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 医 疗 核 心 制 度 考 试 题姓 名 : 科 室 : 分 数 :一 、 选 择 题 ( 每 空 2 分 , 共 20 题 , 共 40 分 ) 。1、 关 于 首 诊 负 责 制 , 哪 项 是 错 误 的 ( D )A 首 诊 医 师 对 急 危 重 病 人 应 立 即 实 施 抢 救B 首 诊 医 师 先 行 诊 治 , 取 得 转 入 院 、 科 同 意 后 方 可 转 院 、 科C 如 不 属 于 本 科 疾 病 应 一 面 抢 救 , 一 面 请 他 科 会 诊D 因 医 师 去 他 科 会 诊 , 首 诊 护 士 拒 绝 接 待 病 人2、 急 诊 会 诊 , 相
2、 关 科 室 在 接 到 会 诊 通 知 后 , 应 在 多 长 时 间 内 到 位 ? ( A )A、 10 分 钟 B、 15 分 钟 C、 20 分 钟 D、 30 分 钟3、 关 于 “疑 难 危 重 病 例 讨 论 制 度 ”哪 一 项 是 错 误 的 ( D )A 必 要 时 请 相 关 科 室 的 专 家 、 医 护 职 能 部 门 、 院 领 导 参 加 或 全 院 讨 论B 参 加 讨 论 的 人 员 应 对 该 病 例 充 分 发 表 意 见 和 建 议C 讨 论 最 后 由 主 持 人 进 行 归 纳 总 结 , 并 明 确 下 一 步 治 疗 方 案D 讨 论 由 副
3、主 任 以 上 医 师 记 录4、 因 抢 救 急 危 患 者 , 未 能 及 时 书 写 病 历 的 , 有 关 医 务 人 员 应 当 在 抢 救 结 束 后 ( B ) 小 时内 据 实 补 记 , 并 加 以 注 明 。A、 3 小 时 B、 6 小 时 C、 12 小 时 D、 24 小 时5、 在 疾 病 医 疗 过 程 中 是 因 诊 疗 活 动 而 非 疾 病 本 身 造 成 的 病 人 机 体 与 功 能 损 害 , 属 于 医 疗安 全 ( 不 良 ) 事 件 分 级 的 ( B) 级 事 件 。A、 B、 C、 D、 6、 关 于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正 确 的 是
4、( D )A 病 人 死 亡 后 两 周 内 完 成 死 亡 讨 论 B 讨 论 由 护 士 长 主 持 , 医 疗 组 全 体 人 员 参 加C 讨 论 时 应 重 点 总 结 经 验 , 无 需 提 及 不 足 D 必 要 时 由 医 务 部 门 组 织 , 科 室 相 关 人员 或 医 疗 组 全 体 医 师 、 护 士 长 、 责 任 护 士 参 加7、 级 或 紧 急 不 良 事 件 可 先 口 头 报 告 , 并 在 ( D) 小 时 内 补 填 医 疗 安 全 不 良 事 件 报 告 表 。A、 3 小 时 B、 6 小 时 C、 12 小 时 D、 24 小 时8、 非 计 划
5、 再 次 手 术 是 指 在 ( C) 因 各 种 原 因 导 致 患 者 需 进 行 计 划 外 再 次 手 术 。A.不 同 次 手 术 期 间 B.同 一 次 手 术 期 间 C.同 一 次 住 院 期 间 D.患 者 在院 期 间9、 病 情 疑 难 复 杂 且 需 要 的 患 者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 重 大 医 疗 纠 纷 或 某 些 特 殊 患 者 , 应进 行 全 院 ( B) 会 诊 。A、 其 他 专 科 协 助 诊 疗 B、 多 科 共 同 协 作 C、 全 科 共 同 协 作10、 术 前 讨 论 内 容 可 不 包 括 ? ( B )A、 诊 断 及
6、 其 依 据 B、 手 术 器 械 生 产 厂 家 C、 手 术 方 式 、 要 点 及 注 意 事 项11、 关 于 分 级 护 理 的 描 述 , 下 列 哪 项 是 正 确 的 ? ( D )A. 特 级 护 理 : 严 密 观 察 病 情 变 化 , 一 般 每 15-30min 巡 视 病 人 一 次 。B. 一 级 护 理 : 制 定 护 理 计 划 ,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诊 疗 及 护 理 措 施 , 及 时 准 确 逐 项 填 写 危 重 患者 护 理 记 录 。C. 二 级 护 理 : 适 用 于 病 情 较 轻 , 生 活 能 基 本 自 理 的 病 人 。D. 三
7、级 护 理 : 给 予 卫 生 保 健 指 导 , 督 促 病 人 遵 守 院 规 , 满 足 病 人 身 心 需 求 。12、 二 级 护 理 要 求 每 ( B ) 小 时 巡 视 患 者 一 次 。A、 1 小 时 B、 2-3 小 时 C、 4 小 时 D、 8 小 时13、 病 人 出 院 前 , 哪 级 医 师 必 须 查 房 ? ( D )A、 住 院 医 师 B、 经 治 医 师 C、 主 治 医 师 D、 经 治 医 师 和 上 级 医 师14、 关 于 首 诊 负 责 制 , 哪 项 是 正 确 的 ( A )A 首 诊 医 师 诊 治 困 难 , 请 上 级 医 师 指
