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Q/CRP Q/CR XXXX-2015客 货 共 线 铁 路 轨 道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规 程2015xxxx 发布 2015xxxx 实施中国铁路总公司 发布中国铁路总公司标准客 货 共 线 铁 路 轨 道 工 程 施 工 技 术 规 程主 编 单 位 : 中 铁 一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批 准 部 门 : 中 国 铁 路 总 公 司施 行 日 期 : 2015 年 xx 月 xx 日中 国 铁 道 出 版 社2015 年北京1前 言本技术规程是根据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要求,在原铁道部客货共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TZ201200
2、8) (简称指南 ,下同)的基础上修编而成。本技术规程在编制过程中,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调整了原指南中不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特点和要求的有关内容,吸纳了中国客货共线铁路建设和运营中的实践经验,配套修改了标准动态管理工作中对相关标准已作的局部修订内容,为铁路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和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本技术规程共分 15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轨道施工测量、双块式无砟道床施工、弹性支承块式无砟道床施工、有砟轨道铺轨前铺砟、无缝线路轨道施工、有缝线路轨道施工、有砟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枕式无砟道岔铺设、站线轨道施工、轨道精调整理、钢轨预打磨
3、、轨道附属设施和常备材料,另有 6 个附录。本技术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结合新一轮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铁路轨道设计规范的修编,使本规程框架体系与现行标准体系作进一步统一,扩大适用范围。2.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应认真总结我国前期客货共线轨道工程实践经验,学习和借鉴相关科研成果。3. 本规程要围绕客货共线铁路轨道施工特点进行编制,体现近几年客货共线铁路轨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体现标准的严谨性、先进性、科学性及适用性。4. 体现“四新”技术及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5. 规程框架体系与现行标准体系作进一步统一。6. 规程结构作进一步优化,使章节
4、设置更趋于合理。7. 无砟道床施工结合铁路轨道设计规范重新划分章节,并结合实践成果进一步完善。8. 遵循与已颁布和即将颁布的相关标准、施工指南的协调、统一及配套使用原则。29. 施工方法采用的原则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装备、工艺、材料和施工方法,推行作业标准化、施工机械化、检测现代化、管理信息化。在执行本技术规程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北段 1 号,邮政编码:710054) ,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 29 号,邮政编码:10003
5、8)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技术规程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主编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定人:3目 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施工准备 53.1 施工调查 .53.2 施工图核对 .53.3 施工方案选择及资源配置 .63.4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 .63.5 施工技术交底 .83.6 铺轨基地设置 .93.7 轨道主要材料和部件的验收及储运 113.8 轨道工程施工前与线下工程工序交接 133.9 轨道工程与四电专业接口衔接 144 轨道施工测量 .164.1
6、 一般规定 164.2 CP、CP平面及高程控制网复测 164.3 轨道控制网 CP测设及复测 184.4 铺轨测量 205 双块式无砟道床施工 225.1 一般规定 225.2 支承层施工 255.3 端梁及锚固钢销钉施工 305.4 桥上混凝土底座及限位凹槽施工 315.5 隔离层、弹性垫层铺设 345.6 工具轨轨排法轨排组装及铺设 345.7 轨排框架法轨排组装及铺设 405.8 混凝土道床板施工 436 弹性支承块式无砟道床施工 476.1 一般规定 4746.2 轨排框架法轨排组装及铺设 486.3 混凝土道床板施工 497 有砟轨道铺轨前铺砟 517.1 一般规定 517.2 双
7、层道床铺底砟 527.3 预铺道砟 538 无缝线路轨道施工 578.1 一般规定 578.2 无砟轨道铺轨 598.3 “换铺法”铺枕铺轨 638.4 “单枕连续铺设法”铺枕铺轨 668.5 铺轨后分层上砟整道 678.6 工地钢轨焊接 728.7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及锁定 758.8 钢轨胶结绝缘接头施工 799 有缝线路轨道施工 839.1 一般规定 839.2 轨排组装 849.3 铺轨 879.4 上砟整道 9610 有砟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10110.1 一般规定 .10110.2 无缝道岔铺设 .10310.3 有缝道岔铺设 .10510.4 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10710
