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量刑情节总汇法定量刑情节分类 包含内容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3、胁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在国外犯罪,已在国外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3、个人贪污数额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1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2、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2、预备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1、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2、已满 75 周岁的人过失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2、已满 75 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3、未遂犯;4、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5、自首的;6、有立功表现的不得判处死刑的情节 1、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3、审判时已满 75 周岁且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人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1、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
3、的;2、累犯;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武装暴乱的;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像勾结犯刑法第 103、104、105 条规定之罪的;5、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6、武装掩护走私的;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或者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的;8、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的;9、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10、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11、奸淫幼女的;12、猥亵儿童
4、的;13、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1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刑法第 238 条前三款规定之罪的;1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16、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罪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17、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18、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19、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20、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21、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22、司法工作人员阻止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23、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数目的;2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5、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25、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26、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2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28、旅游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29、制作、复制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30、向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31、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32、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33、索取贿赂的;34、战时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35、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骗购外汇的;3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与骗购外汇或者逃汇的行为人通谋、为其提供购买外汇的有关凭证或其他便利的,或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和单据而售汇、付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