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大客专物设2009 171关于印发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土建工程预留四电接口交接细则的通知各参建单位:现将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土建工程预留四电接口交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公司反馈。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哈大铁路客运专线土建工程预留四电接口交接细则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二九年九月第 1 页目 录 总 则 1II 术 语 32.1 接口 .32.2 工序 .32.3 交接检验 .32.4 工程施工质量 .32.5 设计使用年限 .32.6 进场验收 .32.7 检验批 .32.8 检验 .42.9 见证 .42.10 见证取样检测 .42.11 抽样检验
2、 .4III 基本规定 53.1 接口交接原则 .53.2 接口交接程序 .53.2.1 接口工作具备提前配合情况 53.2.2 接口工作仅具备交接情况 .6IV 标准及要求 84.1 区间路基段接口预留要求 84.1.1 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 84.1.2 电缆槽预留要求 104.1.3 电缆过轨要求 114.2 桥梁接口预留要求 134.2.1 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 .134.2.2 电缆槽预留要求 154.2.3 电缆上桥预留要求 154.3 隧道接口预留要求 16第 2 页4.3.1 预埋槽道说明 164.3.2 预埋槽道要求 164.3.3 电缆槽及过轨预留要求 .174.4 四电对综合
3、接地预留要求 174.4.1 综合接地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174.4.2 桥梁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84.4.3 路基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8V 附件 19附件一:接口交接/配合申请表 .19附件二:接口问题申请表 20附件三:接口交接记录表 21附件四:接口工作汇总表 22第 1 页 总 则1.1 为了加强哈大客专土建预留四电接口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接口交接质量检查标准,满足站后四电施工需求,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时速 300-350km/h 哈大客运专线土建预留接口施工质量检查交接。对于本细则未涉及的其它预留工程,其施工质量的交接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或另行制定补充标准。1.3
4、 客运专线预留接口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功能,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求。1.4 土建施工单位作为接口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主体,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四电集成商的工序接收不能免除土建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工序接收后,四电集成商对接口工程非隐蔽工程部分负责,与土建施工单位共同负责接口工程直至交于运营单位。1.5 交接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验检测手段,质量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1.6 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记录和其它工程技术管理资料应按规定及时填写,