8、导B 因 存 在 他 科 疾 病 , 在 未 请 求 会 诊 的 情 况 下 转 入 他 科C 经 会 诊 明 确 为 他 科 疾 病 , 首 诊 护 士 不 予 处 理 病 人D 因 家 属 强 烈 要 求 将 病 人 转 送 他 院 , 未 派 医 护 人 员 护 送15、 手 术 记 录 应 当 在 术 后 ( C ) 内 完 成A、 6 小 时 B、 12 小 时 C、 24 小 时 D、 三 天16、 需 要 组 织 疑 难 病 例 讨 论 的 病 例 不 包 括 ( C )A、 入 院 三 日 内 未 明 确 诊 断 的 病 例 B、 入 院 三 日 内 治 疗 效 果 不 佳 或
9、 病 情 危 重 的 病 例C、 需 要 实 施 手 术 治 疗 的 病 例 D、 入 院 时 疑 难 危 重 的 病 例17、 对 病 重 患 者 , 病 程 记 录 至 少 要 ( B ) 记 录 一 次 。A.1 天 B.2 天 C.3 天 D.4 天18、 以 下 关 于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的 说 法 不 正 确 的 是 ( C )A、 尸 检 病 例 ,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应 在 收 到 病 理 报 告 后 2 周 内 进 行B、 死 亡 病 例 均 应 进 行 讨 论 , 一 般 应 在 死 亡 1 周 内 召 开 , 特 殊 病 例 随 时 召 开 。C、 死 亡 病
10、 例 讨 论 前 一 天 , 组 织 科 室 应 报 告 医 务 部 , 需 请 院 长 参 加 并 主 持 讨 论 。19、 一 般 处 方 不 得 超 过 ( D ) 天 用 药 量 ; 急 诊 处 方 不 得 超 过 ( B ) 天 用 药 量 。A、 1 天 B、 3 天 C、 5 天 D、 7 天二 、 填 空 题 ( 每 空 1 分 , 共 20 空 , 共 20 分 ) 。1、 手 术 安 全 核 查 是 由 具 有 执 业 资 质 的 ( 手 术 医 师 ) 、 ( 麻 醉 医 师 ) 和 ( 手 术 室 护 士 ) 三 方( 以 下 简 称 三 方 ) , 分 别 在 ( 麻
11、 醉 实 施 ) 前 、 ( 手 术 开 始 ) 前 和 患 者 离 开 手 术 室 前 , 共 同 对患 者 身 份 和 手 术 部 位 等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的 工 作 。2、 新 入 院 患 者 , 主 治 医 师 必 须 在 48 小 时 内 完 成 首 次 查 房 。3、 按 事 件 类 型 归 口 上 报 管 理 部 门 是 :护 理 类 不 良 事 件 报 护 理 部 ; 院 感 类 不 良 事 件 报 ( 医 院感 染 控 制 ) 科 ; 诊 疗 过 程 的 不 良 事 件 报 ( 医 务 部 ) : 医 疗 器 械 设 备 类 的 不 良 事 件 报 ( 器 械 )科
12、; 药 物 类 不 良 事 件 报 ( 药 剂 ) 科 ; 输 血 类 相 关 事 件 报 ( 输 血 ) 科 。4、 分 级 护 理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 分 别 是 特 级 护 理 、 一 级 、 二 级和 三 级 。5、 抢 救 记 录 宜 详 细 、 准 确 , 须 在 抢 救 工 作 结 束 后 6 小 时 内 完 成 。6、 急 诊 会 诊 除 提 交 会 诊 申 请 外 , 应 同 时 电 话 通 知 会 诊 科 室 , 简 单 交 代 病 情 , 会 诊医 师 需 10 分 钟 内 到 达 现 场 。7、 一 般 情 况 下 , 死 亡 病 例 讨 论 , 应 在 患 者
13、 死 亡 1 周 内 进 行 ; 尸 检 病 例 , 待 病 理 报 告做 出 后 2 周 内 进 行 。三 、 判 断 题 (每 题 2 分 , 共 10 题 , 共 20 分 )1、 值 班 医 师 必 须 坚 守 工 作 岗 位 。 因 手 术 、 急 会 诊 等 工 作 需 要 离 开 时 , 应 向 值 班 护 士 交 代去 向 保 证 联 系 。 ( )2、 一 般 情 况 下 , 择 期 手 术 的 麻 醉 术 前 谈 话 和 手 术 前 谈 话 及 签 字 可 在 手 术 当 日 或 在 手 术 室门 前 进 行 。 ( )3、 患 者 不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14、力 时 , 应 当 由 其 近 亲 属 签 字 。 ( )4、 为 保 证 会 诊 质 量 , 受 邀 科 室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安 排 本 科 室 主 治 医 师 及 以 上 职 称 的 医 师 会诊 。 ( )5、 会 诊 医 师 接 到 会 诊 通 知 单 后 , 可 并 于 36小 时 内 前 往 会 诊 。 如 有 困 难 不 能 解 决 , 应 请 本科 上 级 医 师 协 同 处 理 。 ( )6、 按 手 术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要 求 , 非 计 划 再 次 手 术 属 特 殊 类 型 手 术 , 再 次 手 术 的 术 者 必 须 是高 一 级 别 技 术 职
15、 称 医 师 或 同 级 高 年 资 医 师 或 科 主 任 进 行 。 ( )7、 施 行 非 计 划 再 次 手 术 后 , 科 室 应 把 该 患 者 作 为 重 点 监 管 对 象 , 严 密 观 察 其 病 情 变 化 ,同 时 高 度 警 惕 和 防 范 医 疗 纠 纷 的 发 生 。 ( )8、 急 诊 抢 救 室 在 科 主 任 和 护 士 长 的 领 导 下 实 行 8 小 时 工 作 制 , 做 好 急 、 危 、 重 症 的 抢 救工 作 。 ( )9、 抢 救 室 人 、 物 应 随 时 处 于 应 急 状 态 , 保 证 急 救 药 品 “四 定 ”、 “三 及 时
16、”, 即 定 品 种 数 量 、定 地 点 放 置 、 定 人 保 管 、 定 期 检 查 维 修 , 及 时 检 查 、 及 时 消 毒 、 及 时 补 充 。 ( )10、 一 切 抢 救 工 作 要 做 好 记 录 , 要 及 时 、 准 确 、 清 晰 、 扼 要 、 完 整 , 而 且 必 须 注 明 执 行 时间 。 ( )四 、 问 答 题 ( 共 1 题 , 共 10 分 )1、 住 院 病 历 书 写 内 容 包 括 哪 些 ?住 院 病 历 内 容 包 括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 入 院 记 录 、 病 程 记 录 、 手 术 同 意 书 、 麻 醉 同 意 书 、输
17、血 治 疗 知 情 同 意 书 、 特 殊 检 查 (特 殊 治 疗 )同 意 书 、 病 危 (重 )通 知 书 、 医 嘱 单 、 辅 助 检 查报 告 单 、 体 温 单 、 医 学 影 像 检 查 资 料 、 病 理 资 料 等 。五 、 案 例 分 析 题 ( 共 1题 , 共 15 分 )某 患 儿 , 出 生 11个 月 , 因 “ 发 烧 、 呕 吐 6天 ” 收 住 某 院 儿 科 , 既 往 有 “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病 史 , 出 生 4个 月 后 经 常 发 病 , 曾 到 外 院 及 上 级 医 院 住 院 治 疗 , 效 果 不 佳 。 入 院 后 患 儿
18、口唇 微 发 绀 , 咽 充 血 , 心 率 118次 /分 , 律 齐 、 有 力 , 心 尖 可 闻 及 /6级 收 缩 期 杂 音 。 入 院诊 断 : 1.急 性 咽 炎 ; 2.急 性 胃 炎 ; 3.先 天 性 心 脏 病 ; 4.营 养 不 良 中 度 。 入 院 当 天 因 无 床 而入 监 护 室 , 予 儿 科 级 护 理 , 心 电 监 测 、 指 脉 氧 监 测 、 氧 气 吸 入 。 第 二 天 搬 出 监 护 室 后 改为 儿 科 护 理 。 拍 胸 片 提 示 肺 血 增 多 , 心 影 增 大 。 由 于 上 级 医 师 休 假 , 经 治 医 师 对 患 儿
19、病情 变 化 缺 乏 观 察 , 发 热 原 因 未 查 明 , 伴 呕 吐 症 状 应 考 虑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感 染 可 能 , 系 重 度 感染 , 患 儿 有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 体 质 较 差 , 应 予 以 重 视 。 但 整 个 病 程 中 未 书 面 告 知 病 情 , 未 下病 危 通 知 , 无 持 续 的 级 护 理 。 患 儿 于 7天 后 突 发 心 衰 , 抢 救 无 效 后 死 亡 。请 分 析 该 案 例 中 , 接 诊 医 师 违 反 了 哪 些 医 疗 核 心 制 度 ?答 案 : 违 反 的 医 疗 核 心 制 度 有 : 首 诊 负 责 制 度 、 三 级 医 师 查 房 制 度 、 疑 难 病 历 讨 论 制 度 、病 历 书 写 规 范 制 度 、 分 级 护 理 制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