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有关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的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 “国家高新区 ”)领先优势,促 进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实现引领型发展,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 ”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部署,特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十三五” 发展规划。一、国家高新区“十三五”发展基础与形势(一)国家高新区“十二五 ”发展成就“十二五” 期 间,国家高新区 围绕科学发 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持续不断
2、集聚创新资源与要素,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创新成果大量涌现,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经济社会和谐共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了标志性引领作用,成为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为主要的战略力量。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 国家自创 区”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强化先行先试,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行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探索,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载体和重要 2 抓手。1.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家高新区始终站在国家和社会的改革潮头,在科技和经济结合、科技和金融融合、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吸引和培育,以及
3、产城融合、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促进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进一步深化“ 小政府,大服务” 的理念,部分国家高新区探索实施了“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创业企业注册手续,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持续创新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模式,广泛汇聚利用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向产业组织者转变。国家自创区作为我国改革创新的先锋引领,开展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成效显著。先后研究出台“6+4”、 “新四条 ”、“黄金十条” 、“科技新九条” 等政策措施,极大程度解放和发
4、展了科技生产力。2.坚持提升经济创造能力和提质增效,有力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2015 年纳入统计的 146 家国家高新区共实现营业收入 25.37 万亿元, “十二五 ”期间实现年均增 长 17.4%,净利润 1.6万亿元,实缴税金 1.4 万亿元。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率 25.4%,净利润率达 6.3%,新产品销售占 3 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 30.8%。有 63 家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亿元,10 家国家高新区增速在 20%以上。在全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国家高新区尤其是国家自创区依然在高基数上保持了较快发展,其中武汉东湖、湖南长株潭、四川成都等
5、国家自创区年均增速达 30%左右,成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3.坚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速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国家高新区不断发展新型产业组织,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全面构建高新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和产业化平台,新兴产业生成能力和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已经成为支撑和引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力量。2015 年,146 家国家高新区内上报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 31160 家,占全国高企数量的 40.9%。国家自创区已经成为我国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中关村的下一代互联网、上海张江的集成电路、武汉东湖的光通信、深圳的通信设备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已经具备国际竞争力,在关键前沿技术开发、重大产品与装备制造
6、、国际技术标准创制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高端技术和产品。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正在加快形成。移动互联网、物联网、3D 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业态在国家高新区、自创区不断涌现。高效能计算机、人工非线性晶体、纳米材料和印制、智能机器人、中文信息处理、 4 量子通信、人用禽流感疫苗、3G/4G 技术及标准、燃料电池技术和应用等方面相继获得重要突破,开辟了产业发展新方向。4.坚持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持续涌现。国家高新区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优化创新环境与氛围,持续集聚创新要素与主体,持续提升创新效率与能力,在全国率先形成了“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的生 动局面。截至 2015
7、年底,146 家国家高新区的 1719 万名从业者中,大专以上学历达 52.7%。汇聚各类大学 753 所,研究院所 2415 家,企业技术中心 9557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788 家,实现了全国 30%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和 50%以上的企业发明专利,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8.5 倍。聚集了 1354 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021 家众创空间,全国经备案的众创空间 44%在国家高新区内。2015 年,国家高新区新增注册企业达 19 万家。国家自创区正在引领新时代的创业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以创业咖啡、创业苗圃、新型孵化器为代表的众创空间。 “天使投资+合伙人制+股权众筹”
8、等一批新的 创业模式正在兴 起,创业“ 新四军”日益成为创业主群体,创新创业已经成为国家自创区的价值导向和生活方式。5.坚持产城融合绿色协调发展,产业科技新城形象日益凸显。国家高新区努力践行绿色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经 5 历了从实现科技价值、到经济价值、再到社会价值的转变。持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商贸、医疗、交通、学校、娱乐等城市配套功能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新兴手段、广大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园区社会事务,产业社区、创业社区大量涌现。生态与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截止 2015 年底,146家国家高新区中有 72 家通过 ISO14000 环境体系认证。2015年国家高新区规模以
9、上工业企业万元 GDP 平均综合能耗为0.584 吨标准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批节能、环保科技成果率先得到运用,成为“十城千辆” 、“十城万盏”、 “金太阳”、 “三网融合” 、“智慧城市 ”等工程的先行示范区。6.坚持开放协同发展,集聚辐射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2015 年,有21 家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超过 30%,其中7 家超过 50%。国家自创区积极探索产业协作、品牌共享、园区共建、技术输出、管理模式输出等辐射带动新机制,取得较好成效。中关村与全国 23 个省(市、自治区)的 61 个地区(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园区企业在
10、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超过8300 个,约 80%技术合同成交额辐射到北京以外地区。张江在江苏和浙江等地共建 12 个园区,实现了和江浙的协同发展。东湖与周边区域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了覆盖湖北全省的“光 6 谷产业园”品牌。国家高新区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已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和节点。截至 2015 年底,146 家国家高新区共入选国家“千人 计划”3438 人,留学 归国人员 10.9 万人,外籍专家 1.3 万人,外籍常驻人员 5.5 万人,24 家国家高新区成为国家“海外高层 次人才创新基地” 。越来越多的国家高新区开始建设海外孵化器、海外产业园,探索产能合作、技术溢出和成熟模式的
