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研究开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鼓励研究开发人员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更好地提高研发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活力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研究开发人员考核制度研究开发人员考核的依据是研究开发人员在考核期限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员工工作过程之外的言行,均不作为绩效的依据和绩效评估内容(如在工作时间之外因员工个人言行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则列入异常事件考核范围)。2.1 绩效评估实行自我评估和直接主管的评价为主,结合关联部门或客户对其工作产生的满意度的评估为补充。2.2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公司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和
2、监控及制度的解释,并处理有关评估投诉工作。2.3 评估的时间和频率:绩效考核的评估分月度、年度评估。月度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侧重于对经济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的评估。年度考核在月度、月度定量考核基础上,增加定性考核内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同时增加关联部门和下级评估。其结果主要为薪酬调整、培训及岗位轮换等提供依据。2.4 月度考核按职务分为三个层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主管级人员、主管级以下人员。 2.5 经理级以上人员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2.5.1绩效考核标准量化的月度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2.5.2 按岗位职责说明书或部门建设的月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5.3 每月度总经理召开的会议
3、、调度会议等指派事项的完成情况。2.5.4 月度内所管辖部门有无异常事件情况。2.6 主管级人员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2.6.1 绩效考核标准月度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2.6.2 按岗位职责说明书或部门建设的月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6.3 经理指派事项的完成情况。2.6.4 月度内所管理范围工作有无异常情况。2.7 主管级以下人员季度考核的主要内容2.7.1 岗位职责说明书和月度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2.7.2 主管指派事项的完成情况。2.7.3 本月度属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有无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2.8 年度考核由几部分考核综合计算而得,月度考核(30%) ,定量考核(30%)
4、 ,定性考核(20%) ,综合考核(10%) ,员工评议(10%) 。第三条 考评分标准划分评分标准采取 4 级制,根据评分结果分 A、B、C、D 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优秀(90含100 分):工作绩效经常超越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来自客户(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占总人数参考比例为 10%。A. 良好(70含90):工作绩效达到本职位的基本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任务,有时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使客户(服务对象)感到满意,参考比例为 70-80%。B.
5、 合格(60含70):工作绩效基本维持或达到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主要工作任务基本上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量、质量基本能达到工作要求,基本没有客户(服务对象)的不满意。参考比例为 5-10%。C. 不合格(60 分以下):工作绩效明显低于常规本职位正常工作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经常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有投诉发生。参考比例为 0-5%。第四条 研究开发人员奖励制度每年奖励一次,由综合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工作。奖金数额由综管办提出预算,报总裁批准后,列入下年度预算中。4.1 公司设立下列科技创新奖励项目4.1.1 专利奖、立项奖、科
6、技进步奖、名牌产品奖、商标奖、优秀新产品奖。4.1.2 专利奖实用新型专利奖 0.2 万元。4.1.3 中国发明专利奖 0.6 万元(受理后兑现 0.3 万、授权后兑现 0.3 万)i. 国际发明专利奖 0.8 万元(受理后兑现 0.4 万、授权后兑现 0.4 万)ii. 发明专利产业化奖 1 万元(如多项发明专利一个产品中实施,按一个计算)iii. 获政府技术发明奖或专利金奖 ,除获得政府的奖金外,公司配套给予奖励。此奖项的兑现均以专利证书上人员名单以及专利主办人员为准。(二) 科技项目立项奖,按政府所拨的项目经费的 3%提成奖励1) 如属上级以项目名义支持公司的发展,则不给予立项奖励。2)
7、 该奖项的兑现以项目组成员和科技主办人员为主。调岗人员和退休人员不享受立项奖。项目立项时兑现 50%,项目按时完成验收兑现 50% 。(三) 科技进步奖1) 科研成果在获得国家、省(局) 、市级、区级科技进步奖,除获得上级的奖金外,公司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国家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5 万元二等奖 4 万元 部、省级科学进步奖 一等奖 3 万元二等奖 2 万元三等奖 1 万元 市级科学进步奖 一等奖 1 万元二等奖 0.8 万元三等奖 0.5 万元 区级科学进步奖 一等奖 0.8 万元二等奖 0.5 万元三等奖 0.3 万元(注:该奖项的兑现均以证书上获奖人员名单以及申报工作小组人员
8、为准。 )第五条 名牌产品奖奖金额按政府对名牌产品奖励总额的 10%提取。注:该奖项的兑现以该产品名牌申办工作组人员为主。第六条 著名商标奖奖金额按政府对驰名/著名商标奖励总额的 10%提取。 (注:该奖项的兑现以该商标申办工作组人员为主。 )第七条 优秀新产品奖全国优秀新产品 1 万元广东省优秀新产品 0.8 万元广州市优秀新产品 0.5 万元第八条 科研成果归档奖每个科研项目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完成整套技术资料的归档,发给一次性奖励 300 元。第九条 附则本办法修改权、解释权属公司,管理中心负责执行,财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一)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