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50B 51备 案 号 : 24929-2009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46/T 132009代替DB46/T 13-1999海水养殖珍珠Seawater cultured pearls2009-03-27 发布 2009-06-01 实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6/ T132009II前 言本 标 准 是 对 DB46/T 131999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的 修 订 。 本 标 准 与 DB46/T 131999相 比 , 主 要 有 以 下 变 化 : 本 标 准 的 结 构 、 技 术 要 素 及 表 述 规 则 按 G
2、B/T1.1一 200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一 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规 则 进 行 修 改 ; 对 定 义 和 分 类 的 部 分 概 念 作 修 改 概 括 ; 针 对 珍 珠 养 殖 生 产 的 实 际 进 行 了 珍 珠 层 厚 度 和 质 量 等 级 指 标 的 调 整 ; 方 法 6.5条 款 作 了 文 字 修 改 。 本 标 准 自 实 施 之 日 起 , 代 替 DB46/T 131999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计 量 测 试 所 、 海 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提 出 。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3、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归 口 。本 标 准 由 中 国 水 产 科 学 研 究 院 南 海 水 产 研 究 所 、 海 南 省 计 量 测 试 所 、 海 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负 责 起 草 , 由海南大学 海洋学院、 中 国科学院 海南热带 海洋生 物 实验站 、 海南三 亚珍珠养 殖场、 海南 福瑞珠宝 有限 公 司 、 三 亚 海 润 珠 宝 有 限 公 司 、 海 南 京 润 珍 珠 有 限 公 司 、 海 陵 珍 珠 养 殖 场 参 加 起 草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有 宁 、 冯 永 勤 、 吴 开 畅 、 唐 健 民 、 王 茀 锐 、 田 林
4、、 李 剑 锋 。 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发 布 情 况 为 : DB46/T 131999。DB46/ T1320093海水养殖珍珠1 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的 定 义 , 分 类 , 质 量 等 级 , 试 验 方 法 , 检 验 规 则 ,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 贮 存 和 使 用 保 养 。本标准适用 于在海水 环境中人 工培育而 成的海水 养殖 有核珍珠, 不 适用于海 水养殖无 核珍珠和 海水 天然珍珠。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中 的条款通 过本标准 的引用而 成为本标 准的 条款。 凡是注 日期的引
5、用文件, 其随后所 有的 修改单 (不包 括勘误 的内容) 或 修订版 均不适用 于本 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 成协议 的各方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GB/T 16552 珠 宝 玉 石 名 称GB/T 16553 珠 宝 玉 石 鉴 定DB46/ 06 钻 石 、 珠 宝 玉 石 饰 品 标 识 规 定3 定义本 标 准 采 用 下 列 定 义 。3.1 海 水 养 殖 珍 珠用人为方法 在海洋贝 类体内植 入外套膜 组织小片 与珠 核、 组织
6、小片 或各种形 状的珠核 , 通过形 成珍 珠囊和分泌 珍珠质而 成的物体。 它包括 海水养殖 有核 游离珍珠、 海 水养殖有 核附壳珍 珠和海 水养殖无 核 珍珠。3.1.1 海 水 养 殖 有 核 游 离 珍 珠 其 核 心 是 人 工 植 入 的 珠 核 并 在 珠 核 外 面 包 着 珍 珠 质 的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3.1.2 海 水 养 殖 有 核 附 壳 珍 珠 在 贝 壳 和 外 套 膜 之 间 植 入 半 圆 形 或 其 它 形 状 的 珠 核 , 并 附 在 贝 壳 上 的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3.1.3 海 水 养 殖 无 核 珍 珠 没 有 外 来 物 质