5、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土建工程单位对接口隐蔽工程及其它相关资料负责保存归档,到哈大工程竣工时全部验交。1.7 本细则检查标准应与客运专线铁路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配合使用。当涉及结构安全、系统功能部分的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与本细则有差异时,应以标准高者为准。第 2 页1.8 本细则交接标准以铁路路基电缆槽通路(2008)8401、 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号(2009)9301 等相关有效图纸为依据 ,根据站后四电施工需求,对部分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不详尽部分执行相关工程图纸。1.9 土建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检查单位进行复查,建设单位将对复查情况按规定纳
6、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和评价。第 3 页 3II 术 语2.1 接口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设施、功能或计划安排相交,并且可能发生冲突或需要协调的部位。一个接口至少与两方相关。2.2 工序施工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特点的作业活动,或由必要的技术间歇及停顿分割的作业活动,是组成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2.3 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2.4 工程施工质量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5 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或
7、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业主或用户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并满足有关法规的最低要求。2.6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7 检验批第 4 页 4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2.8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进行的活动。2.9 见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如见证检验、见证检测、见证试验等。2.10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取样
8、,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2.11 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第 5 页 5III 基本规定3.1 接口交接原则3.1.1 接口交接工作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凡涉及接口的事项,该接口相关的各方不得单方面进行决策或决定。3.1.2 接口交接工作涉及不同单位或部门时,各单位或部门不得以惯例、内部的特殊性或其它理由拒绝接口事项的落实。3.1.3 接口交接工作从接口的提出、讨论、处理、实施到反馈等过程必须形成一个信息的闭环,避免造成接口的遗漏。3.1.4 接口交接的过程和结果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
9、式进行记录并签认。不得以口头或非正式的方式作为依据。3.1.5 接口交接工作的相关方是指与某接口有关联的各方,包括公司各部门、公司各指挥部、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3.1.6 接口交接工作的相关方必须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诿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3.2 接口交接程序3.2.1 接口工作具备提前配合情况3.2.1.1 接口实施方确认施组具备与接口接收方提前配合条件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提出接口施工配合申请,监理组织接口工程交、接单位,对接口预留外观进行逐一检查。3.2.1.2 外观检查如满足细则要求,由三方(监理单位、交付单位、接收单位