8、.5 道岔上砟整道 .10811 枕式无砟道岔铺设 10911.1 一般规定 .10911.2 混凝土支承层施工 .110511.3 混凝土底座施工 .11011.4 隔离层、弹性垫层铺设 .11111.5 道岔道床板施工 .11111.6 道岔钢轨焊接及锁定 .11712 站线轨道施工 .11813 轨道精调整理 .12013.1 一般规定 .12013.2 有砟轨道精调整理 .12213.3 无砟轨道精调整理 .12913.4 有砟道岔精调整理 .13313.5 无砟道岔精调整理 .13514 钢轨预打磨 .14014.1 一般规定 .14014.2 线路钢轨预打磨 .14214.3 道岔
9、钢轨预打磨 .14315 轨道附属设施和常备材料 .144附录 A 旧轨使用、整修技术条件 .146附录 B 轨枕间距布置 .148附录 C 螺旋道钉锚固料配制工艺 .150附录 D 扣板、轨距挡板、挡板座及绝缘轨距块号码配置 .151附录 E 曲线内股缩短轨计算和布置 .1附录 F 轨缝尺寸 .4本技术规程用词说明 .9条文说明 10条文说明 1011 总则1.0.1 为指导客货共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统一主要技术要求,加强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技术规程。1.0.2 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小于或等于200km/h、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小于或等于 120k
10、m/h 的新建标准轨距铁路轨道工程施工。1.0.3 轨道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变更时应符合现行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1.0.4 轨道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装备、工艺、材料和施工方法,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1.0.5 轨道施工应积极推行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1.0.6 各种轨道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特定的轨道部件应按设计要求办理,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1.0.7 轨道工程施工应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等方面现行有关职业健康标准和安全法规,建立健全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
11、施。1.0.8 轨道工程施工应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等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编制节能减排技术方案。1.0.9 轨道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做到系统、完整、真实、准确,并且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其具有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质量责任追溯功能,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1.0.10 轨道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长钢轨 long rail超过标准长度的钢轨(其中包括厂焊钢轨) 。2.0.2 单元轨节 rail link用长钢轨焊接而成,达到无缝线路设计所需的单元长度(单元
12、轨条) 。2.0.3 普通无缝线路 jointless track钢轨长度不跨越闭塞分区的无缝线路。2.0.4 区间无缝线路 jointless track between switches钢轨长度不跨越车站道岔只跨越闭塞分区的无缝线路。2.0.5 跨区间无缝线路 continuous welded rail with welded turnout长轨条长度跨两个或更多区间,且车站正线上采用无缝道岔的无缝线路。2.0.6 设计锁定轨温 design stress-free temperature of rail根据气象资料和无缝线路允许升温幅度、允许降温幅度,计算确定的无缝线路锁定轨温。2.0
13、.7 实际锁定轨温 actual fastening down temperature无缝线路温度力为“零”时的钢轨温度。2.0.8 锁定作业轨温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时,单元轨条始端及终端铺入轨枕承轨槽时分别测得轨温的平均值。2.0.9 冻结接头 frozen joint使轨缝不发生变化的钢轨接头。2.0.10 钢轨胶接绝缘接头 glued insulated rail joint由胶粘剂胶合的钢轨绝缘接头。2.0.11 单元焊接 unit weld在工地将厂焊长钢轨焊联成单元轨节的焊接作业。2.0.12 单元轨节锁定焊接 Unit rail locking weld将单元轨节联入无缝线路的焊接
14、作业。32.0.13 应力放散 Stress dispersing(de-stressing of CWR 高铁指南)采用自然或强制方法,使单元轨节伸长或缩短,释放钢轨内温度应力的作业。2.0.14 无缝线路合龙锁定焊接 Jointless line closure locking weld将两段无缝线路(含道岔)联成一体的焊接作业。2.0.15 单枕连续铺设法 method of laying single tie continuous新建铁路有砟轨道一次铺设无缝线路所采用的一种铺设方法。长钢轨按一定间距拖卸在道床上,轨枕按规定间距单枕连续铺设,收拢长钢轨形成轨道。2.0.16 有砟轨道 b
