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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169046 上传时间:2018-10-05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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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根据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 ICU 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具体如下:一、收治范围及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4、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5、重

2、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6、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晚期癌症姑息状态和不能从ICU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等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二、转出标准1、血流动力学值稳定者。2、脱离呼吸器。 3、病情稳定已不需使用特殊生理监护仪器。4、合并症已稳定控制者。5、已脱离危险期不需加护医疗者。6、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三、转入流程1、各个专科具备转入指征,需要ICU医师会诊的患者,由专科电话联系ICU值班护士,ICU 值班护士通知ICU 医师急会诊,要求10min内到 现场;2、由ICU会诊医师根据ICU 收治标准决定

3、患者是否需要转ICU,若与会诊科室医生存在意见分歧,由ICU负责人协调;患者病情危重,不宜立即转运的,由ICU医生提供进一步治疗意见,并协助对患者的治疗,直至病情稳定,可以转运。3、若决定转ICU,ICU会诊医师需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及ICU费用情况,并通知ICU 值班护士,告知需要准备的用物。4、ICU值班护士负责准备床单位及用物。5、转出科室值班护士负责结账,并将患者的信息、病历转至ICU。6、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负责转运途中的安全,需要ICU医师协助的,可与ICU 会诊医师协商。7、患者从病房转运至ICU后,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与ICU值班医生及护士进行床边交接,患者从手术室直接转运ICU的

4、,由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医师一起护送患者到ICU予以床旁交接;均需要完整填写交接记录单;具体内容包括: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检查资料、治疗情况、经费情况、家属要求等。四、转出流程1、患者转出前,由ICU医生、专科医师联合查房,请专科医生会诊讨论后,决定患者是否转出ICU;如果存在意见分歧,由ICU申请全院大会诊,医务部决定是否转出。2、患者家属临时要求转出的,由ICU值班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病情允许的前提下,由值班医生与专科医生协商及讨论,决定患者是否转出。转出前,由ICU值班医生负责通知家属。3、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或接收科室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详细告知病情及风险,仍坚持

5、要求转出的可考虑转出,但应请患者或其家属或要求转出科室的负责医生在病历中签字确认。4、原则上,病员转出至入住ICU前所住科室;由急诊收入ICU的患者,根据转 出时的疾病情况决定转出科室,相应专科科室必须优先安排床位,如病情复杂,合并多个系统或者脏器疾患等情形,可报告医务部,申请多学科会诊讨论决定转出科室。5、当日主班护士联系床位,并结账,将患者的电脑系统转至接收科室6、值班护士协同护工将患者转出;病情重的患者转出途中,由ICU医生陪同,保证患者安全。7、 患者转运至接收科室后,ICU护士与转出科室值班医生及护士进行床边交接。详细交代ICU治疗经过,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8、如果转出指征明确,任何

6、科室不能无故推诿病员,专科科室无正当理由不予以转诊的,医务部同时给予绩效考核。附录:各系统、疾病收治及转出标准1.心脏 收治 标 准 1SBP90mmHg 2.尿量 30ml/h 3需要 应用升血 压药 4.需要血液 动力学 监测 转 出标 准 1.无休克症状 2.不需要有 创监测 3.心律 稳定并无致死性心律失常 4. SBP90mmHg HR45 次/分 RR12 次/分 x12 小时 无发热2.血液系统 收治 标 准 1活 动性出血 2. BP90/60mmHg 3.尿量 30ml/h 4.需要 应用升血 压药物 5.需要血液 动力学 监测 转 出标 准 1.明确出血部位并且控制出血 达

7、 24 小时 2. BP90/60mmHg x 24 小时 3.静脉升 压药不持 续应用 x24 小时 4.不需血液 动力学 监测 5.Hb10g/dl3.急性呼吸窘迫收治标准 1急性呼吸困难伴呼吸暂停 或 Pco260mmHg PH 7.35 2.急性 CHF Pco260mmHg 3.需要 辅助通气 4.急性肺栓塞 5.手术 后肺部合并症 6.不能有效排出气道分泌物 7.气胸 . 转出标准 1.自主通气、氧饱和度92%x24 小时 2.呼吸功能 稳定 x24 小时不伴有机械辅助通气 (ABGs 正常范 围或代偿正常范围) 3.肺部分泌物通过普通护理单位和呼吸治疗可以控制 4.稳定抗凝治 疗

8、 ,并且 PT 及 PTT 处于可接受的范围 5.终末及即将 发 生终末状态 6.无主要心律失常、无致死性心律失常可终止监护 7.转出 IMC 进行 辅助机械通气 (家庭呼吸机 )4.内分泌系统 收治 标 准 1体温 过高/体温过低 2.酮症酸中毒 3.严重的 电解质 紊乱 K2.5mmol/L 或5.5 mmol/L Ca7.5mg/dl 或11mg/dl PO41.5 或5.5 Na120 mmol/L 或150 mmol/L 4.损伤 的 LOC(Impaired LOC) 转 出标 准 1.体温 处于可按受范 围 2.正常 电解质 3.神经系统功能完整 x24 小时 (无神经系统功能损

