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主管与管辖,第一节 主 管,一、主管的概念与意义 (一)概念 主管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范围和权限。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也可称为“抽象的管辖权”。 法院主管制度将法院视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法院是否有审理的权限,因此也称为“抽象的管辖权”。有管辖权之前提必具有审判权,无审判权则无管辖权。,第一节 主 管,(二)主管的意义 就特定的民事案件法院能否加以审判,属于审判权问题,是法院的职权调查事项,无须当事人提出抗辩请求。法院对特定纠纷没有审判权则没有做出判决的权力,应裁定驳回起诉。 意义: 1,有利于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 2,当事人投诉提供明
2、确的法律依据。 3,制约了其它国家机关及团体对法院行使职权的干扰,同时也为人民法院自身设置了制约,防止越权。,二、主管的范围,主管的范围,是指人民法院与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各自负责对哪些民事纠纷的处理。(一)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案件。(二)由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的案件。(三)由经济法调整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四)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案件。(五)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些特殊类型案件。,三、法院民事诉讼主管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处理争议的关系,(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二)与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三)与仲裁机关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四
3、)与其他行政机关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四、法院主管的现实问题与发展趋势,以环境公害诉讼、消费者诉讼、纳税人诉讼、强制教育诉讼等为代表的现代型诉讼的出现。反映出民事审判权的界限不断外扩,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现代诉讼观和期待法院审判的倾向从两个方面对民事诉讼主管问题产生影响:其一是促使当事人将越来越多的纠纷提交法院审判,其中包括那些过去法院未曾处理过的纠纷;其二是立法者逐步扩大法院的主管范围,以满足社会对审判的需求。,五、民事审判权界限的外扩,民事审判权的扩张将集中于以下几个新领域:1公共性质的诉讼。2单位(团体)内部纠纷。3交叉型诉讼。,第二节 诉讼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与意义(一)概念民事诉
4、讼的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民事诉讼中管辖问题也被形容为“诉讼的入口”或“诉讼的前奏”。意义:第一,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明确审判权是避免法院间产生推诿或抢管辖。第二,便当事人请求司法保护。第三、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第二节 诉讼管辖概述,(二)管辖权与审判权的关系管辖权强调的是将特定的民事案件分配于各法院的标准。在时间上,确定审判权在先,之后再确定管辖权,即在确定法院享有审判权后各法院间如何分配审判权限后,就要从具体的法院来确定审理法院。是一种具体的管辖权。管辖权同样属于法院职权调查事项,无须当事人主张。与审判权的效果不同,诉讼中如果不具
5、备具体的管辖权,法院则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权是管辖的前提和基础,管辖则是审判权的具体落实。,二、确定管辖的具体因素,(一)确定管辖的原则:方便当事人诉讼及程序保障原则 方便人民法院审理原则 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原则 比例原则 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二、确定管辖的具体因素,(二)确定管辖的具体因素 管辖法院必须与案件有一定的实质联系,这种联系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住所、居所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2.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的大小、诉讼标的额大小。3.诉讼标的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地。4.争执的财产所在地。5.当事人的协议,二、确定管辖的具体因素,(三)管辖权的调查及瑕疵处理对特定
6、纠纷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属于职权调查事项,法院不必等待当事人提出管辖权的抗辩即可进行职权调查,对于专属管辖而言尤其如此。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的救济方法:1.在一审审理阶段,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还可以提起上诉2.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在上诉期间内当事人还可以提出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上诉请求3,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检察机关也可抗诉。(新民诉法删除了这一条,增加默示管辖),三、管辖权的调查及瑕疵处理,对特定纠纷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属于职权调查事项,法院不必等待当事人提出管辖权的抗辩即可进行职权调查,对于专属管辖而言尤其如此。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的救济方法:1.在一审审理阶段,当事人
7、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还可以提起上诉2.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在上诉期间内当事人还可以提出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上诉请求3,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检察机关也可抗诉。,四、管辖权恒定,(一)概念与意义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恒定,是指法院对某个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受影响。意义:管辖恒定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诉讼经济及程序安定目标,避免管辖变动造成的司法资源的浪费,防止诉讼进行中不必要的案件移送。由此,可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讼累,使诉讼尽快了结,并避免矛盾裁判。,四、管辖权恒定,在广义上,管辖恒定包含两重命题:(
8、1)原告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取得管辖权,其管辖权不因诉讼中的事实及法律状态的变化而受影响,管辖权在案件受理时即得以确定;(2)管辖恒定还包括当事人在法院已经受理了其起诉的情况下不得就同一案件向其他法院起诉。,四、管辖权恒定,适用意见第34条、第35条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四、管辖权
9、恒定,(二)管辖恒定的适用范围1.管辖恒定主要适用于地域管辖,但也有条件地适用于级别管辖。2.诉讼请求质的变更和量的都适用于管辖恒定。法院在诉讼中认定的案件性质(法律关系的性质)与当事人起诉时主张的性质不一致,法院要求变更的情形(民事证据规定第35条)。原告主动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质的变更容易导致当事人规避管辖的规定,如果因为诉讼请求的变化导致管辖根据的变化时,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根据的法院。,五、管辖的种类,(一)以是否由法律直接规定为标准,可以划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所谓法定管辖,即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管辖。裁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基于一定的事实及理由,依据
10、职权指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管辖。如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二)以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准,可以分为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专属管辖是对法定管辖的特别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选择管辖,也称为共同管辖,是指依纠纷的特点及法律规定,对同一个案件数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针对该纠纷可向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律不予强制。,第三节 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限的管辖,称为级别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级法院受理案件的认定基准有三: 案件性质 案件的影响程度 案件的繁简程度,二、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
