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院业务培训班,黑龙江省森工林区 森林资源设计调查技术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森函资(2004)43号,各林管局、林业局, 各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为适应新时期林业跨越式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361号文件“国家林业局关于颁发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试行),现印发试行。1998年颁发的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同时废止。,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调
2、查目的与任务 第二条 调查范围与内容 第三条 调查方法 第四条 精度要求,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五条 地类 第六条 森林(林地)类别 第七条 林种 第八条 优势树种(组)及灌木林种类 第九条 龄组、龄级、生产期 第十条 立地因子 第十一条 其它标准,第三章 森林经营区划 第十二条 内业区划 第十三条 外业区划,第四章 森林调查 第十四条 资料收集与工器具检测 第十五条 小班划分 第十六条 小班调查 第十七条 小班调查项目及要求 第十八条 调查总体蓄积量控制,第五章 内业统计与成图 第十九条 面积量算 第二十条 基础材料整理 第二十一条 统计要求 第二十二条 林业用图编制,第六章 技术培训与管理制
3、度 第二十三条 技术培训 第二十四条 管理制度,第七章 调查成果 第二十五条 二类调查成果,附 表 表一 二类调查成果报送单位和份数表 表二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表 表三 角规测树株数因子表 表四 角规测树断面积按坡度校正系数表 表五至六 地位级表 表七至十八 汇总表,附 件 小班调查卡片及角规测树记录 控制样地卡片及测树记录 层特征数计算表 抽样总体蓄积精度计算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调查目的与任务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二
4、类调查主要任务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意见。,二类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第二条 调查范围与内容 一、调查范围 森林经营单位应调查该单位所有和经营管理的土地。 二、调查基本内容 1.核对森林经营单位的境界线,并在经营管理范围内进行或调整(复查)经营区划; 2.调查各类林地的面
5、积; 3.调查各类森林、林木蓄积; 4.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 5.调查森林经营条件、前期主要经营措施与经营成效。,第三条 调查方法 有林地与疏林地(不计林分蓄积的除外)采用总体控制法;其它地类采用直接目测法。 第四条 精度要求 一、允许误差 主要小班调查因子允许误差分为A、B、C三个等级,见表1。 主要小班调查因子允许误差 表1 单位:%,二、精度要求 商品林小班允许误差采用“A”级,其它采用“B”级。 三、其它要求 1.小班调查时确定的权属、地类、林种、起源不得有错。 2.林业局、林场、林班的境界线和境界标现地不得偏离正确位置30m,明显岗脊与明显位置不得偏离。
6、3.转绘误差:不得超过0.5mm。,表1 单位:% 调查因子 允许误差 A B C 小班面积 5 5 5 平均树高 5 10 15 平均胸径 5 10 15 平均年龄 10 15 20 树种组成 5 10 20 郁闭度 5 10 15 每公顷断面积 5 10 15 每公顷蓄积量 15 20 25 每公顷株数 5 10 15,第二章 技术标准,第五条 地类 一、分类系统 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地类,见表2。 地类分类系统表,地类分类系统,地类分类系统,二、技术标准 (一)林地 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生产林地。 1.有林地(简称“有”):
7、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0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和亚乔木林。,(1)乔木林:由乔木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 其中包括,人工造林达成林年限,保存率80%或85%(丰产林)以上的林地;乔木林带行数在2行以上且行距4m以内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在10m以上的林带(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以内时按片林调查)。 乔木林分为纯林和混交林。,(2)亚乔木林:由亚乔木树种组成,其它标准与乔木林相同。 注:如果是乔木与亚乔木混生的林分,乔木与亚乔木分开处理(“珍”混林分中的山槐除外)。先考虑乔木是否达到有林地标准,若达不到,再考虑亚
