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章 人力资源规划第一节 企业组织结构设计与变革第一单元 企业组织结构设计【知识要求】一、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理论组 织 结 构 是 组 织 内 部 分 工 协 作 的 基 本 形 式 或 框 架 。 随 着 组 织 规 模的 扩 大 , 仅 靠 个 人 指 令 或 默 契 远 远 不 能 高 效 实 现 分 工 协 作 , 他 需 要 组 织结 构 提 供 一 个 基 本 框 架 , 事 先 规 定 管 理 对 象 、 工 作 范 围 和 联 络 路 线 等 事宜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是 指 以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为 核 心 的 组 织 系 统 的 整 体 设 计 工 作 。它
2、 是 企 业 总 体 设 计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也 是 企 业 管 理 的 基 本 前 提 。 组织 设 计 虽 然 是 一 项 操 作 性 较 强 的 工 作 , 但 它 是 在 企 业 组 织 理 论 的 指 导 下进 行 的 。( 一 )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的 内 涵组 织 设 计 是 在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的 ,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是 企 业 组织 理 论 的 一 部 分 。1、 组 织 理 论 与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的 对 比 分 析组 织 理 论 又 被 称 作 广 义 的 组 织 理 论 或 大 组 织 理 论 , 它
3、 包 括 了 组 织 运行 的 全 部 问 题 , 如 组 织 运 行 的 环 境 、 目 标 、 结 构 、 技 术 、 规 模 、 权 利 、沟 通 等 , 都 属 于 其 研 究 对 象 。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则 被 称 作 狭 义 的 组 织 理 论或 小 组 织 理 论 , 它 主 要 研 究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的 设 计 , 而 把 环 境 、 战 略 、 技术 、 规 模 、 人 员 等 问 题 作 为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中 的 影 响 因 素 来 加 以 研 究 。由 此 可 见 , 组 织 理 论 与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在 外 延 上 是 不 同 的
4、, 从 逻 辑 上 说 ,组 织 理 论 应 该 包 括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2、 组 织 理 论 的 发 展组 织 理 论 的 发 展 大 致 经 历 了 古 典 组 织 理 论 、 近 代 理 论 和 现 代 组 织 理论 三 个 阶 段 。 组 织 理 论 的 发 展 同 整 个 管 理 理 论 的 发 展 , 基 本 是 一 致 的 。古 典 组 织 理 论 主 要 是 以 马 克 思 。 韦 伯 、 亨 利 法 约 尔 等 人 的 行 政 组 织 理 论2为 依 据 的 , 强 调 组 织 的 刚 性 结 构 ; 近 代 组 织 理 论 则 是 以 行 为 科 学 为 理论 依
5、 据 , 甚 至 作 为 行 为 科 学 的 一 部 分 而 存 在 , 他 着 重 强 调 人 的 因 素 ,从 组 织 行 为 的 角 度 来 研 究 组 织 结 构 ; 现 代 组 织 理 论 则 是 从 行 为 科 学 中分 离 出 来 , 主 要 是 以 权 变 管 理 理 论 为 依 据 , 他 既 吸 收 了 以 前 各 种 组 织理 论 的 有 益 成 果 , 又 强 调 应 按 照 企 业 面 临 的 内 部 条 件 而 灵 活 地 进 行 组 织设 计 。 现 代 组 织 理 论 还 在 发 展 中 , 他 的 理 论 体 系 还 有 待 进 一 步 完 善 。3、 组 织