11、国际辐射。7.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国家高新区土地利用程度总体良好,土地利用结构相对合理,土地利用效率、投资强度和效益方面均处全国先进行列,已日渐成为节约集约用地的先导区和示范区。根据国土资源部 2014 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国家高新区综合容积率为 1.00,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为 0.91,工业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为6788.83 万元/公顷,在各类国家级开发区中均为最高。与 2012年的评价结果相比,国家高新区综合容积率提高了 0.07,工业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7.37%,工业用地地均收入增长幅度为 1.68%,提升显著。8.坚持战略提升,国家高新区战略位势
12、显著提高。新一届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发展, “十二五” 期间多次考察国家高新区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家高新区队伍扩大到 146+1 家, 7 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依托一批代表性突出、综合实力强的国家高新区,国务院先后批复张江、深圳、苏南等 15 家国家自创区。截至 2016 年 10 月,国家自创区达到 17 家。科技部自 2013年加快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三类园区战略提升行动目标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二)国家高新区“十三五 ”发展面临的形 势1.国家高新区必须把握时代特征,以培育创新创业生态为核心,发展新经济,创造新供给。世界已经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经济发展时期
13、,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孕育兴起,一些重要的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已经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创新周期不断缩短,创新频率大大加快,创新创业大爆炸时代悄然来临。创新创业主体由精英走向大众,开放式创新、平台创新、跨界创新成为新的创新方式。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充分把握时代特征,以培育创新创业生态为核心,努力营造“大众 创业、万众 创新” 的环境与氛 围,努力探索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带来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提升供给体系的水平与效率,努力建设成为新经济的集聚区,真正实现结构优化
14、和动力转换。 8 2.国家高新区必须全面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塑造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未来五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经济社会主线。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国家的优先战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一带一路” 、“京津冀 协同发 展” 、“长江经济带” 、“互联网+”、 “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国家战略正在深入实施,需要区域性平台和核心载体的支撑,需要具备一定基础的园区和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要切实承担起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的
15、使命,要准确把握未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要塑造更多先发优势,真正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载体,成为支撑和引领“十三五 ”时期转型发展的关 键支点。3.国家高新区必须保持适应新常态的战略定力,以战略提升为导向谋划实现高水平的科学发展。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正逐渐形成。部分优惠政策弱化或终结,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产要素成本持续增加,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国家高新区必须要保持发展定力,理性看待资源环境约束带来的发展压力,更加注 9 重用好智力和科技成果以及形成的无形资产的产出,坚定不移推动
16、创业发展,把培育中小企业、提高经济质量、增强内生增长动力放到与经济发展同样重要的位置上,持续深入探索产业组织创新,持续优化管理体制,坚定不移推进集约集聚发展,真正实现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虽然国家高新区成绩斐然,但与形势的发展变化相比,与新的责任与使命相比,还面临一系列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世界科技与产业变革和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相交汇的历史阶段,国家高新区要切实承担起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的使命,还面临创新创业整体水平还不高、具有先发优势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不多、真正拥有全球主导权的高端产业偏少等问题。尤其是原有的产业结构必须进行调整,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的集聚效应还不够,引领新常态的动力还不足。二是国
17、家高新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创新驱动发展方式尚未完全形成。国家高新区在前20 年的发展中,赢得了发展先机。但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未来新增产业要素会明显减少,政策优势会逐渐弱化,过去主要依靠投资和要素驱动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国家高新区也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战略提升。三是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的区域布局有待优化。国家高新区在中西部地区分布相对较少,区内创新资源和要素流动还比较封闭,跨国界、跨地 10 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资源集聚整合能力和辐射联动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在引领和支撑区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方面的作用还不突出,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有待强化。国家自创区在东北及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
18、区还有待布局,支撑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的任务艰巨,尤其是主动性、持续性、个性化的政策创新还不够,国家自创区要加大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切实起到“示范” 作用。在过去 20 多年尤其是过去五年的发展中,国家高新区承载“ 四位一体” 的战略使命,着力推 进“五个转变”,正在迈入全面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的新阶段。国家高新区必须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深刻变化,要全面发挥自身的领先优势,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在优化结构、转换动力上取得突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构筑国家先
19、发优势,开拓发展新境界。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 11 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为方向,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优化国家高新区、自创区战略布局,着力营造产业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
20、领型发展,实现经济、科技、社会、生态和谐统一,有效支撑和引领我国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战略定位着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引擎,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支点。将国家自创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的创新特区,积极打造国家高新区“升级版 ”。(三)战略布局按照择优选择、以升促建、分步推进、特色鲜明的原则,加 12 快推进中西部地区省级高新区升级,支持在农业科技产业优势突出的