15、allasted track采用轨枕及碎石等散粒体为轨下基础的轨道结构。2.0.17 无砟轨道 ballastless track用整体混凝土结构代替传统有砟轨道中的轨枕和散粒体碎石道床的轨道结构。2.0.18 弹性支承块式无砟轨道 low vibration track将预制的弹性支承块(混凝土支承块、橡胶套靴、块下垫板) ,以现场浇筑混凝土方式浇入钢筋混凝土道床内,并适应谐振式轨道电路的无砟轨道结构形式。2.0.19 双块式无砟轨道 bi-block sleeper ballastless track将预制的双块式轨枕组装成轨排,以现场浇筑混凝土方式将轨枕浇入钢筋混凝土道床内,并适应谐振式
16、轨道电路的无砟轨道结构形式。2.0.20 混凝土底座 concrete现场浇筑的用于支承双块式道床板并限制其平面位移的钢筋混凝土基础。2.0.21 支承层 concrete support laye在铁路无砟轨道系统中,用于支承混凝土道床板的承载层。2.0.22 混凝土道床板 concrete track bed slab现场浇筑的埋设双块式轨枕或混凝土岔枕的整体钢筋混凝土层。2.0.23 基础平面控制网(CP) basic plane control network(CP)在框架控制网(CP0)的基础上,沿线路走向布设,按 GPS 静态相对定位原理建立,为线路平面控制网(CP )提供起闭的基
17、准。2.0.24 线路平面控制网(CP) route plane control network(CP)在基础平面控制网(CP)基础上沿线路附近布设,为勘测、施工阶段的线路4测量和轨道控制网测量提供平面起闭的基准。2.0.25 轨道控制网(CP) track control network(CP)沿线路布设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平面起闭于基础平面控制网(CP)或线路控制网(CP) 、高程起闭于线路水准基点,一般在线下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施测,是轨道铺设和运营维护的基准。2.0.26 道岔基标 道岔铺设前,通过轨道控制网 CP建立的用于道岔铺设调整的控制点。2.0.27 加密基标 densifica
18、tion fiducial mark for tracklaying在轨道控制网(CP)基础上加密的轨道控制点,为轨道铺设所建立的基准点,一般沿线路中线布设。2.0.28 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能够自动检测线路中线坐标、轨顶高程和轨距、水平、高低和方向等轨道静态参数,并自动进行记录整理的轻型轨道检测设备。2.0.29 轨道静态调整在联调联试之前,根据轨道几何状态测量仪静态测量数据,对轨道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整,使轨道静态精度符合标准要求。2.0.30 轨道动态调整在联调联试期间,根据轨道动态检测情况对轨道局部缺陷进行修复,对部分区段几何尺寸进行微调,对轨道线型进一步优化,使轮轨关系匹配良好,使轨道动
19、静态精度符合标准要求。53 施工准备3.1 施工调查3.1.1 施工调查前,应核对经批准与轨道施工相关的施工设计文件,收集与轨道施工有关的工程竣工资料及变更设计文件。3.1.2 调查沿线的交通、水源、电源、通讯和当地混凝土供应、劳动力等资源情况。3.1.3 调查道口附近地形、地貌和交通情况,提出维持道路交通的临时措施。3.1.4 按照铺轨设备通过地段的限界条件,调查沿线的电力线、电缆线以及临时建筑物等建筑限界。3.1.5 调查沿线道砟的来源、运输方式以及道砟临时储存场设置条件。3.1.6 调查铺轨基地与营业线接轨点及相邻车站情况。3.1.7 收集沿线的气象资料、轨温等有关资料。3.1.8 轨道
20、工程施工前,应按施工计划进度,落实钢轨、轨枕、钢轨配件。3.1.9 铺设轨道采用再用轨时,应根据本规程附录 A 的要求,调查落实钢轨来源、数量、规格、伤损磨耗程度等。3.1.10 了解与轨道工程施工有关的线下工程施工进度,编制和分析轨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3.1.11 核实桥头、临时岔线、施工便线及软土等不良地质地段的填土质量和过渡段的施工情况。3.1.12 施工调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调查结果及时编制施工调查报告,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3.2 施工图核对3.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获取与轨道工程相关的施工设计技术文件、变更设计资料等。3.2.2 施工前,施工单位
21、必须核对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设计资料和施工设计标准,领会设计意图,主要核对线路平纵断面、施工里程、工程数量等,并应有核对记录。63.2.3 施工前,应熟悉与轨道施工相关的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并与相关专业设计文件进行对接。3.2.4 施工中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和继续施工。3.3 施工方案选择及资源配置3.3.1 施工方案应依据施工合同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结合线路特点、轨道类型、材料供应、作业方式、地域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比选,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进度安排、劳动力组织、施工装备配置、物流组织等。3.3.2 轨道施工资源的配备应
