,应经委托方签字确认;试验方法或试验要求与标准规定不一致时,应经相关各方签字确认。 5.2.4 对试验场地有特殊要求,或电气距离不满足试验电压要求需相邻间隔设备停电的,以及大型接地网特性参数测试等特殊试验,试验前宜进行现场勘察。 5.3 装置 5.3.1 各高压试验班(组)应配备能满足试验工作要求的

13、试验装置和试验用安全工器具,并分别建立台帐。 Q/GDW-11-132-2008 5 5.3.2 试验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校验。 5.3.3 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定期检验,不得超周期或未经检验即行使用。 5.3.4 试验装置和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应作检查,确认外观正常、功能完好,校验或检验合格、有效。 5.3.5 高压试验装置或价值10万元及以上的试验装置应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随试验装置存放。 5.4 试验方案 5.4.1 下列试验应编写试验方案: a)发电机耐压试验; b)发电机启动调试; c)发电机进相、温升试验; d)35 kV、1600 kVA及以上变压器

14、耐压试验; e)110 kV及以上变压器局放试验; f)110 kV及以上变压器(或发电机变压器组)零升、空载、短路试验; g)110 kV及以上GIS耐压试验; h)110 kV及以上电力电缆耐压试验; i)110 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特性参数测试(连通性单项测试除外); j)线路参数测试; k)各类系统调试; l)需要多方合作的试验。 5.4.2 试验方案一般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标准依据、被试品主要铭牌参数、试验条件、试验接线、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分工、主要试验装置及安全工器具清单等。 5.4.3 试验人员应预先熟悉试验方案内容,每人一份,并将试验方案带至试验现场。

15、5.4.4 试验工作应按照试验方案内容执行,未经原审批者同意,不得变更试验内容。 5.5 试验作业指导书 5.5.1 各类电力设备的交接试验、例行试验和其它常规的检查性试验,应分别编制试验作业指导书。 5.5.2 试验作业指导书一般包括:试验性质、被试品、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判别标准、试验工序、试验装置、危险点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Q/GDW-11-132-2008 6 5.5.3 高压试验班(组)应组织对试验作业指导书进行学习,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作业指导书内容。 5.5.4 试验作业指导书应带至试验现场,并按试验进展情况及时做好执行记录。 5.5.5 试验工作应按照试验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执行

16、中发现试验作业指导书与实际不符,应立即停止试验,由负责人会同原编制人进行修改,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试验。 5.6 试验操作卡 5.6.1 凡需施加高压的试验项目应编制高压试验操作卡。 5.6.2 高压试验操作卡应包括试验电源高压侧接地线挂拆、试验电源闸刀切合、控制箱电源开关切合、升降压、放电,以及试验要求的其它操作。高压试验操作卡的示例见附录A。 5.6.3 试验过程中每次加压操作均应按高压试验操作卡进行,一般由试验工作负责人发布操作命令,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做执行记录。 6 保证安全的补充技术措施 6.1 围栏 6.1.1 在高压试验区周围应设置封闭的试验专用围栏,并在围栏上标示“

17、高压试验区域”、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必须朝向围栏的外侧。围栏布置应设定方便的进出通道,加压期间该通道必须封闭。 6.1.2 围栏与高压引线等带电部位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加压时应有专人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6.1.3 被试品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其另一端应做好围栏等安全措施,派人监护,并保持可靠的通讯。 6.1.4 现场相邻地点同时分别进行高压试验时,各试验区之间必须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围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 6.2 接地 6.2.1 高压试验的接地应满足人身设备安全和测量准确度的要求。应接地的试验装置和被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 6.2.2 高压试验用接地线必

18、须用多股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的铜质软绞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并不得小于4 mm2。 6.2.3 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用螺栓或接地专用线夹固定,确保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回路严禁缠绕。 Q/GDW-11-132-2008 7 6.2.4 接地线应尽可能短,接地状况应明显可见,严禁接在水管或低压回路的中性线上。 6.2.5 接地线拆接过程中,严禁断开其它装置与接地体的连接,对可能造成意外断开的,应另选接地体。 6.2.6 试验接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线,再接其它试验线。试验拆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6.2.7 接地线连接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6.3 放电