8、乔木;若乔木与亚乔木合在一起达到有林地标准,乔木占优势或二者所占比例相同时(山槐除外),按乔木林处理,否则,按亚乔木林处理。 2.疏林地(简称“疏”):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中龄林以上林地。 3.灌木林地: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度在30以上的林地。,其中包括,灌木林带行数在2行以上且行距2m以内的林带。(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4m以内时按片状灌木林调查)。 (1)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简称“特灌”):海拔1500米以上的灌木林。 (
9、2)其它灌木林地(简称“其灌”):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4.未成林造林地:包括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和封育未成林地。 (1)人工造林未成林地(简称“造”):人工造林后不到成林年限,当年成活率85%(丰产林90%)以上或保存率80%(丰产林85%)以上,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成活率和保存率41% 以上,未达到人工造林未成林地标准的也按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处理。,其中包括,人天混更新,即目的树种天然幼苗幼树每公顷10002 200株的林地,人工更新造林,人工苗当年成活率85%以上,其中株数在相应树种规定造林密度下限的55%以上或人工苗保存率80%以上,其中株数在相应树种规定造林密度
10、下限的45%以上,人工栽植株数加天然幼苗株数达到相应树种规定的造林密度的林地。,(2)封育未成林地(简称“封”):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达到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5.苗圃地(简称“圃”):指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不包括母树林、种子园、采穗圃、种质基地等种子、种条生产用地以及种子加工、储备等设施用地。,6.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其它无立木林地。 (1)采伐迹地(简称“采”):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且未超过3年的林地。 (2)火烧迹地(简称“火”):火灾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
11、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且未超过3年的林地。,(3)其它无立木林地 成林年限前造林失败地(简称“成前失”):造林更新后,成林年限前达不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的林地; 成林年限后造林失败地(简称“成后失”):造林更新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或疏林地标准的林地; 预备造林地(简称“预”):已经整地但还未造林的林地; 保留土地(简称“保”):不符合上述林地区划条件,但有林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科学研究等需要保留的土地。 7.宜林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其它宜林地(在填写时,在具体地类前加“宜林”字样)。,(1)宜林荒山荒地: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规
12、划为林地的荒山、荒滩、荒沟、荒地等。 (2)其它宜林地:规划用于发展林地的其它土地。分类经营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除荒山荒地以外的宜林地均为此类。分类经营后经上级批准更改为森林类别以外的地类,按更改的处理。,8.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 (1)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 (2)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如:楞场、贮木场等)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 (3)集材道、运材道; (4)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5)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 (6)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基础设施
