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总值班制度规则一、 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行政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干部轮流担任。二、 行政总值班的主要职责。1、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2、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3、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4、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5、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6、对于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
2、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长;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以及高级干部(城区或市以上主要领导)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7、派车只限于接急诊及医疗、救护用车。三、 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四、 节假日期间,各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各值班工作职责。五、 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巡查(每天上午、下午、晚间不少于三次巡查)医院各科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对各科需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对在值班期间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分管领导。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采取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及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