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的控制应依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一旦发生不合格产品出厂事件,要立即启动本制度。质量检查部门接到不合格品事件发生后,要马上上报车间。车间迅速启动质量调查小组工作流程,其小组由主任、副主任、质量检查组组长、成品分析大班长、班长、化验员、检查员组成。1、不合格品召回原则:客户对产品只能进行部分启封并进行取样化验,并没有对产品进行二次倒运。2、迅速与公司销售经理联系,确定出厂产品的品名、数量、日期、编号和质检报告等出厂时必须的手续。3、立即对留样展开分析同时追溯原始分析和取样过程。4、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5、通知销售部门,由客户将产品运回工厂,期间产生的费用由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结算。6、产品到厂后,组织检查员重新采样并化验分析,确定不合格项目于事前分析的原因是否一致。7、不合格原因确定后,与储运车间联系好,用不合格罐接收。对不合格品德处理,依不合格品的预防和控制制度进行。8、完成质量分析调查报告和处理的具体措施,并确定负责人,上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