13、用地; (7)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二)非林地 指林地以外的农地、沼泽、水地、其它(乔木生长线以外的荒山荒地简称“荒山外”、“荒地外”)用地。 第六条 森林(林地)类别 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二个类别。 一、生态公益林(地):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二)非林地 指林地以外的农地、沼泽、水地、其它(乔木生长线以外的荒山荒地简称“荒山外”、“荒地外”)用地。 第六条 森林(林地)类别 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
14、商品林(地)二个类别。 一、生态公益林(地):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一)生态公益林(地)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简称“国”)和地方公益林(地)(简称“地”)。 国家公益林(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森工林区的国家公益林是指依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颁发的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策发200494号)已区划界定的重点公益林。 地方公益林(地):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同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将国家公益林以
15、外的天保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界定的公益林确定为地方公益林。 对分类经营后,设置的生态公益林(地),除国家设定的外,均为地方级。,(二)生态公益林(地)按保护等级划分为重点生态公益林(地)、一般生态公益林(地)二个等级。国家公益林(地)和天保工程分类经营界定的禁伐区其保护等级为重点;其它为一般。 对分类经营后,设置的生态公益林(地),除国家设定的外,均为一般生态公益林(地);,二、商品林(地)(简称“商”):以生产木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 注:对分类经营后,经上级批准发生变化的,在汇总表下方注明变化情况,在说明书中作以说明。
16、,第七条 林种 一、分类系统 根据经营目的的不同分为五个林种、二十八个亚林种,见表3。 二、技术标准 (一)防护林: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1.水源涵养林: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林种分类系统,防护林,林种分类系统,林种分类系统,2.水土保持林: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3.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17、,4.农田牧场防护林:以保护农田、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5.护岸林:以防止河岸、湖岸冲刷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6.护路林:以保护铁路、公路免受风、沙、水、雪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7.其它防护林:以防火、防雪、防雾、防烟、护鱼等其它防护作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二)特种用途林: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国防、森林旅游、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1.国防林:以掩护军事设施和用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实验林: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
