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派车单制度 为有效实行牌照统一管理,科学合理调派车辆,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路单管理人员必须发班前,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由安检员和当班驾驶员签字,由客运驾驶员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允许车辆进站报班。二、公司专职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三、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及时上缴派车单和运营单证,否则不予派车。四、派车单的主要内容1、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 ,中途停靠点(站) ,终点(站) ,批准签发人。2、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五、派车单须填写工整、字迹清晰、涂改、伪造、篡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