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法的主要制度,【本章导学】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了实现环境法的任务和目的,根据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由调整环境社会关系某一方面的一系列环境法律规范组成的规则系统。,环境法的主要制度是指根据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由调整特定环境社会关系的一系列环境法律规范形成的相对完整的实施规则系统。(P45)特征:1、在适用对象上具有特定性2、在规范的组成上具有系统性和相对的完整性3、在实施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第五章 环境法的主要制度,环境法律制度与环境法原则区别?,第五章 环境法的主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环境规划制度,排污
2、收费制度,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案例:小区居民为何投诉不断,据中国环境报报道,在2000年南京市环保部门接到的17500件环境投诉中,有相当一部分在处理时让环保执法人员左右为难。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该市的一个居民小区竟然紧贴着钢铁铸造厂建设,造成了小区居民投诉不断。而钢铁铸造厂也连连叫屈,因为该厂在上世纪70年代建厂时四周还是四处空旷,1999年后,四周兴建起小区,到2001年时,更有甚者是某小区竟然跟该厂的紧密接触达到共用一道围墙。为此,该厂已经花费了上千万元进行环保设备改造,并达到达标排放,但仍然投诉不断。,小区和工厂一墙之隔,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 是指根据国家或者一定地区的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
3、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活动所做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环境规划制度,一、含义,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环保法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二、立法,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三、环境规划的分类和内容,规划的时间期限,短期规划中期规划长期规划,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三、环境规划的分类和内容,法定效力,强制性规划指导性规划,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三、环境规划的分类和内容,性质,污染控制规划国民经济整体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三、
4、环境规划的分类和内容,(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国土规划(三)环境保护规划(四)自然资源规划其中,土体利用规划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规划之一。,第一节 环境规划制度,三、环境规划的分类和内容,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 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地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地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检测地
5、方法与制度。,1/概念,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 (一)概述,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预测性,(2)客观性。,(3)综合性,2.特点,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A (一)概述,3.意义(1)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实现经济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重要手段。(2)可以为确定某一地区的发展方向和规模提供科学依据。(3)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2005年初,国家环保总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授予的“一票否决”权,叫停
6、了三十个大型工程项目,在中国刮起了一阵“环评风暴”。,之后,为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和采用。,我国: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建立和发展,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 综合性规划 规划环评适用范围 专项规划 建设项目环评,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1、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
7、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2、建设项目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它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77)A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B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C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D环境影
8、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1、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四)主体1、申请环评的主体: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2、审批的主体: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3、环评的单位:持有建设项目环评资格证书的单位。,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五)程序1、规划环评的程序2、建设项目环评的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条 环境
9、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05-1-25)A设计阶段 B可行性研究阶段 C竣工验收阶段D投入使用阶段,(五)程序3、环评中的公众参与(1)专项规划(2)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当在报批环评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圆明园防渗工程, 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10、产使用的法律制度。,(一)概念,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 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二)适用范围,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三)内容,“三同时”制度具体流程:,2008.76某企业防治污染的设施年久老化,需拆除重建。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该企业应履行下列哪些程序?( )A旧设施拆除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实施B旧设施拆除须经所
11、在地环保局同意后方可实施C新设施建成后应当按规定报请验收D新设施建设期间该企业必须停止生产,环境保护法第26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二、“三同时”制度(四)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后果(五)“三同时”与环评的关系,南京热管厂根据有关批文于1993年3月2日立项上马“冷拔无缝钢管”生产线,19
12、94年6月21曰又根据上级批复成立南京无缝钢管厂分厂 (下称钢管厂)。该厂于1993年4月初到所属南京市栖霞区环保局(下称环保局)办理上马“冷拔无缝钢管”生产线环保审批手续时,口头和书面均未如实申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声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并且厂房以及部分设备已建成安装好。区环保局根据该厂提供的生产工艺与具体情况于1993年4月28日给予批复,在审批书中明确要求:做好酸洗废水、烟尘、噪声的防治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并要求项目投产前,需经环保部门验收。但是钢管厂建成后,未经环保验收即于1994年3月投入试生产,由于未达到环保“三同时”审批要求,致使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周围群众纷纷上访,要求
13、政府严肃处理。,课堂讨论案例 钢管厂违反“三同时”理应停产,区环保局于1994年4月18日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5月10日区环境监测站对钢管厂排放的“三废”进行监测。发现该厂烟尘排放浓度达每立方米360毫克,厂界外1米处噪声达到81分贝,均超过国家相关标准。于是1994年10月18日区环保局下达关于南京热管技术开发中心热管厂冷拔无缝钢管厂停止试生产的通知,并要求该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在停止试生产期间,虽然厂方作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的环保效果,但各种污染物排放仍未能达到国家标准,加之选址不合理,仍无法根本改善周围环境质量,区环保局于1994年12月19日报请区人民