22、与施工方案相匹配,按照拟定的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计算主要材料、设备、人员的数量,确定分阶段材料供应、设备和人员进场计划。3.3.3 人力资源配备时,应按照工程规模、进度安排等要求,编制人力资源需求和使用计划。3.3.4 设备资源配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不同的施工工况,按照经济、适用、高效及兼顾通用的原则进行配置,3.3.5 物资材料配备时,应按照甲供、自购材料的规格、数量、供应时间节点要求,制定相应的物资采购计划。对于钢轨、道岔等特殊物资,应提供较准确的供应计划,如有变化提前通知生产厂家及时调整,确保按时供货。3.4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3.4.1 轨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
23、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开展编制工作。3.4.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注重与相关专业设计的结合、专业工程间的衔接与配合。3.4.3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施工技术,推广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地确定施工方案。3.4.4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依据下列资料编制:71 施工合同。2 设计文件。3 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等。4 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5 招、投标文件。6 施工调查资料。7 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施工装备水平。3.4.5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编
24、制依据、编制范围及设计概况;2 工程概况; 3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特征; 4 总体施工组织安排;5 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 6 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7 施工方案; 8 资源配置; 9 管理措施; 10 引用的设计文件与施工规范; 11 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及建议;12 施工组织图表:包括附表、附图、附件。3.4.6 当设计发生变更或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安排发生变化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调整。3.4.7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调整后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 (Q/CR9004)规定的程序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
25、批后实施。3.4.8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以及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83.4.9 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照标准化管理理念,将先进成熟的工艺工法、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与建设标准、质量目标、安全要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结合起来进行编制,做到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可操作性强。3.4.10 施工作业指导书主要依据下列资料编制:1 现行铁路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指南;2 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4 相关工法和成熟的施工工艺;3.4.11 施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6、1 适用范围。2 作业准备。3 技术要求。4 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5 施工要求。6 劳动组织。7 材料要求。8 设备机具配置。9 质量控制及检验。10 安全及环保要求。3.4.12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或验收标准中有工艺性试验要求的,施工单位应编制工艺性试验作业指导书,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后,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并经过一个阶段实践检验后形成施工作业指导书投入应用推广。3.4.13 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核后应及时发布,下发至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在实施中要积极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及主要作业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要求,并不断补充完善。3.5 施工技术交底3.
