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docx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573259 上传时间:2018-11-1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7.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支委会议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支委会议议事范围1、 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2、 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 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6、 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支委会议议事程序支委会议

2、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1、 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议题,通 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 提出建议, 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 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 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2、

3、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 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 备会议材料。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 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 员,会 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 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 应在会前请假。会 议列席人 员,根据会 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4、 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 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 组织表决,

4、形成决议,防止 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 行。会 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 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5、 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 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 要的,由会 议主持人签发 。、 支委会议议事原则1、 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 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 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

5、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 书记 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 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 。2、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支部委员应支持书记工作,维护民主集中制。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 上,按照表决的 结果形成会议决议。3、 党内平等的原则。支委会议讨论的问题, 书记和各支部委员都具有相等一票,都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平等地 讨论决定问题。个 别支部委 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其意 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应由

6、会议 主持人或委托到会的支部委员及时向他们通报形成决议的情况。会议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 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4、 慎重表决的原则。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表决。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 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意见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5、 避亲、保密的原则。会议讨论的问题,如涉及支部委员和与会人员本人及规定范围的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 内容和讨论情况,必 须严守机

7、密,不得泄露。四、支委会议决定的执行1、 会议作出决定后,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切 实履行职责,并将实施的情况适时向支委会 议汇报。2、 支部委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 级报告,但个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果执行中发现 新的问题,有新的意 见和建议,可以向党委领导提出,但在未经复议 作出新的调整和改变前,必须按原决议执行,不得有任何与原决 议相违背的行为。支部委员在 检查工作或参加公务活动时,可以发表意见,但个人意 见必须符合党委决定的精神,凡代表支部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和文章的,就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3、 党支部必须检查会议房室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支部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综合部就组织监督检查和催办,并及时向支委会报告情况。五、本制度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