10、)确认可进行下道工序;若外观检查不满足细则要求,由监理第 6 页 6签署整改意见,并进行二次外观检查,以此类推直到合格为止,经三方确认后可进行下道工序。3.2.1.3 下道工序完成后,由监理组织接口工程交、接单位,对接口工程预留外观进行检查、接收,其程序按 3.2.2 执行。3.2.2 接口工作仅具备交接情况3.2.2.1 接口交付方认为具备交接条件时,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交接申请,由监理组织接口工程交接事宜,如满足交接细则要求,三方签署书面意见。接收方发现存在接口问题时,需提出接口问题申请,并请监理签字,通知相关的接口责任部门(哈大公司指挥部)。接口问题申请应包括该接口的描述、与该接口有关系的
11、其它方、要求解决的时间要求接口交付方监 理监 理交付方 接收方不合格 合 格书面申请配合组织三方外观检查进行下道工序提出整改意见第 7 页 7等内容。3.2.2.2 哈大公司指挥部在接收到接口问题申请时,无论接受与否,均必须给出书面的意见,并报公司备案。如果接受该接口问题申请,则通知与该接口有关系的各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接口会议。3.2.2.3 在接口会议上,各方就接口的细节进行讨论,明确各方在该接口问题中的责任,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时间表,由哈大公司指挥部协调督促解决,同时报公司备案。3.2.2.4哈大公司指挥部对处理报告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报公司备案。3.2.2.5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请公司工程
12、、物设、安质部联合协调,此时协调方变更为公司。接口交付方监 理监 理交付方 接收方满足交接细则不满足交接细则书面申请交接组织交接提出接口问题申请交 接协调方组织各方协调按协调意见整改第 8 页 8IV 标准及要求4.1 区间路基段接口预留要求4.1.1 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4.1.1.1 钢柱基础交接要求H 型 钢 柱 基 础 型 号 、 位 置 符 合 设 计 图 纸 要 求 ; 有 碴 区 段 基 础 中 心 至 线 路 中 心3250mm, 无 碴 区 段 基 础 中 心 至 线 路 中 心 3150mm( 站 场 除 外 ) , 基 础 面 距 离 低 于 钢轨 顶 面 650mm( 站
13、 场 除 外 ) 。 如 下 图 :H 型 钢 柱 基 础 预 留 采 用 M39 锚 栓 , 每 根 锚 栓 配 3 个 螺 母 、 2 个 垫 圈 , 螺 母 、垫 圈 的 机 械 性 能 与 锚 栓 配 套 ( 基 础 施 工 单 位 在 桥 面 系 施 工 前 提 供 给 站 后 施 工 单 位 ) 。4.1.1.2 拉线基础交接要求( 1) 铁 三 院 部 分 43021902016022第 9 页 9每 个 拉 线 基 础 应 预 留 4 根 M24 锚 栓 , 材 质 为 Q345 优 质 碳 素 钢 , 螺 栓 外 露140mm, 螺 栓 间 距 300 mm *300 mm。
14、 每 根 锚 栓 配 2 个 螺 母 、 1 个 垫 圈 , 螺 母 、 垫圈 ( 基 础 施 工 单 位 采 购 螺 帽 垫 片 及 拉 线 板 , 桥 面 系 开 始 后 提 供 给 站 后 施 工 单 位 ) 。( 2) 铁 一 院 部 分 铁 一 院 范 围 内 每 个 拉 线 基 础 应 预 留 6 根 M39 锚 栓 , 顺 线 路 方 向 两 排 各 三 根 螺栓 , 顺 线 路 方 向 螺 栓 间 距 160 mm *160 mm, 垂 直 线 路 方 向 螺 栓 间 距 430 mm, 螺 栓外 露 120mm。 每 根 锚 栓 配 2 个 螺 母 、 1 个 垫 圈 , (
15、 基 础 施 工 单 位 采 购 螺 帽 垫 片 及 拉线 板 ) 。4.1.1.3 基础交接偏差要求序 号 项 目 误 差 要 求1 螺 栓 组 中 心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50mm/-0mm2 螺 栓 组 中 心 顺 线 路 方 向 偏 移 500mm14020第 10 页 103 基 础 预 埋 件 应 牢 固 可 靠 , 螺 栓 外 露 长 度 及 螺 纹 长 度 20mm4 螺 栓 应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 螺 栓 相 邻 间 距 2mm5 预 埋 钢 板 应 与 基 础 面 齐 平 或 略 高 +5mm/-0mm6 靠 近 线 路 侧 螺 栓 连 线 的 法
