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作合同协议书甲方:浙江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2017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顺联动力商城开设网店、销售【 】品牌产品所涉事宜签订合同顺联动力商城与品牌厂商合作协议 ,约定:合作期限为 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止。现因 遂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作协议于 2017 年 月 日解除。二、乙方剩余质量保证金【 】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审查乙方是否有违约、商品存在售后问题、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权利等遗留问题未解决,如有,甲方有权按【浙
2、江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品牌厂商合作监管条例】相关规定予以相应扣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60 个工作日后,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款汇乙方账户 ) 。如果在合作期间乙方无缴纳质量保证金,在解除合作时,甲方暂扣【 原则不低于一万,但需要看实际还有多少货款,不高于未结算货款总额 】元的货款作为售后质量保证金,60 个工作日后在乙方无违约和产品质量售后等遗留问题情况下,退还给乙方。甲方的审查不免除乙方在上述问题上的法律责任。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作解除后,乙方依然有义务处理在合作期间乙方通过甲方平台所销售的商品的售后等问题。如因乙方商品问题给消费者及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问题。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裁决。财务部核对金额和账户意见并签字: 甲方:浙江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浙江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17 年 10 月 31 日 日期:2017 年 10 月 31 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五东电商大厦 7 楼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