11、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三种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诉讼标的金额较大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1、海事海商案件,级别管辖,2、专利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涉港澳台案件4、诉讼标的额大,或诉讼单位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5、证券虚假陈述案件6、垄断民事纠纷案
12、件,四、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五、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二: 一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是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由自己审理的案件。,军事法院管辖权扩大,最高法2012年9月16日消息,自1993年至2011年3月,我国军事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519件,结案标的额10.65亿元,审理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8.8% 据新华社电 最高法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9月17日起施行。最
13、高法研究室负责人指出,规定的出台是最高法指导军事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管辖的重要司法解释。 涉重要军事秘密案专门管辖 规定对军事法院民事案件管辖范围作出三点规定:一是明确军事法院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案件,以及适用特别程序的涉军案件实行专门管辖;二是对于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赋予地方当事人管辖法院选择权;三是对于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
14、案件,准许当事人书面约定由军事法院管辖。,军事法院管辖权扩大,管辖权争议双方先协商规定进一步健全了管辖争议解决机制,对军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相互移送管辖作出规定:与一般案件移送管辖不同的是,当受移送的地方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地方法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地方法院协调处理,而不是由其指定管辖。研究室负责人说,这是由于军事法院与地方法院分属两个系统,上级地方法院无权指定军事法院管辖。规定明确军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发生管辖权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各自上级法院协商解决;仍然协商不成的,可报请最高法指定管辖。明确当事人管辖异议救济权规定在完善管辖异议救济制度,加强保障地方当事人诉讼
15、权利方面也作出两点明确规定:一是规定军事法院专门管辖的案件,如果当事人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可以受理案件的第一审军事法院,或处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地方法院管辖的,地方法院可以管辖;二是明确当事人的管辖异议救济权,规定军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军事法院或地方法院。,司法考试真题,(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第36题) 36.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
16、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C.协议管辖不可以变更级别管辖 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四节 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所谓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的诉讼管辖。确定地域管辖的根据主要有两个:法院的辖区当事人、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与法院所在地的地域关系,二、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可以称为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其所在地法院的隶属关系确定的管辖。即当事人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确定一般地域管辖时,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其依据一般认为有三:
17、一是便于被告参加诉讼,二是便于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执行判决;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滥诉,保护被告的利益。,一般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自然人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其他组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规定与法人相同;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一般原则的
18、例外,对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实行“被告就原告”的方法。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第一,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第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第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第四,对被监禁(新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的人提起的诉讼。,(1)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
19、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4)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条并不排除被告住所地管辖),司考真题练习,(2002年卷三单选第21题) 1、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
20、与王坚因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 (2003年卷三多选第77题)2、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诉讼;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
21、之诉。,三、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与特定管辖法院的关系为依据确定的管辖,也称特别管辖或特别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一)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管辖,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特殊地域管辖,(二)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
22、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 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新增: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包括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减资、增资等新司法解释),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12民诉),特殊地域管辖,(五)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
23、,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014司法解释),特殊地域管辖,(七)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因船舶碰撞或者其它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
