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 路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检 验 实 施 细 则编 号 : GTCC-017-2015高速铁路用钢轨2015 年 06 月 08 日 发 布 2015 年 06 月 10 日 实 施国 家 铁 路 局第 1 页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 细 则 规 定 了 高 速 铁 路 用 钢 轨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 以 下 简 称 “监 督 抽 查 ”) 检 验 的 全 部 项目。 适用于 高速铁路用钢轨的监督抽查检验, 具体检验项目根据当年的监督抽查计划调整 确定。2 检验依据TB/T 3276-2011 高速铁路用钢轨GB/T 20123-2
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3 抽样3.1 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检验, 根据当年的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 , 按照表 1 随机抽取一 定 数 量 的 样 品 作 为 一 个 样 本 , 采 用 ( 1; 0) 抽 样 方 案 。 样 品 数 量 见 表 1。表 1 抽样数量及要求抽 样 数 量 抽 样 要 求 备注尺 寸 、 平 直 度 和 扭 曲 、 表 面 质 量 : 长 度 不 小 于 25m,2 件6 件 其 余 项 目 : 抽 取 3 炉 次 样 品
3、 , 每 炉 2 件 , 截 取 不 大于 10m 样 段 , 同 时 截 取 同 样 数 量 备 用 样 段 留 存 检 验 机构。抽取 100m 钢 轨 两 端 。3.2 抽样地点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3.3 抽样要求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 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管理办法 (国铁科法201433 号)执行。抽查的样品应是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未经使用的近期生产的产品。第 2 页4 检验条件4.1 检验环境条件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4.2 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 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要求见表 2。表 2 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
4、仪器设备序号 仪 器 设 备 名 称规格备注量程 准 确 度 /分 度 值1 碳 硫 分 析 仪 C: 0 4% S: 0 0.4% C: 0.0005% 0.02%S: 0.0003% 0.003% 2 ICP 原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1%2% 3 氮 氢 氧 测 定 仪O: 0.05ppm-5.0% N: 0.05ppm-3.0% H: 0.1ppm-0.25%O: 0.5% N: 0.5% H: 2.0%4 万 能 材 料 试 验 机 0 600kN 1 级 5 布 氏 硬 度 计 8 448HB 1HB 6 金 相 显 微 镜 50 2000 7 落 锤 试 验 机 锤重 1 吨
5、, 落 锤 高 度 12m 8 专 用 检 查 样 板 满 足 断 面 测 量 要 求 9 游 标 卡 尺 0 500mm 0.02mm 10 塞尺 0.02mm 1.00mm 0.01mm 11 平直尺 1m、 2m、 3m 12 扭转尺 1000mm 13 静 态 电 阻 应 变 仪 1 20000 0.05% 14 电 液 伺 服 疲 劳 试 验 机 0 100kN 1 级 4.3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 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是否具有计量检 定 /校 准 证 书 , 满 足 规 定 要 求 方 可 使 用 。 同 时 填 写 现 场