16、 线 应 垂 直 线 路 中 心 线 , 一 组 螺 栓的 整 体 扭 转 1.57 基 础 断 面 尺 寸 ;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20mm/-0mm4.1.1.4 基础施工标准锚 栓 、 螺 母 、 垫 圈 及 预 埋 钢 板 均 应 做 防 腐 处 理 , 材 质 为 Q345( 16Mn) 或 35号 优 质 碳 素 钢 。 当 采 用 热 浸 镀 锌 防 腐 时 , 基 础 面 以 下 150mm 范 围 内 的 锚 栓 及 其 外露 部 分 、 螺 母 、 垫 圈 、 预 埋 钢 板 均 应 进 行 防 腐 。施 工 误 差 要 求 如 下 表 :序 号 项 目 误 差
17、要 求1 螺 栓 组 中 心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50mm/-0mm2 螺 栓 组 中 心 顺 线 路 方 向 偏 移 50mm3 基 础 预 埋 件 应 牢 固 可 靠 , 螺 栓 外 露 长 度 及 螺 纹 长 度 +10mm/-0mm4 螺 栓 相 邻 间 距 1mm5 螺 栓 对 角 线 间 距 1.5mm6 预 埋 钢 板 应 与 基 础 面 齐 平 或 略 高 +5mm/-0mm7 螺 栓 应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 每 个 螺 栓 的 中 心 偏 差 在 顶 端 偏 移 1mm8 靠 近 线 路 侧 螺 栓 连 线 的 法 线 应 垂 直 线 路 中 心 线
18、 , 一 组 螺 栓的 整 体 扭 转 1.59 基 础 面 至 轨 面 距 离 ( 以 内 轨 为 标 准 ) ; 基 础 面 高 出 路 基 面 距离 ; 基 础 平 台 尺 寸 ; 预 埋 钢 板 尺 寸 5mm10 基 础 断 面 尺 寸 ;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20mm/-0mm4.1.2 电缆槽预留要求4.2.1 交 接 要 求( a) 通 信 信 号 电 缆 槽 严 格 满 足 净 宽 350mm*净 深 300mm, 电 力 电 缆 槽 严 格 满 足 净宽 200mm*净 深 300mm, 弯 曲 角 度 不 小 于 120。( b) 路 基 段 与 桥 梁 、 隧
19、 道 连 接 处 原 则 上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用 电 缆 槽 衔 接 。( c) 车 站 在 信 号 机 械 室 一 侧 设 置 从 主 干 道 电 缆 槽 ( 靠 近 信 号 机 械 室 ) 到 信 号 楼第 11 页 11电 缆 井 连 通 的 电 缆 槽 或 者 电 缆 管 涵 。( d) 站 内 牵 出 线 线 路 设 置 电 缆 槽 , 电 缆 槽 尺 寸 应 满 足 净 宽 200mm,净 深 300mm,电 缆 槽 应 与 站 场 的 主 干 道 电 缆 槽 连 通 。4.2.2 施 工 标 准(a) 通 信 信 号 电 缆 槽 按 铁 三 院 铁 路 路 基 电 缆 槽
20、 (通 路 2008 8401)执 行 。盖 板 式 电 缆 槽 一 般 安 装 电 缆 槽 ; 同 时 设 置 接 地 端 子 的 位 置 应 至 少 安 装 一 节 型 电缆 槽 , 通 信 、 信 号 线 缆 从 电 缆 槽 引 出 的 位 置 应 至 少 安 装 一 节 电 缆 槽 。(b) 电 缆 槽 或 者 管 涵 要 有 排 水 。(c) 手 孔 尺 寸 按 站 后 配 合 站 前 设 计 及 综 合 接 地 设 计 原 则 ( 2008 年 3 月 ) 执行 。4.1.3 电缆过轨要求4.1.3.1 电力及牵引供电系统( 1) 交 接 要 求( a) 电 缆 上 桥 及 过 轨
21、 位 置 符 合 三 院 及 一 院 提 供 电 气 化 牵 引 变 电 所 、 分 区 所 、 AT所 电 缆 上 桥 、 过 轨 平 面 布 置 图 。(b) 站 内 电 缆 过 轨 设 置 间 距 、 数 量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钢 管 内 径 及 材 质 符 合 设 计要 求 , 两 端 穿 入 电 缆 槽 或 手 孔 ( 电 缆 井 ) , 管 内 无 异 物 , 过 轨 钢 管 无 变 形 , 管 口 应封 堵 完 好 。( 2) 施 工 标 准( a) 电 缆 上 桥 及 过 轨 具 体 做 法 参 见 简 支 箱 梁 通 用 图 , 以 及 铁 三 、 铁 一 院