27、5.1 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应坚持施工组织设计总体交底和分项工程阶段性技术交底9相结合的原则。3.5.2 施工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主管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3.5.3 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及重难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与方法、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轨道专业与四电专业接口相关要求等。3.5.4 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负责人必须会同技术主管向作业队进行交底,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3.5.5 施工技术交底应符
28、合以下要求:1 技术交底要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流于形式,要交底至基层施工班组。2 施工技术交底后应形成技术交底纪要,并附必要的图表。参加技术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3 施工技术交底纪要应累计留存编号,装订成册,由技术部门负责保存,工程竣工时纳入工程档案。3.6 铺轨基地设置3.6.1 铺轨基地宜设置在既有车站附近,并靠近铺轨起点,与运营线路干扰小,列车进出方便,引入线路短的开阔平坦处。应根据工程规模、进度要求、使用年限、现场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并有富余生产能力。3.6.2 在制定施工方案及选址时,大临工程宜利用荒地,合理布置,少占农田。3.6.3 基地供应半径应根据沿线铁路引入条件、工期要
29、求、机车车辆供应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双线一般不宜大于 200km,单线以及无砟轨道的铺轨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6.4 扩能改建线路铺轨基地宜设在既有车站拟扩建线路的一侧。并应尽可能利用新建或扩建站场的新增股道,以减少土石方,节约用地,少占农田,节约投资。3.6.5 铺轨基地规划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01 基地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车列出入便捷、调车作业顺畅等因素确定,并应工序流程合理,结构紧凑。基地设施宜永临结合,注意环境保护,充分利用现有水源、电源以及运输通路。2 基地不得设在低洼浸水地带。应设置排水系统,以便于排泄雨水,防止洪水浸泡,尽可能提高地基承载力,防止地基下沉造成经济
30、损失。3 基地设计规模应根据综合铺架能力和铺架方式、轨排生产方式、调运装卸作业方式确定。4 基地内临时设施的设置,应尽量避免影响站后工程施工。5 基地一般分为轨料存放区、轨排生产及存放区、桥梁存放区、长轨存放区、道砟存放区和生活办公区等几大部分。各区的位置应在提高生产效益的前提下,统一协调灵活运用。6 基地内轨道标准、股道布置、线路平纵断面和建筑限界,应满足特殊大型机械和机车车辆的作业、停放、进出及检修要求。7 铺轨基地应设置消防通道。相邻料堆间应根据作业需要,留有不小于 0.5m的距离。场内堆置物与轨道及走行线间应留有安全距离。8 起重设备和各种轨道车辆,应有防遛设施,走行线尽头应设车挡。9
31、 道路交通:应尽量选择利用改造既有便道或新建便道作为铺架基地与公路连通道路,形成满足大型设备运输限界要求的汽车运料通道。10 水电:进入城区供水范围的应尽量利用自来水,否则可就近打井取水;水质需经防疫部门检验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后方可饮用,施工用水有要求时应采用饮用水。施工用电可采用就近地方变电所、变电站接入方式。11 通讯:生产调度指挥和各单位间的联络应利用地方通信运营部门的公网电话;并建立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以网络宽带接入方式远程登录建设单位、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换。3.6.6 线路平纵断面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接轨岔线纵坡不宜大于 6,困难条件下
32、不应大于 12;道岔不应小于 9 号。112 装卸线宜设在直线上,坡度不宜大于 1.5。困难条件下,坡度不得大于2.5,并应有防止车辆溜逸措施。3 有长轨列车通过的线路曲线半径不得小于 300m,反向曲线地段夹直线长度一般情况下不宜小于 25m,困难情况下不宜小于 20m。4 其它线的曲线半径不宜小于 250m,坡度不得大于 2.5。特殊大型机械存放线和通过线的设置,应符合此类机械的特殊要求。5 牵出线应设置在直线上。3.6.7 电气设备应加装漏电保护器。配电部分应防雨、加锁,管线部分应有防磨损、防撞击措施。3.6.8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作业场所的温度、噪声、空气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规