19、6.3.1 高压试验前,未短路接地的被试品应先进行放电并接地。高压试验结束或间断后,试验装置及被试品应充分放电并接地。 6.3.2 对高压直流试验装置和被试品,应先通过放电电阻放电,然后再直接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严禁仅通过放电电阻放电后,即进行更改接线工作。对大电容被试品,放电时间应在5 min以上。 6.3.3 高压直流试验后,应对试验区域内或检修范围内相邻的电容式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容分压器等设备的中间电极进行放电。 6.4 试验装置 6.4.1 高压试验必须使用规范的电源控制箱进行试验回路的切合操作。带有加压功能的测量仪器,严禁只用插头来进行切合操作。 6.4.2 试验装置的电

20、源控制箱,应有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一个为带有明显断开点的双极刀闸,为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装绝缘罩。另一个为断路器或接触器,并有过流保护功能,试验前应对过流整定值进行调整。 6.4.3 试验装置的外壳及其接线端子必须完好。 6.4.4 发电机和35 kV及以上变压器的耐压试验,应有可靠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加压前应进行整定和检查。 6.4.5 耐压试验应在高压侧用分压器直接测量电压,交流耐压值应以峰值/2的读数为准。 6.5 被试品 6.5.1 因试验需要断开被试品引线接头时,拆前应做好初始状态标记,并将断开接头或临时短接线在原始记录本上逐项做好记录。试验后按原状态恢复,检查正确后在记录本上逐

21、项划去。涉及二次回路的,宜会同二次人员共同进行。 6.5.2 一次引线拆除后应绑扎牢固并接地,与加压部分和其它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Q/GDW-11-132-2008 8 6.5.3 在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断路器分合闸控制等二次回路上试验时,应在就地将相关回路断开,防止试验电压串出或外来电源串入,试验前应通知在二次回路上工作的有关人员。 6.5.4 因试验需要调整被试品或相关设备运行状态的,应由试验工作负责人向当值运行人员提出,由运行人员进行确认和操作。试验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将被试品和相关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 6.6 高压引线 6.6.1 高压引线尽量缩短,连接必须牢固,必要时可

22、用绝缘物支撑。 6.6.2 高压引线截面应满足正常试验电流和击穿后瞬时电流要求,不得使用保险丝作为高压引线和短接线。 6.6.3 当周围相邻设备带电,且遇大风天气时,禁止用绝缘杆及钩子挂接高压引线。 6.7 电源 6.7.1 试验电源应从规范的检修电源箱上接取,严禁“一火一地”方式取电,严禁将试验接地线当作电源零线使用。 6.7.2 电源线宜使用带护套的电缆,其绝缘状况必须良好。长度不够需加接时,应连接良好且用绝缘胶带可靠包扎,并做好防雨和抗拉的措施,使用后及时拆除连接。 6.7.3 电源盘上的接线柱、刀闸、插座等必须完好,严禁裸露。 6.7.4 电源连接和送电应在电源线和电源盘放至所需位置后

23、再进行,操作时应有人监护。 6.8 防止感应电压 6.8.1 临时断开被试品回路的接地闸刀、不拆设备一次引线试验以及在线路上进行的试验,应采取防止感应电压伤害人身和试验装置安全的措施。 6.8.2 不拆设备一次引线及在线路上进行的试验,试验接线和拆线均应在被试品被试部分短路接地的状态下进行。对被试品的短路接地,应利用接地闸刀或接地操作棒进行。 6.9 使用安全工器具 6.9.1 高压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必须穿绝缘鞋、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绳)。 6.9.2 对试验装置和被试品的放电应使用接地操作棒,严禁直接手持接地线进行放电。使用接地操作棒时,手不得超过握柄部分的护环,接地线与人

24、体的距离应大于接地操作棒的有效绝缘长度。接地操作棒的绝缘长度应按安全作业的要求选择,但总长度不得小于1 m,其中绝缘部分0.7 m,握手部分0.3 m。 Q/GDW-11-132-2008 9 7 高压试验工作的开始、间断与结束 7.1 开始 7.1.1 试验进场前,试验工作负责人应组织试验人员预先熟悉试验方案和试验作业指导书;了解被试品状况和历史试验记录;准备试验所需的试验装置和安全工器具;准备高压试验操作卡和原始数据记录表。 7.1.2 试验开工前,试验工作负责人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确认现场设备状态和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对全体试验人员进行作业交底并签名,明确每个试验人员的分工和职责,交代

25、带电部位和安全注意事项;根据试验要求布置试验现场,落实危险点预控措施。 7.1.3 试验加压前,试验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试验装置和被试品状况,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测量系统的开始状态,检查试验安全措施的完成情况,通知并检查试验无关人员撤离被试品和高压试验区。 7.1.4 被试品加压前,应在不带被试品的状况下检查试验调压装置的升降是否平稳、各按钮的操作是否可靠,保护装置的设置是否正确,并对试验变压器和保护球隙进行空升和短路试验。 7.2 加压 7.2.1 检查准备工作正确无误,拆除试验装置高压端接地线,并确认所有试验人员正确就位后,试验工作负责人方可下令“合闸、加压!”。 7.