14、政府批准,责令该厂于1997年12月底搬迁完毕,并要求在搬迁过程中加强管理,将环境污染减轻至最低程度,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 一、概述, 是指凡从事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开发利用资源、排放污染物等活动之前,必须事先向有关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一)概念,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 一、概述,(二)分类 防止环境污染的行政许可 防止环境破坏的行政许可 针对整体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二、环境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一)设定原则 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原则(二)设定事项 普通
15、许可类 特许许可类1.性质分类 认可 核准事项 登记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许可 环保设施许可2.内容分类 污染物许可 放射性物质许可 自然保护区许可 非行政许可类环境审批项目,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三、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一)行政机关(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环境管理职能的组织(三)受委托的其他机关,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四、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 (三)听证 (四)监督检查与处理,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四、排污许可的实施程序(一)排污单位的申报登记(二)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三)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 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
16、证(5年) 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2年)(四)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节 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排污许可证的监督与管理 1、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必须按规定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的 排污情况。 2、持有临时排放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定期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消减放量的进度情况,经削减达到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可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放许可证。 3、违反排放许可证规定额度超量排污的,视情节中止或吊销排放许可证。,【案例讨论】,某废弃物交换中心于1995年成立, 目的是为收集、贮存、处理全市固体废弃物。1996年,
17、某化工公司将封存多年无法处理的近200桶含苯酚的化工废料送进该废弃物交换中心,付给该中心处置费19 900元。而该中心由于仓库面积 不足和处理能力不够,又于1999年3月,以3 000元处理费委 托给某采石场下岗职工何某、个体户方某等人拖走运批废料,交换中心在对方“看货”和“装货”时,曾交待过处理这批东西要用石灰搅拌深埋处理。但何某等人运走后并未作任何处理,直接存放在某厂露天仓库内。2000年4月某日废液遇大雨后冲入山下,致使5亩多鱼塘及数亩菜地、藕田遭受污染。该中心将含苯酚的化工废料随意委托他人处理合法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9条第3 款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
18、位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环境保护法第43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338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排污权的概念和本质 排污权又称为污染权,是指权利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 排
19、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有价资源”,可以“储存”起来以备自身扩大发展之需,也可以在企业之间进行商业交换。,排污权交易制度,二、概况 排污权交易制度起源于美国,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政策:(一)泡泡政策(二)抵销政策,排污权交易制度,三、排污权交易程序 (1) 申请: (2) 审核: (3) 协商: (4) 发证:,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 一、概述, 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公众人体健康、社会物质财富、维持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按照法定
20、程序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一)概念,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其法律性质主要体现在:(1)具有规范性(2)具有法律的约束力(3)其指定象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2、意义(1)环境标准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手段。(2)环境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能够促进排污者推行清洁生产。(3)环境标准的规范性决定了它在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中的独特作用,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二)环境标准体系,案例讨论,永光造纸厂处于水
21、源上游,由于造纸厂的废水大量排入清江河,严重污染了下游河段的丝绸厂取水源,致使其水质无法达到丝用水的要求,给丝绸厂造成经济损失万元。丝绸厂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永光造纸厂立即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期间,经该县环境监测站两次采样检验结果表明:造纸厂排放的大量废水与污水,各项指标超过湖北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但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属于超标排放。在审理期间,造纸厂辩称,是否超标排放,应以国家排放标准为依据,而不应以省级排放标准为依据。因此,造纸厂认为其未超标排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后永光造纸厂被光明造纸厂合并,并停产治理,又经监测站采样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湖北省
2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法院追加光明造纸厂为被告,光明造纸厂不服,认为造成丝绸厂损失的是永光造纸厂的行为,与本厂无关,本厂不应作为被告。况且,本厂在合并永光造纸厂后,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解决了污染问题,本厂不应承担任何责任。问:、永光造纸厂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光明造纸厂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法院应如何审理?,二、限期治理制度1、限期治理制度概述,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和污染严重的区域环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限定排污者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制度。 在我国,最先实行的是污染点源的限期治理,近年来发展到对行业的限期治理和区域环境的限期治理。,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
23、期治理制度,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二、限期治理制度特点:(1)法律强制性。(2)明确的时间要求。 (3)具体的治理任务。,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二、限期治理制度2、意义(1)可以推动污染单位积极治理污染(2)可以推动有关行业治理污染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3)可以集中有限的资金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第四节 环境标准与限期治理制度,二、限期治理制度 3、内容 (1)限期治理的对象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污染源 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 (2)限期治理的目标 (3)限期治理的期限 (4)限期治理的决定 限期治理的决定机关不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而是有关的人民政府,第五节
24、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 一、清洁生产, 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一)概念,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2.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 包括三方面: (1)清洁的能源 (2)清洁的生产过程 (3)清洁的产品,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二)国外的清洁生产立法 (三)我国的清洁生产立法 1999年11月我国第一部清洁生产地方性法规太原市清洁生产条例 2002年6