33、定。3.7 轨道主要材料和部件的验收及储运3.7.1 轨道材料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7.2 各类轨道材料,供方应按要求提供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含检验方法) ,同时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批量,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施工单位应对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核对,对几何尺寸进行核查。3.7.3 各种主要轨道器材均应在使用前预加整配;不能整修合格者应剔除。搬运装卸时不得抛掷。3.7.4 材料堆码应基底平实,底层架空。地面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3.7.5 各类材料的堆码应便于装卸、取放、清点,并竖立标牌,标识产地、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3.7.6 钢轨整理后应分类垛码,并符合以下规定
34、:1 钢轨长度应逐根丈量,长度偏差值应用白油漆写在轨端头部。同一长度(允许偏差内)的钢轨应同堆垛码。再用轨按不同级别、不同长度、不同磨耗程度分别垛码。2 不符合本指南附录 A 要求的再用轨,应作明显标记后剔除,严禁混入使用。3 支垫应与各层钢轨垂直放置,间距不大于 5m,上下层同位。垛码层数应使12钢轨不伤损变形。3.7.7 长钢轨进场质量检验及储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长钢轨进场后,应按有关规定对外观质量(损伤、硬弯、擦伤)进行检验。焊轨厂应提供厂焊长钢轨质量检验合格证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长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焊头探伤、长钢轨编号、焊头编号等进行检查和抽检。2 存放基础应坚固,防止不均匀沉降
35、,长钢轨整理后应分类垛码。3 长钢轨起吊应缓起、轻落、同步运作,并保持长钢轨基本平直。4 支垫应与各层钢轨垂直放置,间距不大于 6m,上下层同位,垛码层数应保证长钢轨不伤损变形。5 长钢轨应分左右股钢轨整理堆码,并标明其长度。6 长钢轨运输应按超长货物组织运输,并制定安全措施。在运输中要建立运行监护、停车检查制度。7 长钢轨列车出发前,必须确认长钢轨锁定,各部均不得超出车辆限界,运输途中应随时注意观察长钢轨运输状态,防止长钢轨窜动。3.7.8 轨枕应分类分级垛码,并符合以下规定:1 垛码高度应根据场地承载力及装卸运输设备所需净空确定。2 垛码混凝土枕应上下同位,层间承轨槽处应垫以小方木或其他材
36、料,其顶面应高出挡肩或螺旋道钉顶面 20mm。3 木枕垛码应便于装吊作业,垛顶应设排水坡。场内应有消防设施。3.7.9 道岔及其配件应配套成组或按部件分类放置,其中尖轨应与基本轨捆扎在一起。岔枕应按组垛码整齐。3.7.10 双块式轨枕进场质量检验及储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双块式轨枕制造厂应按现行CRTS 双块式无砟轨道混凝土轨枕(TB/T3397)规定对双块式轨枕设置标识,每批轨枕应提供合格证明书 ,进场时应对照设计图纸复核双块式轨枕型号。2 轨枕按组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存放,并减少轨枕搬运次数。3 轨枕存放和运输应水平放置(枕面向上) ,每组不超过 6 层,并捆绑为一体。13层间承轨槽处应支
37、垫,支垫物高度不低于扣件高度,各层支垫物位置应上下对齐,堆码层数不应超过 12 层。4 轨枕公路运输,运输车应与轨枕尺寸相适应,装车层数不多于 6 层,装车后应绑扎牢固,严防运输途中发生位移。5 装车时,每摞轨枕之间塞两块三角楔木,防止轨枕运输过程中碰撞、损坏。6 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预埋螺栓表面或预埋套管内清洁,可用橡胶套或木塞等密封。7 轨枕运输存放时,严禁碰、撞、摔、扭,避免轨枕桁架钢筋扭曲变形,保持混凝土表面无缺棱掉角。3.7.11 支承块的进场检验及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承块制造厂应按规定设置标识,每批支承块应提供合格证明书 。2 橡胶套靴及微孔橡胶垫板应发送至支承块生产厂家
38、进行厂内组装,进场验收时应逐块检验以下项目:无裂纹、缺棱掉角和钢筋外露现象,橡胶套靴无破损,预埋铁座无损坏,弹性支承块和橡胶套靴密贴、底部无空隙。对外形尺寸进行抽检,运到现场后应按批次存放,不合格的支承块应单独存放。3 洞外设置弹性支承块储存场地时,应基底平实,场内有排水设施,底层用垫木支垫,严禁积水浸泡。4 弹性支承块露天储存时,恶劣天气应做好覆盖,避免雨(雪)水浸入、灰尘污染或阳光暴晒。垫木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高于预埋铁座高度。5 支承块在存放和运输中应水平分层放置(支承块底面向下) ,层间应设置木条或厚软垫(厚度不小于 50mm) ,保证各层支承块间留有一定的空隙,承垫物应上下对齐。存
