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一、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施工现场针对具体情况,成立专门的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图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安保部中心试验室质量施工材料设备安全试验制定并组织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及时呈报质量报表,积极开展QC 小组活动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做到“三通一平” ,永临结合。现场设项目概况标牌,人料机合理组合,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齐全。合理规划布置存料场、库房、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有夯实,有防污染、防潮等措施,坚持管定额发料,危险品、易燃品分开存放,有专人负责管理设备停放有序,停放场地平整坚实,不积水,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设备有
2、专人管理操作,保养。在危险处设置醒目标志、围栏、现场有安全警示牌,临近既有线施工设专职安全防护,并佩戴袖标,工地有看护人员。砂浆、砼施工现场挂牌标注配合比,有合格的计量工具。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二、文明施工措施1、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和 地 方 关 于 文 明 施 工 的 要 求 , 推 行 现 代 管 理 方 法 ,科 学 组 织 施 工 ,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2、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设 置 各 项 临 时 设 施 。 堆 放 大 宗 材 料 、 成 品 、 半成 品 和 机 具 设 备 , 不 得 侵 占 场 内 道 路 及 安
3、全 防 护 等 设 施 。3、 现 场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牌 , 标 明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项 目 经 理 和 施 工 现 场 技 术 负 责 人 、 质 检 员 、 安 全员 的 姓 名 , 工 程 开 、 竣 工 日 期 等 。4、 施 工 现 场 的 用 电 线 路 、 用 电 设 施 的 安 装 和 使 用 必 须 符 合 安 装 规 范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并 按 照 施 组 要 求 有 夜 间 照 明 。5、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必 须 经 过 安 全 检 查 , 合 格 后
4、 方 可 使 用 ; 机 械 操 作 手必 须 建 立 机 组 责 任 制 , 并 持 证 上 岗 ; 机 械 按 规 定 的 位 置 行 驶 和 停 放 , 不得 任 意 侵 占 场 内 其 他 位 置 。6、 保 证 现 场 道 路 畅 通 , 排 水 系 统 处 于 良 好 使 用 状 态 ; 保 持 场 容 场 貌整 洁 , 随 时 清 理 建 筑 垃 圾 ; 在 车 辆 、 行 人 通 行 地 方 施 工 应 设 置 沟 井 坎 穴覆 盖 物 和 施 工 标 志 。7、 设 置 各 类 必 要 的 职 工 生 活 设 施 , 并 符 合 卫 生 、 通 风 、 照 明 等 要 求 ,
5、职 工 的 膳 食 、 饮 水 供 应 等 应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8、 在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围 档 , 非 施 工 人 员 不 得 擅 自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 并 在围 档 上 书 写 宣 传 口 号 。9、 科 学 合 理 调 配 土 方 , 弃 方 严 格 按 业 主 和 设 计 指 定 地 点 规 范 堆 放 并加 强 防 护 。10、 堆 料 场 及 施 工 场 地 地 面 全 部 硬 化 , 防 止 建 材 受 污 染 。11、 消 防 、 消 除 一 切 可 能 造 成 火 灾 、 爆 炸 事 故 的 根 源 , 严 格 控 制 火 源 、 易燃 物 和 易
6、 爆 物 品 的 贮 存 。 、 生 活 区 及 施 工 现 场 特 别 是 材 料 场 配 备 足 够 的 灭 火 器 材 , 并 同 当地 消 防 部 门 联 系 , 加 强 消 防 工 作 。 、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符 合 防 火 规 程 要 求 , 电 器 动 力 线 路 设 置 要 规 范 、标 准 化 。 、 对 职 工 进 行 防 火 安 全 教 育 , 杜 绝 用 电 炉 、 乱 扔 烟 头 等 不 良 习 惯 。 、 对 工 地 及 生 活 区 的 动 力 及 照 明 系 统 派 人 随 时 检 查 维 修 养 护 , 防止 漏 电 失 火 引 起 火 灾 。12、 治
7、 安 、 现 场 设 安 全 保 卫 部 , 进 场 后 与 当 地 治 安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 充 分 了解 本 地 区 的 一 些 治 安 条 例 和 重 点 防 范 内 容 。 与 地 方 治 安 部 门 成 立 联 防 小组 , 保 证 施 工 期 间 治 安 稳 定 。 、 加 强 职 工 内 部 教 育 、 管 理 , 未 经 领 导 许 可 , 晚 上 不 准 外 出 , 不得 与 群 众 发 生 冲 突 、 打 架 等 。三、文物保护措施(1)施工时如发现文物古迹,不移动和收藏,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暂时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文物管理部门。(2)土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借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