24、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司考真题练习,(2005年卷三多选第7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驶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抚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司考真题练习,(2003年卷三多选第78题)孔某在甲区拥有住房二间,在孔某外出旅行期间,位于A市乙区
25、的建筑工程公司对孔某邻居李某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工人不慎将孔某家的墙砖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了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此情,交涉未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请求建筑公司赔偿。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移送。一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B、向哪一个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四、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进行的管
26、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适用不动产纠纷管辖;2014司法解释),专属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协议管辖,新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27、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新规特点:1、形成了统一的协议管辖制度涉外、国内统一;2、明示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得以拓展其他财产权益纠纷;3、将应诉管辖制度引入国内民事诉讼默示协议管辖;4、拓宽了可选择法院的范围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五、协议管辖,(一)明示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1协议管辖只能就第一审管辖法院达成协议;2只能就合同纠纷协议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管辖;(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可以约定管辖2014司法解释)3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包括信件和数据电文等能够有形地表
28、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五、协议管辖,4、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NOTE:1、关于协议管辖唯一性的撤销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2014司法解释) 2、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29、014司法解释),五、协议管辖,(二)默示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适用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2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没有用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管辖的法院。 3原告向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原告的起诉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4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六、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共同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数个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拥有管辖权
30、的情形。当事人(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如原告向其中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五节 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管辖权异议,一、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指定某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两种: (一) 对案件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二)几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争议,又协商不成。,二、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移送案件需具备三个条件:首先,移送的案件必须是已经受理的案件;其次,移送的人民
31、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再次,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移送管辖只能进行一次。,三、管辖权的移转,原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的,称为管辖权的移转。现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新民诉的修改实质限制了管辖权由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移转的情况。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1)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2)当事人人数众多且
32、不方便诉讼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2014司法解释),四、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人民法院管辖,要求变更管辖法院的异议申请。 (新民诉法将该条内容从原第38条移至第127条) (一)必须是本案当事人。 (二)只能针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三) 对管辖权的提出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人民法院应该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有理由,裁定其异议成立,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无理由。裁定予以驳回。裁
33、定应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10天之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司法考试真题,07年司法考试管辖权异议真题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案例分析(一),通东市共有A、B、C、D四个县和E、F两个区,市工会于1996年5月1日在位于E区的市工会礼堂举办了一场文艺演出。5月3日,通东晚报刊登了由该报记者
34、王小声采写的一则消息:“著名歌星林申申因不满市工会用国产车将其从通东宾馆接送至演出场地,演出时迟迟不肯出场,导致冷场达30分钟之久”。林申申见此消息十分气愤,认为其内容失实。该消息见报后,A、B、C、D四县的县报在征得通东晚报的同意后均作了转载。通东晚报报社位于通东市F区,通东晚报发行范围为市属各县、区。林申申据此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分别在A、B、C、D四县和E、F两区的公共场所张贴了自己针对通东晚报该消息的“辟谣告示”;二是以通东晚报报社和王小声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问题哪些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案例分析(二),A市和H区居民邵伟雄请邻居叶明星帮忙,在A市B区永一副食商亭(该商
35、店为坐落于A市C区的海龙食品公司设立,用的是海龙食品公司的营业执照)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在开启第三瓶啤酒时,该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邵伟雄的眼睛严重击伤,其朋友乔鸣、李启及其子邵小雄的脸部也受了伤。邵伟雄的家人赶快将他们送往医院治疗,并迅速到出售该啤酒的永一副食商亭交涉。永一副食商亭派人到邵家查实,确认该爆炸的啤酒为该商亭所售,但认为该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啤酒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在啤酒厂(该啤酒为L省D县红山啤酒厂生产),让邵伟雄找厂家索赔。邵伟雄因伤住院半个月,花费了5000多元医疗费,其朋友乔鸣、李启、其子邵小雄也各花费了数十元至上百元不等,这些钱当时都是由邵伟雄支付的。事情发生一个月后,邵伟雄治好了伤,准备到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赔偿上述所有损失。邵伟雄为此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现假设你是值班律师,请回答问题。哪些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