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B/T 23500-xxxx元宵full-moon dumpling(征求意见稿)-发布 -实施ICS 67.060X1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GB/T I前 言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焙烤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糕点分技术委员会(SAC/TC488/SC1)归口。本标准由 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GB/T 2元 宵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元宵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标签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符合3.1定义的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
2、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 大米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2 蜜饯通则GB/T 11761 芝麻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3、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T 20706 可可粉GB/T 20977 糕点通则GB/T 21270 食品馅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令第 66 号 3
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元宵 full-moon dumpling将馅料加工成型后,通过手工或机械方式,使经浸水(喷水)后的馅料在糯米粉(或其他谷物粉)等中反复滚粘成型的传统糕点食品。GB/T 3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糯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4.1.2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3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1.4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4.1.5 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4.1.6 蜜饯应符合 GB/T 10782 的规定;4.1.7 可可粉应符合 GB/T 2070
5、6 的规定;4.1.8 奶油应符合 GB 19646 的规定;4.1.9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4.1.10 干果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4.1.11 坚果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4.1.12 食品馅料应符合 GB 21270 的规定;4.1.13 包装材料和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4.2 感官要求4.2.1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色泽 呈白色或该品种应有色泽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与气味,不酸败,无异味组织形态 外形基本圆正、皮层薄厚均匀,不露馅,无裂口,无霉变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6、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总糖,% 46水分,% 50馅料含量,% 184.4 食品安全指标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4.4.2 过氧化值、微生物指标应符合 GB 19295 中“生制品”的要求。4.5 食品添加剂4.5.1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5.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4.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称重销售的产品,应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检查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容器中,目测产品的形态、色泽及杂质,用刀剖开后,观
7、察内部组GB/T 4织及杂质,鼻嗅气味,做出评价。5.2 理化指标的检验5.2.1 总糖按 GB/T 20977 中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水分按 GB 5009.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馅料含量测定5.2.3.1 检测用计量器具最小分度值为 0.1g 天平。5.2.3.2 测定方法:取样品 6 只,分别以最小分度值为 0.1g 感量的天平称净重后,分离元宵皮与馅芯,称取皮质量,按公式计算:.(1)%10MmX式中:X馅料含量,%;m元宵馅质量,单位为克( g);M元宵总质量,单位为克(g)。以6个样品算术平均值计。5.3 食品安全指标的检验5.3.1 污染物限量按GB
8、 2762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过氧化值、微生物指标按GB 19295规定的方法测定。5.4 净含量测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6.1.1 出厂检验6.1.1.1 每批次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6.1.2 型式检验按本标准第4章4.2-4.4规定的全部项目。6.1.2.1 每年生产时应在生产前进行一次型式检验。6.1.2.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试制鉴定;b) 正式投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
9、时;d) 国家政府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2 抽样方法和数量6.2.1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2.2 从成品库内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和留样的需求。6.3 判定规则6.3.1 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6.3.1.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为合格品。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中有 1 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可以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复检后仍GB/T 5有 1 项不符合本标要求,判为不合格品。2 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应复检,判为不合格品。6.3.2 型式检验判定和复检6.3.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为合格品。6.3.2.2 型式检验
10、项目不超过 3 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 1 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为不合格品。超过 3 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不应复检,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与标志7.1.1 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等相关规定。7.1.2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7.2.1 应保证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7.2.2 包装材质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等货物混运。运输中应防止挤压、碰撞、日晒、雨淋、冻结。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7.3.2 速冻工艺生产的元宵产品,运输应符合 GB 19295 的要求。7.4 贮存7.4.1 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7.4.2 速冻工艺生产的元宵产品,贮存应符合 GB 19295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