22、相 关 图纸 。( b) 牵 引 供 电 上 网 及 过 轨 见 铁 路 路 基 电 缆 槽 通 路 ( 2008) 8401-36 39,接 触 网 专 业 过 轨 管 应 采 用 高 强 度 非 磁 性 管 , 数 量 安 装 图 纸 要 求 。4.1.3.2 区 间 通 信 信 号 电 缆 过 轨( 1) 交 接 要 求(a) 电 缆 过 轨 位 置 符 合 三 院 及 一 院 提 供 通 信 、 信 号 电 缆 过 轨 位 置 表 。(b)I 型 电 缆 井 用 于 通 信 信 号 线 缆 单 独 过 轨 和 牵 引 变 电 线 缆 上 网 及 过 轨 设 过 轨 管6 根 , II
23、型 电 缆 井 用 于 通 信 信 号 线 缆 合 并 过 轨 和 牵 引 供 电 线 缆 上 网 及 过 轨 设 过 轨 管第 12 页 128 根 。( 2) 施 工 标 准(a) 每 处 过 轨 管 两 端 均 与 手 孔 连 接 。 手 孔 尺 寸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过 轨 管 底 部 距 手孔 底 部 10mm 以 上 。(b) 坡 脚 处 手 孔 应 高 出 地 面 100mm。 应 预 留 通 往 中 继 站 的 电 缆 槽 孔 洞 , 尺 寸 为300mm*300mm 净 空 , 上 部 距 手 孔 盖 板 下 表 面 200mm 以 上 , 底 部 距 手 孔 底
24、部 100mm 以上 。(c) 过 轨 管 与 手 孔 内 壁 平 齐 。(d) 过 轨 管 均 材 质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内 径 100mm,必 须 抗 震 、 抗 压 , 并 打 磨 光 滑 ,两 端 应 暂 时 封 堵 , 内 预 设 2 根 直 径 4mm 的 铁 丝 。(e) 电 缆 槽 及 路 肩 上 手 孔 有 排 水 槽 道 。(f) 路 肩 手 孔 及 过 轨 预 埋 示 意 图 如 下 : 站 场 : 坡脚手孔及过轨预埋示意图如下:第 13 页 13第 14 页4.2 桥梁接口预留要求4.2.1 接触网基础预留要求4.2.1.1 钢柱基础交接要求H 型钢柱基础型号
25、、位置符合接触网位置表要求;正线桥梁段基础中心到线路中心不小于 3150mm;如 下 图 所 示 :H 型 钢 支 柱 基 础 预 留 采 用 M39 锚 栓 。 每 根 锚 栓 配 3 个 螺 母 、 2 个 垫 圈 , 螺 母 、垫 圈 的 机 械 性 能 与 锚 栓 配 套 ( 基 础 施 工 单 位 采 购 ) 。4.2.1.2 基础交接偏差要求序 号 项 目 误 差 要 求1 螺 栓 组 中 心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50mm/-0mm2 螺 栓 组 中 心 顺 线 路 方 向 偏 移 500mm3 基 础 预 埋 件 应 牢 固 可 靠 , 螺 栓 外 露 长 度
26、及 螺 纹 长 度 20mm4 螺 栓 应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 螺 栓 相 邻 间 距 2mm5 预 埋 钢 板 应 与 基 础 面 齐 平 或 略 高 +5mm/-0mm1902043021602第 15 页6 靠 近 线 路 侧 螺 栓 连 线 的 法 线 应 垂 直 线 路 中 心 线 , 一 组 螺 栓的 整 体 扭 转 1.57 基 础 断 面 尺 寸 ;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20mm/-0mm锚 栓 、 螺 母 、 垫 圈 及 预 埋 钢 板 均 应 做 防 腐 处 理 , 材 质 为 Q345( 16Mn) 或 35号 优 质 碳 素 钢 。 当 采 用 热 浸
27、 镀 锌 防 腐 时 , 基 础 面 以 下 150mm 范 围 内 的 锚 栓 及 其 外露 部 分 、 螺 母 、 垫 圈 、 预 埋 钢 板 均 应 进 行 防 腐 。4.2.1.3 下锚拉线基础交接要求 每 个 拉 线 基 础 应 预 留 4 根 M24 锚 栓 , 每 根 锚 栓 配 2 个 螺 母 、 1 个 垫 圈 ( 基 础施 工 单 位 在 桥 面 系 施 工 前 提 供 给 站 后 施 工 单 位 ) 。4.2.1.4 基础施工误差要求序 号 项 目 误 差 要 求1 螺 栓 组 中 心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50mm/-0mm2 螺 栓 组 中 心 顺 线
28、 路 方 向 偏 移 50mm3 基 础 预 埋 件 应 牢 固 可 靠 , 螺 栓 外 露 长 度 及 螺 纹 长 度 +10mm/-0mm4 螺 栓 相 邻 间 距 1mm10014020第 16 页5 螺 栓 对 角 线 间 距 1.5mm6 预 埋 钢 板 应 与 基 础 面 齐 平 或 略 高 +5mm/-0mm7 螺 栓 应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 每 个 螺 栓 的 中 心 偏 差 在 顶 端 偏 移 1mm8 靠 近 线 路 侧 螺 栓 连 线 的 法 线 应 垂 直 线 路 中 心 线 , 一 组 螺 栓的 整 体 扭 转 1.59 基 础 面 至 轨 面 距 离 ( 以
