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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pdf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292672 上传时间:2018-10-10 格式:PDF 页数:37 大小:2.5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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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 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 我局按照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的要求 , 组织对全省各地区 (包括省辖市 、 县级市及县城所在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 并汇总形成了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以下简称 方案 )。 经省政府同意 , 现将 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 、进一步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 饮用水水源保护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 。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

2、保护工作 , 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 制定切实可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 , 明确职责 , 加大投入 , 落实经费 , 采取有效措施 , 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 。 要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力度,使公众知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原则 、 范围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的权利 、 责任 、 义务 ,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 , 增强公众依法自觉保护饮用水水源意识,营造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良好 氛围。二、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二、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二、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二、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 禁止在饮

3、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 、 改建 、 扩建与供水设施2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 旅游 、 游泳 、 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 、 改建 、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 旅游等活动的 , 应按规定采取措施 ,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 、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 改建建设项目 ,不得增

4、加排污量。 要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三三三三、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 要按照 饮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标 志 技 术 要 求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边 界及穿越保护区的交通干道设立明显的标识标志设施 。 要编制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加强应急演练 , 为处理重大突发污染事件提供管理及技术储备 , 有效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针对薄弱环节,完善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管体系。四四四四、完善饮用

5、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或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饮 用 水 水 源 污 染 事 件 , 一 经 核 实 要 及 时 上报 , 坚决杜绝瞒报 、 漏报行为 。 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3染事故 , 应由地方环保部门按程序及时报告相关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 , 并及时向当地城建 、 卫生 、 水利等部门和自来水处理厂通报有关信息,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五 、 加 强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水 质 监 测 工 作 。 针 对 存 在 环 境 风险隐患的水源 , 要加密跨界断面水质及污染特征因子

6、监测频次,及时了解水质变化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 一旦发生污染事故 , 要迅速准确监测分析污染物种类 、 数量 、 来源和潜在危害 , 及时提出应急 处 理 处 置 建 议 。 合 肥 、 芜 湖 、 马 鞍 山 3个 国 家 环 保 重 点 城市要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监测工作 ,并按程序上报监测结果 , 其他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 , 确保在2010年底前实现水质全分析监测。附件: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环保局 , 局4有关处室、事业单位附件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 进 一 步

7、加 强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 消 除饮用水安全隐患,确保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结合我省实际 , 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 中 央 、 省 有 关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保 护 精 神 为 指 导 , 深 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 坚持以人为本 , 树立全面 、 协调 、 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 促进人民群众的生活 、 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确保饮用水安全 ,

8、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 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划分原则二、划分原则二、划分原则二、划分原则坚 持 统 筹 规 划 、 合 理 布 局 、 预 防 为 主 、 防 治 结 合 、 综 合整治 , 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 促进全省经济社会 、 环境协调发展。三、划定范围5本次划分方案涉及的范围是全省城市 (包括省辖市 、 县级市及县城所在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四、区划概况 全 省 17个 省 辖 市 共 划 分 不 同 类 型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地 358个,其中河流型 62个、湖库型 32个、地下水型 264个 。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总面积为 1980km。 ,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 1.42,其中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面积分别为 203km。 、 1051km。 、 726km。五、监督管理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对 本 辖 区 内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规划 , 监督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保护工作。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饮 用 、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 ; 依法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 组 织 对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口 的 水 质 监测 ; 对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水污染防治法律 、 法规的执行进行监督。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城 市 总 体 供 水规划,合理设置取水口;督促取水单位设置保护区标志牌 、桩。水 利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水 资 源 管 理 、 水 源 地 保 护 和 水 质6监测 , 参与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制定 , 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卫 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饮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水质的卫生监测和卫生监督管理。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11、护 区 内 农 业 投入品的标准并监督实施 , 研发和推广生态农业技术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发展绿色食品 、 有机食品 , 减少农药 、 化肥的使用,配合环保部门推动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交 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航 道 监 督 机 关 负 责 监 督 责 任 单 位 收集 、 处理船舶含油污水和废弃物 ; 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 ,会同有关部门对布局不合理的码头进行整理 ; 参与有关通航水域取水工程的审批 ,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的监督。 林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水 源 涵 养 林及相关植被的保护和管理

12、工作。 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 由有关市 、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 ,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跨市 、 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 由有关市 、 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 ,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协商不成的 , 由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 、 国土资源 、 卫生 、 建设等部门提出7划定方案 , 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 ,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由有关省人民政府商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划定 ; 协商不成的 , 由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 ,征求国

13、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随 着 各 市 、 县 辖 区 内 经 济 、 社 会 、 城 市 建 设 和 城 市 人 口的发展和变化 ,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 , 需调整或补充划分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 , 应由辖区环保部门根据国家及地方饮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工 作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技术规范的要求,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 、 建设等部门提出技术方案 , 经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 , 由辖区市 、 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分和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 表 : 1、 安 徽 省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情 况 统计表 2、安徽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表8910112131415161718192021223242526272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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