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制定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急诊服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为了保障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及其它急危重症患者获得连贯性救治、最大限度减少诊疗以外因素对救治的影响,积极为患者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诊疗服务,根据医院“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XXXX 版)”现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一、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组 长: 成 员: 秘 书: 二、相关制度1.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包括如下: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危重孕产妇、 严重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等;前述病种由各专科规范抢救小组名单、服务流程、诊疗制度等(
2、见附件);22.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患者享受医院“急 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2013 版)” ,实行“ 先抢救、后付 费” ,科室应给予积极抢救、优先检查,提供全程服务;3.急诊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 24 小时接诊制;由急诊科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患者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病种,并在相关检查申请单或住院证上加盖“ 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 绿色通道章” ;4.加盖“急性 创伤等重点病种 绿色通道章 ”的患者,各相关科室必须简化手续,优先提供救治、检查,各科室间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5.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患者处置结束后,由护工等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完成缴费;如遇欠费、“三无” 患者等特殊情况, 汇报医务科(日间)或行政总值班(夜间);6.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所在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备此类患者收治;7.在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患者处置过程中,对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责任追究。三、流程图3各类急诊患者进入抢救室、急诊医师评估急性创伤等重点病种加盖专用章其它急诊病种辅助科室简化手续,优先检查专科参照各规范、标准积极就诊收住入院等特殊情况汇报医务科(日间)或行政总值班(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