9、伤) x24 5、严重高血压(恶性高血压) 收治 标 准 1.SBP210 mmHg/L, DSP 110 mmHg/L 2.需要持 续静脉点抗高血 压药 3.尿量 30ml/h(在 24 小时内) 4.持续 性有创性 监护 转 出标 准 1.持续 静脉点滴抗高血 压已不持续应用 x24 小时 2.血压 控制 x24 小时 3.在 24 小时尿量 30ml/h 4.不持 续应用有 创监护6、急性心肌梗塞 收治 标 准 1胸痛 2.心律失常 3.EKG/心肌酶改变 4.需要溶栓治 疗 5.需要血液 动力学 监测 6.需要主 动脉内 泵反博 7.生命体征不 稳 定 转出标准 1.胸痛消失 x24

10、小时,并且被 诊断非心源性胸痛 2.尿量在 25-30ml/h 3.可行性 远距离遥 测 4.生命体征 稳定并无致死性改 变达 24 小时 5.无危 胁生命(致死性)心律 失常或传导障碍达 24 小时 6.心肌 酶有所改善 7.无进 展性 EKG 改变 8.溶栓治 疗已不持 续 x24 小 时 9.血液 动力学监测 已不持续 10.IABP 已不连续 x24 小时7.不稳定心绞痛 R/O 心肌梗塞收治标准 1胸痛 2.心律失常 转 出标 准 1.无胸痛除外 ,胸痛由硝酸甘油 缓解 2.血压趋 于可接受的参数内 3.一系列 EKGs 及血清酶学不反应 急性心肌 x24 小时 4.胸部无特殊改变或

11、 X-证实8、心脏的介入治疗 收治 标 准 1.PTCA 经 皮经腔冠状 动脉形术,DCA,或冠状动脉支架术后2.出血 3.BP 不稳定 4.IMC 无床转出标准1.血压被控制2.BP 处于接受的参数3.腹股沟处稳定,鞘不需连续监护9、多系统损伤 收治 标 准 1.气道梗阻 2.需要 辅助通气通 3.需要血液 动力学 监测 4.在术 前及术后期 间,需要密切护士观察 5.活动 性出血或休克 6.生命体征或者神经系统功 能处于变动 或超出可接受参数之处转出标准 1.呼吸不需要机械通气辅助达 24 小时 (ABGs 处于正常或代 偿正常范围之内) 2.血液 动力学不需持 续监测 3.生命体征 ,神

12、经 系统功能 及肾功能 处 于可接受的范围内 4.BUN 及肌酐有所改善或无明白改变 x24 小时 5.无发热 6.DNR10.心律失常(致死性心律失常) 收治 标 准 1明确或 恶性心律失常 转 出标 准 1.遥测 技术可以 应用 2.生命体征 稳定 x24 小时 3.酶无明 显变化 (阴性)x36 小时 4.无发热11.癫痫持续状态 收治 标 准 1持 续惊厥需要持 续性监护护理 2.气道梗阻需要辅助通气 3.需要心 脏监护 4.生命体征不 稳 定 5.明显 神经系统 功能障碍 转 出标 准 1.无惊厥活 动 x24 小时 2.自主呼吸氧 饱 和度 92%x24 小时 3.稳定心 脏,神经

13、 及呼吸功能达 x24 小时 12.肾衰衰竭 收治 标 准 1不 稳 定生命体征需要 经常评估 2.慢性 肾 功能不全 (CHF)的症状及体征 3.需要 紧 急透析 4.电 解质 不平衡 K5.5 PH7.3 5.因 电解 质不平衡 导致心律失常需要进 行心 脏监护观 察 转 出 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 x24 小时 2.电 解质稳 定 3.BUN 及肌酸有所改善.ABGpH 为 7.25 5.无 严重心律失常13.循环系统的损伤(血管外科术后) 收治标准 1.观 察移植开放 x24 小时 2.观 察术 后出血及神 经系统状态 3.需要有创性监测 4.已 扩大的主 动脉病患者 转 出 标准 1

14、.移植开放的 2.无出血 x24 小时 3.无明 显 急性神经 系统损害 x24 小时 4.无 发热 并且生命体征 稳定14.主要外科病例 收治 标 准 1.术 后麻醉需要 辅 助通气 2.心 脏监测 x24 小 时 3.术 后期 间需要医 护人员密切观察进行药物处理 转 出标 准 1.自主通气 x24 小 时 2.生命体征稳定 x24 小时15.药物中毒 收治 标 准 1.需 观察呼吸状 态 并需要辅助通气者 2.心 脏心律 监护 x24 小时 转 出标 准 1.自主呼吸功能不需要辅助通气 2.无心 脏 心律失常 x24 小时 3.神 经系 统功能完整 x24 小时 4.BUN/肌酸 /肝酶学有所改善或来改变 x24 小时16.移植 收治 标 准 1.需要 观 察 x24 小 时48 小时急性排斥反应 2.观 察抗急性排斥药物的付作用 转 出 标准 1.无出血 x24 小时 2.无明 显 排斥 x24 小时( 无发热 SBP90) 3自主呼吸功能不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17.自杀企图(包括一氧化碳中毒) 收治 标 准 1.自 杀预 防 2.需要医务人员密切 观守 3.需要心脏监护 转 出标 准 1.稳 定生命体征 2.床 边心理的医 疗 ,可易达到 3.内科医师医病转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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