6、检 测 用 仪 器 仪 表 及 设 备 登 记 表 。第 3 页5 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附表。6 检验程序6.1 检验前准备工作6.1.1 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品后,应核查样品的封条、封签、签字完好情况,检查样品, 记录样品的外观、 状态、 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 对 样 品 分 别 登 记 上 册 、 编 号 , 及 时 分 配 检 验 任 务 , 进 行 检 验 测 试 。 样 品 的 封 条 、 封 签 不 完 好 的、签字被模仿或更改的,报检验机构负责人进行处理。6.1.2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
7、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 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 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6.1.3 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 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 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 遵守相同的规程。 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检验方法的规定。 检验过程中应采取 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6.1.4 检 验 人 员 如 需 要 使 用 企 业 的 计 量 器 具 或 测 量 仪 器 , 在 使 用 前 应 查 验 其 计 量 检 定 /校 准 证 书 , 满 足 要 求 的 计 量 器 具 或 测 量 仪 器 方 可 使 用 。6.2 项目检验顺序 产品各项目检验按下列顺序进行:化
8、学 成 分 、 残 留 元 素 、 含 氢 量 、 总 含 氧 量 、 含 氮 量 、 拉 伸 、 轨 顶 面 硬 度 、 显 微 组 织 、 脱 碳 层 、 非 金 属 夹 杂 物 、 落 锤尺 寸 、 平 直 度 及 扭 曲 、 表 面 质 量断 裂 韧 性 、 疲 劳 裂 纹 扩 展 速 率 、 疲 劳轨 底 残 余 应 力6.3 检验操作程序6.3.1 检验工作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检验人员进行,并至少有 2 人参加。6.3.2 检验操作严格按本细则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 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 须经常第 4 页保持对设定值的控制,并注意经常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6.3
9、.3 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 待故障排除后,应采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测。6.3.4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 应如实记 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6.3.5 检 验 过 程 中 检 验 人 员 应 如 实 填 写 检 验 原 始 记 录 , 保 证 真 实 、 准 确 、 清 楚 , 不 得 随 意 涂 改,并妥善保留备查。6.4 检验结束后的处理6.4.1 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6.4.2 检 验 后 的 样 品 , 应 标 注 样 品 “已 检 ”
10、状 态 标 识 。 检 验 结 果 为 合 格 的 样 品 , 应 在 监 督 抽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 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后 3 个月后 退还生产企业。 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 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 情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6.4.3 现场检验的样品,经被抽样单位确认后退还生产企业或用户。7 数据处理各项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 3。表 3 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序号 检 验 项 目 读 数 值 位 数 检 验 结 果 有 效 值 位 数 备注1 化 学 成 分 C、 Si、 Mn:
11、. P、 S、 Al、 V: . C、 Si、 Mn: . P、 S、 Al、 V: . 2 残 留 元 素 . . 3 含氢量 . . 4 总 含 氧 量 . . 5 含氮量 . . 6 拉 伸 试 验 Rm: .A: . Rm:A: . 7 轨 顶 面 硬 度 8 显 微 组 织 9 脱 碳 层 深 度 . . 第 5 页序号 检 验 项 目 读 数 值 位 数 检 验 结 果 有 效 值 位 数 备注1011 非 金 属 夹 杂 物 . . 12 低倍 13 落锤 14151617轨高 轨头宽 轨 冠 饱 满 度断 面 不 对 称 . . . . .18 夹 板 安 装 面 斜 度 .
12、. 19 夹 板 安 装 面 高 度 . . 20 轨 腰 厚 度 . . 21 轨 底 宽 度 . . 22 轨 底 边 缘 厚 度 . . 23 轨 底 凹 入 . . 24 端面斜 度 (垂 直、 水平 ) . . 25 全长 . 2629 平 直 度 和 扭 曲 . . 3034 表 面 质 量 35 轨 底 残 余 应 力 . 36 断 裂 韧 性 . 37 疲 劳 裂 纹 扩 展 速 率 . 38 疲劳 尺寸8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附表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判定。 8.1 单项判定A、 B 类 不 合 格 判 定 方 案 为 n; Ac, Re; 其 中 “n”为
13、 A、 B 类不合格检验项目的样品数 量, “Ac”为合格判定数, “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 4。第 6 页序号 检 验 项 目不合格 样 品 数 量 判 定 方 案备注1 化 学 成 分 A 1 0 1 2 残 留 元 素 B 1 0 1 3 含氢量 A 1 0 1 4 总 含 氧 量 B 1 0 1 5 含氮量 B 1 0 1 6 拉 伸 试 验 A 1 0 1 7 轨 顶 面 硬 度 A 1 0 1 8 显 微 组 织 A 1 0 1 9 脱 碳 层 深 度 B 1 0 1 1011 非 金 属 夹 杂 物 B 1 0 1 12 低倍 A 1 0 1 13 落锤 A 1 0
14、 1 1425 尺寸 B 2 0 1 2629 平 直 度 和 扭 曲 B 2 0 1 3034 表 面 质 量 B 2 0 1 35 轨 底 残 余 应 力 B 6 0 1 36 断 裂 韧 性 A 3 0 1 37 疲 劳 裂 纹 扩 展 速 率 A 3 0 1 38 疲劳 A 3 0 1 表 4 高速铁路用钢轨检验项目及抽样、单项判定方案类别 n 合 格 判 定 数 Ac 不 合 格 判 定 数 Re8.2 综合判定当 A、B 类不合格满足表 5 所示判定方案(A 类项点须 100%合格,B 类项点按 80% 合格 判为合格,其中合格项点数按 5 舍 6 入原则计算)时,所检样本合格,按
15、抽样方案(1;0) 判本次监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表 5 综合判定方案不 合 格 类 别 不 合 格 类 别 检 验 项 目 数 量 判 定 方 案合 格 判 定 数 Ac 不 合 格 判 定 数 ReA 类 na 0 1B 类 nb 6 7如 B 类 项 点 数 变 动 , 则 按 8.2 条 判 定 原 则 进 行 。第 7 页9 异议处理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 能够以记录 ( 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9.2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 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
16、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 进行 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10 附 则本细则起草单位: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王艳华、胡智博。 本 细 则 由 国 家 铁 路 局 管 理 。第 8 页附 表 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序号 检 验 项 目不合格 类别技 术 指 标 检 验 方 法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标 准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检 验 方 法 要 点 说 明仪 器 设 备 名 称 备注1 化 学 成 分 A TB/T 3276-2011第 7.2 条元素 U71MnG U75VGC 0.65 0.75 0.71 0