39、放和运输时不宜超过 6 层。组装合格的混凝土支承块应成垛码放,中间隔两根木条,码垛层数不超过 3 层。6 支承块装卸时,应采用吊装工具,严禁损伤支承块。7 支承块运输时,应牢固捆绑,严禁碰撞。组装合格的弹性支承块在储运过程中,要有防水、防油、防晒设施,严禁在储运过程中雨水、灰尘进入套靴内。3.7.12 有砟轨道一次铺设无缝线路的施工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道砟。143.8 轨道工程施工前与线下工程工序交接3.8.1 轨道工程施工前,线下工程主体应全部完工,检验合格。未完成的防护工程不得影响轨道施工。 3.8.2 轨道工程与线下工程工序交接应在轨道工程施工一个月前进行,并应成立专门的线路交接小组。线
40、下单位应向轨道施工单位提交线下构筑物竣工测量资料、桩橛和与轨道工程有关的变更设计、线下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 3.8.3 轨道施工前应接收线下工程竣工测量资料、中线桩和路面(含路基面、桥面和隧道仰拱填充层顶面)高程、平整度及几何尺寸等,核实中线和高程贯通情况。复核时发现同设计不符时应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解决。 3.8.4 线下施工单位设置的线路中线桩在直线上间距不宜大于 50m;曲线上中线桩间距宜为 20m。在曲线起终点、变坡点、竖曲线起终点、立交桥中心、桥涵中心、大中桥台前及台尾、隧道进出口、隧道内断面变化处、车站中心、道岔中心、支挡工程的起终点和中间变化点处均应设置加桩。3.8.5
41、无砟轨道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线下工程变形观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3.8.6 无砟轨道施工单位应接收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报告,预测的工后沉降和变形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轨道施工。 3.8.7 轨道工程施工对路基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路基面中线、高程、宽度及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8.8 轨道工程施工对桥梁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面中线、高程、宽度、平整度、相邻梁端顶面相对高差、排水坡、预埋件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 桥面防水、保护层、伸缩缝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3.8.9
42、 轨道工程施工对隧道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底板及仰拱填充层表面高程、宽度、平整度和横向排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坡面应平顺,确保水流畅通、不积水。152 隧道中线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8.10 线路交接前,线下工程路基上接触网基础、桥上防撞墙及隧道内电缆槽边墙应施工完成,具备埋设轨道控制网 CP点的条件。 3.9 轨道工程与四电专业接口衔接3.9.1 轨道工程施工应加强与站后四电工程及线下工程施工的联系,协调好工程接口,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各专业工程施工顺利进行。3.9.2 轨道工程与四电专业接口衔接主要有以下内容:1 铺轨、铺岔时,胶结绝缘
43、接头、电气绝缘枕、电容枕等位置应与四电专业现场核对。2 道岔提报供应前,应与四电专业共同确认道岔直曲股的绝缘。3 无砟轨道施工前,综合接地位置应与桥梁综合接地、接触网支柱基础和贯通地线对应位置进行确认。3.9.3 在轨道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接口施工图设计要求,控制管理各阶段相关接口施工。3.9.4 轨道施工单位应统筹考虑相关专业接口工程的施工。 “四电”等后续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对道床产生破坏、扰动和污染。3.9.5 施工单位应作好长钢轨、道床等的成品保护。电务等专业在钢轨上的钻孔施工应在无缝线路应力放散锁定后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在钢
44、轨上钻孔。164 轨道施工测量4.1 一般规定4.1.1 线下工程完工后,线下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向轨道施工单位移交线下工程控制测量成果资料及控制点资料。4.1.2 轨道控制网 CP测设建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会同轨道施工单位对 CP、CP平面及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测,轨道施工单位依据复测资料和相关规范进行 CP测设,并负责维护管理工作。4.1.3 控制网的复测应采用与原控制网测量相同的精度等级和测量方法,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的较差应符合相关规定。4.1.4 轨道控制网 CP测设应在线下工程完成评估并进行线下工程控制网复测后进行。4.1.5 加密基标的测设应在轨道控制网 CP测量完成
