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工 程类 别工 程 规 模(M对 于 公共 建 筑 和 厂 房 ,为 单 位 工 程 建 筑面 积 ;对 于 住 宅小 区 ,为 小 区 总建 筑 面 积 ;单 位 ;N工 程造 价 ;单 位 :万 元 )总人数岗位及人数 备注M20000 10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1 人 、安 全 员 1 人 、质 量 员 1 人 、材 料 员 1 人 、机 管 员 1 人 、造 价 员 1 人 、劳 管 员 1 人 、资 料 员 1 人 。1、其 中 :造 价 员 、资 料 员 、机 管 员
2、 、劳 管 员 可 兼 职 。2、建 筑 面 积 小 于 4000 平 方 米 的 工 程 ,岗 位 人 员总 人 数 可 减 少 至 5 人 ,即 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员 1 人 、安 全 员 1 人 、质 量 员 1 人 、技 术 员 1 人 ,其 他 岗 位 职 责 可 兼 职 。20000M60000 14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2 人 、安 全 员 2 人 、质 量 员 2 人 、造 价 员 2 人 、机 管 员 1 人 、材 料 员 1 人 、资 料 员 1 人 、劳 管 员 1 人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M60
3、000 17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3 人 、安 全 员 3 人 、质 量 员 2 人 、造 价 员 2 人 、机 管 员 2 人 、材 料 员 1 人 、资 料 员 1 人 、劳 管 员 1 人 。建 筑 面 积 在 6 万 平 方 米 以 上 时 ,每 增 加 5 万 平方 米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质 量 员 应 各 增 加 1 人 。N5000 10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1 人 、安 全 员 1 人 、质 量 员 1 人 、造 价 员 1 人 、材 料 员 1 人
4、、机 管 员 1 人 、资 料 员 1 人 、劳 管 员 1 人 。1、其 中 :材 料 员 、机 管 员 、资 料 员 、劳 管 员 可 兼 职 。2、造 价 低 于 100 万 元 的 工 程 ,岗 位 人 员 总 人 数可 减 少 至 5 人 ,即 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1 人 、安 全 员 1 人 、质 量 员 1 人 、技 术 员 1 人 ,其 他 岗位 职 责 可 兼 职 。5000N10000 13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2 人 、安 全 员 2 人 、质 量 员 2 人 、造 价 员 1 人 、机 管
5、员 1 人 、材 料 员 1 人 、资 料 员 1 人 、劳 管 员 1 人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N10000 17项 目 负 责 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1 人 、施 工 员 3 人 、安 全 员 3 人 、质 量 员 2 人 、造 价 员 2 人 、机 管 员 2 人 、材 料 员 1 人 、资 料 员 1 人 、劳 管 员 1 人 。1、工 程 合 同 价 在 1 亿 元 以 上 时 ,每 增 加 5000 万元 ,施 工 员 、安 全 员 、质 量 员 各 增 加 1 人 。2、城 市桥 梁 、地 下 交 通 中 的 隧 道 工 程 、轻 轨 交 通 中 的 桥涵 工 程 ,应 适 当 增 加 施 工 员 、质 量 员 、安 全 员 人数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当施工员、安全员、 质量员、造价 员为 2 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施工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