2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5年2月28日可再生能源法。,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1.立法宗旨 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2.调整范围 全部生产和服务领域清洁生产促进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3.基本措施和管理体制 基本措施:第
26、四条 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规划。 第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国际合作,组织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知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及监督。管理体制,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3.基本措施和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
27、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计划、科学技术、农业、建设、水利和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4.推行责任 (1)各级政府在促进清洁生产中的责任(2)政府有关部门在促进清洁生产中的责任 (3)其他有关部门的责任,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5.实施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分
28、为三类:指导性要求(倡导)、自愿性要求(鼓励)、强制性要求(法定义务),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四)我国清洁生产的主要法律规定 6.激励机制奖励制度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 二、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一种将经济体系与环境资源紧密结合的生态经济模式。它是建立 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要求经济运行遵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一)概念,第五节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制度,(二)循环经济的三大原则(又称3R原则) 减量化原则(Reduce) 再利用原则(Reuse) 再循环原则(Recycle),第六节 排污收费制度,第六节
29、 排污收费制度 一、排污收费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又称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物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一)概念,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六节 排污收费制度,(二)作用和意义首先它体现了利用经济杠杆调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其次,这项制度有利于促使排污者进行技术改造,开展综合利用,促进了对污染源的治理。 再次,实行排污收费制度为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增强了治理污染的能力,并有利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各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的业务能力。,第六节 排污收费制度,二、排污费的征收(一)征收的对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
30、和个体工商户。,第六节 排污收费制度,二、排污费的征收(二)征收范围和标准收费项目:污水、废气、超标噪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五类。标准: 国家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但须上报上述机关备案。,【案例】 万能的排污费,湖北省南漳县环保局在向南漳宾馆收取排污费过程中,擅自将应该征收的5万元排污费减免到1万多,而且这1万多元南漳宾馆也不用交现金,而是以南漳环保局到宾馆消费的形式冲抵处理。 经了解,南漳县环保局用消费冲抵排污费并不是新鲜事,南漳环
31、保局与南漳宾馆的协议从2002年就开始了。而和环保局达成协议的远非南漳宾馆一家,譬如南漳县中医院的排污费就是以环保局干部职工到该院看病的医疗费形式冲抵了;又譬如,南漳县环保局曾借过城关信用社一笔贷款,付息的时候南漳县环保局又用信用社该缴纳的排污费冲抵了。在南漳县环保局年度会计凭证上,除了刚才提到的用途以外,排污费还用来支付自来水水费、房租费、建材费。,第六节 排污收费制度,五、违反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后果(一)针对排污费使用者 (二)针对排污者 (三)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
32、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2007.28.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A.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
33、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D.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
34、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公报。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计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七节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第七节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一、概念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是指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使环境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严重污染或破坏,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可能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公
35、众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第七节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意义:(1)可以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及时掌握污染与破坏事故情况,便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2)可以使受到污染、破坏威胁的单位和居民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减少对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危害和经济损失。,第七节 环境事故报告制度,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的内容 (一)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三)预警及措施 (四)报告时限和方式。,【案例】“松花江水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案情简介】 2004年6月圆明园管理处决定对圆明园东部开发区水域进行湖底
36、防渗工程建设。然而,这项涉及遗址价值、环境保护等公众重大利益的工程却不为公众所知,一切都在悄然进行。2005年经媒体曝光后,北京市环保局正式介入调查。2005年4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责令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停工,立即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5月17日,圆明园委托清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2005年7月7日,在没有举行任何听证会的情况下,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同意圆明园环评报告书的结论,要求对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进行全面整改。,课堂讨论案例: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案1,【法理分析】(1)该项目需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2)如
37、需要进行环评,由谁来提起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与编制主体 (3)由谁来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主体 (4)公众和专家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起什么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1吕忠梅主编:环境法原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3. 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4汪劲著:中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5张梓太主编:自然资源法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章参考书目,本章思考题:,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容和完善。2“三同时”制度的意义与内容。3环境许可的意义和种类。4排污收费制度的内容和改革。5限期治理制度的内容和完善。6清洁生产制度的概念和内容。7生态补偿制度的内容和完善。,Bay b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