18、场所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 3.母树林: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包括除种子园以外的母树林、采穗圃、采根圃、树木园、基因保存林等。,4.环境保护林: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包括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5.风景林: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6.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革命遗址地的
19、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7.自然保护区林: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8.森林公园林:指森林公园内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9.原始林:未经人为干扰或干扰较轻的地带性顶级群落。,10.周围林:分布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林周围,发挥缓冲和保护作用的天然林。 11.珍贵林:集中分布的红松、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椴树、山槐等国家珍贵树种单独或合并占优势的天然林。 12.种子园林:指用优树无性系或家系按设计要求营建,实行集约经营,以生产
20、优良遗传品质种子为目的的特种人工林。,(三)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 木林。 1.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以生产纸浆材及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采取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速生丰产用材林:通过使用良种壮苗和实施集约经营,缩短培育周期,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森林生长指标达到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国家(行业)标准的森林。 3.一般用材林:其它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木材松子两用的双向培育林(按总局批文确定)。,(四)薪炭林: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五)经济林: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
21、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1.果树林: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含非培育林木良种的红松松子林。 2.食用原料林:以生产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蔬菜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3.林化工业原料林:以生产树脂、橡胶、木栓、单柠等非木质林产化工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4.药用林:以生产药材、药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5.其它经济林:以生产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具体标准按分类经营成果落实。继续落实分类经营后新设置的林种。,三、林种优先级 当某地块同时满足一个以上划分条件时,应
22、根据先生态公益林、后商品林的原则。 公益林按国防林、自然保护区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风景林、森林公园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种子园林、实验林、原始林、周围林、珍贵林、护岸林、护路林、其它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顺序确定。 商品林按适地适树原则确定。,第八条 优势树种(组)及灌木林种类 一、有林地、疏林地 中龄林以上,非经济林的有林地与疏林地按蓄积量组成比重确定;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以及经济林依株数组成比例确定。,(一)天然林 1.纯林:红松、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椴树、山槐等珍贵树种单一蓄积量(株数)占林分蓄积量(株数)45以上,其余树种单一蓄积(株数)