6、 设 计 理 论 的 分 类组 织 设 计 理 论 又 被 分 为 静 态 的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和 动 态 的 组 织 设 计 理论 , 静 态 的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主 要 研 究 组 织 的 体 制 ( 权 、 责 结 构 ) 、 机 构( 部 门 划 分 的 形 式 和 结 构 ) 和 规 章 ( 管 理 行 为 规 范 ) 。 古 典 组 织 学 派在 这 一 方 面 , 已 经 做 过 大 量 研 究 。 而 动 态 的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除 了 包 含 上述 基 本 内 容 之 外 , 还 加 进 了 人 的 因 素 , 加 进 了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
7、以 及 组 织在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问 题 , 诸 如 协 调 、 信 息 控 制 、 绩 效 管 理 、 激 励 制 度 、人 员 配 备 及 培 训 等 。 现 代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 无 疑 地 属 于 动 态 的 组 织 设 计 理论 。 但 是 在 动 态 组 织 设 计 理 论 中 , 静 态 设 计 理 论 所 研 究 的 内 容 仍 然 占 有主 导 的 地 位 , 依 然 是 组 织 设 计 的 核 心 内 容 。 动 态 设 计 理 论 是 静 态 组 织 设计 理 论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两 者 是 相 互 依 存 的 包 容 关 系 。(
8、二 ) 组 织 设 计 的 基 本 原 则在 长 期 的 企 业 组 织 变 革 的 实 践 活 动 中 , 西 方 管 理 学 家 曾 提 出 过 一 些 组织 设 计 基 本 原 则 , 如 管 理 学 家 厄 威 克 曾 比 较 系 统 地 归 纳 了 古 典 管 理 学 派泰 罗 、 法 约 尔 、 韦 伯 等 人 的 观 点 , 提 出 了 8 条 知 道 原 则 : 目 标 原 则 、相 符 原 则 、 职 责 原 则 、 组 织 阶 层 原 则 、 管 理 幅 度 原 则 、 专 业 化 原 则 、 协调 原 则 和 明 确 性 原 则 ; 美 国 管 理 学 家 孔 茨 等 人
9、 , 在 继 承 古 典 管 理 学 派 的基 础 上 , 提 出 了 健 全 组 织 工 作 的 15 条 基 本 原 则 : 目 标 一 致 原 则 、效 率 原 则 、 管 理 幅 度 原 则 、 分 级 原 则 、 授 权 原 则 、 职 责 的 绝 对 性 原 则 、职 权 和 职 责 对 等 原 则 、 统 一 指 挥 原 则 、 职 权 等 级 原 则 、 分 工 原 则 、 职 能明 确 性 原 则 、 检 查 职 务 与 业 务 部 门 分 设 原 则 、 平 衡 原 则 、 灵 活 性 原 则 和便 于 领 导 原 则 。 我 国 企 业 在 组 织 结 构 的 变 革 实
10、 践 中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经 验 ,也 相 应 地 提 出 了 一 些 设 计 原 则 , 现 可 以 归 纳 如 下 :1、 任 务 与 目 标 原 则企 业 组 织 设 计 的 根 本 目 的 , 是 为 实 现 企 业 的 战 略 任 务 和 经 营 目 标 服 务的 。 这 是 一 条 最 基 本 的 原 则 。 组 织 结 构 的 全 部 设 计 工 作 必 须 以 此 作 为出 发 点 和 归 宿 点 , 即 企 业 任 务 、 目 标 同 组 织 结 构 之 间 是 目 的 同 手 段 的 关系 ; 衡 量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的 优 劣 , 要 以 是 否 有 利
11、于 实 现 企 业 任 务 、 目 标 作为 最 终 的 标 准 。 从 这 一 原 则 出 发 , 当 企 业 的 任 务 、 目 标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时 ,3例 如 , 从 单 纯 生 产 型 向 生 产 经 营 型 、 从 内 向 型 向 外 向 型 转 变 时 , 组 织 结构 必 须 作 相 应 的 调 整 和 变 革 , 以 适 应 任 务 、 目 标 变 化 的 需 要 。 又 如 , 进行 企 业 机 构 改 革 , 必 须 明 确 要 从 任 务 和 目 标 的 要 求 出 发 , 该 增 则 增 , 该减 则 减 , 避 免 单 纯 地 把 精 简 机 构 作 为