21、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推动国家高新区在全国大部分地级市布局。结合“一 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 、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中央改革部署与地方改革需求,按照“东转 西进” 的原 则,鼓励支持若干 创新成果多、体制基础好、转型走在前等有条件的区域,依托国家高新区积极建设国家自创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家自创区区域布局。(四)发展原则坚持创新发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等领域的全面创新,构建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与发展模式。坚持协调发展,引领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探索经济高效集约运行模式,实现经济、科技、社会协调统一。坚持绿色发展,突出绿色
22、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更有质量、更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坚持开放发展,统筹对内对外开放,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融入国家“ 一带一路” 战略,提升国 际化发展水平。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13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推进国家高新区特色发展,对国家高新区实施分类管理。(五)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国家自创区建设成为构筑国家先发优势的示范样板,为全国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国家高新区基本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基本建成若干全球创新高
23、地、国家创新中心和区域创新中心。新升级国家高新区通过以升促建,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创造能力持续较快增长。到“十三五” 末,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 240 家左右。率先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创新创业生态和高效率的创新体系。创业人才、创业资本与创业市场不断繁荣,创新创业文化深入人心,创新创业活动持续涌现,创新创业激励和响应机制逐步健全,涌现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年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达到 15%,创新效率显著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 6.5%。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和新动力基本形
24、成。率先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格局。结构优化取得明显成效,发展动力实现根本转换,主要产业进入全球 14 价值链中高端,总体上扭转科技创新以跟踪为主的局面,在若干战略领域由并行走向领跑。持续涌现一批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25%以上,劳动生产率增幅达到 60%以上。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瞪羚企业数明显增加,出现一批独角兽企业。率先形成绿色协调发展的科技产业新城区。在引领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园区城市功能更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升。向绿色生态方向更进一步,经济增长的综合性资源消耗显著降低,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25、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新型社会治理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从业人员人均生产总值率先达到小康社会水平。率先形成开放共享、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发展平台。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机制探索取得较大突破,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大幅增强。深度融入“一 带 一路 ”,集聚辐 射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 显著提升。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园区,形成若干全球创新高地。三、重点任务(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吸引和布局一批高水平创新资源和平台。持续吸引汇聚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全球领先的 15 科学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开展前沿性重大科学研究。在新兴产业领域,积极建设一批国家大科学中心、国家技
26、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快在战略必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力争取得重大颠覆性创新和群体性技术突破。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决策和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大对企业发明创造的支持和奖励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引导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开展技术并购和集成应用。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7、行业协会等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建设新型产业技术创新组织。支持设立兼具“创新” 和“创业” 双重 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身份,能够提供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新兴产业孵化育成功能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建设概念验证实验室,加大对多领域多方向的技术集成整合能力。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高校、科研机构 16 和中介组织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共建跨区域产业技术联盟。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鼓励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资本化。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
28、体系。支持国家高新区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构建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建设若干区域创新高地。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东部地区注重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全面加快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中西部地区走差异化和跨越式发展道路,柔性汇聚创新资源,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在重点领域实现创新牵引。发挥国家自创区的创新引领作用,推进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和要素集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突出、资源高效整合、示范带动显著的区域创新中心和国家创新中心。
29、支持在创新资源密集区,建设一批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的高水平研发基地,在部分领域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 17 的科技创新核心区。(二)优化创业孵化链条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全社会各界力量,加快建设一批“创业 苗圃” 。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提升运营品质和运行效率,构建特色服务模式和合理商业模式。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组织者等各类主体,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通过试点示范方式引导在创新资源丰富、大众创业活跃的区域建设众创空间集聚区。鼓励制定促进众创空间发展的支持政策和实施细则。探索放宽企业
30、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创新型孵化器。以“新服务、新生态、新潮流、新概念、新模式、新文化”为导向,提升各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运营服务能力。鼓励探索“互联网+”创业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一批“孵化器+宿舍”、 “孵化器+ 商业空间”等新型创业空间。支持国家高新区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通过盘活办公楼宇和厂房,建设有利于大众创新创业者交流思想、沟通信息、碰撞想法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打造形成一批创业文化浓郁的创业生态示范社区。优化加速服务机制。围绕高成长企业发展需求,鼓励 18 发展企业总部型、技术中试型、专业园等多种类型的加速器。引导