7、 做 核 心 , 只 在 贝 类 体 内 植 入 外 套 膜 组 织 小 片 形 成 的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3.2 珠径珍 珠 的 平 均 直 径 , 通 常 以 珍 珠 的 最 小 直 径 和 最 大 直 径 的 平 均 值 来 表 示 。3.3 珠层珠 核 外 表 面 覆 盖 的 珍 珠 质 层 。3.4 珠层厚度珠 核 表 面 到 珍 珠 外 表 面 的 距 离 , 以 任 意 互 相 垂 直 的 四 个 位 置 的 珠 层 厚 度 的 平 均 值 来 表 示 。3.5 珍珠的加工是指用于装 饰品珍珠 的加工, 主要用漂 白、 染色、 辐 照、 抛光等理 化方法 去除珍珠 层内的
8、杂 质以及 改 善 珍 珠 的 颜 色 和 光 泽 等 外 观 。3.6 原珠未 经 加 工 处 理 的 珍 珠 。3.7 珠核DB46/ T1320094以淡水产的 背瘤丽蚌、 多疣丽蚌 和猪耳丽 蚌等的贝 壳 按珠核质量 标准加工 制成的或 其它原料 加工制 成 的 各 种 形 状 的 珠 核 。4 分类4.1 不 同 海 水 珍 珠 贝 类 生 产 的 珍 珠生产海水 珍珠的贝类 包括合浦珠 母贝、大珠 母贝 (白蝶贝) 、珠 母贝(黑蝶 贝)和企鹅 珍珠贝等。 由 这 些 贝 类 生 产 的 珍 珠 分 别 为 合 浦 珠 母 贝 珍 珠 、 白 蝶 贝 珍 珠 、 黑 蝶 贝 珍 珠
9、 、 企 鹅 珍 珠 贝 珍 珠 。4.1.1 合 浦 珠 母 贝 Pinctada fucata (Gould)珍 珠含 射 肋 珠 母 贝 Pinctada radiata (Leach) 和 黑 珠 母 贝 Pinctada nigra (Gould)生 产 的 珍 珠 。 珠径一般为 2.6mm 10mm,其 中 珠 径 为 4.6mm 7.9mm 较 常 见 。 珠 粒 色 彩 多 为 白 色 、 银 白 色 、 浅 黄 色 、 灰 蓝 色 及 粉 红 色 。4.1.2 白 蝶 贝 Pinctada maxima (Jameson)珍 珠又 称 大 型 珠 。 珠 径 10mm 以
10、上 , 珠 粒 色 彩 为 白 色 、 银 白 色 、 金 色 。4.1.3 黑 蝶 贝 Pinctada margaritifera (Linnaeus)珍 珠又 称 黑 珍 珠 。 珠 径 7mm 以 上 , 其 中 珠 径 7mm 10mm 较 常 见 。 珠 粒 色 彩 为 黑 色 、 黑 蓝 色 或 银 灰 色 , 利 用 其 它 贝 种 生 产 以 上 色 彩 的 珍 珠 也 称 黑 珍 珠 。4.1.4 企 鹅 珍 珠 贝 Pteria penguin (Rding)珍 珠珠径为 7mm 以 上 , 其 中 珠 径 7mm 10mm 较 常 见 。 珍 珠 色 彩 为 古 铜 色
11、 和 灰 色 或 褐 色 。4.2 根 据 珠 径 大 小 将 珍 珠 分 为 五 类 , 见 表 1。表 1 珍 珠 规 格 分 类规 格 平 均 珠 径 ( mm)细 珠 5.0小 珠 5.0 6.8中 珠 6.98.4大 珠 8.5 10.0特 大 ( 大 型 ) 珠 10.04.3 根 据 形 状 将 珍 珠 分 为 有 规 则 形 珍 珠 和 无 规 则 形 珍 珠 两 类 。4.3.1 规 则 形 珍 珠 至少有 一个对称 面的珍珠 , 如正圆 形 (不圆 率1 %) 、 近圆形( 不圆率 10%)、 椭 圆形 (不 圆率为20%) 、半圆 形、梨形 、水滴形 、葡萄形 和铁饼形
12、珍珠 等。4.3.2 无 规 则 形 珍 珠DB46/ T1320095无 对 称 面 的 珍 珠 , 如 各 色 各 种 的 尾 巴 珠 、 石 头 珠 、 多 角 形 珠 等 畸 形 珍 珠 。5 质量等级5.1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的 质 量 等 级 指 标 见 表 2、 表 3、表 4。表 2 合 浦 珠 母 贝 珍 珠 的 质 量 等 级 指 标质量 等 级 规 格珠层厚度(mm)形 状 颜 色 光 泽表 面状 况大珠 0.80 以上中珠 0.60 以上小珠 0.50 以上特优细珠 0.40 以上正圆形银白色 白 色 粉红色色 彩 一 致 , 光泽很强 无任何瑕疵大珠 0.80
13、以上中珠 0.60 以上小珠 0.50 以上优细珠 0.40 以上正圆形近圆形银白色 白 色 浅黄色 粉红色色彩一致, 光泽很强 有 微 小 量 瑕 疵大珠 0.60 以上中珠 0.40 以上小珠 0.40 以上良细珠 0.30 以上正圆形 近圆形 椭圆形银白色 白 色 浅黄色 粉红色 灰蓝色 奶油色色 彩 基 本 一致, 光泽较强有 污 点 及 1-2 处 小 瑕 疵 或 突 起大珠 0.50 以上中珠 0.40 以上一般 小珠 0.30 以上规则形银白色 白 色 浅黄色色 彩 不 均 匀 , 光 泽 不 强有 污 点 、 突 起 、 尾 巴 , 有 3-4 处小瑕疵DB46/ T13200
14、96细珠 0.30 以上粉红色 灰蓝色 奶油色大珠 0.40 以上中珠 0.30 以上小珠 0.30 以上次细珠 0.30 以上无规则形银白色 白 色 浅黄色 粉红色 灰蓝色 奶油色色 彩 明 显 不均匀, 光泽弱有 污 点 、 突 起、 尾巴 、 纹沟和 凹 陷 等 明 显 瑕 疵统 珠 未 经 挑 选 分 类 的 珍 珠表 3 白 蝶 贝 珍 珠 和 企 鹅 珍 珠 贝 珍 珠 的 质 量 等 级 指 标白蝶贝珍珠 企 鹅 珍 珠 贝 珍 珠质量 等级规 格珠 层 厚 度(mm)形 状 规 格珠 层 厚 度(mm)形 状色 泽表 面状 况特大珠 1.0 以上特大珠 1.0 以上大 珠 0.