12、改 革 的 目 的 。2、 专 业 分 工 和 协 作 的 原 则现 代 企 业 的 管 理 , 工 作 量 大 , 专 业 性 强 , 分 别 设 置 不 同 的 专 业 部 门 ,有 利 于 提 高 管 理 工 作 的 质 量 与 效 率 。 在 合 理 分 工 的 基 础 上 , 各 专 业 部 门只 有 加 强 协 作 与 配 合 , 才 能 保 证 各 项 专 业 管 理 的 顺 利 开 展 , 达 到 组 织 的整 体 目 标 。 贯 彻 这 一 原 则 , 在 组 织 设 计 中 要 十 分 重 视 横 向 协 调 问 题 。 主要 的 措 施 有 :( 1) 实 行 系 统 管
13、 理 , 把 职 能 性 质 相 近 或 工 作 关 系 密 切 的 部 门 归 类 ,成 立 各 个 管 理 子 系 统 , 分 别 由 各 副 总 经 理 ( 副 厂 长 、 部 长 等 ) 负 责 管 辖 。( 2) 设 立 一 些 必 要 的 委 员 会 及 会 议 来 实 现 协 调 。( 3) 创 造 协 调 的 环 境 , 提 高 管 理 人 员 的 全 局 观 念 , 增 加 相 互 间 的 共同 语 言 。3、 有 效 管 理 幅 度 原 则由 于 受 个 人 精 力 、 知 识 、 经 验 条 件 的 限 制 , 一 名 领 导 人 能 够 有 效 领 导的 直 属 下 级
14、 人 数 是 有 一 定 限 度 的 。 有 效 管 理 幅 度 不 是 一 个 固 定 值 , 它 受职 务 的 性 质 、 人 员 的 素 质 、 职 能 机 构 健 全 与 否 等 条 件 的 影 响 。 这 一 原 则要 求 在 进 行 组 织 设 计 时 , 领 导 人 的 管 理 幅 度 应 控 制 在 一 定 水 平 , 以 保 证管 理 工 作 的 有 效 性 。 由 于 管 理 幅 度 的 大 小 同 管 理 层 次 的 多 少 呈 反 比 例 关系 , 这 一 原 则 要 求 在 确 定 企 业 的 管 理 层 次 是 , 必 须 考 虑 到 有 效 管 理 幅 度的 制
15、约 。 因 此 有 效 管 理 幅 度 也 是 决 定 企 业 管 理 层 次 的 一 个 基 本 因 素 。4、 集 权 与 分 权 相 结 合 的 原 则企 业 组 织 设 计 时 , 既 要 有 必 要 的 权 利 集 中 , 又 要 有 必 要 的 权 利 分 散 ,两 者 不 可 偏 废 。 集 权 是 大 生 产 的 客 观 要 求 , 它 有 利 于 保 证 企 业 的 统 一 领导 和 指 挥 , 有 利 于 人 力 、 物 力 、 财 力 的 合 理 分 配 和 使 用 。 而 分 权 是 调 动下 级 积 极 性 、 主 动 性 的 必 要 组 织 条 件 。 合 理 分
16、权 有 利 于 基 层 根 据 实 际 情况 迅 速 而 正 确 地 做 出 决 策 , 也 有 利 于 上 层 领 导 摆 脱 日 常 事 务 , 集 中 精 力抓 重 大 问 题 。 因 此 , 集 权 与 分 权 是 相 辅 相 成 的 , 是 矛 盾 的 统 一 。 没 有 绝对 的 集 权 , 也 没 有 绝 对 的 分 权 。 企 业 在 确 定 内 部 上 下 级 管 理 权 力 分 工 时 ,主 要 应 考 虑 的 因 素 有 : 企 业 规 模 的 大 小 , 企 业 生 产 技 术 特 点 , 各 项 专 业工 作 的 性 质 , 各 单 位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人 员
17、 素 质 的 要 求 等 。5、 稳 定 性 和 适 应 性 相 结 合 的 原 则4稳 定 性 和 适 应 性 相 结 合 原 则 要 求 组 织 设 计 时 , 既 要 保 证 组 织 在 外 部 环境 和 企 业 任 务 发 生 变 化 时 , 能 够 继 续 有 序 地 正 常 运 转 ; 同 时 又 要 保 证 组织 在 运 转 过 程 中 , 能 够 根 据 变 化 了 的 情 况 做 出 相 应 的 变 更 , 组 织 应 具 有一 定 的 弹 性 和 适 应 性 。 为 此 , 需 要 在 组 织 中 建 立 明 确 的 指 挥 系 统 、 责 权关 系 及 规 章 制 度 ;
18、 同 时 又 要 求 选 用 一 些 具 有 较 好 适 应 性 的 组 织 形 式 和 措施 , 使 组 织 在 变 动 的 环 境 中 , 具 有 一 种 内 在 的 自 动 调 节 机 制 。二、新型组织结构模式( 一 ) 多 维 立 体 组 织 结 构多 维 立 体 组 织 又 称 多 维 组 织 、 立 体 组 织 或 多 维 立 体 矩 阵 制 等 , 它 是 矩阵 组 织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它 把 矩 阵 组 织 结 构 形 式 与 事 业 部 制 组 织 结 构 形 式有 机 地 结 合 在 一 起 , 形 成 了 一 种 全 新 的 管 理 组 织 结 构 模 式