26、2.2 被试品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试验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另一端看守人员“可以加压”的口令后方可下令加压。 7.2.3 高处作业必须专人负责更改接线时,加压前该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在监护人的视野范围内。试验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其 “可以加压”的口令后方可下令加压。在整个加压过程中,该人不得走动。 7.2.4 操作人员在得到试验工作负责人加压命令后,应复诵“注意,开始加压!”,并鸣铃示警。 7.2.5 升压时,操作人员应一只手按升压按钮,另一只手虚按在跳闸按钮上,一旦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迅速按下跳闸按钮。电压达到试验值后,操作人员的一只手应从升压按钮移至降压按钮。 7.2.6 加压过程中

27、应指定人员对加压的数值进行监视并呼唱。对于耐压试验,一般应从零开始,每隔一定的加压值呼唱一次。电压达试验值时,迅速按下秒表进行计时,然后每隔一Q/GDW-11-132-2008 10 定的时间呼唱一次;到达最后十秒时,应进行倒计数:“10,9,8,71,时间到,降压!”。 7.2.7 在全部加压过程中试验人员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 7.2.8 重要设备的耐压试验,应有专人监视被试品和试验装置的状况。 7.2.9 降压过程中应继续监视试验电压的数值。电压降为零后,跳开电源开关,由操作人拉开电源刀闸,由操作人或指定的人员对试验装置和被试品充分放电,并在试验装置高压端可靠接地。 7.2.

28、10 试验工作负责人在确认电源刀闸已拉开、试验装置和被试品已放电并短路接地后方可下令“加压试验结束”。 7.3 间断 7.3.1 试验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试验,降下电压、切断电源,对试验装置和被试品充分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分析和检查。 7.3.2 对试验数据有怀疑时,应先停止试验,在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再做原因讨论和分析。 7.3.3 试验间断后恢复试验时,应按试验开始程序对各项准备工作重新进行检查和确认。 7.4 结束 7.4.1 加压试验结束后,试验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确认各项试验数据正确无误,再下令结束试验。 7.4.2 试验人员只有在得到试验工作负责人发出“更改接线!”或“拆除接线”

29、的指令,并证实电源刀闸已拉开,试验装置高压端已对地短路接地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改接线或拆除接线工作。 7.4.3 被试品两端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更改或拆除接线时,在得到试验工作负责人“更改接线!”或“拆除接线”的指令后,应先将被试品另一端短路接地,再进行更改接线或拆除接线工作。 7.4.4 试验结束后,应拆除所有试验接线,恢复被试品原有状态,清理试验现场,做好试验记录,撤离所有试验人员,由试验工作负责人办理试验终结手续。 8 其它安全规定 8.1 高压试验宜在白天进行,确因工作需要在晚上进行的,工作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2 下雨和湿度大等天气时,不宜进行高压试验。雷雨及恶劣天气时,禁止在线

30、路上、室外变电站或室内变电站的出线回路上进行高压试验。 Q/GDW-11-132-2008 11 8.3 系统有接地故障时,或变电站进行倒闸操作期间,禁止进行接地网特性参数测试工作。 8.4 进行带电测试时,应注意保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并派专人监护。在带电设备的接地引下线上进行测量时,不得断开设备接地回路,测试人员应穿专用绝缘靴。 8.5 在电容器组上或在其围网内进行试验工作时,应先将电容器和构架逐个多次放电并短路接地。 8.6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铝合金梯子,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8.7 在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

31、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Q/GDW-11-132-2008 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高压试验操作卡的示例 试验项目名称: 执行情况(打“”) 次序 操作内容 操作一 操作二 操作三 开始时间(时:分) 1 检查试验接线、被试品和试验装置正确无误 2 检查试验无关人员已从试验区域撤离 3 拆除试验装置高压端接地线 4 确认所有试验人员已正确就位 5 下令:“合闸,加压” 6 复诵“注意,开始加压”,鸣铃示警 7 合上电源闸刀 8 接通电源开关 9 按试验要求加压并呼唱 10 试验测量 11 降压至零 12 跳开电源开关 13 拉开电源闸刀 14 放电并接地 15 下令:“加压试验结束” 结束时间(时:分) 试验日期: 试验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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