29、 内 轨 为 标 准 ) ; 基 础 面 高 出 路 基 面 距离 ; 基 础 平 台 尺 寸 ; 预 埋 钢 板 尺 寸 5mm10 基 础 断 面 尺 寸 ;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20mm/-0mm4.2.1.5 基础施工标准锚 栓 、 螺 母 、 垫 圈 及 预 埋 钢 板 均 应 做 防 腐 处 理 , 材 质 为 Q345( 16Mn) 或 35号 优 质 碳 素 钢 。 当 采 用 热 浸 镀 锌 防 腐 时 , 基 础 面 以 下 150mm 范 围 内 的 锚 栓 及 其 外露 部 分 、 螺 母 、 垫 圈 、 预 埋 钢 板 均 应 进 行 防 腐 。施 工 误
30、差 要 求 如 下 表 :序 号 项 目 误 差 要 求1 螺 栓 组 中 心 距 线 路 中 心 线 的 距 离 +50mm/-0mm2 螺 栓 组 中 心 顺 线 路 方 向 偏 移 50mm3 基 础 预 埋 件 应 牢 固 可 靠 , 螺 栓 外 露 长 度 及 螺 纹 长 度 +10mm/-0mm4 螺 栓 相 邻 间 距 1mm5 螺 栓 对 角 线 间 距 1.5mm6 预 埋 钢 板 应 与 基 础 面 齐 平 或 略 高 +5mm/-0mm7 螺 栓 应 垂 直 于 水 平 面 , 每 个 螺 栓 的 中 心 偏 差 在 顶 端 偏 移 1mm8 靠 近 线 路 侧 螺 栓
31、连 线 的 法 线 应 垂 直 线 路 中 心 线 , 一 组 螺 栓的 整 体 扭 转 1.59 基 础 面 至 轨 面 距 离 ( 以 内 轨 为 标 准 ) ; 基 础 面 高 出 路 基 面 距离 ; 基 础 平 台 尺 寸 ; 预 埋 钢 板 尺 寸 5mm10 基 础 断 面 尺 寸 ; 钢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20mm/-0mm4.2.2 电缆槽预留要求(a) 通 信 信 号 及 电 力 电 缆 槽 严 格 满 足 净 宽 350mm*净 深 300mm, 弯 曲 角 度 不 小于 120。(b) 桥 梁 段 与 路 基 、 隧 道 连 接 处 原 则 上 按 设 计 要
32、求 用 电 缆 槽 衔 接 。(c)梁 部 及 墩 身 砌 筑 槽 道 应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保 持 水 平 等 距 , 预 埋 深 度 要 求 与 混 凝土 面 齐 平 , 不 得 突 出 或 被 混 凝 土 掩 盖 , 槽 道 内 的 保 护 泡 沫 层 不 得 挖 出 。第 17 页4.2.3 电缆上桥预留要求4.2.3.1 电缆上桥预留电 缆 上 桥 预 埋 方 式 参 见 铁 三 院 电 缆 上 下 桥 预 埋 图 ( 图 号 : 沈 大 桥 通 -23) , 铁 一院 电 缆 上 下 桥 预 埋 图 ( 图 号 : 沈 哈 施 ( 接 口 ) -02) , 桥 梁 与 路
33、 基 段 、 隧 道 连 接 处 的电 缆 槽 应 贯 通 。4.2.3.2 施工交接要求(a)电缆上下桥,根据设计所确定的里程位置的 相 邻 两 孔 梁 的 梁 端 设 置 与 通 信信 号 电 缆 槽 相 对 的 锯 齿 形 槽 口 , 同 时 在 桥 上 电 缆 引 下 孔 洞 沿 桥 体 至 地 面 间预留电缆槽安装条件,即粱体及桥墩需预留套筒预埋件。(b) 粱体及桥墩预埋件(套筒)应清晰可见,套筒内不 能 嵌 入 混 凝 土 ,不得有水泥封堵。(c) 通信信号电缆在区间电力专业、牵引供电专业所在地下桥时,应避免与电力、牵引供电电缆下桥使用同一桥墩。(d)锯齿槽始终应为纵向两片梁同时预
34、留槽口。4.3 隧道接口预留要求4.3.1 预埋槽道说明预埋槽道主要涉及接触悬挂及补偿下锚、附加悬挂及下锚三种类型,见下表:类型 说明 备注A1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沈阳侧方向A2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大连侧方向 腕臂吊柱悬挂槽道C1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沈阳侧方向C2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大连侧方向 