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某县落实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未纳入低保的整改方案某县落实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未纳入低保的整改方案按照某市残联关于对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移交涉及贫困残疾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通知某残联函【2018】25 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残联积极与县扶贫办对接,与民政部门、乡镇党委协商,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户核实。现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一、基本情况根据关于对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移交涉及贫困残疾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通知名单,我县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人 42 人。我们通过民政部门对 56 人逐一核查,确定有 24 人已享受低保、1 人享受五
2、保,有 17 人未纳入享受低保。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残疾人 17 人中:1、5 人正在办理中;有 3 人已书面申请低保。2、某王某笏口的某某、某霍村某某、中某村某某、某镇西街某某、某某乡某受禄村某 5 人未纳入低保原因:残疾等级低、年龄小;3、宏某镇某村某某某、某某(其母亲享有低保)未纳入低保原因:为言语残疾、有劳动能力;4、某庄某山村某某未纳入低保的原因:其丈夫已纳入低保;5、季某某山村某某未纳入低保原因:有劳动能力和已脱残。二、整改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人情况,把真正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三、整改要求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问题,及时与扶贫、民政、乡镇政府、村委会对接,搞清楚基本情况。残联工作人员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协助其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确保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四、整改时限 12 月 8 日完成。 某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