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术学院实训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学校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强对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实训室是学校范围内的各实验、实训室、语音室、机房等。实训室管理规定凡利用实训室设施者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不得利用实训室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一、实训室的建立1、教学实训室的建立,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学校批准。教学实训室的使用要面向多学科,做到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专业实训室可对其他专业师生开放。2、实验室建立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科研
2、任务,有一定数量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仪器设备和房屋条件,是承担一定责任的教学、科研实体。3、校内各实训室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实训的内容进行划分,归属相对应的院部教务科进行具体管理。实训室的日常运行,实训管理人员配备,实训耗材及设备维修管理均由院部教务科在学校教务处监督下执行。4、各院部教务科配备专门的实训管理人员进行实践教学的日常巡查,实训管理人员的考核登记;做好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申报、领用、验收、报废等工作,负责管理好资产台账、日常使用的实践教学消耗材料,协助教研室制订年度(或学期)采购计划,监督相关责任人做好入库,领用,库存记录。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实训室技术资料和归档
3、工作。5、根据实训教学形式与具体操作内容的不同,由教务处审核将校内实训室划分成不同等级;一类实训室,二类实训室和三类实训室。二、日常管理1、加强实训室的日常管理,每个实训室必须确立一名实训管理员,还应有人员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技术。每个实训室需做到人员配备合理,责任明确。2、实训室和实训管理员由教务处和各院部共同管理。实训室的开放需严格按照课表执行(每个实训室需张贴课表并标明实训管理责任人),计划外使用实训室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属院部审核,学校教务处审批。3、在实训室开展各类教学活动时,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操作规程,爱护设备,节约资源。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4、的任课教师不得使用专业实训室授课。4、各院部教务科需根据各教研室的计划,至少于学期结束前二周,提出下学期的实训课程安排,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实训课程的安排必须和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不得私自改动。5、各实训室需建立资产台账。实训管理员应在每次实训课结束后清点仪器设备,对资产的毁损情况及时做好记载,并组织好维修。对不按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如教务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资产损坏情况,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后见实训管理员管理规定)。6、凡取得创收收入的实训室,需建立收支账。该实训室维修及耗材费用在院部实训经费不够的情况下,从创收收入中支出。如对外出租使用实训室,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5、后,租金需在使用前先交由学校计财处,租金可作为院部创收经费。年末学校教务处将联合学校纪检、财务等部门进行审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布。7、各实训室自验收起,由教务处交付给各使用单位(院部),各使用单位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维护。原则上没有到使用年限的实训设备不批准更新,(如电子设备的不少于 5 年,机器机械设备等不少于 10 年、家具器具不少于 5 年等)。实训指导教师管理规定一、工作规范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统一;掌握相关的实训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各
6、级技能大赛。3、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实训计划和大纲制定好本学期实训计划;按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4、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室上课时必须提前 10 分钟进入实训室,并且按规定填写相关资料。5、做好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了解学生所学专业和所实训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协同实训室管理员准备好学生实训所需设备、工具、量具等,保证实训内容充足、可行。6、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六、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耐心指导,及时发现和指出学生的操作错误。 7、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场所,更不得将实训室的物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
7、及时请示所属院部教务科批准。8、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所属院部教务科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低。实训管理员管理规定一、工作规范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主动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认真地做好实训室管理工作。2、做好实验实训室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桌面、仪器设备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3、坚持考勤制度,及时开放实训室,上课前,应至少提前十五分钟开门,并提前做好实训准备工作。4、上课期间不得离岗,上课过程中应经常巡视,协助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学生是否遵守实验实训守则,及时为学生排除仪器设备故障。对实训设备的
8、损坏应及时处理,并责成相关人员照价赔偿。5、实训课程结束后要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具,打扫实训室卫生,并及时整理实训室,下班前应检查仪器设备,切断水电,关闭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6、做好负责实训室耗材的入库,领用,库存记录,负责收集和保管实验实训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二、岗位设置1、现有实训管理员和所在院部教务科进行双向选择,由各院部教务科来确定每个实训室的管理人员,实训管理员岗位变动必须报教务处存档。2、每个一类实训室必须配备固定的实训管理员,来协助实训指导教师进行实训教学工作。一类实训室的实训管理员必须具有独立指导学生进行实训实习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技
9、术理论和实践知识、并且能够对设备进行基本的维护维修能力。3、一类实训室管理人员的认定需经教务处批准,如实训管理员不能达到相关要求,则将绩效考核降级执行。(后附各实训室等级划分)三、工作量考核1、将实训记录本、院部的实训人员考勤记录等作为实训管理人员工作量考核的依据。2、一类实训室的实训管理人员按工作量*1 对应专任教师的课时标准进行折算,二类实训室管理人员按工作量*0.33 对应专任教师的课时标准进行折算,三类实训室管理人员按工作量*0.2 对应专任教师的课时标准进行折算。一类实训室管理人员的课时标准参照同职称专任教师,其他实训管理人员的课时标准由各院部自行制定(不高于院部教师平时课时标准)。
10、3、实训管理人员工作量仅指在所负责范围内实训室进行的实训、实验操作课,不包括其他理论课等非实践操作课程。4、实训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者,一次扣除 10 个折算后课时:不顾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调度上课迟到,没按时开门,造成教学事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实验室财产丢失、损坏有设备损坏影响教学,未及时报修未能按要求作好实训记录、对耗材的管理不符合规定实训室卫生不达标,物品摆放不整齐。5、实训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可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情况由院部报学校教务处审核:一类实训室管理员能很好地配合实训指导教师完成实训教学,并得到教研室老师的认可完成对大型设备的维修,为学校节约了资金对实训教学有创新,获
11、得校级以上的实验技术成果奖配合教研室参与新实训室的设计方案,并被采纳。学生实训规则1、实习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习期间不忘学生身份。2、学生应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进入实训室应听从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擅自调换位置;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3、学生必须参加实训课前的动员和安全规程学习,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须听从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管理人员的指导,否则将不得进入实训室。4、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把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
12、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5、严禁在实训室内嬉闹、玩游戏、上 QQ 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6、不准擅自携带移动存储设备进入实训室,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设备,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实训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7、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有破坏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8、实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实训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9、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10、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桌椅板凳摆放整齐。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学院教务处,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