接触悬挂补偿下锚槽道D1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沈阳侧方向D2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大连侧方向 接触悬挂中锚槽道F1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沈阳侧方向F2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大连侧方向 附加导线悬挂槽道F3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沈阳侧方向F4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大连侧方向 附加导线悬挂槽道G1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沈
35、阳侧方向G2 槽道位于 台车模板大连侧方向 附加导线下锚槽道4.3.2 预埋槽道要求第 18 页隧 道 内 预 埋 槽 道 施 工 误 差 详 见 “哈 大 客 专 沈 大 施 网 隧 通 -01-07”( 1) 接 触 网 吊 柱 预 埋 槽 道 组 误 差 为 50mm; 补 偿 下 锚 预 埋 槽 道 组 误 差 为50mm;( 2) 同 一 组 槽 道 内 槽 道 间 误 差 为 2mm; 所 有 单 个 槽 道 允 许 嵌 入 误 差 ( 槽 道底 面 与 台 车 模 板 距 离 ) 5mm;( 3) 所 有 弧 形 槽 道 中 心 线 与 隧 道 中 心 线 垂 直 度 误 差 为
36、 5L( L 为 槽 道 长度 ) ;( 4) 所 有 直 形 槽 道 中 心 线 与 线 路 中 心 线 平 行 度 误 差 为 5L( L 为 槽 道 长度 ) ;( 5) 补 偿 下 锚 槽 道 组 内 直 形 槽 道 中 心 线 与 弧 形 槽 道 中 心 线 垂 直 度 误 差 为 5L( L 为 槽 道 长 度 ) ;( 6) 隧 道 内 槽 道 组 间 ( 接 触 网 吊 柱 跨 距 ) 允 许 施 工 误 差 为 500mm;( 7) 所 有 槽 道 安 装 还 应 同 时 满 足 产 品 本 身 的 各 种 工 艺 控 制 要 求 , 须 与 供 货 商及 时 联 系 , 确
37、 保 接 口 施 工 质 量 。4.3.3 电缆槽及过轨预留要求( 1) 交 接 要 求(a) 电 缆 过 轨 位 置 应 符 合 三 院 提 供 的 通 信 、 信 号 电 缆 过 轨 平 面 布 置 图 及 过 轨 位置 表 。(b) 所 有 通 信 基 站 位 置 、 所 有 隧 道 外 两 侧 直 放 站 位 置 、 所 有 区 间 牵 引 供 电 、 电力 供 电 专 业 的 所 、 亭 位 置 均 设 置 2 根 过 轨 钢 管 。( 2) 施 工 标 准(a) 电 缆 槽 砌 筑 标 准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b) 每 处 过 轨 管 两 端 均 与 手 孔 连 接 。 手
38、 孔 尺 寸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过 轨 管 底 部 距 手孔 底 部 10mm 以 上 。(c) 过 轨 管 与 手 孔 内 壁 平 齐 。(d) 过 轨 管 均 采 用 热 浸 塑 钢 管 , 内 径 100mm。 必 须 抗 震 、 抗 压 , 并 打 磨 光 滑 ,两 端 应 暂 时 封 堵 , 内 预 设 2 根 直 径 4mm 的 铁 丝 。4.4四电对综合接地预留要求第 19 页4.4.1 综合接地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1) 综 合 接 地 系 统 工 程 施 工 应 遵 照 铁 路 工 程 建 设 通 用 参 考 图 铁 路 综 合 接 地系 统 ( 通 号 2009 9
39、301) 2009 年 2 月 ) 。( 2) 综 合 接 地 系 统 应 按 隐 蔽 和 不 可 修 复 工 程 的 要 求 实 施 , 以 确 保 综 合 接 地 工程 的 质 量 。( 3) 贯 通 地 线 及 其 引 接 线 、 横 向 连 接 线 、 接 地 端 子 、 接 地 连 接 导 线 以 及 用 于接 地 目 的 钢 筋 、 钢 架 等 的 材 料 、 截 面 、 连 接 工 艺 等 应 符 合 要 求 。( 4) 综 合 接 地 贯 通 地 线 截 面 积 应 不 小 于 70mm2、 其 他 提 出 的 用 于 接 地 目 的 的钢 筋 截 面 、 钢 筋 间 搭 接
