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凤凰镇中心小学寄宿部“流动红旗”评比细则(暂行)为了规范学校秩序,提高班级管理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良好的班级竞争机制,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凤凰中心小学寄宿部决定对班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每周颁发流动红旗,特制定本细则:一、评比内容及付分:一是两操、集会 10 分;二是清洁卫生 20 分;三是队标5 分;四是纪律 30 分;五是保护公物 15 分;六是生活区纪律及内务 20 分。二、评比细则 :(一)少先队检查方面:(由少先队辅导员督查)1、两操、集会:(10 分)(1)大课间 活 动时,要求各教学班排队、整齐、安静地到活动场地,做到静、齐、全;做广
2、播体操、校园集体舞认真、姿势正确;不讲话,不打玩。违者,视其情况 1人次扣 0.52 分。(2)眼保健操,要求做到不讲话、认真做、做正确。违者,视其情况 1 人次扣0.5 分。(3)全校升(降)旗仪式和集会、集合,做到安静、整齐、不迟到。违者,1 人次扣 0.5 分。2、清洁卫生:(20 分)(1)个人 卫生,要求做到“三勤” 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着装要整洁。若发现 1 人的个人卫生特差,扣 1 分。(2)各班分管的卫生区,要求:无纸屑、零食袋、果皮、杂物等,打扫要干净彻底。违者,视其情况扣 0.52 分。若 发现别班同学乱扔废弃物,则在乱扔废弃物学生的教学班扣分。(3)各教学班的教室,
3、要求:地面干净,桌椅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学习资料等摆放有序, 门窗、玻璃干净、透明。 违者,视 其情况扣 0.52 分。3、队标:(5 分)每日坚持规范佩戴队徽和学生卡,检查 1 人次未戴扣 0.5 分。4、其它:(此项加分加入总分,扣分从总分扣)(1)学校开展班级文体活动,获年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加 3、2、1 分。(名次公布当周)(2)争做好事、拾金不昧。视其情况,1 人次可加 0.52 分。(3)未按政教处要求开展校园广播工作或广播稿内容质量差或广播时间不达十分钟以上(含 10 分钟)的扣当广播班级 2 分。(4)若本班本周内出现重大违纪、安全事故,虽然综合得分仍是前列,也要取消得“流动
4、红 旗” 竞赛获奖资 格。(二)值日教师检查方面:(由值日领导督查)1、纪律:(30 分)(1)学生吸烟、喝酒、打架、 骂人,向别人索要钱物。1 人次扣 2 分,打架始作俑者 1 人次扣 5 分。(2)课间 学生在教学楼走廊、楼梯间和上下楼时追逐打闹嬉戏,秩序混乱。一2人次扣 12 分。(3)从教学楼、宿舍楼阳台下扔杂物、倒水等。一人次扣 13 分。(4)攀爬 墙头 、爬树、爬栏杆、爬体育器械及其他护栏。违者视其情况一人次扣 0.52 分。(5)各班学生组织好放学路队,队伍做到快、静、齐。整好队后,放学路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次序依次下生活区,队伍混乱的一次扣 13 分。(6)上 课期 间不准穿拖
5、鞋,男生不染发、留长发、怪发,女生不化妆,不披肩散发,穿着凉鞋不规范,违者一人次扣 1 分。(7)未经许 可学生 踩踏草地,每人次扣 0.5 分。2、保护公物:(15 分)(1)打烂 教室 门窗、玻璃、桌椅、床铺等学校公物,毁坏校园文化、绿化设施。一人次扣 5 分。(2)敲打 栏杆、防盗网、教室桌椅,乱涂乱画 墙壁、门窗等一人次扣 2 分。(3)放学要 “三关”即关电器、关窗、关 门。一次不关扣班级 3 分。 (三)生活教师检查方面:(由当班组长督查)生活区纪律及内务:(20 分)(1)休息 铃响后,在宿舍内大声讲话、跑动,生活老师制止不听的 1 人次扣 0.5分。(2)不折被子、床 铺凌乱
6、1 人次扣 0.5 分。(3)出宿舍后鞋子不放整齐 1 人次扣 0.5 分。(4)其它生活用品不按生活老师要求摆放 1 人次扣 0.5 分。(5)值日不打扫宿舍扣当值生班级 2 分。(6)在宿舍内洗衣服 1 人次扣 0.5 分。(7)休息 铃响后仍在洗澡、洗衣,生活老师制止不听的 1 人次扣 0.5 分。(8)不按 规定放置 饭碗,筷子等一人次扣 2 分。(9)文明用餐,排 队打饭,凡插队、随地倒剩饭菜 1 人次扣 0.5 分。三、班级“流动红旗”竞赛评比,总分为年级前三名的班级获得“流动红旗” ,若得分并列的班级,一并授予流动红旗。四、班级“流动红旗”竞赛评比的七大项目,以少先队队干、值日老
7、师及当班生活老师检查为主,并做好详细检查,采用一日一查、不定时检查的形式进行。各检查人员在第二天早读课前把当天的检查记录交给少先队大队部登记分数。检查结果由值日教师以书面(表格)形式于第二天向各班级反馈。五、每周一升旗仪式结束后,由大队辅导员公布上周班级“ 流动红旗”竞赛评比五大项目的扣分、加分情况,宣布获得“流 动红旗”的班级,前一、二、三名每班奖励 10 元。六、将各班的评比结果,作为推选先进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先进班集体及优秀班主任每学期需获得两面红旗才可参评)。班级的期末总评按年级一、二、三名分 别奖给班级(由班主任支配 )100 元、80 元、60 元。七、本细则从 2013 年春季学期第六周起执行。凤凰镇中心小学寄宿部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