23、占林分蓄积(株数)65以上为纯林,以该树种命名。 2.混交林:组成树种在两种以上,且分不清优势,单一树种达不到纯林标准时,称为混交林。,(1)针叶混交林(简称“针”):针叶树种达不到纯林标准,合计占林分蓄积(株数)65以上的林分。 (2)珍贵阔叶混交林(简称“珍”):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椴树、山槐等珍贵阔叶树种达不到纯林标准,合计占林分蓄积(株数)65以上的林分。 (3)阔叶混交林(简称“阔”):阔叶树种达不到纯林或珍贵阔叶混交林标准,合计占林分蓄积(株数)65以上的林分。 (4)针阔混交林(简称“混”):凡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林分。 (5)亚乔木混交林(简称“亚混”):达不到亚乔木纯林标准的
24、亚乔木林分。,3.矮林 (1)柞矮:当柞树生长不良、树干弯曲、多枝、主干不明显、树冠大、树干平均高低于5m的柞树老头林。 (2)岳桦矮曲林(简称“岳矮”):岳桦生长在个别高海拔山峰上形成的亚高山矮曲林。 (二)人工林 标准同天然林一致,只是在优势树种(组)前冠以“人”字。 (三)人天混(简称“人天”) 由人工更新的树种与天然更新的树种共同形成的一代新林。在单层林中,人工更新树种的蓄积(株数)占45%(珍贵树种除外)以上,达不到人工林标准的林分;在复层林中,下层人工更新的树种已经形成独立林层的林分。,二、灌木林主要优势种类 按株数或丛数比例确定,株数或丛数占总株数或总丛数最多的种类为优势种类。
25、1.柞树灌木林(简称“柞灌”):因生境恶劣,屡遭破坏,多代萌生,丛状生长,树高3m以下,矮化成灌木状的柞树,覆盖度达30%以上的林地。 2.人工灌木林:人工栽植的沙棘、刺五加等经济灌木,覆盖度达30%以上的灌木林地,在灌木种类前冠以“人”字。 注:未成林地造林地除人天混标准外,均按上述相应标准执行。,第九条 龄级、龄组、生产期 一、龄组、龄级(见表4) 对于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各龄组划分标准原则上降低一个龄级。 龄组与龄级表 表4 单位:年,第三章 森林经营区划,第十二条 内业区划 原则上林业局、林场、林班保持上经理期的界线不变。上级已批准局、场界线变动的,按上级批文的规定
26、调整;因局、场界线变动引起林班界线变动的或原区划不合理的林班要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林场内,林班号有重号、断号的,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二、生产期(经济林) 果树林生产阶段:小于4年为产前期;4 5年为初产期;6 7年为盛产期;大于7年为衰产期。 其它经济林(如柞蚕林):当开展正常生产时均定为盛产期。 另外的经济林:视具体情况定。,第十条 立地因子 一、坡度级: 级为平坡 0 5度; 级为缓坡 6 15度; 级为斜坡16 25度; 级为陡坡26 35度; 级为急坡36 45度; 级为险坡46度以上。 二、坡向:按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无坡向九个方位确定。 三、坡位:分脊、上、中、下
27、、谷、平地六个坡位。 四、土壤A层厚度:薄层(10cm)、中层(1120cm)、厚层(20cm)。,第十一条 其它标准 一、权属 权属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经营权),分为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林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林木所有权、林地与林木使用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它。 二、起源 天然林(简称“天”):由天然下种或萌生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人工林(简称“人”):由人工直播、植苗或扦插等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人天混按人工林处理。,三、天然更新等级 根据幼苗幼树各高度级的天然更新株数确定,见表5。 天然更新等级表,四、林木质量 用材近、成、过熟林林木质量划为三个等级
28、: 商品用材树(简称“”):用材部分占全树高40%以上。 半商品用材树(简称“”):用材部分长度在2m(针叶树) 或1m(阔叶树)以上,但不足全树高40%。在实际计算时一半计入商品用材树,一半计入薪材树。 薪材树(简称“”):用材部分小于2m(针叶树)或1m(阔叶树)。,五、林分出材率等级 用材林林分出材率等级由林分出材量占林分蓄积量的百分比或林分中商品用材树(含50%的半商品用材树)株数占林分总株数的百分比确定,见表6。 出材率等级表,六、可及度(用材近、成、过熟林) 即可及:具备采、集、运条件的林分; 将可及:近期将具备采、集、运条件的林分; 不可及:因地形或经济原因暂时不具备采、集、运条