15、8 以上特优大 珠 0.8 以上正圆形中 珠 0.6 以上正 圆 形色 彩 一 致, 珠身 光 洁 细腻闪耀, 光 泽 较 强 发 亮 , 明 显 映 照 物 体影像无 任 何 瑕疵、 纹 线 和 气 孔特大珠 1.0 以上特大珠 1.0 以上大 珠 0.8 以上优大 珠 0.8 以上正圆形近圆形中 珠 0.6 以上正圆形近圆形色 彩 一 致 , 珠 光 闪 耀, 光泽强 发 亮, 明显映 照 物体影像无 瑕 疵 , 有少量纹线DB46/ T1320097特大珠 1.0 以上特大珠 1.0 以上大 珠 0.8 以上良大 珠 0.8 以上正圆形 近圆形 椭圆形 葡萄形中 珠 0.6 以上正圆形
16、近圆形 椭圆形色 彩 基 本一致, 珠 光 闪耀, 光 泽 强 有发亮, 显 物 体影像基 本 无 瑕 疵 , 有 纹 线, 有小 气 孔特大珠 0.8 以上特大珠 0.8 以上大 珠 0.7 以上一般 大 珠 0.6 以上规则形中 珠 0.6 以上正圆形 近圆形 椭圆形色 彩 基 本一致, 显 珠 光, 光泽 略 强 有发亮, 显 物 体影像极 少 瑕 疵, 有纹 线 或 有小斑痕、 结 节特大珠 0.8 以上特大珠 0.8 以上大 珠 0.6 以上次大 珠 0.6 以上规则形中 珠 0.5 以上正圆形 近圆形 椭圆形色 彩 不 均 匀 , 有 雾 状, 光泽 暗 淡 不发亮有 少 量 瑕
17、疵 , 有 纹 线 , 有 小 斑 痕 、 污 迹 、 结 节表 4 黑 蝶 贝 和 其 它 贝 类 生 产 黑 珍 珠 的 质 量 等 级 指 标质 量 等 级规 格珠 层 厚 度 (mm)形 状 颜 色 光 泽表 面状 况特大珠 1.0 以上大 珠 0.8 以上特优 中 珠 0.6 以上正圆形黑 色黑蓝色色 彩 一 致 , 光泽很强无 任 何 瑕 疵 或 无 任 何 纹 线 和 气 孔特大珠 1.0 以上优大 珠 0.8 以上正圆形 黑 色 黑蓝色色彩一致, 光泽较强有 微 小 瑕 疵 或有纹线DB46/ T1320098中 珠 0.6 以上 近圆形 银灰色特大珠 1.0 以上 正圆形 黑
18、 色 有污点 、 突起大 珠 0.8 以上 近圆形 黑蓝色 及 1-2 处瑕 疵, 或 有 纹 线 和 一 个 小 良中 珠 0.6 以上 椭圆形 银灰色色彩基本一 致 , 光 泽 很 强气 孔特大珠 0.8 以上大 珠 0.8 以上黑 色 黑蓝色有 污 点 、 突 起、 尾巴 、 小斑痕 及 3-4 处 小 瑕 疵 ,一般 中 珠 0.6 以上规则形银灰色色 彩 不 均 匀 , 光 泽 略 强或 有 纹 线 、 结 节特大珠 0.8 以上大 珠 0.7 以上次中 珠 0.6 以上规则形黑 色 黑蓝色 银灰色色 彩 明 显 不均匀, 光泽不 强有 污 点 、 突 起、 尾巴 和 凹陷等 明显瑕
19、疵, 或有纹 线、 结节 、 小斑痕5.2 低 于 次 等 级 的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为 等 外 珍 珠 。5.3 作 为 药 用 的 珍 珠 质 量 要 求 : 珠 质 纯 , 不 得 用 化 学 药 品 处 理 。5.4 原 珠 颗 粒 、 原 珠 颗 粒 制 成 饰 品 和 加 工 的 珍 珠 颗 粒 制 成 的 饰 品 的 质 量 等 级 , 按 本 标 准 执 行 。5.5 海 水 养 殖 有 核 附 壳 珍 珠 生 产 的 贝 类 主 要 有 大 珠 母 贝 ( 白 蝶 贝 ) 和 企 鹅 珍 珠 贝 , 其 质 量 等 级 标 准 除形 状 外 参 照 表 3 执 行 。6
