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职工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经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为进一步规范职工的行为,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完善处罚机制,保障医院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范结合我院实际,作如下规定。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1、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行为;2、违反行业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3、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4、在社会从事有损医院形象、声誉和利益的行为;5、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6、违反岗位职责、操作规范造成医疗、行政风险和重大损失的行为。职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着处罚适度的原则,按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改制前的职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改制后职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抵押金一律不予返还。Xxxxxxx医院2017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