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护士执行输血管理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3、取回的血应在 30 分钟之内开始输注,决不允许长时间置于室温下或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除手术室、急诊室、监护室外原则上逐袋领取,现输现拿。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注射生理盐水。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2、连续输注不同献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进行血液成分输注时,输血器应至少每 12 小时更换一次(室内温度过高,适当增加更换频率) 。5、有多重成分血需要输注时,应优先输注血小板。输注血小板最好采用双头输血器,当血小板快要输完时,将 30ml 左右的生理盐水通过 Y 型管移入血袋内冲洗,以使粘附在血袋内壁上的血小板也输注给患者。6、如果可能,儿科患者应使用特制的输血器,使全血、成分血先流入与输血器相连的一个有刻度的容器中,对输入容量和输入速度准确控制。7、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尤其是开始输血的前 15 分钟内要慢,不超过 20 滴/m
3、in,然后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8、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贮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1)全血或红细胞:要求在离开 2-6的贮存温度后 30 分钟内开始输注,一袋血 2 小时内输注完毕(如室温温度过高,则应适当缩短时间) 。最长时间不超过 4 小时,一袋血 4 小时内未输注完毕应废弃。(2)浓缩血小板、集采血小板:尽快输注,以 患者能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每袋应在 20 分钟内输注完毕。(3)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凝血因子:融化后尽快输注,以患者能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9、血液加温问题:(1)一般输血不需要加温。如输血量较大,可加温输血的肢体以消除静脉痉挛。(2)
4、若有特殊情况,如:成人输血速度大于 50ml/kg.h,新生儿溶血病需要换血,患者体内有强冷凝集素,则可遵医嘱给血液加温。(3)应在专用血液加温器中进行,有专人负责操作并严密观察。不得在装有热水的容器中对血液进行加温。(4)加温的血液未用应报废。10、加压输血问题:加快输血的方法是加压输血,应采用专门设计的加压输血器或血泵。若无加压输血设备:(1) 将血压计袖带围绕血袋,然后打气使袖套充气胀起来,便可起到加压作用;(2)把血袋卷起来用手挤压,但血袋内的空气必须很少。11、输血患者的监测:(1)应在输血开始前,输血开始时,输血开始后 15 分钟,输血过程中每小时,输血结束后 4 小时对患者进行监测。(2)监测指标:患者一般情况、体温、脉搏、呼吸速率、血压、体液平衡。12、输血完毕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贴在病例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13、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告知经治医师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汇报单 ,并返回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