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计量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合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统一实行法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1、公司使用的计量基准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国家鉴定合格。(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2、非经公司向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器具,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计量基准器具的量值与国际的量值保持一致。3、本公司有特定的计量标准器具使用人,公司规定其向考核该项计量标准器具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鉴定。4、本公司将严格控制不得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验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和修理计量器具。本公司将设有执行计量检定和测试任务的人员,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