29、件的林分。,七、径阶与径级组 林木调查起测胸径为5.0cm,以2cm为一径阶距并采用上限排外法。 径级组的划分标准为: 小径级组:612(5.012.9)cm; 中径级组:1424(13.024.9)cm; 大径级组:2636(25.036.9)cm; 特大径级组:38(37.0)cm以上。,八、林层 林层划分应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各林层每公顷蓄积大于30m3; 2.相邻林层间林木平均高相差20%以上; 3.各林层平均胸径在8cm以上; 4.主林层郁闭度大于0.30,其它林层郁闭度大于0.20。,九、郁闭度、覆盖度等级 1.有林地郁闭度等级 高:郁闭度0.70以上; 中:郁闭度0.40
30、0.69; 低:郁闭度0.200.39。 2.灌木林覆盖度等级 密:覆盖度70%以上; 中:覆盖度50% 69%; 疏:覆盖度30% 49%。,十、群落结构类型 完整结构(简称“整”):具有乔木层、下木层、草本层和地被物层4个植被层的森林; 复杂结构(简称“杂”):具有乔木层和其它1 2个植被层的森林; 简单结构(简称“单”):只有乔木一个植被层的森林。,十一、自然度 天然林按照植被状况与原始顶级群落的差异,或次生群落位于演替中的阶段划为3级: :原始或受人为影响很小而处于基本原始的植被; :有明显人为干扰的天然植被或处于演替中期或后期的次生群落; :人为干扰很大,演替逆行处于极为残次的次生植
31、被阶段或天然植被几乎破坏殆尽,难以恢复的逆行演替后期。,十二、散生木、四旁树 (一)散生木 1.生长在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上起测胸径以上的乔木; 2.在乔木林中,幼龄林胸径26cm以上的乔木,中龄林38cm以上的乔木; 3.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和人工林的上层林木为疏林地时,其上层林木按散生木处理; 4.对于亚乔木林中,起测胸径以上的乔木也按散生木处理(同时乔木林地中,起测胸径以上的亚乔木按冠下亚乔木处理。); 5.辅助生产林地、非林地(四旁树除外)上生长的起测胸径以上的林木。,(二)四旁树:在村(宅)、路、水、田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0.067hm2的各种林木。对于在四旁栽植的
32、林木面积0.067hm2以上且小于0.5hm2的林地也按四旁树处理。,十三、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 1.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2.林木绿化率=有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灌木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四旁树占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注*:四旁树占地面积按1650株hm2(每亩111株)计。 十四、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见表7)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注:人工造林(植苗、扦插):落叶松、杨树、柳树3年;樟子松、赤松、硬阔叶树4年;红松、云杉及其为主的混交林5年。丰产林:杨树、柳树、白桦3年;落叶松4年;红松、
33、云杉及硬阔叶树5年。 其它上限为慢生,下限为速生。,十五、林冠下(含森林带状采伐)造林 在有林地中或采伐带上造林,已达人工造林未成林地或人工幼林标准,没有同上层林形成同一林层,又达不到人天混林分标准的林分。 十六、病虫鼠害危害程度 1.无:无病虫鼠害,受害木株数所占比例小于10%。 2.轻:受害木株数占10%30%。 3.中:受害木株数占31%60%。 4.重:受害木株数大于60%。,(一)封护:重点生态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封育未成林地、保留土地。 (二)更采即更新性的采伐 (三)主伐 1.皆伐:用材林中的成、过熟单层林;幼、中龄林木少的异龄林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火烧、病虫鼠、风折、雪
34、压等)的 林分。 2.择伐:用材林中的幼、中龄林木株数较多的复层异龄林,或皆伐后容易引起沼泽化、草原化、水土流失的成、过熟单层林。 3.渐伐:天然更新能力强的成、过熟单层林;上层林郁闭度0.6以下,林内幼树株数已达更新标准的林分;上层林郁闭度在0.7以上,但林分幼树株数尚未达到更新标准的林分。,(四)抚育 (1)幼龄林分: 透光抚育(简称“透光”):杂草、灌木、藤蔓等明显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林分; 用材林的郁闭度0.8,平均胸径6cm的林分,且林木生长旺盛、竞争加剧,出现分化、明显分化时或上层林分郁闭度0.6,明显抑制下层人工幼苗、幼树生长的林分; 一般生态公益林的郁闭度0.8,林木竞争激烈,分