17、.80Si 0.15 0.58 0.50 0.70Mn 0.70 1.20 0.75 1.05 P 0.025S 0.025V 0.030 0.04 0.08 Al 0.004元素 要求TB/T 3276-2011第 8.1 条GB/T 20123-2006GB/T 20125-2006在 钢 轨 上 按 照 TB/T 3276-2011 图 5 拉 伸 试 样 部 位 取 化 学 分 析 试 样 , 按 照 GB/T 20123 称 量 约 0.5g 试 样 , 经 高 频 燃 烧 后 测 定 C、 S 的 含 量 , 按 照 GB/T 20125 称 量 0.5g 试 样 后 , 加 入
18、酸 , 加 热 完 全 溶 解 后 定 容 , 用 发 射 光 谱 做 校 准 曲 线 , 相 关 系 数 不 小 于 0.999 后 , 测 定 的 Si、 Mn、 P、 V、 含 量 。 偏 差 C: 0.02%、 S: 0.005%、 Si: 0.02%、 Mn: 0.05%、P: 0.005%、 V: 0.01%、 , 其 它 元 素 允 许 偏 差 符 合 GB/T222-2006。碳 硫 分 析 仪ICP 原 子 发 射 光谱仪仲 裁 试 验采Cr 0.15Mo 0.02Ni 0.10Cu 0.15 TB/T 3276-2011用在 钢 轨 上 按 照 TB/T2344-2012
19、化图 5 拉 伸 试 样 部 位 取 化 学 分 学析 试 样 , 按 照 GB/T 20125 称 法 量 0.5g 试 样 后 , 加 入 酸 , 加2 残 留 元 素 B TB/T 3276-2011第 7.2 条3 含氢量 A TB/T 3276-2011Sn 0.030Sb 0.020Ti 0.025Nb 0.01Cu+10Sn 0.35Cr+ Mo+ Ni+ Cu 0.35第 8.1 条GB/T 20125-2006TB/T 3276-2011热完全 溶解 后定 容 , 用 发 射光 谱做校 准曲 线 , 相 关系 数 不小 于 0.999 后 , 测定 的残 留 元素 含 量 含
20、 量 。 允 许 偏 差 符 合 GB/T 222-2006。在 钢 轨 头 轨 头 中 心 取 测 试 样 ,ICP 原 子 发 射光谱仪第 7.2.3 条 钢 轨 成 品 0.00020%4 总 含 氧 量 B TB/T 3276-2011第 8.2 条GB/T 223.82-2007TB/T 3276-2011测 试 含 氢 量 。 氢 测 定 仪 在 钢 轨 头 部 上 按 照 TB/T第 7.2.4 条 0.0020%第 8.3 条GB/T 11261-20063276-2011 图 4 所示 3 个 位 置取 测 试 样 , 测 试 总 含 氧 量 。氮 氧 测 定 仪 第 9 页
21、附 表 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序 号 检 验 项 目不合格 类别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技 术 指 标标 准 要 求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检 验 方 法检 验 方 法 要 点 说 明仪 器 设 备 名称 备注5 含氮量 B TB/T 3276-2011第 7.2.5 条 0.0080%TB/T 3276-2011第 8.3 条GB/T 20124-2006在 钢 轨 头 部 上 按 照 TB/T 3276-2011图 4 所示 3 个 位 置 取 测 试 样 , 测 试 含 氮 量 。氮氧 测定仪 6 拉伸 A TB/T 3276-2011第 7.3 条钢
22、 牌 号 (热 轧 ) U71MnGRm (MPa)880A(%)10GB/T 228.1-2010TB/T 3276-2011在 钢 轨 上 随 机 取 样 , 具 体 部 位 件 见TB/T 3276-2011 图 5 所 示 。 试 样 尺 寸为 d0=10mm,l0=5 d0。 试 验 方法参 照万 能 材 料 试验机 U75VG 980 10 7.3 图 5 GB/T228.1-2010 方 法 B 执 行 。7 轨 顶 面 硬 度 A TB/T 3276-2011钢 牌 号 (热 轧 ) U71MnG硬 度 : HBW10/3000 260 300 GB/T 231.1-2009