19、, 参 见 图1-1.多 维 立 体 组 织 结 构 综 合 考 虑 了 产 品 、 地 区 与 职 能 参 谋 机 构 , 形 成 了 三类 主 要 的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系 统 , 一 是 按 产 品 划 分 的 事 业 部 , 即 产 品 利 润 中心 ; 二 是 按 职 能 ( 如 市 场 研 究 、 生 产 、 调 查 、 财 务 、 人 事 、 质 量 控 制 等 )划 分 的 专 业 参 谋 机 构 , 即 专 业 成 本 中 心 ; 三 是 按 地 区 划 分 的 管 理 机 构 ,即 地 区 利 润 中 心 。 这 种 组 织 结 构 模 式 把 产 品 事 业 部 经
20、 理 、 地 区 经 理 和 总公 司 专 业 职 能 参 谋 部 门 很 好 地 统 一 协 调 起 来 , 由 三 方 代 表 共 同 组 成 产 品事 业 委 员 会 , 对 各 类 产 品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进 行 领 导 。 它 主 要 应 用 于 跨 国 公司 和 规 模 巨 大 的 跨 地 区 公 司 。( 二 ) 模 拟 分 权 组 织 结 构模 拟 分 权 组 织 结 构 是 指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连 续 性 很 强 的 大 型 联 合 企 业(如 钢 铁 企 业 、 化 学 工 业 企 业 等 )内 部 各 组 成 部 分 的 生 产 技 术 特 点 及
21、 其对 管 理 的 不 同 要 求 , 人 为 地 把 企 业 分 成 许 多 “组 织 单 位 ”, 并 将 其 看成 是 相 对 独 立 的 生 产 经 营 部 门 , 赋 予 它 们 尽 可 能 大 的 生 产 经 营 自 主 权 ,让 它 们 拥 有 自 己 的 职 能 机 构 , 是 每 一 单 位 负 有 “模 拟 性 ”的 盈 亏 责 任 ,实 现 “模 拟 ”的 独 立 经 营 、 独 立 核 算 , 以 调 动 其 生 产 经 营 积 极 性 和 主 动性 , 达 到 改 善 整 个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的 目 的 的 组 织 结 构 , 参 加 图 1-2。(
22、三 ) 分 公 司 与 总 公 司分 公 司 与 总 公 司 结 构 模 式 较 多 地 出 现 在 由 横 向 合 并 而 形 成 的 企 业 中 ,合 并 后 各 分 公 司 保 持 了 较 大 的 独 立 性 。分 公 司 是 总 公 司 的 分 支 机 构 或 附 属 机 构 , 在 法 律 上 和 经 济 上 均 无 独 立5性 , 不 是 独 立 的 法 人 企 业 。 分 公 司 没 有 自 己 的 独 立 名 称 , 没 有 独 立 的 章程 和 董 事 会 , 其 全 部 资 产 是 总 公 司 资 产 的 一 部 分 。 如 果 发 生 资 不 抵 债 的情 况 , 总 公
23、 司 必 须 以 其 资 产 对 分 公 司 的 债 务 负 责 。( 四 ) 子 公 司 与 母 公 司子 公 司 是 指 集 团 或 母 公 司 控 制 但 在 法 律 上 独 立 的 法 人 企 业 。 这 种 结 构模 式 的 特 点 是 , 子 公 司 不 是 母 公 司 本 身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或 分 支 机 构 , 它有 自 己 的 公 司 名 称 和 董 事 会 , 有 独 立 的 法 人 财 产 , 并 以 此 承 担 有 限 责 任 ,可 以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从 事 各 种 业 务 活 动 和 民 事 诉 讼 活 动 。( 五 ) 企 业 集 团企 业
24、集 团 是 一 种 以 母 子 公 司 为 主 体 , 通 过 产 权 关 系 和 生 产 经 营 协 作 等多 种 方 式 , 与 众 多 企 业 法 人 组 织 共 同 组 成 的 经 济 联 合 体 , 如 卡 特 尔 、 辛迪 加 、 托 拉 斯 、 康 采 恩 、 跨 国 公 司 等 。1、 企 业 集 团 的 结 构 图 ( 参 见 1-3、 图 1-4)2、 企 业 集 团 的 职 能 机 构 框 图( 1) 依 托 型 组 织 职 能 机 构依 托 型 组 织 职 能 机 构 又 称 依 附 型 组 织 职 能 机 构 , 是 指 由 一 家 实 力 雄 厚的 主 体 企 业
25、的 职 能 机 构 兼 任 企 业 集 团 本 部 的 职 能 机 构 , 其 基 本 模 式 如 图1-5( 2) 独 立 型 组 织 职 能 机 构独 立 型 组 织 职 能 机 构 是 指 在 各 成 员 企 业 之 上 建 立 一 套 独 立 的 企 业 集 团的 专 门 职 能 机 构 , 负 责 集 团 的 管 理 工 作 , 指 导 协 调 各 成 员 企 业 的 生 产 经营 活 动 , 具 体 可 采 用 事 业 部 制 、 超 事 业 部 制 等 。( 3) 智 囊 机 构 及 业 务 公 司 和 专 业 中 心智 囊 机 构 又 称 决 策 咨 询 委 员 会 、 战 略