31、加速器服务向个性化、定制化、精准化、柔性化方向创新,不断完善技术研发、资本运作、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等服务。鼓励加速器健全入驻企业筛选机制以及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企业退出机制。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实施“创业中国” 行动计划,扩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示范效应,鼓励国家高新区承办或举办各类跨地区、跨领域的全国性和国际性创业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系列活动,为创业者提供获取创业指导、风险投资和人脉的机会。加大对典型创业者、创业先进事迹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向全国乃至全球传播国家高新区创业精神。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树
32、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使创业在国家高新区成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三)集聚创新型人才引进海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依托“千人计划” 、“长 江学者奖励计划 ”、“百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重大人才 计划,着力引进一批从事国际前沿研究、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杰出科学家、顶尖科技人才和创业团队。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外 19 国驻华使馆、外国商协会、国际科技园区等的合作,建立面向全球的高层次人脉网络,推动跨区域创业者、技术移民、企业家等来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推动“新四军” 创业 。把握创业主体由精英走向大众的趋势,大力支持以大学生等 90 后年轻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
33、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新四军” 发展壮大。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在 职离岗创业。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支持高校院所开展创业教育,制定实施大学生创业办法,扶持大学生以创业实现就业。加强重点人才培育。推进建立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 ”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结合。探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立开放式人才培养机制,突出培养具备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倡导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大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专业技能
34、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人才队伍。将科技咨询师、专业技术经纪人等科技服务专业人才纳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 20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创新人才激励、评价、流动、服务等机制,积极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完善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加快建设人才公寓,对引进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实行落户、居住、子女入学等特殊优惠政策。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内外融通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创业企业发展。加大对创业企业在项目牵引、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方面扶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强、成长性高的科技企业。探索以“科技 创新券” 方式,增强中小微
35、企业创新活力。加大对创业企业产品、技术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发现和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鼓励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瞪羚企业筛选体系,出台瞪羚企业专项政策,促进瞪羚企业加速成长。加强对独角兽企业的研究与跟踪,鼓励发布独角兽榜单,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的宣传。鼓励联合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咨询服务,助推企业非线性成长。大力发展平台型企业。积极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平台企业,鼓励国家高新区龙头企业平台化转型,构建大企业创新创业生态圈。鼓励总部型服务业企业平台化发展,大力支持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资源。鼓励国家高 21 新区产业与科技服务平台专业化、市
36、场化发展,支持向全国布局。(五)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天使投资。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投入。支持探索天使投资激励、税收、退出和流转机制改革。鼓励成功企业家向天使投资人发展。支持成立天使俱乐部、天使投资联盟等组织,开展天使投资公共服务活动。集聚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广泛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总部型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地方准金融机构、第三方金融服务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等入驻国家高新区。支持科技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 政
37、府 资金引导 、社会资本参与” 的方式,通 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资金支持。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科技保险、产业链融资等新型融资服务。支持银 22 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保险等机构合作,开发复合型科技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实现改制、挂牌、上市融资。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优化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信贷环境。打造科技企业信用体系。支持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鼓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
38、机构采信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开通创业企业银行贷款绿色通道。鼓励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财政资助等事项办理中,将科技企业信用评级纳入审核评价指标体系。(六)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国家高新区新兴产业主阵地作用,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重点,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采取差异化策略和非对称路径,聚焦尖端领域,推进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信息通信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关
39、键核心技术突破和应用。发展壮大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各 23 领域新兴技术跨界创新,培育一批在全球具有先发优势的原创新兴业态。培育发展 3D 打印、开源硬件等社会化生产,积极发展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等智能终端产品。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业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支持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在国家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总部。加速国有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改革进程,推进具备
40、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制。支持建立面向全国的科技服务采购平台,加强对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展示发布和推广应用。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实施“互联网+”示范工程,加大互联网在能源、金融、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物流、交通、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推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对接“中国制造 2025”,加快网络化制造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制造业中的深度应用,推动制造业向自动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大力发展基于互联 24 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建设工业云服务和大数