20、 试验方法6.1 珠 层 厚 度 的 检 测6.1.1 经 验 检 测 法 依据肉 眼观察和 经验, 借 助自然光 线来观察 珍珠 的光泽, 珠层 厚度愈 厚, 光泽愈 好, 表面 愈光洁润滑 , 颜 色 深 沉 , 坚 实 凝 重 , 入 射 光 呈 镜 面 发 射 , 能 把 物 体 影 像 不 同 程 度 地 映 照 出 来 。 6.1.2 仪 器 检 测 法 ( 含 破 坏 性 检 测 法 和 无 损 检 测 法 )6.1.2.1 仪 器测量显 微镜或投 影仪(分 度值不大 于 0.01mm) 、 软 X 射线照 相设备。6.1.2.2 样 品 制 备 将 样 品 洗 净 晾 干 后做
21、 破 坏 性 检 测 时 , 将 被 测 样 品 从 中 间 剖 开 , 磨 平 剖 面 。做无损 检测时, 将 被测样品 置于装 有 X 射线 胶片 的暗盒上面, 再一起放 入装有四 氯化碳 溶液的 分 析 盒 内 , 分 别 编 号 , 拍 照 制 成 检 测 用 图 片 。6.1.2.3 操 作 方 法 与 计 算 a) 将 被 测 样 品 ( 剖 开 的 样 品 应 剖 面 向 上 ) 或 被 测 图 片 放 在 仪 器 的 工 作 台 上 , 调 焦 至 清 楚 观 察 到 珠核 表 面 , 调 节 光 源 使 视 场 达 最 佳 观 察 状 态 ; b) 在 横 向 移 动 仪 器
22、 工 作 台 的 同 时 , 继 续 调 焦 , 直 至 视 场 中 十 字 线 与 珠 核 边 缘 相 切 , 记 录 读 数 ; c) 移 动 仪 器 工 作 台 使 视 场 中 十 字 线 与 样 品 外 表 面 的 边 缘 相 切 , 记 录 读 数 ;DB46/ T1320099 1 2 3d) 两 次 读 数 之 差 作 为 样 品 在 该 位 置 珠 层 的 厚 度 ; e) 分 别 改 变 样 品 的 观 察 位 置 , 重 复 四 次 上 述 步 骤 bd; f) 将 四 个 位 置 测 得 珠 层 的 厚 度 值 代 入 公 式 ( 1) 计 算 ; 便 得 出 样 品 的
23、 珠 层 厚 度 。1S=( S1+S2+S3+S4) ( 1)4式 中 : S珠 层 厚 度 , mm;S1第 1 个 位 置 测 得 的 珠 层 厚 度 , mm;S2第 2 个 位 置 测 得 的 珠 层 厚 度 , mm;S3第 3 个 位 置 测 得 的 珠 层 厚 度 , mm;S4第 4 个 位 置 测 得 的 珠 层 厚 度 , mm。6.2 不 圆 率 的 检 验6.2.1 仪器测 量 显 微 镜 或 投 影 仪 , 分 度 值 不 大 于 0.01mm。 6.2.2 操 作 方 法 与 计 算a)将 被 测 样 品 放 在 仪 器 的 工 作 台 上 , 调 焦 至 样 品
24、 外 缘 最 清 晰 处 ; b)移 动 仪 器 工 作 台 使 视 场 中 十 字 线 与 样 品 的 一 侧 边 缘 相 切 , 记 录 读 数 ; c)移 动 仪 器 工 作 台 使 视 场 中 十 字 线 与 样 品 的 另 一 侧 边 缘 相 切 , 记 录 读 数 ; d)两 次 读 数 之 差 为 样 品 在 该 处 的 直 径 ;e)将 样 品 分 别 按 三 维 方 向 转 动 90, 再 按 上 述 步 骤 ad 重 复 测 量 2 次 ; f)将 三 个 位 置 测 得 的 直 径 代 入 公 式 ( 2) 和 ( 3) 及 ( 4) 便 得 出 样 品 的 平 均 珠
25、径 、 珠 径 差 和 不 圆 率 。D = 1 ( d + d + d ) ( 2)3D = d 1 d3 ,其中 d1 d2 d3 ( 3)B = D/D100% ( 4) 以 上 三 式 中 : D样 品 的 平 均 珠 径 , mm;d1 、d 2 、d 3 分 别 为 三 维 方 向 上 的 珠 径 , mm;D 样 品 的 珠 径 差 , mm; B样 品 的 不 圆 率 , % 。6.3 光泽的检测6.3.1 观 测 条 件色温约为 6774K 的 昼 光 或 具 有 相 同 光 谱 分 布 的 模 拟 光 源 。 6.3.2 操作步骤用 中 性 洗 涤 剂 清 洗 样 品 ,