26、 研 究 部 或 信 息 公 司 , 其 任 务 有 :搜 集 、 整 理 、 储 存 相 关 信 息 资 料 , 提 供 给 集 团 协 商 议 事 的 理 事 会 参 考 ;参 与 制 定 集 团 的 经 营 战 略 规 划 、 中 长 期 计 划 和 年 度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 根 据理 事 会 的 指 示 , 为 集 团 高 层 对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策 提 供 备 选 方 案 , 参 与 集 团的 决 策 活 动 , 为 集 团 制 定 和 实 施 正 确 的 经 营 决 策 出 谋 划 策 。业 务 公 司 和 专 业 中 心 是 在 集 团 负 责 人 的 指 导
27、下 , 从 事 某 项 专 业 活 动 ,更 好 地 发 挥 企 业 集 团 的 整 体 优 势 , 为 集 团 和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服 务 , 减 轻 集团 和 成 员 企 业 的 繁 杂 事 务 , 实 现 集 团 的 经 营 战 略 目 标 的 机 构 。 这 些 业 务公 司 和 专 业 中 心 一 般 是 独 立 核 算 、 自 负 盈 亏 、 子 求 发 展 的 法 人 实 体 , 他们 为 集 团 和 集 团 成 员 企 业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 要 计 价 结 算 、 收 取 报 酬 。 当 然 ,所 收 取 的 报 酬 , 一 般 略 低 于 集 团 外 部 有
28、 关 单 位 提 供 同 样 服 务 的 价 格 。 企业 集 团 设 立 的 专 业 中 心 主 要 有 信 息 中 心 、 人 才 培 训 中 心 、 计 量 检 测 中 心 、6科 研 开 发 中 心 等 ; 设 立 的 业 务 公 司 主 要 与 进 出 口 贸 易 公 司 、 产 品 销 售 服务 公 司 、 物 资 供 应 公 司 、 运 输 公 司 、 财 务 公 司 等 。( 4) 非 常 设 机 构在 日 常 工 作 中 , 为 了 完 成 某 项 重 要 技 术 改 造 任 务 或 基 本 建 设 任 务 , 或者 开 发 某 种 新 产 品 等 , 从 集 团 本 部 的
29、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或 有 关 成 员 企 业 抽 调若 干 人 员 , 组 成 临 时 性 工 作 机 构 , 直 接 归 集 团 的 负 责 人 指 挥 , 开 展 工 作 ,完 成 任 务 后 , 工 作 人 员 仍 回 到 原 来 的 单 位 或 另 行 安 排 工 作 。【能力要求】一、组织结构设计的程序企 业 内 部 的 部 门 是 承 担 某 种 职 能 模 块 的 载 体 , 按 一 定 的 原 则 把 它 们 组合 在 一 起 , 便 表 现 为 组 织 结 构 。1、 分 析 组 织 结 构 的 影 响 因 素 , 选 择 最 佳 的 组 织 结 构 模 式 。( 1
30、) 企 业 环 境 。 企 业 面 临 的 环 境 特 点 , 对 组 织 结 构 中 职 权 的 划 分 和组 织 结 构 的 稳 定 有 较 大 的 影 响 。 如 果 企 业 面 临 的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 有 较 大的 不 确 定 性 , 就 要 求 在 划 分 权 利 时 给 中 下 层 管 理 人 员 较 多 的 经 营 决 策 权和 随 机 处 理 权 , 以 增 强 企 业 对 环 境 变 动 的 适 应 能 力 。 如 果 企 业 面 临 的 环境 是 稳 定 的 、 可 把 握 的 , 对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不 太 显 著 , 则 可 以 把 管 理 权较
31、 多 地 集 中 在 企 业 领 导 手 里 , 设 计 比 较 稳 定 的 组 织 结 构 , 实 行 程 序 化 、规 模 化 管 理 。( 2) 企 业 规 模 。 一 般 而 言 , 企 业 规 模 小 , 管 理 工 作 量 小 , 为 管 理 服务 的 组 织 结 构 也 相 应 简 单 ; 企 业 规 模 大 , 管 理 工 作 量 大 , 需 要 设 置 的 管理 机 构 多 , 各 机 构 间 的 关 系 也 相 对 复 杂 。 可 以 说 , 组 织 结 构 的 规 模 和 复杂 性 是 随 着 企 业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相 应 增 长 的 。( 3) 企 业 战 略