35、化明显,林下幼苗、幼树或植被受光困难的林分。,(2)中龄林分: 生长抚育(简称“生长抚”):用材林一般林分进入龄级后。 人工林:郁闭度0.8的林分。 天然林及不同林层形成的人天混:郁闭度0.7的林分;下层更新良好,幼树公顷株数1500株,或幼苗公顷株数3000株,更新频率30%,上层郁闭度0.6的林分。不同林层形成的人天混。 生态抚育(简称“生态抚”):一般生态公益林的林木生长发育已不符合特定主导功能的林分,,(五)人工造林未成林地 抚育:成活率85%以上或保存率80%以上的林地(丰产林分别为90%、85%以上); 补植:成活率41%84%或保存率41%79%的林地(丰产林分别为41%89%)
36、、41%84%)。 (六)林冠下造林:对林冠下未成林造林地,按人工造林未成林地的经营措施标准确定,分别填写“冠下抚育(简称冠下抚)”、“冠下补植(简称冠下补)”;已成林按抚育和主伐标准确定。,(七)卫生伐 用材成、过熟林以外的林分。 1.卫生皆伐:遭受火灾或病虫害,多数林木已死亡或停止生长或低于正常生长量的林分;遭受自然或人为破坏,风折木、枯立木、感染病腐的林木较多,卫生状况不良的林分;病虫害发生程度在中等以上(其中,农田防护林、防火林、护路林、护岸林林带网受害木20%以上),或虽轻微,但仍在蔓延扩大的林分。,2.卫生择伐:需卫生伐,但又达不到卫生皆伐标准的林分。 其中,遭受病虫害、火灾、雪压
37、、风折等严重自然灾害,防护林受害木10%的林分;特种用途林受害木5%的林分;农田防护林、防火林、护路林、护岸林林带网受害木20%的林带。,(八)总局批准的双向培育林为双向培育(简称“双培”)。 (九)经济林:除不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处于衰产期的林分需要“更替树种(简称更树)”外,其余均为“培育”。,(十)宜林地及除保留土地外的无立木林地 人工更新造林(简称“造林”):目的树种天然幼苗每公顷小于1000株的林地。 人天混更新(简称“人天更”):目的树种天然幼苗每公顷1000 2200株的林地。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简称“人促更”):目的树种天然幼苗每公顷大于2200株,尚未达到天然更新标准的林地。,
38、第十三条 外业区划 一、现地区划林业局、林场、林班界线 (一)范围 1.以河、道等线状地物为界时,经过经济林时,不挂号,不伐开; 2.除第1项以外,生长树木,且能挂号的界线全部挂号; 3.人工直线和不明显的自然界线伐开或多挂号。,(二)标准 1.挂号:在境界线两侧同一株树上约1.5m处,前进方向局、场、林班界均砍三面号,砍到木质部,号大小约1020cm,号树间距平均10m,山脊不明显和急转弯处可适当多挂号,明显处可适当少挂号;尽量少在珍贵树种、其它针叶树及小径阶树上挂号。 2.伐开:砍除境界线上的幼树与灌木,但要保留珍贵幼树、其它针叶幼树以及刺五加、五味子、山葡萄等野生经济植物,宽度1m,茬高
39、30cm左右。 3.定位:人工直线可用卫星定位仪或罗盘仪现地定位。,二、标桩埋设 (一)范围 1.各种界线的交叉点埋设林班标; 2.非线状地物境界线与公路、铁路等交叉点埋设指示标; 3.同一境界线上指示标与以河流为界处的林班标沿境界线距离小于50m时,可只在道路边靠河流一侧做一林班标即可,但林班线要打到原应设林班标位置; 4.从林班标起林班线通过苗圃地及大片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生产用地、非林地时,只在林缘处埋设指示标即可。,(二)标准 1.做标树木选择:尽量用针叶或硬阔叶树做标,不准心腐。 2.标桩规格:小头直径(去皮)不小于12cm,长1.7m,顶部砍出15cm高棱形流水帽,下隔5cm砍
40、出约20cm长的书写面(书写局、场、行政区名称视需要砍之),所砍书写面个数依相应的林班(包括局、场或行政区)个数而定,埋入地下50cm,要扒净皮。,3.书写:用黑墨汁书写对应的林班号、林场(林业局或行政区)名称,要准确、清晰、美观、大方。 4.埋设:以书写面对林班(林业局、林场或行政区),以棱对境界线埋设。埋设要牢固,不准大头朝上。在路边埋设的标,应在排水沟以外埋设。 5.要求:尽可能不埋标,用活立木直接做标。,第四章 森林调查,第十四条 资料收集与工器具检测 一、外业前需要收集的资料 1.采用最新绘制的比例尺为1:25000(或由1:50000放大为1:25000)的地形图; 2.使用近期(
41、以不超过一年为宜)经计算机几何校正及影像增强的比例尺1:25000的彩色卫片; 3.一元立木材积表(1995年省森工总局颁发)、形高表、株数因子表、坡度校正系数表、地位级表等林业用表;,4.国家林业局核发的林权证、稳权划拨书及有关界线划定书; 5.分类经营和管护经营资料; 6.近期森林资源档案、人工林和土壤普查资料、造林和采伐设计及母树林等特殊林地的批文; 7.前期调查成果和森林经营方案; 8.其它有关资料。,二、工作前仪器工具的检测 1.卫星定位仪:参数确定与校正; 2.围尺:长度误差不大于6mm; 3.皮尺:30m皮尺长度误差不超过1cm; 4.测高器:测高误差不超过0.5m; 5.罗盘仪
