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一式两份,在 10 月 21 日前一份交督导室,一份交责任区。 督查人:_ (签名) 检查时间:_ 学校:_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情况表 项目 督查内容 反馈情况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好国家规定课程 深化课改、按规定开发开设选修课 学校按规定开课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组织教学情况 严格控制作业量 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严格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 落实“减负”情况严格招生秩序 严禁中小学组织、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严禁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