32、 目 标 。 企 业 战 略 目 标 与 组 织 结 构 之 间 是 作 用 与 反 作 用的 关 系 , 有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战 略 目 标 就 有 什 么 样 的 组 织 结 构 , 同 时 企 业 的组 织 结 构 又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 对 企 业 的 战 略 目 标 和 政 策 产 生 很 大 的 影 响 。企 业 在 进 行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和 调 整 时 , 只 有 对 本 企 业 的 战 略 目 标 及 其 特 点 ,进 行 深 入 的 了 解 和 分 析 , 才 能 正 确 选 择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的 类 型 和 特 征 。( 4) 信 息 沟
33、 通 。 信 息 沟 通 贯 穿 与 管 理 活 动 的 全 过 程 , 组 织 结 构 功 能的 大 小 ,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它 能 否 获 得 信 息 、 能 否 获 得 足 够 的 信 息 以及 能 否 及 时 地 利 用 信 息 。总 之 ,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必 须 认 真 研 究 上 述 四 个 方 面 的 影 响 因 素 , 并 与 之7保 持 相 互 衔 接 和 相 互 协 调 , 究 竟 主 要 应 考 虑 那 个 因 素 , 应 根 据 企 业 具 体情 况 而 定 。 一 个 较 大 的 企 业 , 其 整 体 性 的 结 构 模 式 和 局 部
34、 性 的 结 构 模 式可 以 是 不 同 的 , 例 如 , 在 整 体 上 是 事 业 部 制 的 结 构 , 在 某 个 事 业 部 内 侧可 以 采 用 职 能 制 的 结 构 。 因 此 , 不 应 该 把 不 同 的 结 构 模 式 截 然 对 立 起 来 。2、 根 据 所 选 的 组 织 结 构 模 式 , 将 企 业 划 分 为 不 同 的 、 相 对 独 立 的 部门 。3、 为 各 个 部 门 选 择 合 适 的 部 门 结 构 , 进 行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4、 将 各 个 部 门 组 合 起 来 , 形 成 特 定 的 组 织 结 构 。5、 根 据 环 境
35、的 变 化 不 断 调 整 组 织 结 构 。二、部门结构不同模式的选择部 门 结 构 模 式 主 要 有 直 线 制 、 职 能 制 、 直 线 职 能 制 、 事 业 部 制 、超 事 业 部 制 、 矩 阵 制 等 。 各 种 模 式 都 有 自 身 的 组 合 原 则 , 如 以 工 作 和 任务 为 中 心 、 以 成 果 为 中 心 和 以 关 系 为 中 心 等 组 织 结 构 设 计 原 则 。( 一 ) 以 工 作 和 任 务 为 中 心 来 设 计 部 门 结 构以 工 作 和 任 务 为 中 心 设 计 的 部 门 内 部 结 构 包 括 : 直 线 制 、 直 线 职
36、能 制 、矩 阵 结 构 ( 任 务 小 组 ) 等 模 式 , 也 就 是 广 义 的 职 能 制 组 织 结 构 模 式 。 这种 结 构 模 式 的 最 大 有 点 是 具 有 明 确 性 和 高 度 稳 定 性 。 但 这 种 结 构 也 有 很大 的 缺 陷 , 就 是 组 织 中 的 每 一 个 人 往 往 只 了 解 自 己 的 工 作 和 任 务 , 很 难了 解 整 体 的 任 务 并 把 自 己 的 工 作 和 它 联 系 起 来 。 当 企 业 规 模 较 小 或 外 部环 境 变 化 不 大 时 , 这 种 结 构 模 式 能 够 适 应 环 境 的 要 求 , 有 效
37、 地 保 证 企 业总 体 目 标 实 现 , 而 当 企 业 规 模 较 大 或 外 部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时 , 员 工 的 不 安全 感 就 会 上 升 , 企 业 的 适 应 性 就 随 之 下 降 。 因 此 , 这 种 结 构 模 式 的 使 用范 围 较 小 。( 二 ) 以 成 果 为 中 心 来 设 计 部 门 结 构以 成 果 为 中 心 设 计 的 部 门 结 构 包 括 事 业 部 制 和 模 拟 分 权 制 等 模 式 。 在这 种 结 构 模 式 下 , 一 个 企 业 由 若 干 个 自 治 性 或 模 拟 的 自 治 性 单 位 所 组 成 ,每 个 单