42、:调查前或工作中,在所在地随时和定期进行检查与校正; 6.测绳:100m,50m测绳长度误差不超过1m,0.5m。,第十五条 小班划分 一、划分条件 (一)基本条件 划分小班应尽量以明显地形地物为界,同时兼顾资源调查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考虑下列基本条件: 1.权属不同; 2.森林类别及林种不同; 3.生态公益林的事权与保护等级不同; 4.林业工程类别不同;,5.地类不同; 6.起源不同; 7.优势树种(组)比例相差二成以上; 8.龄级以下相差一个龄级,龄级以上相差二个龄级; 9.商品林郁闭度相差0.20以上,公益林相差一个郁闭度级,灌木林相差一个覆盖度级; 10.坡向、坡度级不同,地位级不同; 1
43、1.林层(单层林和复层林)不同; 12.造林环境(冠下和非冠下)不同。,(二)要求 1.应尽量沿用原有的小班界线。但对上期划分不合理、因经营活动等原因造成界线发生变化的小班,应根据小班划分条件重新区划。母树林等上级批准的,没有明显变化的,按批准界线落实。 2.最小小班面积为1hm2。商品林(指用材林)一般不超过25hm2;公益林小班尽量利用明显的地形、地物等作为小班界线;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生产用地、非林地小班面积不限。,3.一般0.067hm2以上且小于1hm2的地类不单独划小班,但特殊地类,如母树林和0.5hm2以上人工造林地及天然岳矮林、天然赤松林等要单独划小班,面积按1hm2算;
44、4.分类经营区界线、面积不准更变。如批准更变的,按批文更变。一个小班不准跨不同森林类别(含分类经营以外的地类)区,林班内的不同森林类别(含分类经营以外的地类)区划线即为小班线; 5.小班原则上不准跨河流、道路等线性地物;,二、划分步骤 1.先将所需界线转到地形图上,然后调整需变动的界线; 2.将地形图上的界线勾绘到卫片上; 3.判读、调绘,关键是调绘; 4.小班定界、编号; 5.转绘到地形图上,同时修正坡度级、坡向划分有误的小班界线,着墨成图。 6.调查后的修正。调查时,如发现有没划开的或划错的小班,应现地划开或更正,在调查后,更正相应的图面界线和编号。,第十六条 小班调查 一、调查方法的选择
45、及样地数的确定 (一)调查方法的选择 根据乔木类型、龄组、优势树种(组)、坡度、面积、形状等选择相应的小班调查方法。 1.角规测树法:除用直接目测法(即第2项)调查的林分以外的中龄林,近、成、过熟林。 2.直接目测法:乔木林中,幼龄林,矮林,31度以上的林分,0.5hm2以上且不超过1hm2单独划小班的林分,林带小班的林分。亚乔木林。,(二)样地数的确定 1.角规测树法:根据小班面积来确定样地个数。 3hm2 2个 310hm2 3个 10hm2 5个 2.直接目测法:对调查点、线不做强制性规定。 二、样地位置及样地草图 以小班为单位布设样地,以林班为单位形成样地图。,调查样地可调查前设置,也
46、可调查时设置,但所设样地必须具有代表性,穿过小班中部,均匀分布。可与控制样地结合。靠近小班线边缘的样地一般应距小班界50m以外。 样地草图,以林班图为底图,除林班图的要素外,标明图名、样地位置、样地号(在小班内,由1起的自然数统一编号)、样地坐标。,三、样地外业定位 用GPS对样地定位,定位后先立标并写明样地号,后测树,样地标一般高为50cm以上,不准以附近树木代替。在距样地中心最近一棵树上挂四面号,或者在每株被测树木上挂号,号高一般为1.5m。,四、常见的测树树种 乔木树种:红松(简称“红”)、云杉云杉属(简称“云”)、冷杉冷杉属(简称“冷”)、落叶松落叶松属(简称“落”)、赤松(简称“赤”
47、)、樟子松(简称“樟”)、紫杉(简称“紫”)、水曲柳(简称“水”)、胡桃楸(简称“胡”)、黄菠萝(简称“黄”)、柞树栎属(简称“柞”)、榆树榆属(简称“榆”)、枫桦(简称“枫”)、黑桦(简称“黑”)、色树包括白牛槭(简称“色”)、椴树(简称“椴”)、白桦(简称“白”)、杨树除大青杨、香杨外杨属(简称“杨”)、大青杨包括香杨(简称“青杨”)、柞矮、红毛柳(简称“红柳”)、岳桦(简称“岳”)、水榆花楸(简称“水榆”)、花曲柳(简称“花曲”)、岳矮等。,亚乔木树种:山槐(简称“槐”)、毛赤杨(简称“赤杨”)、千斤榆(简称“千”)、暴马子丁香(简称“暴”)、青楷槭(简称“青楷”)、花楷槭(简称“花楷”
48、)、波纹柳(简称“波”)、稠李(简称“稠”)、花楸、山桃稠李(简称“桃”)、山丁子、东北山杏(简称“杏”)、山梨(简称“梨”)、兴安鼠李(简称“鼠”)等。 人工树种依天然树种,在树种前冠以“人”字。,五、调查树木类型及测树方法 乔木活立木:实测、目测。对于与人工树有关的林分和地类,不够检尺的人工树全目测每公顷株数。 近5年发生的可利用的乔木枯倒木(包括枯立木、濒死木、倒木、风折木、火烧木等):只目测每公顷蓄积。 亚乔木活立木:目测。,六、测树部位 严格控制在1.3m(上坡根际处起)处测树,调查时最好在测树部位上或下部砍有标记。如果分枝在1.3m处或以下,且分枝胸径5.0cm以上者视为单独一株树木;如果树木测树部位不正常(有节、包、破肚子、1.3m处分杈等)时,应移到测树部位以上的正常部位测树。,七、各种调查方法的具体要求 (一)角规测树法 1.观测 利用角规断面积系数为1(即缺口为1cm)的角规,将角规无缺口的一端紧贴眼眶,通过其前端的缺口逐株观测测点周围的每株胸径5.0cm以上的树木胸高部位。这样绕着测点旋转一周,对所有树木的胸高部位逐一观测。根据通过缺口的两条视线与胸高断面判断,相割的树木计数为“1”、相切的为“1/2”、相离的不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