40、焊 的 焊 缝 长 度 、 焊 接 面 积 等 均 为 最 小 值 。( 5) 人 工 敷 设 贯 通 地 线 时 , 严 禁 压 、 折 、 摔 、 扭 曲 贯 通 地 线 , 不 得 在 地 上 拖拉 贯 通 地 线 。( 6) 路 基 地 段 贯 通 地 线 在 路 基 填 筑 期 间 尽 可 能 整 段 实 施 , 应 详 细 记 录 路 基 类型 ( 如 路 堤 、 路 堑 , 土 质 、 软 质 岩 、 硬 质 岩 、 石 质 等 ) 、 贯 通 地 线 埋 设 深 度 及 相 应的 起 始 点 公 里 标 , 并 详 细 记 录 横 向 连 接 线 和 引 接 线 、 接 地 端
41、 子 的 精 确 公 里 标 。( 7) 桥 、 隧 、 路 基 相 互 之 间 的 过 渡 段 贯 通 地 线 应 平 顺 连 接 。 在 路 基 末 端 贯 通地 线 逐 渐 减 少 埋 设 深 度 , 从 而 与 桥 、 隧 电 力 电 缆 槽 内 的 贯 通 地 线 平 顺 连 接 。 应 详 细记 录 手 孔 中 心 线 的 精 确 公 里 标 。( 8) 桥 梁 梁 底 接 地 端 子 和 墩 帽 处 的 接 地 端 子 的 设 置 位 置 应 考 虑 便 于 梁 体 和 桥墩 之 间 的 连 接 。( 9) 桥 梁 测 试 用 接 地 端 子 处 及 电 缆 槽 道 上 接 地
42、端 子 处 应 设 置 相 应 的 标 志 或 标记 。4.4.2 桥梁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 1) 桥 墩 的 综 合 接 地 端 子每 个 桥 墩 需 要 设 置 4 个 接 地 端 子 , 分 别 设 置 在 桥 墩 顶 部 两 侧 及 墩 身 距 地 面 -200mm 处 ; 接 地 端 子 螺 纹 内 口 必 须 加 以 保 护 防 止 损 坏 , 不 允 许 被 混 泥 土 等 杂 物 堵塞 。(2)桥梁接地端子每片简支梁的大连里程端设置接地端子 8 个,分别设置在线路两侧的电力电缆槽内及电力电缆槽外墙顶部、防撞墙以及桥梁的底部;接地端子均应露出建筑物表第 20 页面,接地端子螺纹
43、内口必须加以保护防止损坏,不允许被混泥土等杂物堵塞。4.4.3 路基区段综合接地预留要求每个上、下行接触网支柱基础钢筋应与电缆槽侧壁接地端子或接地母排连接。在制作接触网支柱基础时,在基础靠电缆槽一侧预制接地母排,接地母排连接钢筋要求与基础内结构钢筋可靠焊接。V 附件附件一:接口交接/配合申请表HD-JK-001 表格编号: 接口交接/配合申请表申请接受方:接口名称: 接口交接 接口配合接口描述:接口相关方:该接口在 年 月 日之前需要(交接配合),否则将出现下面的问题:申请日期: 联系人:第 21 页申请方:(签字盖章)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接口管理责任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1.本表一式六份
44、,申请方负责制表。申请方一份,接受方一份,监理单位,公司指挥部、物设部、安质部各一份。附件二:接口问题申请表HD-JK-002 表格编号: 接口问题申请表申请接受方:接口问题名称:接口问题描述:接口相关方:该接口在 年 月 日之前需要解决,否则将出现下面的问题:申请日期: 联系人: 申请方:(签字盖章)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接口管理责任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第 22 页接受该申请,并明确召开第一次接口会议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会议召集人: 拒绝该申请,拒绝的理由如下:1.本表一式五份,申请方负责制表。申请方一份,接受方一份,公司指挥部、物设部、安质部各一份。附件三:接口交接记录表HD-JK
45、-003 表格编号: 接口交接记录表接口名称接口描述接口相关方交方(签字盖章 )接收方(签字盖章 )申请方 日期 接口名称 接口状态 备注第 23 页注:1.本交接记录一式多份,接口相关方各一份,接口完成后交公司指挥部、物设部、安质部各一份归档。2.接口状态是指接口交接时接口是否合格及满足使用要求。第 24 页附件四:接口工作汇总表HD-JK-004 接口工作汇总表填报单位: 汇总日期:序号 接口申请表编号 责任方 要求完成日期 实际完成时间 接口问题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制表: 负责人: 单位(盖章):此表每周五 15:00 前土建施工单位报工程部,四电集成商报物资部第 25 页主题词:站后工程 四电 细则 通知哈 大 铁 路 客 运 专 线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综 合 部 2009 年 9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