38、位 须 对 自 己 的 工 作 成 绩 和 成 果 负 责 , 并 对 整 个 企 业 做 出 贡 献 。 事业 部 制 一 般 在 大 型 企 业 中 采 用 , 它 使 每 个 自 治 单 位 既 能 了 解 自 己 的 任 务 ,又 能 了 解 整 个 企 业 的 任 务 ; 既 具 有 高 度 的 稳 定 性 , 又 具 有 较 强 的 适 应 性 。当 一 个 企 业 规 模 很 大 且 产 品 种 类 复 杂 或 者 分 布 区 域 很 广 时 , 采 用 事 业 部结 构 模 式 能 够 取 得 良 好 的 效 果 , 但 需 设 置 较 多 的 分 支 机 构 , 管 理 费
39、用 较多 。 模 拟 分 权 制 结 构 中 的 各 个 部 门 和 单 位 , 由 于 企 业 生 产 技 术 上 的 联 系8紧 密 , 不 能 完 全 拥 有 自 治 权 , 但 它 有 自 己 的 管 理 机 构 , 并 用 内 部 规 定 的转 移 价 格 来 相 互 购 买 和 出 售 , 或 进 行 利 润 和 成 本 计 算 。 当 一 个 大 型 企 业的 不 同 组 成 部 分 在 生 产 、 技 术 、 经 营 业 务 方 面 有 机 密 联 系 时 , 模 拟 分 权结 构 模 式 比 较 适 用 , 但 其 明 确 性 不 强 , 实 际 工 作 中 也 不 易 真
40、正 做 到 以 成果 为 中 心 。( 三 ) 以 关 系 为 中 心 来 设 计 部 门 结 构以 关 系 为 中 心 设 计 的 部 门 内 部 结 构 通 常 出 现 在 一 些 特 别 巨 大 的 企 业 或项 目 中 , 如 某 些 跨 国 公 司 。 从 本 质 上 说 , 它 只 是 将 其 他 组 织 设 计 原 则 加以 综 合 应 用 , 缺 乏 明 确 性 和 稳 定 性 , 实 用 性 较 差 。第二单元 企业组织结构变革【学习目标】通 过 学 习 , 了 解 企 业 战 略 与 组 织 结 构 的 关 系 , 掌 握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变 革程 序 , 能 够
41、进 行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整 合 。【知识要求】企业战略与组织结构的关系1、 组 织 结 构 的 功 能 在 于 分 工 和 协 调 , 是 保 证 战 略 实 施 的 必 要 手 段 。通 过 组 织 结 构 , 企 业 的 目 标 和 战 略 转 化 成 一 定 的 体 系 或 制 度 , 融 合 进 企业 的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 发 挥 指 导 和 协 调 的 作 用 , 以 保 证 企 业 战 略 的完 成 。 美 国 企 业 管 理 史 学 家 钱 德 勒 教 授 对 美 国 70 家 大 型 公 司 进 行 研究 , 发 现 企 业 选 择 一 种 新 的
42、 战 略 以 后 , 现 行 结 构 因 未 能 立 即 适 应 新 的 战略 而 发 生 变 化 , 直 到 行 政 管 理 出 现 问 题 , 企 业 效 益 下 降 , 企 业 才 将 改 变组 织 结 构 纳 入 议 事 日 程 。 组 织 结 构 改 变 以 后 , 保 证 了 战 略 的 实 施 , 企 业的 获 利 能 力 大 幅 度 提 高 。 由 此 , 钱 德 勒 得 出 一 个 著 名 的 结 论 : 组 织 结 构服 从 战 略 。2、 有 关 企 业 发 展 阶 段 的 研 究 可 以 从 另 一 个 角 度 进 一 步 说 明 战 略 与组 织 结 构 的 关 系
43、。 企 业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 其 规 模 、 产 品 和 市 场 都 发 生 了变 化 , 这 时 , 企 业 应 采 用 适 合 的 组 织 发 展 战 略 , 对 组 织 结 构 做 出 相 应 的调 整 。 主 要 战 略 有 :( 1) 增 大 数 量 战 略 。 在 行 业 处 于 发 展 阶 段 , 只 需 采 用 简 单 的 结 构 或形 式 。9( 2) 扩 大 地 区 战 略 。 随 着 行 业 进 一 步 发 展 , 要 求 企 业 将 产 品 或 服 务扩 展 到 其 他 地 区 。 为 了 协 调 这 些 产 品 和 服 务 , 形 成 标 准 化 和 专
44、 业 化 , 企业 组 织 要 求 建 立 职 能 部 门 结 构 。( 3) 纵 向 整 合 战 略 。 在 行 业 增 长 阶 段 后 期 , 竞 争 更 加 激 烈 , 为 了 减少 竞 争 的 压 力 , 企 业 会 采 取 纵 向 整 合 战 略 。 此 时 , 组 织 应 选 择 事 业 部 制结 构 。( 4) 多 种 经 营 战 略 。 在 行 业 进 入 成 熟 期 , 企 业 往 往 选 择 多 种 经 营 战略 , 这 时 企 业 应 根 据 规 模 和 市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 分 别 采 用 矩 阵 结 构 或 经 营单 位 结 构 。【 能 力 要 求 】一