23、在 钢 轨 上 随 机 取 样 , 试 样 长 度 不 应 小于 100mm, 轨 头 顶 面 磨 去 0.5mm, 布氏 第 7.4 条 U75VG 280 320 测 试 点 不 少 于 5 个。 硬度计硬 度 变 化 不 应 大 于 30HB。8 显 微 组 织 A TB/T 3276-2011第 7.5 条应 为 珠 光 体 组 织 , 允 许 有 少 量 的 铁 素 体 , 不 应 有 马 氏 体 、 贝 氏 体 及 晶 界 渗 碳体。GB/T 13298-1991TB/T 3276-2011图 5在 钢 轨 任 一 位 置 头 部 取 样 , 取 样 位置如 TB/T 3276-2
24、011 图 5 所 示 。 在金 相 显 微 镜 下 放 大 500 倍 观 察 , 试 验 方 法 见 GB/T 13298-1991。金相 显微镜 9 脱 碳 层 深 度 B TB/T 3276-2011第 7.6 条 从 表 面 至 连 续 、 封 闭 铁 素 体 网 处 的 深 度 不 应 超 过 0.5mm。GB/T 224-2008TB/T 3276-2011图 3在 钢 轨 任 一 位 置 制 取 厚 度 约 为 1015mm 试 样 , 轨 头 表 面 脱 碳 层 深 度 件 范 围 如 TB/T 3276-2011 图 3 所 示 。 按照 GB/T 224-2008 要 求
25、 制 取 试 样 , 用 金 相 显 微 镜 观 察 、 测 量 。金相 显微镜 10 非 金 属 夹 杂A( 硫化物) 类、 D(球 状 氧 化 物 )类 B( 氧化BTB/T 3276-2011第 7.7 条A 级 : A 类 :粗 系 2.0, 细 系 2.0; D 类 :粗 系 1.0, 细 系 1.0B 级 : A 类 :粗 系 2.5, 细 系 2.5; D 类 :粗 系 1.5, 细 系 1.5A 级 : B 类 :粗 系 1.0, 细 系 1.0; CTB/T 3276-2011第 8.1 条GB/T 10561-2005在 钢 轨 任 意 位 置 轨 头 部 距 轨 顶 面
26、10mm 15mm 纵 向 切 取 试 样 , 检 查 面 应 平 行 于 轨 顶 面 且 居 中 , 面 积 不 小于 200mm2。金相 显微镜 第 10 页附 表 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11 物 铝) 类、C( 硅酸 盐)类B 类 :粗 系 1.0, 细 系 1.0B 级 : B 类 :粗 系 1.5, 细 系 1.5; C 类 :粗 系 1.5, 细 系 1.5中 A 法第 11 页附 表 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技 术 指 标 检 验 方 法序 号 检 验 项 目不合格 类别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标 准 要 求 执 行 标
27、 准 及 条 款 检 验 方 法 要 点 说 明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备注12 低倍 A TB/T 3276-2011第 7.8 条钢 轨 横 断 面 酸 蚀 试 片 的 低 倍 应 符 合 TB/T 3276-2011附录 B 的 规 定 。GB/T 226-1991TB/T 3276-2011附录 B在 钢 轨 任 意 位 置 切 取 厚 度为 10mm 15mm 横 截 面 , 按照 GB/T226-1991 制 取 试 样 , 按 照 TB/T 3276-2011 附 录 B 规 定 的 要 求 进 行 评 判 。目 测 检 查 13 落锤 A TB/T 3276-2011第 7.
28、9 条 试 样 经 锤 击 一 次 后 不 应 有 断 裂 现 象 。 TB/T 3276-2011第 8.6 条在 钢 轨 上 随 机 取 样 , 试 样长度不 应小 于 1.3m, 表 面 应无缺 陷 。 试 验在 10 以 上 的 室 温 进 行 , 试 样 轨 头 向 上 平 放 于 间 距 为 1m 的 刚 性 支 点 上 , 锤 重 1000kg, 落 锤 高 度 为9.1m。 落 锤 试 验 高 度 也 可 以 根 据 TB/T 3276-2011第 8.6 条 中 公 式 计 算 。落 锤 试 验 机 14 轨高 B 允 许 偏 差 : 0.6mm15 轨头宽 B 允 许 偏
29、差 : 0.5mm16 轨 冠 饱 满 度 B 允 许 偏 差 : 0.6 mm0.317 断 面 不 对 称 B 允 许 偏 差 : 1.2mm18 夹 板 安 装 面 斜 度 B 允 许 偏 差 : 0.50mm19 夹 板 安 装 面 高 度 B 允 许 偏 差 : 0.6 mm0.520 轨 腰 厚 度 B 允 许 偏 差 : 1.0 mm0.521 轨 底 宽 度 B 允 许 偏 差 : 1.0mm22 轨 底 边 缘 厚 度 B 允 许 偏 差 : 0.75 mm0.523 轨 底 凹 入 B 0.3mm24 端 面 斜 度 (垂 直 、水平) B 0.6mm25尺 寸长度 BTB
