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一、内容:按省运管局制定的“八大项目”即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项目及检查方法进行二、车辆安全检查程序及要求1. 车辆进站下客后,安检员必须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入例检地沟在规定位置上受检.2. 车辆进入安检地沟后,例检员在车辆后轮前后位置各放置一个三角木,防止车辆滑动.3. 对车辆行李仓进行“三品”检查.4. 对车辆灯光电器、 ;轮胎等进行检查,确保灯光电器部位工作正常,轮胎符合安全运行条件。5. 持作业工具进入安检沟对转向、制动、悬挂、轮胎和其它设施,按规定进行目测并配合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各部位安全可靠。6. 进入车内对其随车安全设施、应急安全设备、仪器等安检项目进行检查,确
2、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仪表工作正常。7. 对例检中发现隐患及整改具体要求及程序(1) 对灯光电器部分、轮胎气压等检查出隐患,开具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整改通知单责令其修复后可直接上沟复检。(2) 对轮胎磨损(按标准)即达到最低要求的必须提前通知该车驾驶员更换,并做好记录,以便核对,对例检未达到标准的轮胎,开具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整改通知单及进责令更换后再复检。(3) 对随车安全设施设备不合格者应要求其立即整改,增添规定安全配备后方可复检(应急锤丢失应有替代品) 。特别是灭火器材要枋对其是否在有效期内,配备是否足量,放置是否符合求(大客车一具 8 公斤或 2 具 4 公斤;中客一具 4 公斤或 2 具
3、2 公斤:小客一具 2 公斤均应配备 ABC 干粉灭火器,设置应在车前驾驶座附近)。(4) 对转向、制动、传动、悬挂、等部位检查出的影响安全行驶的隐患,开具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去修理厂进行维修,凭修理竣工单予以复检(竣工单附在整改通知单存根联背部) 。(5) 例检各项目的检查方法是:在不拆卸车辆部件情况下,以视检配合手锤、简易量具等一般工具进行。凡有驾驶人员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由当班安全科长汇同例检组长进行复查并在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上签字。(6) 所有例检完毕后,填写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 ,记录表由例检人员填写,检查人员和驾驶员分别签字,同时例检人员填写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 ,驾驶员凭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进入营运手续检查程序。检查不合格的车辆还应填写安全检查不合格记录表 ,每月将不合格情况汇总填写安全检查不合格情况月度统计表上。8、取出三角木,负责指挥车辆低速驶出安检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