45、后进行,其布设方式应根据不同的轨道结构类型确定。4.1.6 当控制网测设涉及多个区段或多个单位时,应做好各相邻区段或单位的衔接测量。相邻衔接段应设置贯通作业面,贯通作业面不小于 200m 范围内应使用共用中线及高程控制点作为施工测量的共用控制点。4.1.7 各种测量仪器和工具应做好经常性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期检校和鉴定。4.2 CP、CP平面及高程控制网复测4.2.1 轨道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线下施工单位向轨道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成果资料和现场桩撅,并履行交接手续,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参加交接工作。1 交接的主要测量成果资料如下:1) CP、 CP控制点成果表及点之记;2) 水准点成果表及点之记
46、;3) 测量平差计算表;4) 测量技术报告。2 需交接的桩撅如下:171) CP、 CP控制桩;2) 水准点桩。4.2.2 施工单位接桩后,应对 CP、 CP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测,并遵循如下原则:1 编写复测工作技术方案或技术大纲。2 复测的方法宜与原控制测量相同,测量精度等级不应低于控制测量等级。3 复测前应检查标石的完好性,对丢失和破坏的标石应按原测标准用同精度的内插方法恢复或增补。4.2.3 CP、 CP控制点、线路水准基点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的较差应符合现行铁路工程测量规范规定。4.2.4 复测成果与原测成果较差满足现行铁路工程测量规范规定时,采用原测成果。当较差超限时,应进行二次复测
47、,并分析、确认采用成果,提交监理和设计单位确认。 4.2.5 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平面控制点、水准点时,其点位设置、测量方法及精度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4.2.6 复测完成后应进行成果分析,编写复测报告。复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任务依据、技术标准。2 测量日期、作业方法、人员、设备情况。3 复测控制点的现状及数量,复测外业作业过程及内业数据处理方法。4 复测控制网测量精度统计分析:1) 独立环闭合差及重复基线较差统计;2) GPS 自由网平差和约束平差后最弱边方位角中误差和边长相对中误差统计;3) 导线方位角闭合差、全长相对闭合差,测角中误差统计;4) 水准测量测段间往返测较差、附合水准路线
48、高差闭合差、水准路线每千米高差偶然中误差统计。5 复测与原测成果的对比分析:181) 平面控制网复测与原测坐标成果较差;2) GPS 网复测与原测相邻点间坐标差之差的相对精度的比较;3) 导线复测与原测水平角、边长较差。4) 相邻水准点复测与原测高差较差。6 需说明的问题及复测结论。4.3 轨道控制网 CP测设及复测4.3.1 CP测设前,CP、CP 和线路水准点不满足 CP联测要求时,应按同精度加密 CP和线路水准点。4.3.2 轨道控制网 CP 测设前,应将测量技术方案报建设单位评审。4.3.3 轨道控制网 CP测设应在线下工程完成评估并进行线下工程控制网复测后进行。4.3.4 轨道控制网
49、 CP施测前,应进行技术方案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CP点的埋设与编号。2 与上一级控制点的联测方案。3 CP控制网的观测网形、测量方法与精度。4 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内业数据处理方法。5 人员组织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以及完成测量工作后应提交的成果资料清单等。4.3.5 轨道控制网 CP 观测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1 根据方案设计,实地埋设 CP控制点并编号。2 全站仪、棱镜组件、温度计、气压计、水准仪、水准尺、外业采集软件等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准备与检校。3 人员培训、组织与分工。4 CP点的编号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统一标识,便于查找。5 CP标志元器件要求、设置位置及标识等应符合现行铁路工程测量规范19的相关规定。6 全站仪自动观测的控制测量软件和 CP控制网内业平差计算与精度评定的数据处理软件应通过铁路总公司组织的评审或鉴定。4.3.6 轨道控制网 CP 点的埋设和编号应满足下列要求:1 CP点应沿线路设置于路基两侧的接触网杆基础或独立基础上、桥梁固定支座端的防撞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