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小时交互式栏目信息巡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站论坛、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法规、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网站上开办了公告栏、论坛、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的,每个栏目均须确定专人进行信息安全管理,网站要有一个安全管理总负责人; 二、各栏目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须每日定时巡查栏目内包括 FTP 上传的信息,要既巡查发布的帖子,又要仔细查看回复中出现的信息。敏感时期按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 24 小时值班巡查。三、各栏目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若发现栏目内出现有害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须在保存好有关记录(发贴人的 IP、发贴时间和内容等)后立即删除有害信息,并及时上报网站安全管理总负责人,必要时上报公安网安部门,同时协助有关部门查证。 四、网站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每天定时对网站主页以及论坛、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信息进行巡查、监管。 五、对公安机关公共信息安全监察部门确定需查证的案件,各级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要认真协助调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须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不得拖延、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