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本章内容,1、合同法概述,2、合同的成立,3、合同的履行,welcome to use these PowerPoint templates, New Content design, 10 years experience,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满足民事法律上的效果,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合法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1、含 义,合同成立的过程就是当
2、事人使其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合同法上,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提问:怎样才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定义,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应具有的条件,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人,有目的。,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有标的、数量、价款,期限、方式等,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订立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的意愿,(2)要约邀请,2,3,1,要约的内容是具体的,而要约邀请的内容没有这一
3、要求。,要约是向特定人发出的,而要约邀请是向非特点人发出的。,要约对发出人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对发出人没有法律约束力。,(3)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1)承诺的概念及有效要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必须是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某年6月,正在兴建现代住宅小区的某工程公司向新风水泥厂和金星水泥厂发出电报,电报称:“我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水泥200吨,如贵厂有水泥,于见电报之日起两日
4、内电报通知我公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新风水泥厂和金星水泥厂收到电报后,均向工程公司拍发了电报,并向工程公司提供了水泥的型号及价格,而金星水泥厂在拍发电报的同时,又通过关系向铁路车站报领了车皮,用火车将100吨水泥运往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在该批水泥到达工程公司所在的车站前,工程公司已派技术员丁某到新风水泥厂验货并签订了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上午,新风水泥厂和技术员丁某一起给工程公司拍电报,称货已发出。,11,下午,金星水泥厂的水泥运到,工程公司告诉金星水泥厂,他们已购买了新风水泥厂的水泥并已经支付了货款,因此无资金再购买金星水泥厂的水泥,金星水泥厂则认为工程公司既然发出了要
5、约,而自己又在要约约定的有效期内作了承诺,工程公司应受要约的约束。据此,金星水泥厂坚持要求工程公司收货并付款,工程公司则以自己发出的仅是购买水泥的意向书而非要约为由拒绝收货和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金星水泥厂遂向人民法院起诉。问:工程公司拒收金星水泥厂所发的水泥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12,案例:电子合同纠纷如何处理,2004年5月5日荣发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给河南原料加工厂(h-)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原材料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1)需要木材10吨,钢材5吨。(2)要求在5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荣发实业有限公司。(3)总价格,不高于17 000元。电子邮件还对木材和钢材的大小、式样、长短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当天下午2时45分38秒,河南原料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荣发实业有限公司,对荣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认可。5月6日还专门派人到荣发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2000年5月11日,河南原料加工厂将上述材料送至荣发实业有限公司。由于荣发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5 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家工厂生产的材料,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5月16日河南原料加工厂起诉至法院。 请问:如何处理该电子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