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 津 统 筹 推进 区 内 城 乡义 务 教 育 一体 化 改革 最近, 天津市为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 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 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和 教育部关于印发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办法 的通知 的要求, 就统筹推进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制定了实施方案, 主要任务: (1) 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 优化义务教育空间布 局, 各区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城镇化建设、 户籍制度改革、 居住证管理 办法实施等对人口发展的影响, 建立本区教育设施项目库, 预留足够的义务教
2、 育学校用地, 明确年度建设任务, 纳入建设规划并严格 实施。 (2) 改善义务教 育学校办学条件。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图书阅览室现代化建设, 依据课程教学改革 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 为全市中小学补充和更新基础性教学仪器设备。 (3) 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 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 辐射和带动作 用, 鼓励和支持各区及相关学校积极开展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改革、 学校联盟建设等工作, 以强带弱、 以城带乡, 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 辐射。 (4) 加强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 满足各学科在多 媒体和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需求。 建立天津市 “一师一优
3、课、 一课一名师 ”国 家课程优质资源库, 丰富和完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示范网络课程体系。 (5) 妥善解决特殊群体教育问题。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推进全纳教育, 加 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 开展“ 医教结合”改革实验, 对全市实名 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 “一人一案 ”安置, 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 年的平等受教育权。 (6) 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采取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 委托管理、 均衡配置师资等多种方式, 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加大扶持力度, 进 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 (7) 统筹城乡 师资配置。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 工编制标准、 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 按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有关要求, 合理 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建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 机制和区域内调整机制, 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 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盘活编制 存量, 提高使用效益。 (8) 推进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义 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 完善区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 督导评估机制。 在实行 “以区为主”管理体制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统筹, 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 落实 学校办学自主地位, 完善家长委 员会, 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