45、、 企 业 组 织 结 构 变 革 的 程 序为 了 使 企 业 适 应 外 部 环 境 及 内 部 条 件 的 变 化 , 顺 利 地 成 长 和 发 展 , 应当 及 时 地 对 企 业 的 组 织 结 构 进 行 调 整 和 改 革 , 这 往 往 是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中的 关 键 性 课 题 之 一 。完 整 、 合 理 的 组 织 结 构 变 革 程 序 和 步 骤 , 可 归 纳 为 一 个 大 致 的 模 型 ,如 图 1-6 所 示 。( 一 ) 组 织 结 构 诊 断组 织 结 构 诊 断 的 基 本 内 容 与 程 序 , 如 图 1-7 所 示 。1、 组 织 结
46、 构 调 查本 阶 段 要 对 组 织 结 构 的 现 状 和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充 分 调 查 , 掌 握 资 料 和情 况 。 系 统 地 反 应 组 织 结 构 的 主 要 资 料 有 :( 1) 工 作 岗 位 说 明 书 。 它 包 括 企 业 各 类 岗 位 的 工 作 名 称 、 职 能 、 权限 、 责 任 、 薪 金 、 级 别 , 以 及 该 岗 位 同 其 他 岗 位 的 关 系 等 。( 2) 组 织 体 系 图 。 即 用 图 形 来 描 述 企 业 各 管 理 部 门 或 某 一 部 门 的 职责 、 权 限 及 其 相 互 关 系 , 一 般 常 采 用
47、 金 字 塔 式 的 体 系 图 。( 3) 管 理 业 务 流 程 图 。 即 永 图 解 方 法 来 表 示 某 一 管 理 业 务 的 工 作 流程 , 如 物 资 采 购 流 程 、 设 备 工 具 维 修 管 理 流 程 等 。 它 主 要 包 括 : 业 务 程序 , 即 某 项 管 理 业 务 的 标 准 化 的 工 作 内 容 及 顺 序 ; 业 务 岗 位 , 即 根 据 程序 及 分 工 协 作 要 求 而 设 置 的 各 个 工 作 职 位 , 及 它 们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 信息 传 递 , 即 岗 位 之 间 信 息 传 递 的 形 式 ( 如 申 请 单
48、 、 说 明 书 、 明 细 表 、 计划 表 、 原 始 凭 证 等 ) , 手 续 、 传 递 路 线 等 ; 岗 位 责 任 制 , 即 各 岗 位 的 责任 、 权 限 及 考 核 指 标 等 。借 助 上 述 各 类 资 料 , 能 系 统 地 了 解 组 织 结 构 的 现 状 及 问 题 , 但 这些 资 料 反 映 的 只 是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 而 未 反 映 非 正 式 组 织 关 系 , 很 难 完 全反 映 结 构 运 行 中 的 特 殊 情 况 , 如 人 员 之 间 的 扯 皮 、 摩 擦 等 。 必 须 把10“死 ”的 资 料 同 “活 ”的 情 况 相
49、 结 合 , 采 用 深 入 的 个 别 访 问 、 印 发 组 织文 卷 等 方 法 , 搜 集 各 种 情 况 、 意 见 和 建 议 。2、 组 织 结 构 分 析通 过 分 析 研 究 , 明 确 现 行 组 织 结 构 存 在 的 问 题 和 缺 陷 , 并 为 提 出 改 进方 案 打 下 基 础 。 组 织 结 构 分 析 主 要 有 三 方 面 :( 1) 内 外 环 境 变 化 引 起 的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和 目 标 的 改 变 : 需 要 增 加 哪些 新 的 职 能 ? 哪 些 原 有 职 能 需 要 加 强 ? 哪 些 陈 旧 职 能 可 以 取 消 或 合 并
50、 ?( 2) 哪 些 是 决 定 企 业 经 营 的 关 键 性 职 能 ? 明 确 后 应 置 于 组 织 结 构 的中 心 地 位 。( 3) 分 析 各 种 职 能 的 性 质 及 类 别 。 即 : 产 生 成 果 的 职 能 , 如 产 品 的制 造 、 销 售 和 开 发 ; 支 援 性 职 能 , 如 质 量 和 财 务 监 督 、 教 育 和 培 训 、 法律 咨 询 等 ; 附 属 业 务 , 如 医 务 卫 生 、 环 境 绿 化 及 饮 食 供 应 等 , 有 条 件 的可 以 实 行 社 会 化 ; 还 有 高 层 领 导 工 作 , 其 性 质 与 上 述 各 类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