41、据平台,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和试验平台建设,提升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等共性关键技术水平。全面推广应用以绿色、智能、协同为特征的先进设计技术,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提升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强化 “互联网+ 产业集群 ”发展路径,促进信息技术在产业链各环节和全流程的综合集成应用,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生态升级。鼓励成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创新线上联盟,加快建设在线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研发众包、创业孵化、股权众筹新型模式,推动大企业内外部的创新团队、关联企业、研究机构等各类主体
42、集聚创造价值,形成“开放、协作、共赢” 的新型产业 生态群落。(七)加快建设科技产业新城区建设新型空间。以社区营造理念重塑国家高新区空间生态,以低碳产业和智能信息基础设施为基础,强化科研、生产、商务功能有机组合,建设生活设施完善、社交接触频繁、创新创业活跃的新型“ 科技+产业+生活”社区,创造适合各类创新创业人群交际、交流、交往的新型空间。 25 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信息经济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国家高新区宽带网、移动通讯网、无线网络与物联网等网络互联互通。鼓励国家高新区充分利用并推进建设数据中心、云端设备、应用编程接口等云端设施,加快终端设施建设。鼓励国家高新区推进政务
43、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鼓励社会主体进行增值业务开发,加大互联网在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物流、环保等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若干大数据示范园区。建设绿色生态园区。提升项目准入环境标准,鼓励企业节能减排与环境治理,营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园区。完善多元、清洁、安全的能源系统,强化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打造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土地管理,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强化国家高新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
44、整体控制,提高国家高新区平均容积率,优化国家高新区内部用地结构。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推进土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空间利 26 用效率。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和供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与奖惩制度。建设宜居宜业园区。深化国家高新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商务、休闲、居住等城市功能配套,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园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发展社会事务,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失地农民安置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措施,大力改善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45、,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八)扩大全球链接辐射加大国家高新区、自创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将率先形成的先行先试政策与体制机制向周边区域推广共享,深化与当地区域经济、科技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探索通过开放实验室、技术服务等方式,扩大辐射共享范围。通过一区多园、异地孵化、飞地经济、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或合作联盟、布局跨区域产业链等方式,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整体水平。持续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鼓励国家高新区与全球创新高地建立战略合作,加速世界级的创业团队、资本、技术 27 的双向流动,积极融入全球创
46、新网络。鼓励搭建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原创技术对接和转化。推进世界知名大学、顶尖科研机构、国际知名风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在国家高新区布局。争取与国际知名研发组织合作设立跨境协同创新共同体。引导区内众创空间、孵化器国际化发展,链接全球创业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竞争。鼓励国家高新区有实力的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大科学计划和有关援外计划。鼓励内外资企业在资本、品牌经营、市场拓展、技术研发、项目开发、研发平台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围绕国家高新区特色产业,积极建设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全球布局,参与国际标准创制活动。支持企业
47、高水平“走出去” 。鼓励国家高新区各 类主体“走出去” ,开展跨国并购、新兴市场拓展、海外投 资布局等活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产业组织,整合行业内相关资源 “抱团出海” 、“集群出海 ”。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出口。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发展全球服务贸易,培育一批大型跨国服务业企业。深度融入“一带 一路” 。鼓励国家自 创区或有实力的国家高新区,结合“一 带一路” 沿线国家战 略需求,探索共建跨境 28 经济合作园、海外科技园、边境产业园等海外园区,加强园区模式国际辐射,推进中国“软实力” 输出。 充分利用国家对外援助、对外工程承包等合作机遇,推动国家高新区信息服务、能源、基础设施、农业设施等
48、领域企业与沿线国家开展产能合作。支持建立“一带一路 ”跨境产业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服务和文化环境。争取国家部委支持,谋划出台有利于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贸易、保税服务、外汇相关政策。引进与培育一批国际商事商务服务机构,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支持国家高新区完善国际化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立国际化园区与社区,营造开放多元、包容创新的国际文化氛围。(九)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推广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落实好国家向全国推广的中关村系列创新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让国家高新区内有关部门、企业、研发机构知晓、用好、发挥好先行先试政策的激励作用。建立创新
49、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做好先行先试政策的评估评价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调整完善。加大已出台政策落实的力度。 29 鼓励探索政策创新突破。鼓励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在科技成果所有权、转化税制等方面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创新。健全科技成果科学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探索深化股权激励改革,积极开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控股企业的下属单位的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易等平台的市场化管理运营机制改革。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有利于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的绿卡制度,探索出入境便利化政策,推进短期来华免签、技术投资获永久居留权、创业投资获永久居留权等政策试点。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优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建设股权众筹平台,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服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