30、/T 3276-2011第 6.3 条允 许 偏 差 : 30mmTB/T 3276-2011第 6.3 条、 附录 E使用 TB/T 3276-2011 附录 E 中 样 板 及 塞 尺 进 行 检 验 检 验 。 长 度 取 环 境 温 度 20 时 测 量 数 值 。样 板 及 塞 尺 第 12 页附 表 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技 术 指 标 检 验 方 法序 号 检 验 项 目不合格 类别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检 验 方 法 要 点 说 明 仪 器 设 备 名 称备 注26 轨端 0 2m 部位
31、 B垂直方 向( 向上 ) : 01m :0.3mm/1m; 0 2m: 0 .2mm/2m 或垂直 方向 (向 下) : 0.2mm/2m 水平方 向 : 0 1m: 0. 4mm/1m; 0 2m: 0.6mm/2m27 距 轨 端 1m 3m 部 位 B垂 直 方 向 : 1m 3m : 0.3mm/2m; 水 平方 向: 1m 3m: 0.6mm/2m28 轨身 B垂 直 方 向 : 0.3mm/3m 和 0.2mm/1m; 水 平 方 向 : 0.5mm/2m29平 直 度 和 扭 曲轨 端 扭 曲 BTB/T 3276-2011第 6.4 条 0.45mm/1mTB/T 3276-
32、2011第 6.4 条采 用 平 直 尺 、 塞 尺 、 扭 转 尺 按 TB/T 3276-2011 具 体 方 法 进 行 测 量 。平 直 尺 、 塞尺、 扭转尺30 裂纹 B 不 应 有 裂 纹31 轨 冠 、 轨 底 、 夹板 安 装 面 凸 出 B 都 应 修 磨 掉35磨痕、 刮 伤、 线 纹 折 叠 、 氧 化 皮 、 轧 痕深度B热 状 态 下 形 成 的 最 大 深 度 : a)钢轨走行面 0 .35mm; b) 钢 轨 其 它 部 位 0.5mm。33 冷 态 划 痕 B冷 状 态 下 形 成 的 最 大 深 度 : a)钢 轨 走 行 面 和 轨 底 下 表 面 0.3
33、mm( 轨底 下表 面不 应有 横向 划 痕 ) ; b ) 钢 轨 其 它 部 位 0.5mm。34表 面 质 量表 面 缺 陷 修 磨 BTB/T 3276-2011第 7.10 条满足 TB/T 3276-2011第 7.10.6 条 规 定TB/T 3276-2011第 7.10 条 目 测 及 塞 尺 进 行 检 验 。 目 测 及 塞 尺 第 13 页附 表 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续)序 号 检 验 项 目不合格 类别 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技 术 指 标标 准 要 求检 验 方 法执 行 标 准 及 条 款 检 验 方 法 要 点 说 明仪 器 设 备
34、 名称 备注35 轨 底 残 余 应力 B TB/T 3276-2011第 7.12 条 轨 底 最 大 残 余 拉 应 力 应 小 于 或 等 于 250MPa。TB/T 3276-2011第 8.8 条 、 附录 C在 至 少 距 轨 端 3m 处 切 取 试样 , 具 体 试 验 方 法 参 照 TB/T 3276-2011附录 C 执 行 。静 态 电 阻 应 变仪 36 断 裂 韧 性 A TB/T 3276-2011第 7.13 条-20 下 测 得 断 裂 韧 性 :K 单 个 最 小 值 : 26MPam1/2 K 最 小 平 均 值 : 29MPam1/2CTB/T 3276
35、-2011第 8.9 条 、 附录 D在 至 少 距 轨 端 3m 处 切 取 试样 , 具 体 试 验 方 法 参 照 TB/T 3276-2011 第 8.9 条及 附 录 D 执 行 。电 液 伺 服 疲 劳 试 验 机 37 疲 劳 裂 纹 扩 展 速 率 A TB/T 3276-2011第 7.14 条K10MPam1/2Da/dN 17m/GcTB/T 3276-2011第 8.10 条在 至 少 距 轨 端 3m 处 切 取 试 样 , 取 样 部 位 、 试 样 尺 寸 及 试 验 条 件 按 照TB/T 3276-2011 第 8.10 条 电 液 伺 服 疲 劳 试 验 机
36、 13.5MPam1/2 55m/Gc GB/T 6398-2000 及 GB/T 6398-2000 执 行 。38 疲劳 A TB/T 3276-2011第 7.15 条 总 应 变 幅 为 1350 时 , 每 个 试 样 的 疲 劳 寿 命 应 大 于 5106 次 。TB/T 3276-2011第 8.11 条GB/T 3075-2008在 至 少 距 轨 端 3m 处 切 取 试样, 每 件 样轨 上制 取 2 件 疲 劳 试 样 , 取 样 部 位 、 试 样 尺 寸 及 试 验 条 件 按 照TB/T 3276-2011 第 8.11 条 及 GB/T 3075-2008 执 行 。电 液 伺 服 疲 劳 试 验 机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