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级学生军训纪律与要求1、2012 级全体学生都要参加军训。军训是一门必修课,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必须由各主管军训工作的领导审批。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训练的,凭医院证明,可在场外观摩,适当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2、班主任要参加跟训,特别是早晚的训练。因故不能参加跟训的,应向主管军训工作的领导请假。 3、军训工作负责人和跟训的班主任以及全体军训学员,要自觉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主动协调与教官的关系,密切注意军训学生的思想动向,防止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和意外事故,切实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4、认真组织,精确安排实训课目;做好训前动员和训后小结,及时表彰先进;保证军训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5、全体军训学员在军训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要着军训服装,不准着便装训练。 要按时参训,不准迟到早退。 要遵守饮食规定,不准出校用餐。 要尊敬师长,不准顶撞教官。 要团结同学,不准打骂斗殴。 要严格约束,不准逃避训练。 6对于无故旷课、逃避军训、违反军训纪律者,必须从重给予处分;军训不认真、缺课、未达到军训要求的,以不合格论处;特别严重的,可给予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处分。 201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