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嘉许回馈制度为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快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嘉许回馈机制,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社区志愿者嘉许(一)根据社区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根据民政部星级志愿者认定标准授予其为一至五星级社区志愿者。(二)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 100 小时、300 小时、600 小时、1000 小时和 1500 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三)对于能够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活动,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志愿者服务站将予以表彰并上报至街道文明办。二、社区志愿者回馈奖励(一)社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一小时记 1 分,满 100分即可享受回馈政策。(二)社区志愿者可使用积分在社区兑换相应的礼品。(三)积分兑换服务内容如下:1、志愿者使用 50 个积分可兑换卷纸 1 卷。2、志愿者使用 100 个积分可兑换肥皂一块。3、志愿者使用 200 个积分可兑换大袋洗衣粉一袋。4、志愿者使用 300 个积分可兑换洗衣液一桶。(三)优秀社区志愿者(10 名)可享受将由志愿者服务工作站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四)社区将在年终召开志愿者会议,由 7 个志愿者团队代表和社区全体干部共同投票选出本年度的最佳志愿者队伍,授予“优秀志愿者队伍”称号并上报至镇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