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中建总公司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一一一 为加大中建总公司系统“法人管 项目” 力度,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精细 化管理,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根据 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订 本条例。一一一 总公司设立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以下简称“中建杯” ),用以鼓励全系统在工程项 目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 绩的项目、机构和项目管理团队。凡总公司系 统内各单 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符合本条例 规定的均可申报“ 中建杯”。一一一 “中建杯”是总公司系统项目管理方面的最高奖项,是对总公司系统内各项目进行科学的全方位量化 评价体系,属于 项目管理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奖项,不分
2、 奖励等级。一一一 “中建杯”评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只有全面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 项目经过严格评审 方可获得。一一一 获得“ 中建杯”是总公司组织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 奖(以上简称国家级奖 )的基本条件。总公司推荐全国优秀项目经理部、全国优 秀项目管理成果、全国 优秀项目经理时,获得“ 中建杯” 的项目和项目经理具有优先权。一一一 “中建杯”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获得“中建杯” 的项目数量不超过 80个 。其中,境外工程(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奖数量原则上控制在 10%2左右。一一一 总公司将从已获“中建杯”的项目中通过排序直接评选出总
3、公司十佳效益项目,十佳 质量工程,十佳科技 进步 项目,十佳 CI 项目,十佳项目商务经理。同 时, 获奖项 目的 项目经理将直接成 为总公司优秀项目经理。一一一 总公司在推荐各种全国性奖项评选时,将直接从获得“ 中建杯”的项目中通过优中选优,确定推荐 项目或人员名 单。有关评选办法另行制订。第二章 评选范围与基本条件一一一 评选“ 中建杯”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路桥工程、铁路工程、专业 承包工程以及 对提升总 公司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工程。一一一 申报“ 中建杯”的工程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侯机楼、 铁路
4、站房、教学楼、图书馆 、地 铁车站、仓库、会堂等公共建筑。2、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建筑或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3、建筑面积在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建筑面积在 1.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 层住宅(包括以住宅为 主的综合楼)。4、高速公路 1 个标段以上(含一个标段)、一级公路 2 个标段以上(含二个标段)的公路工程,或长度在 500 米以上的公路隧道。5、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政工程:1)桥面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以及 10 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2)日供水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3)日处理能力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5、34)长度在 500 米以上的市政桥梁。5)投资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工程。6、一个标段长度以上(含一个标段)的铁路工程。7、用地面积 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以及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8、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各类构筑物。9、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10、具有重要意义或普遍推广价值的工程项目(如省级以上的纪念馆、纪念碑等)以及城市标志性建筑。一一一一 参与“ 中建杯 ”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刚性条件:1、工程已竣工验收。2、工程 结算已完成。对于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如
6、工程 结算未完成,则必须 达到工程结算已 报出。3、项目未 发 生四级以上(含四 级)事故(包括被政府认定的重大环保事故)。4、经过 二级 企业组织进 行的财务审计,项目毛利率(不含税费)达 5%以上(含 5%)。对于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 目,必须经过二级企业组织进行的财务审计,且 项目不得 亏损。5、工程 质量 获得二级 企业优质工程。6、项目 CI 通过二级企 业验收达标。7、工程款回收率达到 85%以上(含 85%)。对于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工程款回收率必须 达到 80%以上(含 80%)。8、项目通 过 二级企业 以上(含二级企业)科技示范工程验收。49、经过 二级 企
7、业组织进 行的效能监察确认项目班子成员未出现以权谋私,或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 定的行为。10、项目未出现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投诉或通报批评。11、项目管理符合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集团标准)以及有关管理规定。第三章 评审组织一一一一 总公司设立 “中建杯”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隶属于总公司创优争先系统工程领导小组 。评审工作组下设评审 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一一一一 评审工作组 由组长、副组长、组员 若干人组成。组长由总公司主管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 担任,副组长由总公司 项目管理主控要素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组员由总公司相关部 门副职或部门业务 骨干以及总公司专家委员会有关成
8、员组成。具体人 员另行确定。一一一一 评审工作组 主要负责“ 中建杯”的正式评审工作。评审办主要负责评审的策划、 组织、初 评 以及有关评审日常工作。 评审办设在总公司项目管理部。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一一一一 “中建杯”的评选采取各单位自行申报、逐级推荐、总公司评审的方式。一一一一 “中建杯”申报由各二级企业负责统一组织进行。各二级企业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牵头实 施部门,组织相关部 门开展申报工作。一一一一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 项目,各单位均可申报。但上年度已申 报而未获得“中建杯” 的项目,下年度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5一一一一 申报参与评选 的项目应是上年度 9 月 30 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全面投
9、入使用的工程。但自申报之日起,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一一一一 申报时,申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填 报相应的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所有申报项目均 应由各二级企业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总公司评审办。一一一一 评审办负责组织对 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初评。 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办初 评结果,按照规定的评审标 准和方法对项目质量、安全、效益、CI 形象、工程结 算、工程款回收、科技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一一一一一 评审结束后,评审工作组提出初步获奖项目名单,报总公司创优争先系统工程领导小组 复查、审批。同时, 评审工作组负责推荐参加全国性奖项评选的项目或人员名 单
10、。一一一一一 有关“ 中建杯”申报与评审内容及标准按照中建总公司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评审细则 执行。一一一一一 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 评审人 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抵制不正之 风。对违反纪律的有关 单位和人员,总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章 奖 励一一一一一 获得“ 中建杯”的项目、机构和项目团队,总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1、通报 表彰,发给“中建杯” 证书。2、推荐参与各种全国性奖项评选。6一一一一一 各单位应对获得“中建杯”的项目、有关机构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和方法由各二级企业结合本单位情况自行制订。第六章 附 则一一一一一 有关“ 中建杯”评审细则另行制订。一一一一一 本办法由总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