26、擦 干 , 在 标 准 光 源 的 照 射 下 直 接 观 察 样 品 表 面 , 按 表 2、表 3、表 4 中光泽 标 准 作 出 判 断 。6.4 表 面 瑕 疵 的 检 测将样品洗 净用绒布 擦干, 在 6.3.1 的标 准光源下, 用肉眼观察 并做记录 样品表面 存在的突 起、 纹线、 斑 痕 、 损 伤 等 缺 陷 的 大 小 与 数 量 。6.5 人 工 黑 珍 珠 的 鉴 别 检 测人 工 黑 珍 珠 为 采 用 辐 射 和 染 色 等 人 工 方 法 制 备 的 黑 珍 珠 。 采 用 辐 射 方 法 制 备 的 人 工 黑 珍 珠 , 因 其 外 观与养殖黑 珍珠非常 相似
27、, 凭肉眼 难以分辨, 须采用 荧光 X 线机 进行检测 鉴定。 通过染 色制备的 人工黑 珍珠按 GB/T 16553 进 行 鉴 定 。6.5.1 仪器 荧光 X 线 机6.5.2 操 作 步 骤将 被 检 测 的 样 品 用 绒 布 擦 干 净 后 , 置 放 在 荧 光 X 线 机 的 工 作 台 上 , 移 动 荧 光 X 线 机 的 窗 口 对 准 样 品DB46/ T13200910检 验 , 图 谱 曲 线 较 平 稳 的 为 养 殖 黑 珍 珠 ; 图 谱 曲 线 中 有 个 明 显 谷 峰 的 属 人 工 黑 珍 珠 。6.6 真 假 珍 珠 的 鉴 别按 GB/T 165
28、53 进 行 。7 检验规则7.1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必 须 经 质 检 部 门 按 本 标 准 进 行 检 验 分 级 并 附 有 合 格 证 方 可 进 入 市 场 销 售 。7.2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饰 品 , 如 项 链 、 手 链 等 的 珍 珠 质 量 等 级 划 分 , 按 本 标 准 执 行 。7.3 海 水 养 殖 黑 珍 珠 与 人 工 黑 珍 珠 的 鉴 别 按 6.5 进 行 。7.4 供 需 双 方 如 对 海 水 养 殖 珍 珠 质 量 有 异 议 时 , 可 共 同 委 托 法 定 检 测 机 构 按 本 标 准 进 行 仲 裁 检 验 。7.5 海
29、水 养 殖 珍 珠 的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优 先 采 用 无 损 检 测 法 。8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 贮 存 和 使 用 保 养8.1 标志海 水 养 殖 珍 珠 及 其 饰 品 的 珍 珠 标 识 内 容 除 按 GB/T16552、 DB46/ 06 规 定 执 行 外 , 还 须 标 明 : a) 质量等级;b) 产 地 和 场 址 ;c) 执 行 标 准 编 号 。8.2 包装海 水 养 殖 珍 珠 及 其 饰 品 , 一 般 采 用 内 衬 绒 布 的 珍 宝 盒 包 装 。8.3 运输海 水 养 殖 珍 珠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得 接 触 化 学 药 物 , 应 避 免 坚 硬 、 粗 糙 的 物 体 互 相 挤 压 、 摩 擦 。8.4 贮存海 水 养 殖 珍 珠 避 免 在 高 温 、 干 燥 和 紫 外 线 照 射 下 存 放 。8.5 使用保养每次佩 带海水养 殖珍珠饰 品后, 应 立即用微 湿的 软巾擦拭干 净。 每隔一 段时间应 用中性 的清洁剂 快 速 洗 涤 后 , 用 清 水 冲 洗 干 净 , 于 通 风 处 晾 干 后 , 放 入 珍 宝 盒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